当前位置:首页 » 分析预测 » 美团股票股权案例分析
扩展阅读
国内买小米股票 2025-07-23 09:16:21
青春励志文章 2025-07-23 09:16:16

美团股票股权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 2021-07-25 22:01:54

⑴ 我现在有美团的500股期权,如果公司上市后股票每股价值30美元的话,那么我这五百股期权值多少钱

这要看美团每股期权能兑换多少股上市股,假如是1:1,那就是一万五美金。但1:1的很少,大多数都是3:1,甚至10:1的都有。假如按10:1的话,那么你只有50股美团上市股票,那就是一千五美金。

⑵ 股票发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随便)

97年7月,A国有企业(以下称“A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股票与上市。其拟定的有关方案部分要点为:
A企业拟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3家国有企业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9月前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B公司”)。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资产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负债为人民币122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B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定为2750万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后,即2000年底之前,拟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新股发行后,B公司股本总额为8750万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获批准,A企业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C上市公司(以下称“C公司”)具体做法为:A企业与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D国有企业(以下称“D企业”)订立协议,受让D企业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C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项。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D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A企业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为了减少A企业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业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E公司。

①A企业拟定由4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以募集方式设立,而不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②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仅达26.06%。
③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不符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折成2750万股,该折股比率仅为63.95%。
④各发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而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仅为2750万股。
⑤按B公司申请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额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发起人认购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如果B公司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则仅达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1.43%。
(2)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
①安排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A企业收购C公司股权事宜有不当之处。因为,A企业收购C公司是受让C公司股东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②由D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A企业履行报告义务,而非D企业。此外,收购协议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批准,仅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即可。
③收购协议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当。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购行为完成后,A企业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业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⑶ 从4月28日至今,美团股价已经经历了九连跌,暴跌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资本的冷血让人心寒,而管理者的傲慢让人反感

从4月28日到现在,美团的股价已经实现了九连跳,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市值蒸发了1.2万亿。

⑷ 有关公司股权问题,以及成功案例~

杰克·韦尔奇 等等
长期对公司有贡献 公司会转让给职业经理人一部分股权 大多数看重自己公司发展良好买自己公司的股票的
企业也是为了留住人才
大多数还是很平常的 巴菲特等一些案例是经典中的经典 效果被追逐者放大
没有专家 多了解相关知识就回受益非浅 多看人物传记

⑸ 什么是股权激励及案例分析

1、宁波银行 股权激励引争议1
高比例的员工持股是宁波银行股权结构的一大特色,也正是宁波银行路演的“卖点”之一。目前,宁波银行高管持股比例发行后达到1.88%;管理层和内部员工持股比例高达19.4%。 而与此同时,也有不少投资者及业界专家惊诧于宁波银行的造富光环,对其股权激励的过程等提出种种质疑。
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宁波银行2001年至2006年间共进行了三次定向发行及股权转让。2004年对本行员工以每股1元发行了3.6亿股;2006年管理层分别以每股1.15元和每股1元的价格增持了近3800万股。
目前,宁波银行董事长陆华裕持有700万股、行长俞凤英持有600万股、监事长张辉持有600.9万股、副行长洪立峰持有600万股、行长助理罗维开持有522.19万股、行长助理任智水持有537万股、行长助理陈雪峰持有520.36万股。
“贵行在申请上市前短时间内对高管层空间进行增资扩股的初衷是什么?如何看待大众投资者提出的‘高管层有利用其权利为自身谋利的嫌疑’?在金融领域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高管持有如此高比例的股份是否合适?”社会舆论一系列质疑萦绕着宁波银行股权激励的问题。
宁波银行财经公关——九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宁波银行项目的包丽亚接受记者电话采访以及随后的正式回函中表示:“员工高比例持股的目的是希望银行的高管及其员工建立一种互信互利的关系,宁波银行的创造的经营业绩也证明了当时的决策是有利的。”回复结果与宁波银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无异。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宁波银行内部员工持股的几次变化中,宁波特克轴承有限公司扮演了一个很特殊的角色。”
另一位业内人士说:“宁波银行高管2006年增持股份的价格不仅低于净资产,也大大低于其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购买宁波银行股权每股2.28元的价格。当时宁波银行已基本确定上市计划,而公司高管却能得以用比较低的价格大量购买宁波银行股份,如此闪电增持让人生疑。”
“银行高管持股应有一个合理的限度,既提倡效率优先,迅速腾达。也要兼顾公平。因此,有待管理层对银行高管持股的规定从持股构成及比例、变现时间等做出完善性的规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韩复龄教授表示。

⑹ 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答案: (1)A企业拟定的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方*案存在以下法*律*障碍:
①A企业拟定由4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以募集方式设立,而不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②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仅达26.06%。
③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不符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折成2750万股,该折股比率仅为63.95%。
④各发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而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仅为2750万股。
⑤按B公司申请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额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发起人认购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如果B公司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则仅达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1.43%。
(2)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
①安排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A企业收购C公司股权事宜有不当之处。因为,A企业收购C公司是受让C公司股东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②由D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A企业履行报告义务,而非D企业。此外,收购协议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批准,仅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即可。
③收购协议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当。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购行为完成后,A企业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业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⑺ 美团股权激励计划为什么引发争议

有吗?美团还是老样子吧?他的股权激励并没有落地,反而行业典范就是华为了,他们最成功

⑻ 结合案例分析,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案例!案例!比如什么什么公司股份构成,帮我解释一下,要做PPT

普通股与优先股异同:
(1)股息: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可优先获得股息。如果企业在年度内没有足够现金派发优先股股息,普通股相对于是不能分发股息的。股息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但当企业获得优厚利润时,优先股不会获得超额利润。
(2)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当企业宣布破产时,在企业资产变卖后,在全面偿还优先股股东后,剩下的才由普通股股东分享。
(3)投票权: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而优先股股东没有参与企业企业决策的投票权,但在企业长期无法派发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有权派代表加入董事会,以协助企业改善企业财务状况。
(4)优先购股权:普通股股东在企业发行新股时,可获优先购买与持股量相称的新股,以防止持股比例被稀释,但优先股股东无权获得优先发售。

优先股与债券的区别:
1.优先股具有永久性,公司只需付息分红,无须还本;债券必须还本付息; 2.优先股股利高于债券的利息;
3、债券的分配优先于优先股;
4、债券的本或息未清偿前,优先股不得分红;
5、债券受合同约束,必须逐年偿付;优先股只要公司不分红就可以不付。
普通股与优先股的主要区别
(1)普通股股东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2)普通股股东的收益要视公司的赢利状况而定,而优先股的收益是固定的。
(3)普通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而优先股股东可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要求公司将股票赎回。

(4)优先股票是特殊股票中最主要的一种,在公司赢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三者关系
一、表决权普通股有投票权即股东大会时可投票表决,并参与公司的决策经营,你如果占大股还可控制这个企业;优先股、债券没有。 二、解散破产清算时受偿顺序
企业解散破产,第一受偿的是债券,第二是优先股、第三是普通股, 三、性质不一样
债券是属于负债借款一类的,普通股和优先股是属于所有者权益一类的 四、收益不一样。

债券的收益是固定的,优先股也是按约定的利率支付,但普通股的收益一般不固定,是根据企业利润水平及董事会决策来支付股利的 五、期限不一样 债券有一定的期限,比如五年到期后要支付的,而优先股和普通股则无这样的期限约定,只有公司破产和解散清算时才可要求偿还。当然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可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