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案例分析】关于国有银行是否被贱卖的争论 进入21世纪,中国为了应对入世承诺,以引入外资战略合作者的方
答案来自“道客巴巴 ”电大金融学答案
随着我国银行改革的深入,国有银行在股份制改造时可能被“贱卖”的质疑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尽管以央行行长周小川为代表的大行行长们轮番否决“贱卖论”,但由此引发的辩驳似乎并未平息。 或许,类似的质疑在国资改制过程中本便是宿命般难舍的“影子”,它告诉我们:中国目前所经历的这场前所未有的市场经济改革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贱卖事出有因关于国有银行被贱卖的说法始自交、建两行成功上市。 平心而论,这种声音的出现几乎就是必然的。就一般规律而言,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方星海所指出的那样:“若在上市前引入战略投资者,那么股份出让的价格一般只能相同于净资产值或比之略高,但在上市过程中引入战略投资者,股份出让的价格就是首发价,可以比净资产值高许多。另外,战略投资者都希望投资后银行能上市。让他们在上市前投入,就有一个今后何时能够上市和以什么价格上市的问题,这个不确定性会减弱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意愿,使得我们吸引的战略投资者在家数和投资额上都会有所减少。” 事实的发展也确实如此。在私募层面,据咨询机构安邦不完全统计,从 2001 年开始到2005 年 8 月,中国至少有 6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 5 家城市商业银行引入了外国投资者,几乎每家银行出售的股权比例都接近上限。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建设银行约用 15左右的股权换来了 40 亿美元左右资金,中国银行则将用 10的股权换来 30 亿美元左右的资金。现在,工行也即将用 10左右的股权换来 30 亿美元左右的资金,另外,淡马锡 31 亿美元入股中行 10的交易亦在审批中。 由于缺乏必要的参照系,这些股权交易与未来上市流通后势必存在的价格差在一段时间内被“隐蔽”了起来,直至交、建两行上市。譬如说,汇丰曾以每股 1.86 元的价格入股交行 19.9,这一价格相当于交行 2003 年末每股净资产的 1.76 倍。美国银行入股建行的市净率是 1.15 倍,淡马锡的价格为 1.19 倍。而在此前,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市净率最高的是恒生银行入股兴业银行的 1.8 倍,最低的是花旗银行入股浦发银行的 1.54 倍。 上市带来了直观的、可确定的价差。交行上市首日,即在募股价格 2.50 港元基础上涨13,此后股价稳步上扬,目前增幅已超过 30。建行的情况也类似,尽管受追捧程度未及交行,但发行价市净率亦达到了 1.96 倍。 有了前述“基础性”的事实,其他一些质疑亦开始不时耳闻。如有人算了这样一笔账:以工行为例,2004 年该行实现盈利 747 亿元。用 30 亿美元换来工行 10的股权,意味着境外投资者在 4 年之内就可收回投资,而且还没有考虑到工行上市之后的股权溢价。凡此种种,结论即在于,中国的银行正被贱卖中。 针对以上质疑,来自银行及管理层的声音作出了相应的回击。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指出:“两个价格(入股价与发行价)之间存在着紧密联系。中介机构和投资者一致认为,建行的投资亮点之一就是有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加盟。战略投资者会改善公司治理,会带来技术支持,会与我们一起来共同面对未来的市场风险,这些都是无形资产性质的收益。仅就转让价格而言,也大大高出账面净资产,特别是考虑两家机构还承诺以公开上市时的价格买入一部分股份,平均算下来,更要高出许多。” 除了认同引进境外投资者而对发行过程产生的推动外,交行董事长蒋超良另从其他股东角度算了笔账。他表示,交行上市和股价上扬后,持股比例最高的国有股东受益最大,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上市后,交行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占比为 64.74,其中财政部21.78,社保基金 12.13,汇金公司 6.55。社保基金和汇金公司持有股份全部转为 H 股,并在 1 年后可全部流通。按发行价格计算,财政部及汇金公司在交行财务重组时通过注资持有的股份增值 1.66 倍,社保基金持有股份增值 47.78;按 11 月 25 日 3.375 港元的股价计算,则分别增值 2.51 倍和 95。 除了基于价格的估算,央行行长周小川亦就国有银行改革路径的选取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不少行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改革后才体会到,只有真正能够把行业、企业做强做健康,使它的竞争力提高,不用国家不停地补贴、赔钱,才有助于国民经济的最大利益和安全、稳定。” 事实上,内地金融企业究竟是否存在长期投资价值一直是个争议颇多的话题:一方面,由于政府大力扶植以及市场垄断等因素,他们经常被看作“潜在的金矿”,尤其是在估值水平类似甚至低于国际平均水平的眼下;但在另一方面,不断暴露出的经营丑闻以及薄弱的治理水平又使他们饱受质疑,英国《金融时报》曾经毫不客气地评论说,“中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在官方声明和商业现实之间存在鸿沟”。 譬如说,早在去年 8 月,皇家苏格兰银行即表示正在考虑对中国进行投资,但在 4 月21 日举行的皇家苏格兰银行股东大会上,有股东对拟斥资 20 亿英镑入股中行的计划表示不满,认为此举有违今年年初制定的争取提高股东现金回报的策略。后在 8 月 4 日,苏格兰皇家银行公布业绩并表示可能在亚洲进行投资时,其股价大幅下跌,至正式公布参股中行的消息前,股价跌幅已经超过 5%。 针对这种反应,瑞银分析师指出,过去 5 年,外资银行往往支付相当于账面价值 1.5至 1.8 倍的价格购买中资银行的少数股权。但若根据中国各大银行的预期利润率、长期增长率和股息派发率分析,更现实的价格应该是账面价值的 1.4 至 1.7 倍。 除去对静态的入股价格的担忧外,中资银行糟糕的治理水平更令境外投资者望而生畏。去年以来内地银行业包括部分已上市或拟上市银行不时爆出的经营丑闻,显示出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诚然,通过股份制改造,过去的坏账可以得到清理,不良贷款率也实现了下降,但这些银行的贷款质量仍存在问题,尤其是在经济增长急剧放缓的情况下。 这种认识上的分歧直接导致了贱卖不贱卖的争论进入了类似于先鸡还是先蛋那样无休止的境地,而这在经济学家樊纲看来就是:“不同的人,因种种原因,包括因对各种信息掌握的差别,可能对同一资产的未来收益,作出大不相同的预期……但问题在于,由于预期本身的差异,最后实现的那个交易价格,只要不是各种预期中的最大值(一般情况下不可能是最大值,因为有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就总是可能有人说这个交易是资本流失,至少那个作出最大预期值的人会认为交易价值太低,发生了资本流失。”而他的建议则是,“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反正总会有人叫‘资本流失’,还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最好。”
Ⅱ 股票风险分析的实例
这个问题太复杂,一万个字可能不够.通常包括技术面和基本面的.技术面又包括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也就是大盘技术走势和个股技术走势.基本面主要是对公司的财务分析,包括过去的和未来的.还有就是对其行业的分析以及整个宏观经济的分析.到网上随便搜索一下就知道了.但这些所谓的分析究竟水平如何就很难说了,大师级的人物有时也会出错,就不要说一般的分析师了.
Ⅲ 求浦发银行财务报表分析案例,要连续四年的,谢谢!这是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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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金融行业有哪些领域需要大量运用数据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分析、政策走势分析、经济形势分析。
2.证券数据分析:通过建立数据模型,分析股票指数数据,预测股票走势。
3.财务报表分析:通过建立分析模型,分析财务状况,关联公司之间的经济往来情况。
4.投资项目评估:多维度分析投资项目,通过数据进行投资决策支持,减少投资风险。
Ⅳ 证券交易论文
证券交易信息产权的法律性质
摘要:证券交易行情信息是经过证券交易所整理、编排的信息集合体,本质上是数据库。我国著作权法和证券法都没有明确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的法律性质和权利内容,无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证券交易信息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法律应当给予“特殊权利”保护,数据库制作人证券交易所享有复制权和再利用权。
关键词:证券交易信息行情信息数据库特殊权利
一、启发性案例[1]
2006年8月以来,一个关于证券交易信息的案件引起了证券市场的轩然大波,并在法学界引发了热烈讨论。2006年8月底,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所信息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简称“新华富时公司”)签订的《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及其附件,并追究新华富时公司的违约责任。
上证所信息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信息的独家全权经营机构,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使用、发布、传播上海证券交易所行情信息的单位签订有关合同,收取相应的授权费用。2005年12月,上证所信息公司与新华富时公司签订了《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根据许可合的相关规定,原告许可被告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时股票行情编制指数。但是,许可合同第五条同时约定,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不得将全部或部分上证所证券信息传播到许可证指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及用于许可证指定以外的任何地方和用途,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和开发衍生产品。
上证所信息公司诉称,新华富时公司在未获得上证所信息公司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许可第三方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以基于原告提供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时行情编制的中国A 50指数开发中国A50股指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并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这一行为违反了许可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已经构成违约。
2006年10月11日,该案正式开庭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之中。本案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已经从普通的商业合同纠纷变成了金融信息维权讨论。对于本案,由于上证所信息公司与新华富时公司之间签订有信息许可使用合同,可以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来处理。但是,如果与证券交易所没有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其他人未经交易所许可对证券交易行情信息进行复制、摘录、改编或者再利用,证券交易所能否追究其侵权责任?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侵犯的是证券交易所的何种权利?答案尚不清楚。在实践中,恰恰是这类行为最令证券交易所头疼,交易所会员公司和信息经营商在获得交易信息后转发给其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利用信息是目前交易信息侵权的主要方式[2]
因此,不管这个案件的结果如何,有一个问题依然需要我们探讨: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信息享有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样的权利,它的法律性质如何?应当怎样加强对证券交易信息产权的法律保护?
二、证券交易信息的概念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证券交易信息。证券交易信息是指有价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集中交易产生的、经过证券交易所整理、编排的市场交易数据、行情及因之而产生的其他相关信息,如证券的价格、报价及交易量、股价指数等等[3]。无论是对于证券交易所还是对于会员公司、信息运营商和投资者来说,证券交易的即时行情信息都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而延时行情信息则由于其时间上的滞后性商业价值衰减。在实践中,证券市场的参与者恰恰对于证券交易即时行情信息的产权归属和产权性质争议最大。因此,本文主要讨论证券交易即时行情信息产权的法律性质。根据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5.2.2条的规定,在交易日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4]
为了进一步说明证券交易行情信息的范围,笔者从新浪网上随机下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浦发银行(股票代码600000)2006年11月1日的实时交易行情。
在证券市场上,单个的交易指令或交易信息对投资者是没有意义的,投资者无法根据孤立的信息来做出理智的、合乎逻辑的投资判断[5]。所以,本文所指的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实上是指交易信息的集合体,而且是经过特殊程序编辑(比如集合竞价规则)过后产生的不问断的数据流。因此,从证券交易信息的产生过程、存在形态上看,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事实上是一种数据库。
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依赖于及时、准确且完整的交易信息,如何发布和管理证券市场中产生的交易信息关系到市场的发展[6]。证券交易信息是由证券交易所收集、编排和公布的,从经济学和组织理论的角度分析,证券交易所的根本在于证券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信息[7]。因此,证券交易信息的财产权对证券交易所的存在和发展不可或缺,这也是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明确证券交易所对交易信息的专有权的意义所在。
三、现行法律对证券交易信息
保护的不足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不足
我国著作权相关立法并没有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明确规定,但是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对“汇编作品”提供了法律保护: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根据该条规定,对于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进行汇编所形成的成果也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前提条件是数据汇编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应当体现独创性。同时,需要明确的是,《著作权法》对于数据汇编的保护只及于数据的选择和编排,不及于其中的数据本身。因此,数据汇编的构成成分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其他人可以自由使用数据汇编中的数据或事实,只要他没有使用受到保护的选择和编排。
但是,随着数字技术和网络传播技术的发展,作品传播和利用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信息的复制、传播的成本越来越低,速度越来越快,操作越来越方便,对于数据汇编的使用也越来越频繁。在信息经济时代,不构成作品的信息也会有财产性价值;并且,当信息量非常大时,很难判定对于局部信息的使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但是,著作权法依然固守作品的“独创性”原则,没有考虑到数据汇编所包含的商业价值,并提供相应的保护。
证券交易所可以援引《著作权法》第十四条关于“汇编作品”的规定来保护行情信息,这是因为,证券交易行情信息是在证券交易所市场集中交易产生的,并且经过了证券交易所的整理和编排。但是,《著作权法》提供的保护依然不足,因为只有证券交易所在行情信息数据的选择和编排上体现了独创性才能被认定为汇编作品,即便是证券交易所即时行情信息可以认定为《著作权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汇编作品”,《著作权法》也不会保护行情信息中的数据和信息本身。事实上,行情信息数据库的独创性也很难得到认定。因为数据库的核心价值在于所采集的信息内容,其采集的内容越全面价值就越高,但内容越全面就必然使编辑者对信息的选择余地越少,最终导致独创性越低,这种有别于普通作品的特点造成了现实需要与法律规定的直接冲突,就是信息量越大、越全面的数据库就越可能得不到著作权保护。[8] (二)证券法保护的不足
由于著作权法对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保护不足,证券交易所不断寻求其他法律保护方式。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证券法》加强了证券交易即时行情信息的保护。该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认为,该条确立了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的信息专有权,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也利于证券交易所开拓信息产品服务。[9]
但是,该条对证券交易即时行情信息所提供的保护仍然是不足的。首先,这个条文应联系上下文来理解,该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在这个语言环境下,第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因此,该条授予证券交易所的只是独家发布证券交易行情信息的权利,并没有明确赋予交易所对于行情信息的所有权,《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所主张的信息所有权缺乏法律依据[l0]。其次,证券交易信息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目标是明确证券交易信息产权的归属和法律性质,虽然该条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即时行情信息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这种权利的法律性质和权利的内容。《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在赋予证券交易所“发布”交易信息的权利,但是对于这项权利的内涵没有做界定,例如,证券交易所是否有权禁止他人提取行情信息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或者进行再利用,证券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与证券交易所及其所授权经营证券信息的公司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证券
交易所可以依照合同来主张违约责任。可是,如果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侵犯了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专有权,证券交易所能够主张何种侵权责任?换句话说,第三人侵犯的是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信息享有的何种权利,著作权还是其他种类权利?对此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这也是上证所信息公司诉新华富时公司一案引发热烈讨论的原因所在。
四、新型的财产权利一一数据库“特殊权利”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著作权法还是证券法都没有清晰界定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产权的法律性质,对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在现代社会,信息作为无形财产的一种形式已被广泛接受,信息的生产、收集和编辑包含了信息产品制作人的“劳动”,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但是,信息产品可能不具有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本文认为,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产权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权利,它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也无法纳入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的范畴,而应当作为数据库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需要指出的是,证券交易所主张其对交易信息享有所有权,这种认识容易产生混乱。事实上,证券交易所享有的应当是信息财产专有权,而不是信息所有权,因为有形财产所有权和信息财产专有权的具体内容有很大的不同,产权是不能等同于所有权的。
数据库是指由有序排列的作品、数据或其他材料组成的,并且能以电子或非电子方式单独访问的集合体[11]。数据库与汇编作品有一定的关联性,它不仅包括汇编作品,还包括不构成汇编作品的数据汇编。由于数据库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其开发、制作和维护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而其复制和侵权又十分简便,因此,法律应当对数据库制作人提供必要的保护。
目前国际上对数据库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库提供著作权保护,但是,正如前面所分析的,著作权法所提供的保护不及于其中的内容。另一种是对数据库给予“特殊权利”(Sui Generis)保护,目前这种保护方式已经在欧盟变成了法律实践。1996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制定了《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96/9/EC),对数据库提供全面保护。该指令最为引入注目的是给数据库提供了“特殊权利”保护。“特殊权利”是指一个数据库如果表明在其内容的获得、验证或显示中具有质量或数量上的实质性投资,其制作人就有权禁止他人摘录和(或)再利用数据库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这里所说的投资并不仅指金钱投资,还包括时间、劳动、物力等方面的投入。
依据欧盟《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数据库制作人享有的特殊权利包括提取权和再利用权。数据库制作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永久或暂时地将数据库全部内容或者在数量上以及(或者)质量上的实质性内容转移到另一种介质上的行为;数据库制作人还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发行、出租、在线传输或者其他方式传输等方式向公众提供数据库全部内容或者在数量上以及(或者)质量上的实质性内容。除此之外,数据库制作人还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重复地和系统地提取以及(或)再利用数据库的非实质性内容,但是与数据库的正常利用相冲突或者不合理地损害数据库制作人的合法利益的行为。[12]
“Sui Generis”是拉丁文,其基本含义是“独特的、特殊的、自成一类的”,它意味着这是一种不同于著作权的保护,或者是另一种权利的保护。相对于著作权,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数据库中的内容,而著作权只保护独创性的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内容;而相对于保护思想内容的专利来说,它对思想内容又没有独占权,它不能禁止他人利用同样的思想内容制作同样的数据库进行产业上的竞争[13]。因此,对数据库给予“特殊权利”保护的实质是在现有法律保护模式之外创设一种新的权利,以保护数据库制作人对其数据库内容应当享有的权益。
如前文所述,从证券交易行情信息的产生过程、存在形态上看,证券交易行情信息实际上是一种数据库。证券交易行情信息数据库的制作人是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行情信息产生于证券交易的过程中,证券交易所为证券交易提供平台,制定交易规则,将零散的、单个的数据汇编成具有实际市场价值的数据产品。证券交易所为行情信息的生产、收集和编辑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了实质性投资,所以,证券交易所应当享有数据库制作人的“特殊权利”。因此,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信息产权的性质应当是数据库“特殊权利”,它的内容包括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提取或者再利用行情信息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的行为。
注释:
[1]案件情况来自《金融时报》等媒体的报道。
[2]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课题组:“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运作与法律保护研究”,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编《上证研究(2005法制专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5页。
[3]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课题组:“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运作与法律保护研究”,第240页。
[4]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5.2.2条。
[5]复旦大学一上海理工大学(联合)课题组:“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运作与法律保护研究”,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编《上证研究(2005法制专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75页。
[6]同上注,第239—240页。
[7]关于证券交易信息与证券交易所的关系的具体分析可参阅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课题组完成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运作与法律保护研究”课题,第248— 249页。
[8]复旦大学一上海理工大学(联合)课题组:“证券交易所交易信息产权运作与法律保护研究”,第288页。
[9]桂敏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旧条文对照简明解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第103—104页。、
[10]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5.1.3条都规定:“本所市场产生的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未经本所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经本所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本所同意,不得将本所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11]李扬:《数据库法律保护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页。
[12]李扬:《数据库法律保护研究》,第174—175页。
[13]李扬:《数据库法律保护研究》,第205页。
Ⅵ 如何破译神奇K线密码
3、异常大阳线和大阴线。在相对低位的大阳线和相对高位大阴线之中,有一种K线属于异常的K线,它有别于一般的大阳线和大阴线。这就是投资者通常说的“夜草”K线。
(1)低开大阳线(送礼线),这是一种特殊的K线形态。一只个股在运行中的某一天,突然以跌停板开盘,然后迅速拉升,当天大涨,甚至于会由跌停拉到涨停。这样的K线,叫低开大阳线,又叫“送礼线”。它往往意味着低部的到来或即将开始快速拉升。
案例:华兰生物(002007)2009年8月18日,该股以28.89元跳空低开,然后迅即拉起,一天内振幅达15%以上。之后,短短15个交易日,股价狂升到60元, 短期利润就翻番。
(2)高开大阴线。一只个股在相对高位以大幅度跳空高开,开盘就是最高价,随后股价大幅下跌,收出一根高开大阴线。这样的K线,通常叫“墓碑线”。碑下掩埋着无数的散户的忠骨。盘中这样的K线出现后,许多投资者竟然浑然不觉,不知下跌已经开始,依然“死了都不卖”。其实,如果认识这根典型的K线,也就让你在劫难逃了。
案例:浦发银行(600000)该股在2009年8月3在上涨途中,跳空高开, 后于一根巨型大阴线收盘,股价从大涨砸到跌,随后一路下跌,似在高高的山峰上隆起一座“墓碑”,将追进的投资者全部牢牢套在山顶上喝西北风。
4、长引线。在典型性的K线中,除了大阳线和低开大阳线,以及相对高位的大阴线和高开大阴线外,还有一种形态特殊的K线,也是投资者最容易犯错误的一种捉摸不定的K线,即带较长上引线的K线和较长下引线的K线。
(1)长上引线。带长上引线的K线,一般投资者认为,长上引线意味着抛压盘很重,上档有阻力。因而,见到长上引线就认为脚板擦油走为上计。其实,这里应辨证的分析。我们必须要看这根K线出现的相对位置。根据黄金K线的相对位置理论,我们把长上引线的典型K线分为两种:一种是相对低位的长引线,通常称之为“指南针”,另外一种是相对高位的长引线,通常称之为“避雷针”。
A、指南针。相对低位的长上引线往往具有向上指引的作用。通常是主力向上拉升,试一下上档抛压的轻重所造成的试盘K线。这种K线,通常意味着股价将大幅上扬,是一种确认性的买进信号,故称之为“指南针”。
案例:中金黄金(600489)2009年3月25日以57元开盘收出长长的上引线,该股 K线图上,多次呈现出长上引线,显示主力在试盘,不久,一波波澜壮阔主升浪便得以展开, 短短两个月就涨到96元, 也几乎实现了翻番。
B、避雷针。相对高位的长上引线,往往是主力机构大幅拉高出货。当天即大幅下跌,使盲目追进者高位悉数套牢。这是典型的机构大肆出货所留下的痕迹。如同一根耸立云天的避雷针。这种K线信号,通常意味着头部的到来,是一种确认性的卖出信号,故俗称其为“避雷针”。
案例:中炬高新(600872)2009年6月29日,在上升途中高位的K线图中留下了一根长长的8%上引线,当日振幅15%,换手32%,次日股价开始大跌,此后无论大盘涨跌都跌跌不休, 股价最低时几乎被腰斩。
(2)长下引线。一根带有很长下引线的K线,投资者往往会以为下面有支撑。其实,对于这种K线也必须进行区别,如同前面讲过的带长上引线的K线一样,只有看K线的相对位置,然后才可以进行判别。根据黄金K线理论,我们把处于相对低位的长下引线,称之为“定海神针”,是见底的确认性信号。而处于相对高位的长下引线,称之为“空中点刹”,是股价即将大幅下跌的确认性信号。
A、定海神针。相对低位的长下引线,往往是做多力量大规模进场所造成的。这意味着主力机构进场了,股价将进入拉升过程中。这样的K线,是一种确认性的买进信号。
案例:得豪润达(002005)2009年3月5日,该股在历经一波下跌后,在相对低位出现了一根长下引线,意味着主力进场,不久,一轮升势启动, 股价从7.6元一口气涨到14.46元。
B、空中点刹。相对高位的长下引线,往往是主力护盘无力的表现。而不是投资者所认为的强支撑。这样一种K线,往往是有向下指引的作用,是做空力量出逃所导致,也是一种明显确认的卖出信号。
案例:四川成渝(601107)该股自2009年7月27上市后一路快速拉升,把没有最快, 只有更快;没有最高,只有更高发挥到了极致,于当日收出一根带长下引线的大阳线。大多数投资者浑然不觉这是主力拉高出逃的征兆,反倒以为其支撑强,看高一线,纷纷追高抢进。其实,这根高位的长下引线,已明确地告诉你,主力机构已经在拉高出货了。如果能够认识这根K线,你起码能躲过随后的40%的爆跌。
Ⅶ 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中,已做担保物的现金能买股票吗
当然可以了,这就是融资融券的杠杆风险放大原理啊,只不过如果你把一百万都买成股票,你的保证金就少了(股票在算成担保金是需要乘以折算率),维持担保比例会低于150%,需要继续追保。
Ⅷ 如何查看板块指数里各成分股的权重
排名 代码 简称 收盘(元) 权重(%)↓ 涨跌 涨跌幅(%) 指数贡献点 成交量(万股) 成交额(万元) 总股本(亿股)
1 601318 中国平安 50.86 2.96 -0.77 -1.50 -1.45 3047.60 155893.13 76.44
2 600036 招商银行 13.66 2.93 -0.33 -2.37 -2.31 10984.13 151282.93 215.77
3 600016 民生银行 5.24 2.05 -0.03 -0.57 -0.39 9234.58 48583.83 267.15
4 601328 交通银行 5.61 2.03 -0.05 -0.93 -0.62 4901.28 27714.64 562.60
5 601166 兴业银行 26.88 1.96 -0.20 -0.73 -0.47 3324.27 89670.90 59.92
6 600000 浦发银行 13.10 1.96 -0.14 -1.06 -0.69 6468.29 85198.56 143.49
7 600030 中信证券 14.37 1.74 -0.22 -1.51 -0.87 11769.42 171078.37 99.46
8 601088 中国神华 26.98 1.54 -0.47 -1.71 -0.87 4517.21 123337.95 198.90
9 000002 万科A 8.33 1.40 -0.17 -2.00 -0.93 9026.89 75467.11 109.95
10 601601 中国太保 22.69 1.24 -0.24 -1.04 -0.43 1741.86 39894.77 86.00
11 600519 贵州茅台 180.04 1.18 -1.96 -1.08 -0.42 233.45 42487.18 9.44
12 601398 工商银行 4.30 1.14 -0.05 -1.22 -0.46 5598.43 24241.83 3490.19
13 000858 五粮液 32.72 1.08 -0.30 -0.91 -0.33 2331.06 77116.05 37.96
14 002024 苏宁电器 14.07 1.02 -0.31 -2.16 -0.73 4060.52 57675.85 69.96
15 601169 北京银行 11.86 0.90 -0.10 -0.81 -0.24 2233.63 26653.69 62.28
16 600031 三一重工 25.65 0.90 -0.16 -0.62 -0.19 4727.26 122268.53 50.62
17 601006 大秦铁路 8.57 0.88 -0.09 -1.04 -0.30 2965.88 25598.68 148.67
18 600837 海通证券 10.19 0.87 -0.14 -1.35 -0.39 6898.42 70998.83 82.28
19 600050 中国联通 5.83 0.86 0.00 0.00 0.00 9559.52 56225.57 211.97
20 600585 海螺水泥 35.70 0.83 -0.98 -2.67 -0.74 2038.74 73634.73 35.33
出处:Wind资讯
Ⅸ 什么是拟合指数
拟合指数 : 就是选择的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 。
指数基金是一种拟合目标指数、跟踪目标指数变化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的基金品种。指数基金的投资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的成分股,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该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
Ⅹ 急求一个上海浦发银行营销的失败案例 要求尽量详细 可以有分析 案例一定得真实详细 急求!!!!!!!!!
老早以前了。。。。有个什么准借贷卡的,不适应市场需求,没过多久就没什么用了,具体的可以自己看看
还有个人觉得现在普通的东方卡也没什么大用,30天延期的那个,只是增加银行操作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