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警惕推荐股票的骗局:为什么荐股骗子这么多
骗术一:潜伏
第1步:自己潜伏一只股票
黑嘴机构们首先会自己先偷偷潜伏一只股票,这类股票往往盘子适中,有一定题材,比较适合讲故事。
第2步:让交费的会员抬轿
黑嘴机构在自己有一定持仓量之后,就会开始通知高级会员建仓,顺便给让他们给自己抬抬轿。
这些会员买入的时候,黑嘴们会根据情况适当的加仓或者卖出一定的股票,使得股价走出比较漂亮的图开,又不至于被迅速推高。
在这个过程的后期,他们会把信息分享给一部分潜在的客户,一来是分一部分利润给他们,好让他们尽快交钱入会,补充因不断亏损而不断流失的会员;二来,可以继续利用他们的资金推涨一下股价。
第3步:操作舆论,推荐股票,让小散户接货
这个时候,黑嘴机构们,会在自己掌握的所有资源(在电视、电话、报纸、博客、股吧等等地方)讲故事、讲题材,炒作支股票。甚至会买通券商的内线,让其通过券商的渠道把股票推荐给营业部的大量小散。同时通过短信、电话向大量的低级别会员和潜在会员推荐股票。
这个过程一般会比较长,除极个别情况外,股价都会稳定上涨,也有机构会暴力狂拉涨停板吸引注意力。会在这个过程中,黑嘴们慢慢清空自己的仓位→然后,通知自己的会员清空→然后,通过有意向加入他们会员的人清空。
这个中间会有一个问题:他们买了这么多股票,真的能够全身而退吗?答案是:No problem!某民间股神曾说过,SB太多了,根本不要担心出不了货!
骗术二:为什么骗子推荐的股票这么准?
小编曾不止一次的想:最早想到第二种骗局的,一定是数据天才。
骗局的要点:
1、首先,骗子机构确实汇聚了几个短线高手,他们在追逐热点,选择短线个股上面确实有一手。这几个高手,每天会提前给每个业务员一组股票。
2、骗子手里得有通过各种方法收集到的,大量股民的电话号码,这里我们假设是16个。
3、骗子把股票推荐给这16个股民。假如涨跌的概率各占一半的话,就会有8个人的股票出现上涨。第二天,他们再给头天上涨的这8人打电话推荐一只股票。假如涨跌的概率各占一半的话,还有4个人;第三天,他们再给买到上涨的4人打电话荐股,第四天,他们再给这上涨的2人打电话荐股,第五天,他们再给买到上涨的股票的那一个人打电话。
如果有一家机构,连续5天给你的股票都是上涨的。而且如果这5只个股的连续涨幅都不错的话。那么,你有可能再也得不到他们的好股票了。取而代之的是,每天邀请您参加他们会员的电话,毕竟您是见过他们“实力”的。
可是,赚到钱只能说明是你的“财运”好,跟这个机构其实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往往会出现很多,不交钱的时候天天推荐的股票都很准,一入会,马上就不行了的情况。当然了,还有一些财运极佳的“受害者”们能够长期从这些诈骗机构推荐的个股中赚钱。这里为了方便,我们的举例只用了16这个数字。可是诈骗机构手上的股民信息往往是数以百万计。所以,总有一部分股民会成为诈骗机构的长期用户。而假如,一家机构有1万个收费客户,一个客户一年收1万元的话,一年的收入就超过1亿元。
骗术三:收盘后的短信:XX股明天开盘会涨停
第三个案例跟操纵市场有一定的相似性,就是放出小道消息吸引投资者跟盘。这种骗术的要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诈骗团伙会首先选择一个流通盘较小的股票,然后提前进行仓位埋伏。
第二,在收市的之后时候,给手里的客户打电话、发短信。内容大致是:“明天这只股票涨停,我们今天收盘前已经提前布局。”
因为这是一小盘股,不需要很大的资金量就能将它炒高。第二天,在集合竞价,诈骗团伙通过高价申报的方式,将其开盘价拉高……等开盘之后,用一笔不大的资金以高价直接购买这支股票,很容易导致这支股票迅速涨停。如果有小散追入,他们就趁势把手中的仓位平掉。当然,这是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忽悠头一天接到电话的人,“已然见证过他们的实力”的人加入会员。当然,一量你交了费,你会发现,你永远买不到这种第二天开盘能涨停的股票。
骗术四:推荐一个股票,不准不要钱
经常有人接到电话,说是推荐股票的,不准不要钱。而且,事后再收钱。
关于,这个骗术……小编想起一个段子:
某老中医有祖传良方,号称包治百病。三副见效,售价五千,治愈再收钱,不好不要钱。于是没治好的因没付钱也不找他了,治好的则高高兴兴送钱去……常年下来,老中医名声越来越大,财源越来越多,还挣了一屋子锦旗。所以,这种不准不要钱的荐股,自己去体会吧!
最后,要说明一下,这几种骗局不是那么好学的。尤其是第三种骗术,经常有庄家不小心把自己玩儿死的。所以,你非要说这些骗局是我瞎说的,根本不可能有人上当。那我只能说,不要太高估股民的智商了。要不然那些在路边摆个小碗的乞丐也不会是高收入群体了。
㈡ 各国证券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诉中国统一慈善协会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诉爱德华兹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诉电影公会公司案
杰夫公司诉证券交易委员会案
美国诉穆勒伦案 等
英国及欧盟:
白星航线有限公司案
霍华德史密斯有限公司诉艾姆珀石油有限公司案
史密斯新发行证券有限公司诉斯克瑞姆治奥
㈢ 炒股票被老师带单,被带到打新股的APP国富策略诈骗APP里面去,被骗20几万,现在已经报案件接下来怎么办
虚假平台的,几乎提现不出,及时提供相关转账证据可以维权处理,我和朋友就是轻信分析师前后投入9w多,还好在通过法援的帮助下维权解决挽回全部的损失了,真的是万分感谢他们
㈣ 股票发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随便)
97年7月,A国有企业(以下称“A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股票与上市。其拟定的有关方案部分要点为:
A企业拟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3家国有企业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9月前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B公司”)。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资产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负债为人民币122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B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定为2750万元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后,即2000年底之前,拟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新股发行后,B公司股本总额为8750万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获批准,A企业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C上市公司(以下称“C公司”)具体做法为:A企业与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D国有企业(以下称“D企业”)订立协议,受让D企业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C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项。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D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A企业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为了减少A企业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业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E公司。
①A企业拟定由4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以募集方式设立,而不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②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发行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30%,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仅达26.06%。
③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净资产的折股比率不符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而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折成2750万股,该折股比率仅为63.95%。
④各发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额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而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仅为2750万股。
⑤按B公司申请发行社会公众*股的额度,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发起人认购拟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如果B公司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那么,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则仅达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1.43%。
(2)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当之处:
①安排C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过A企业收购C公司股权事宜有不当之处。因为,A企业收购C公司是受让C公司股东的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②由D企业履行报告义务和将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签订之后,应由收购人,即A企业履行报告义务,而非D企业。此外,收购协议无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批准,仅向其作出书面报告即可。
③收购协议在未获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当。根据有关规定,收购协议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购行为完成后,A企业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业拟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转让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收购人在收购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㈤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诈骗犯和诈骗犯的案例 案情经过
新华网北京2月13日电(李煦 高志海)身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与某银行北京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相互勾结,采取挂失和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等手段,大肆进行金融诈骗,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最终在京受到法律严惩。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3日以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朱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1000余万元发还银行;继续追缴其诈骗所得赃款。
北京市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与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主任戴某(另案处理)合谋后,并在戴授意、帮助下,采取存折挂失及伪造存款单位印章、预留印鉴卡,伪造转账支票的方法,先后分别于1998年3月,把马某存入该分理处2000万元中的1000万元转出归自己使用;于1998年9月,将马某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义存入某银行某支行分理处的3000万元转入自己的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于1999年5月到6月间,将北京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存入分理处2亿元中的8400万元转出骗走。案发后,支行先后赔付马某4000万元,垫付电力有限责任公司7262万元。
朱江于1999年6月逃往美国,后于2001年2月26日回国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江与银行内部人员相勾结,大肆进行金融诈骗活动,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数额均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主动回国投案并协助追回部分赃款,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㈥ 荐股公司是如何行骗的
这个道理很简单。在美国,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精心挑选二千名股票投资者,把一份对今年的行情完全看好的报告寄给其中的一千人,同时把对今年的行情完全看空的报告寄给另外的一千人。假设本年行情看好,在第二年,再把行情看好的报告寄给这一千人中间的五百人,把行情看空的报告寄给另外的五百人。剩下来的事情就是对这幸运的五百人进行攻坚战了,挑选口才一流,说服力最强的业务员来完成。其中只要二百五十人心动,计划就算成功完成了。诈骗者甚至不需要懂股票,同样可以从中获得巨额暴利。
在中国,他们的这种作案手法就更简单了。在美国,要花几年的时间才能够使人相信。在中国,个把星期就结束了。只需要在收盘后感觉哪些股票可能会涨,就可以把不同的股票分发到不同的投资者的手机上,并且投资者中彩的机率会很大。很荣幸,你是一个幸运的中彩者。
要是我猜的没错,你一旦动心,他们就会要你缴纳一定的费用,大概5000-10000元吧。你一旦落入他们的圈套,你中彩的机会就不大了。因为这些人有些甚至根本不懂股票。把你的钱骗入他们的帐户就是唯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