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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倉頭寸大股票走勢

發布時間: 2021-07-05 05:25:59

1. 我還是不理解香港股票里好倉和淡倉的意思

好倉/淡倉
一般說持了期指好倉,就是買入了期指;持了期指淡倉,就是沽出了期指。持有期指或商品期貨好倉,就是看好後市,估計後市會升,如果估計後市期指或商品期貨的價格下調,便會持有淡倉。

2. 某基金的持倉股票組合的β1為1.2,如果基金經理預測大盤將會下跌,他准備將組合的β2降至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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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港股中股東持有的股票中好倉和淡倉的區別

好倉和淡倉的區別是:港股中股東持有的股票中的好倉是指做多股票,而淡倉卻是做空股票的倉位。

下面是對好倉和淡倉的介紹:

  1. 好倉:一片看漲的時候,對於中國大陸股票家來說的應該稱之為:「多」,而在香港股票市場就變成了叫「好」或者是「友」。

  2. 淡倉:一片看跌的時候,一般中國大陸股票家都叫「空頭」,而香港股票市場則叫「淡友」。

4. 香港報表中提到的好倉和淡倉各表示什麼和股東實際持有股份是一回事嗎

不是一回事,好倉相當於多頭持倉,是看好的,賭股票上漲;淡倉相當於空頭持倉,看空的,賭股票下跌,期貨中也有類似概念,如果你了解期貨就會明白。

如果這兩個數字不等,應該是取相加

5. 請問港股中的好倉、淡倉什麼意思啊

好倉是做多股票,

淡倉是做空股票的倉位

好比說,你100的淡倉,就是說你做空賣出100股,持有空倉一百股,

好倉200就是你買入200的股票,

一共三百的倉位.

做相反方向的操作即可平倉

6. 香港股票可以沽空嗎

港股入門

在股票市場上常常聽到有人說「拋空」又或是「沽空」某某股票,到底甚麼是「拋空」或「沽空」呢?其實,拋空的原理十分簡單,拋空股票,等於是以較高的價格沽出股票,但前提是投資者本身並沒有該股票;而如果投資者有股票在手而沽出股票,便不算拋空。在拋空股票之後,投資者需要在一段時間之內買回股票現貨平倉。

甚麼時候投資者會選擇拋空股票?

一般來說,當有投資者看淡某股票的未來股價,而他本身並沒有現貨在手,就會選擇以拋空股票以圖利。當然,股市價格可升可跌,若真的一如所料,股價下跌,便可以低價買回股票現貨圖利;但若股價不跌反升,投資者便要以較高價錢買貨平倉,到時損失的便是拋空時及平倉時股票的差價了。

別與沽期指互相混淆

說到這里,是否對拋空股票這一活動有一種似曾相識相識的感覺?沒錯,其實拋空股票與沽期指的原理是非常相似的,兩者均是以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的原理圖利,但是,兩者其實是大有不同的。首先,期指是以恆生指數作標准,沽期指等於是沽出所有 33 只恆指成份股的股票;但拋空股票的彈性更大,投資者可隨意選擇拋空哪只股票,亦可選擇拋空多隻股票。要知道每隻股票的表現均不一樣,拋空股票的彈性對於投資者而言是非常有用的。

拋空股票並不普遍

雖然如此,拋空股票在香港股票市場並不算普遍,以沽期指以進行低買高賣的投資者遠比拋空股票的為多。究其原因是在於拋空股票的手續繁復,而成本亦遠較沽期指為高。手續方面,在香港要拋空股票是需要預先安排的,而沒有股票在手而胡亂拋空即屬違法。成本方面,拋空者最少要付出拋空股票市值 105% 的按金作抵押,對比只需付約為股票市值 10% 的按金的期指買賣來說,入場費無疑是太高;再者,拋空是要付息向經紀行借貨的,成本更高。由於以上種種原因,拋空股票只能淪為大戶的玩具了。

7. 港股的持股量是淡倉加上好倉嗎

是的。
好倉和淡倉是港股專業術語。好倉是做多股票建立倉位,淡倉是做空股票的倉位。
持股量=好倉+淡倉。比如你150的淡倉,就是說你做空賣出150股,持有空倉一百股,好倉200,就是你買入200的股票,一共350的倉位,持股量就是350。

8. 投資者持有港股通股票超過一定比例是否需要披露

是的。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首次持有上市法團5%或以上任何類別帶有投票權的股份(香港上市法團可發行不帶有投票權的股份)的個人及法團(該主體被界定為上市法團的大股東)必須披露相關信息:
1.在該上市法團持有的帶投票權的股份的權益及淡倉(即空頭頭寸)
2.所持有上市法團的股本衍生工具,包括大股東持有、沽出或發行的股本衍生工具,以及大股東行使、轉讓或不行使該衍生工具之下的權利,該權利可能導致股份會被交付予持有人或由持有人交付他人
3.下列有關大股東權益及淡倉的變動:
(1)持股量的百分率數字上升或下降,導致大股東的權益跨越某個處於5%以上的百分率整數(例如,大股東的權益由6.8%增至7.1%,即跨越7%時需披露其權益變動)
(2)大股東持有需申報的權益,而該股份權益的性質有所改變(例如,行使期權)
(3)大股東持有需申報的權益,以及在披露期間持有或不再持有超過1%的淡倉(例如,大股東已持有某上市法團6.8%的股份權益,並持有1.9%的淡倉)
(4)大股東持有須申報的權益,而淡倉的百分率數字上升或下降,導致大股東的淡倉跨越了某個處於1%以上的百分率整數(例如,大股東已持有某上市法團6.8%的權益,而淡倉由1.9%增至2.1%)
具體申報的時間為,大股東在知悉上述事件的當日起的3個營業日內。在購買股份時,大股東通常應在訂立有關購買股份的合約後3個營業日內送交通知存檔;售賣股份後,大股東通常需要在結算日(即有關股份交付予買方當日)後3個營業日內送交通知存檔。但是,《證券及期貨條例》並未禁止該大股東在該3日內買賣有關上市發行人的股份。
以上只能扼要地說明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相關規定,並無法詳盡表述所有情形,因此,個別案例須視情形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