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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分析师推荐股票收分成违法吗

发布时间: 2021-09-14 06:19:24

① 别人向我推荐股票,获利分成违法吗

今天新闻频道报道推荐的股份,都是骗人的新方法。不要接受为好,都是有问题的。

② 我个人给他人推荐股票,盈利部分与他人进行分成是否违法,相应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罚款。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由地方证管办(证监会)责令停止,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所得等值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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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投资咨询人员或其他机构和个人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时,可以向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投诉和举报。

地方证管办(证监会)根据投资人或者社会公众的投诉或者举报,有权要求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③ 我帮别人推荐股票37分成,怎么样不违法

1、如果没有分析师的资格,帮别人推荐股票37分成是违法的。这种情况是国家不允许的,一旦推荐的股票使投资者损失严重,结果就会很麻烦,很可能会被告上法庭。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非法经营证券理财行为的一类,构成诈骗罪的,将受到刑事制裁。权益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应当通过司法追赃程序或参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追回自己的损失。但专职经纪人推荐可以的,有证券从业资格。推荐一般来讲不会犯法,不帮别人操作就可以了。所以要想不违法,首先要去考到相应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还要具备相应的证券备案。
2、根据证券法规的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认定其证券从业资格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④ 如果进入给人推荐股票盈利拿分成违法吗

私下搞一般没问题,但是理论上是违法,因为你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只有具备证券投资咨询的公司(证券公司)才有投顾资格,推荐股票,当然,这里面的人多半都是菜比。

⑤ 正规的证券公司推荐股票分成违法吗

证券公司投资顾问荐股是不能向客户索取分成的,应为他们工作的报酬已经在客户的佣金中给付了。证券公司这样做是违反监管规定的。

⑥ 以证券公司名义像别人推荐股票拿分成合法吗

如果是证券公司员工,
推荐股票并不违法,但是收钱,就不合适了。这相当于背着公司拿了客户的好处。
如果是个人行为,就不该打着公司旗号,这相当于有欺诈嫌疑。

⑦ 有人给推荐股票,说盈利赚钱了,5/5分成,违法吗可以合作吗

肯定要卖,跌到10%必须止损!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⑧ 推荐别人买股票,自己分成犯法吗

这得看你正当还是不正当!

4.庄家控盘程度较好的个股出现低位的低量能。

5.题材已经明显的时间利益段

6.怎样对目标品种利润结束点进行推理对目标品种的利润结束点进行合推理是投资计划利润完整实现的关键。

⑨ 我给别人推荐股票,赚钱了我们两个分成,这样犯法吗

这样做不算是违法,不过现在的股票行情你还能帮别人赚到钱,除非别人有大把的钱让你去浪费

⑩ 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推荐股票违法吗那种情况违法

推荐是不违法的,但是要掌握尺度,不能做出保证盈利之类的承诺。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上从业人员都没有要求不能有自己的证券帐户,更不用说只是考了证的。

证券从业资格,是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简称。该证书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含金量。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从事证券行业的入门考试。

(10)证券分析师推荐股票收分成违法吗扩展阅读: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