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股東所持股票被法院凍結,股票會怎樣走勢
肯定不是好事,一般來說,公司的股權被法院凍結,無非是該公司借款不還,才被法院凍結資產。
⑵ 輔仁葯業大股東股票被凍結三年!為什麼被凍結!凍結後續走勢!
肯定是大股東出現債務糾紛,這種負債率高,大股東股權質押,借殼上市的上市公司,應該是財務緊張,所以炒股票,要多多分析基本面,不然很容易踩雷的。希望採納。
⑶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對股價有何影響
股份被凍結,不能轉讓或出售而已。控股股東有訴訟官司,多股價偏空,但一般影響不會太大。
"控股股東所持股票被司法凍結,肯定會對價格造成沖擊,但是也有了套利空間。需要自己自行研究個股的案例,看看司法凍結的前因後果已經是否會解凍何時解凍。風險很大,但是可能潛在收益更大。"
(3)大股東股票被凍結三年後走勢擴展閱讀:
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此外,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並不屬於凍結的范疇,在股權被凍結的情況下,股東仍然可以試行自益權中的新股認購權。
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也沒有必要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
⑷ 如何理解股權凍結三年的後果
防止股權收益的不當流失,達到財產保全的目的。而股權凍結並沒有否定股東資格。沒有限制股東對於共益權的行使。股東基於股東身份可以正常行使共益權。可見在法院凍結期間,股東仍然可以行使共益權(股東大會召集權、投票權、參加權、選舉和被選舉權、知情權、股東代表訴訟權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4)大股東股票被凍結三年後走勢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股權具有財產性和可轉讓性,這為強制執行提供了可行性,但對股權的強制執行,因股份企業帶有很旨的人合性質,對其他股東會帶來一定的影響,且強制執行股權的情況比較復雜,故應嚴格按照條件進行。
強制執行股權可以採取拍賣、變賣等措施轉讓股權,換取價款,清償債務。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轉讓股份,必須符合《公司法》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轉讓的規定,如必須有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其他股東要求購買的必須予以優先等。
其他股份、合資、合作企業的股權的強制轉讓,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其他股東或對方同意,或需要有關部門批准,還必須辦理這些手續,否則強制轉讓股權無效。
⑸ 大股東股票凍結三年是利好嗎
對於散戶中短線交易的持股人來說是利好。因為近三年不存在大股東股票減持。
⑹ 大股東股票被凍結3年,凍結前股票停牌,復牌後會暴跌嗎
看是什麼原因凍結的。還有停牌原因。一般因為公司業務需要停牌的,股東正常凍結的,都不會跌。如果是因為股東違法,或者公司被查的停牌,是要暴跌的。
⑺ 大股東股份被輪候凍結是利好還是利空
短期的話是利空。
股權輪候凍結:對其他執行法院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有登記的財產,執行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登記。查封、扣押、凍結撤銷或者解除的,登記在先的輪候查封、扣押、凍結即自動轉為查封、扣押、凍結」,如果通俗一點,可以理解為「多個債主上門,討債輪流來」。
公司本身出了問題才會給法院股權凍結,短期是利空,以後重組要另算。
股市利空是股市用語。
利空是指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利空往往會導致股市大盤的整體下跌,不斷的利空消息會造成股市價格不斷下跌,形成「熊市」。
例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