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警惕推薦股票的騙局:為什麼薦股騙子這么多
騙術一:潛伏
第1步:自己潛伏一隻股票
黑嘴機構們首先會自己先偷偷潛伏一隻股票,這類股票往往盤子適中,有一定題材,比較適合講故事。
第2步:讓交費的會員抬轎
黑嘴機構在自己有一定持倉量之後,就會開始通知高級會員建倉,順便給讓他們給自己抬抬轎。
這些會員買入的時候,黑嘴們會根據情況適當的加倉或者賣出一定的股票,使得股價走出比較漂亮的圖開,又不至於被迅速推高。
在這個過程的後期,他們會把信息分享給一部分潛在的客戶,一來是分一部分利潤給他們,好讓他們盡快交錢入會,補充因不斷虧損而不斷流失的會員;二來,可以繼續利用他們的資金推漲一下股價。
第3步:操作輿論,推薦股票,讓小散戶接貨
這個時候,黑嘴機構們,會在自己掌握的所有資源(在電視、電話、報紙、博客、股吧等等地方)講故事、講題材,炒作支股票。甚至會買通券商的內線,讓其通過券商的渠道把股票推薦給營業部的大量小散。同時通過簡訊、電話向大量的低級別會員和潛在會員推薦股票。
這個過程一般會比較長,除極個別情況外,股價都會穩定上漲,也有機構會暴力狂拉漲停板吸引注意力。會在這個過程中,黑嘴們慢慢清空自己的倉位→然後,通知自己的會員清空→然後,通過有意向加入他們會員的人清空。
這個中間會有一個問題:他們買了這么多股票,真的能夠全身而退嗎?答案是:No problem!某民間股神曾說過,SB太多了,根本不要擔心出不了貨!
騙術二:為什麼騙子推薦的股票這么准?
小編曾不止一次的想:最早想到第二種騙局的,一定是數據天才。
騙局的要點:
1、首先,騙子機構確實匯聚了幾個短線高手,他們在追逐熱點,選擇短線個股上面確實有一手。這幾個高手,每天會提前給每個業務員一組股票。
2、騙子手裡得有通過各種方法收集到的,大量股民的電話號碼,這里我們假設是16個。
3、騙子把股票推薦給這16個股民。假如漲跌的概率各佔一半的話,就會有8個人的股票出現上漲。第二天,他們再給頭天上漲的這8人打電話推薦一隻股票。假如漲跌的概率各佔一半的話,還有4個人;第三天,他們再給買到上漲的4人打電話薦股,第四天,他們再給這上漲的2人打電話薦股,第五天,他們再給買到上漲的股票的那一個人打電話。
如果有一家機構,連續5天給你的股票都是上漲的。而且如果這5隻個股的連續漲幅都不錯的話。那麼,你有可能再也得不到他們的好股票了。取而代之的是,每天邀請您參加他們會員的電話,畢竟您是見過他們「實力」的。
可是,賺到錢只能說明是你的「財運」好,跟這個機構其實沒有太大的關系。所以,往往會出現很多,不交錢的時候天天推薦的股票都很准,一入會,馬上就不行了的情況。當然了,還有一些財運極佳的「受害者」們能夠長期從這些詐騙機構推薦的個股中賺錢。這里為了方便,我們的舉例只用了16這個數字。可是詐騙機構手上的股民信息往往是數以百萬計。所以,總有一部分股民會成為詐騙機構的長期用戶。而假如,一家機構有1萬個收費客戶,一個客戶一年收1萬元的話,一年的收入就超過1億元。
騙術三:收盤後的簡訊:XX股明天開盤會漲停
第三個案例跟操縱市場有一定的相似性,就是放出小道消息吸引投資者跟盤。這種騙術的要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詐騙團伙會首先選擇一個流通盤較小的股票,然後提前進行倉位埋伏。
第二,在收市的之後時候,給手裡的客戶打電話、發簡訊。內容大致是:「明天這只股票漲停,我們今天收盤前已經提前布局。」
因為這是一小盤股,不需要很大的資金量就能將它炒高。第二天,在集合競價,詐騙團伙通過高價申報的方式,將其開盤價拉高……等開盤之後,用一筆不大的資金以高價直接購買這支股票,很容易導致這支股票迅速漲停。如果有小散追入,他們就趁勢把手中的倉位平掉。當然,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就是忽悠頭一天接到電話的人,「已然見證過他們的實力」的人加入會員。當然,一量你交了費,你會發現,你永遠買不到這種第二天開盤能漲停的股票。
騙術四:推薦一個股票,不準不要錢
經常有人接到電話,說是推薦股票的,不準不要錢。而且,事後再收錢。
關於,這個騙術……小編想起一個段子:
某老中醫有祖傳良方,號稱包治百病。三副見效,售價五千,治癒再收錢,不好不要錢。於是沒治好的因沒付錢也不找他了,治好的則高高興興送錢去……常年下來,老中醫名聲越來越大,財源越來越多,還掙了一屋子錦旗。所以,這種不準不要錢的薦股,自己去體會吧!
最後,要說明一下,這幾種騙局不是那麼好學的。尤其是第三種騙術,經常有莊家不小心把自己玩兒死的。所以,你非要說這些騙局是我瞎說的,根本不可能有人上當。那我只能說,不要太高估股民的智商了。要不然那些在路邊擺個小碗的乞丐也不會是高收入群體了。
㈡ 各國證券犯罪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這樣的案例數不勝數...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訴中國統一慈善協會案
證券交易委員會訴愛德華茲案
證券交易委員會訴電影公會公司案
傑夫公司訴證券交易委員會案
美國訴穆勒倫案 等
英國及歐盟:
白星航線有限公司案
霍華德史密斯有限公司訴艾姆珀石油有限公司案
史密斯新發行證券有限公司訴斯克瑞姆治奧
㈢ 炒股票被老師帶單,被帶到打新股的APP國富策略詐騙APP裡面去,被騙20幾萬,現在已經報案件接下來怎麼辦
虛假平台的,幾乎提現不出,及時提供相關轉賬證據可以維權處理,我和朋友就是輕信分析師前後投入9w多,還好在通過法援的幫助下維權解決挽回全部的損失了,真的是萬分感謝他們
㈣ 股票發行和上市案例分析(案例隨便)
97年7月,A國有企業(以下稱「A企業」)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擬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並發行股票與上市。其擬定的有關方案部分要點為:
A企業擬作為主要發起人,聯合其他3家國有企業共同以發起設立方式於1999年9月前設立B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B公司」)。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資產總額擬定為人民幣16500萬元。其中:負債為人民幣12200萬元,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B公司成立時的股本總額擬定為2750萬元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後,即2000年底之前,擬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新股發行後,B公司股本總額為8750萬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獲批准,A企業將以協議收購方式收購C上市公司(以下稱「C公司」)具體做法為:A企業與C公司的發起人股東D國有企業(以下稱「D企業」)訂立協議,受讓D企業持有的C公司51%股份。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前,C公司必須召開股東大會通過此事項。在收購協議訂立之後,D企業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收購協議在未獲得上述機構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購行為完成之後,A企業應當在30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以公告。為了減少A企業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業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將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轉讓給E公司。
①A企業擬定由4家發起人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B公司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在5人以上,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以募集方式設立,而不能以發起方式設立。
②B公司的資產負債率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在股票發行前一年末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不得低於30%,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在總資產中所佔比例僅達26.06%。
③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凈資產的折股比率不符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該折股比率不得低於65%,而各發起人投入B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4300萬元,折成2750萬股,該折股比率僅為63.95%。
④各發起人在B公司的持股數額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在上市公司的股份總額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額不得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而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僅為2750萬股。
⑤按B公司申請發行社會公眾*股的額度,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比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發起人認購擬上*市公司的股份數不得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5%,如果B公司申請發行6000萬社會公眾股,那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則僅達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31.43%。
(2)A企業收購C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C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C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C公司是受讓C公司股東的股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准。
②由D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後,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D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准,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准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後,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後轉讓所持C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人在收購行為完成後6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㈤ 我想了解一下 金融詐騙犯和詐騙犯的案例 案情經過
新華網北京2月13日電(李煦 高志海)身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朱江與某銀行北京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相互勾結,採取掛失和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等手段,大肆進行金融詐騙,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最終在京受到法律嚴懲。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13日以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朱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扣押在案的1000餘萬元發還銀行;繼續追繳其詐騙所得贓款。
北京市某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江與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主任戴某(另案處理)合謀後,並在戴授意、幫助下,採取存摺掛失及偽造存款單位印章、預留印鑒卡,偽造轉賬支票的方法,先後分別於1998年3月,把馬某存入該分理處2000萬元中的1000萬元轉出歸自己使用;於1998年9月,將馬某以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名義存入某銀行某支行分理處的3000萬元轉入自己的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賬戶。於1999年5月到6月間,將北京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存入分理處2億元中的8400萬元轉出騙走。案發後,支行先後賠付馬某4000萬元,墊付電力有限責任公司7262萬元。
朱江於1999年6月逃往美國,後於2001年2月26日回國投案自首。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朱江與銀行內部人員相勾結,大肆進行金融詐騙活動,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票據詐騙罪和金融憑證詐騙罪,詐騙數額均特別巨大,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懲處。鑒於其能夠主動回國投案並協助追回部分贓款,法院依法對其予以從輕、減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㈥ 薦股公司是如何行騙的
這個道理很簡單。在美國,就發生過這樣的案例:精心挑選二千名股票投資者,把一份對今年的行情完全看好的報告寄給其中的一千人,同時把對今年的行情完全看空的報告寄給另外的一千人。假設本年行情看好,在第二年,再把行情看好的報告寄給這一千人中間的五百人,把行情看空的報告寄給另外的五百人。剩下來的事情就是對這幸運的五百人進行攻堅戰了,挑選口才一流,說服力最強的業務員來完成。其中只要二百五十人心動,計劃就算成功完成了。詐騙者甚至不需要懂股票,同樣可以從中獲得巨額暴利。
在中國,他們的這種作案手法就更簡單了。在美國,要花幾年的時間才能夠使人相信。在中國,個把星期就結束了。只需要在收盤後感覺哪些股票可能會漲,就可以把不同的股票分發到不同的投資者的手機上,並且投資者中彩的機率會很大。很榮幸,你是一個幸運的中彩者。
要是我猜的沒錯,你一旦動心,他們就會要你繳納一定的費用,大概5000-10000元吧。你一旦落入他們的圈套,你中彩的機會就不大了。因為這些人有些甚至根本不懂股票。把你的錢騙入他們的帳戶就是唯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