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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森產品的股票分析

發布時間: 2022-05-27 21:41:26

A. How to use the pocket money

小故事,希望對你能有所啟發

比爾·蓋茨如何花錢

金誠致 編譯
2004年2月,美國《福布斯》雜志公布:比爾·蓋茨以其名下的凈資產466億美元,仍排名世界富翁的首位。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位世界首富沒有自己的私人司機,公務旅行不坐飛機頭等艙卻坐經濟艙,衣著也不講究什麼名牌;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還對打折商品感興趣,不願為泊車多花幾美元……為這點「小錢」,如此斤斤計較,他是不是「現代的阿巴公(吝嗇鬼)」?
可另一面的事實顯示,比爾·蓋茨並不是那種慳吝的守財奴———比如,微軟員工的收入都相當高;比如,為公益和慈善事業一次次捐出大筆善款,他還表示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把95%的財產捐出去……
看來,這位世界首富跟那種「一擲萬金、擺譜顯闊」的富翁迥然有異。他是不是富者中的「另類」?他對金錢持有怎樣的理念和規則?讀了這篇文章,我們當會有所了解,或從中悟出些什麼。

衣裳不求名牌 愛買打折商品
在美琳達剛踏入微軟的時候,她就被告知,比爾是個非常特別的人。
確實比爾是一個與眾不同的人,單從他對待金錢的態度上就可以看得出來。對他而言,創業是他人生的旅途,財富是他價值量化的標尺,他曾經說過:「我不是在為錢而工作,錢讓我感到很累。」
「我只是這筆財富的看管人,我需要找到最合適的方式來使用它。」這就是比爾對金錢最真實的看法。
事實上,錢既不會改變他的生活,也不會使他從工作上分心。他經常告訴那些向他求經的朋友:「當你有了1億美元的時候,你就會明白錢只不過是一種符號而已。」
比爾非常討厭那些喜歡用錢擺闊氣的人。他在雜志上發表自己的見解:「如果你已經習慣了過分享受,你將不能再像普通人那樣生活,而我希望過普通人的生活。」
同所有企業家一樣,比爾也在進行分散風險的投資,他除了擁有股票與債券外,還進行房地產投資,以及其他行業投資。雖然比爾是個經營天才,但是他從不認為自己的理財更勝一籌,所以他聘請了一位「金管家」———小他十多歲的勞森,比爾除了讓他管理自己50億美元的私人投資外,還讓他管理比爾———美琳達慈善基金會的資金。
比爾總是告訴妻子,自己努力工作並不只是為了錢。對待這筆巨大的財富,他從沒有想過要如何享用它們,相反在使用這些錢時卻很慎重。他不喜歡因錢改變自己的本色,過著前呼後擁的生活,他更喜歡自由自在地獨立與人交往。甚至見到熟人時,還像從前一樣熱情地與他們打招呼:「哦,你好,讓我們去吃個熱狗如何?」
在生活中,比爾也從不用錢來擺闊。一次,他與一位朋友前往希爾頓飯店開會,那次他們遲到了幾分鍾,所以沒有停車位可以容納他們的汽車。於是他的朋友建議將車停放在飯店的貴客車位。比爾不同意,他的朋友說:「錢可以由我來付。」
比爾還是不同意,原因非常簡單,貴客車位需要多付12美元,比爾認為那是超值收費。比爾在生活中遵循他的那句話:「花錢如炒菜一樣,要恰到好處。鹽少了,菜就會淡而無味,鹽多了,苦咸難咽。」
所以即使是花幾美元錢,比爾也要讓它們發揮出最大的效益。
婚後,比爾與美琳達很少去一些豪華的餐館就餐,有時由於工作上的需要才不得不光顧一些高級餐廳。一般情況下,他們會選擇肯德基,或是到一些咖啡館。有時還會一塊光顧一些很有特色的小商店,在西雅圖有法國、俄羅斯、日本,以及南美一些國家的人開設的商店,在那裡可以找到這些國家的一些特色商品。
一次,比爾與美琳達來到一家墨西哥人開設的食品店,這里被公認是西雅圖最實惠的商店,剛一進店門,比爾就被「50%優惠」的廣告詞吸引,在不遠處的葡萄乾麥片的大盒包裝上的確寫著這樣幾個字。比爾似乎不敢相信這個標價。因為同樣的商品在本地的一些商店要比這里的價格高出一倍。比爾想得知它的真偽,便上前仔細端詳。當他確認貨真價實時,才付錢買了下來,並告訴美琳達:「看來這里的確如同人們所說的那樣,我今天很高興自己沒有被多掏腰包。」
對於自己的衣著,比爾從不看重它們的牌子或是價錢,只要穿起來感覺很舒服,他就會很喜歡。一次比爾應邀參加由世界32位頂級企業家舉辦的「夏日派對」,那次他穿了一身套裝,這還是美琳達先前在泰國普吉島給他買來拍照時穿的衣服,樣子還不錯,只是價格還不到歌星、影星一次洗衣服的錢。但比爾不在乎這些,很高興地穿著這套衣服參加了這次會議,他生活的信條就是:「一個人只要用好了他的每一分錢,他才能做到事業有成、生活幸福。」
平日里,如果沒有什麼特別重要的會議,比爾會選擇便褲、開領衫,以及他喜歡的運動鞋,但是這其中沒有一件是名牌。
再富也不能富孩子
比爾認為,自己的成功只與個人努力有關,而與金錢多少沒多大關系。確實,比爾幾乎所有創業的錢都是他自己在上學之餘打工掙來的,從來沒有向父母伸過手。幾乎所有人都欽佩他這點。
現在,微軟公司的員工所得的各項收入,即使在美國也是最高的。比爾也從不吝嗇對員工發放一些獎金。早在創業之初,公司總經理的年薪就達到了22萬美元,而那時,比爾每年只領取13萬美元。他認為,自己對公司做出的貢獻並不是最大的。
在微軟還有一些讓人不敢相信的數字,每年都會在幾千名員工中產生幾十個百萬富翁。比爾認為,這些錢只是他們成功的象徵而已,除此之外,他不覺得還有什麼意義。
不論在生活中,還是在工作中,有問題出現時,比爾都不會首先想到用錢來化解一切。他甚至沒有自己的私人司機,也從沒有包機旅行過。對他來說,錢失去了它對一般人那樣的誘惑力,他始終保持一顆清醒的頭腦。他也承認,自己的這種看法和行事方式,在許多人看來也許並不是一個榜樣。
美琳達曾經抱怨比爾說:「我們的家庭顯得如此特別,總會招來別人的非議,他們會說你是個喜歡出風頭的人。」
比爾笑著告訴美琳達:「這是不可避免的,當初我在求學的時候,也有人說我是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可我並不這樣認為。我很珍惜每一分錢,我從來都是這樣的。」
比爾父母本身的經濟收入很豐厚,對於兒子的富有,他們持有什麼看法呢?每每有人拿這個問題問比爾,比爾總是不正面回答,而是用玩笑的口氣說:「我不炫耀給他們看就是了,我會把錢藏起來,埋在草坪下面,現在草皮都鼓了起來,我希望天不要下雨。」
誰都知道,西雅圖的夏天是不可能不下雨的。後來,比爾認真談了自己的觀點:「我賺的錢對我的父母來說一點意義也沒有,真的,我的錢對我與他們之間的關系一點影響也沒有。如果我們中誰生病了,我們可以請最好的醫生,錢在這一點上會有點用。但是一般情況下,我們不會談論錢的問題。」
的確,即使現在,他也很少談家庭用錢的話題,但他已經向美琳達保證過,在有生之年把95%的財產捐出去。
眾所周知,比爾與妻子都十分疼愛自己的孩子,但是在滿足孩子們的一些要求上,他們絕對是一對吝嗇鬼。比爾從不會給孩子們一筆很可觀的錢,當小兒子羅瑞還不會花錢,但女兒珍妮佛已經可以拿著一些零用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時,羅瑞總是抱怨父母不給自己買他最想要的玩具車。比爾有自己的說法,他認為:再富也不能富孩子。
的確,在鈔票中長大的孩子,他們的養尊處優終將會讓他們一事無成。所以比爾夫妻二人寧願將這些錢捐給最需要它們的人,也不隨意交給孩子揮霍。比爾甚至公開表示過:「我不會將自己的所有財產留給自己的繼承人,因為這樣對他們沒有一點好處。」
該花的錢一點也不吝嗇
在私人的金錢花費上,比爾非常節制,但是在事業上,有時他會不惜重金讓自己的產品打入市場。
起初,微軟公司的DOS、Windows軟體是搭配在個人電腦上的,這樣可以讓電腦的購買者產生一種想法:這些軟體是完全免費的,最終使Windows系統軟體在市場上的佔有率高達90%。在微軟推出DOS的時候,IBM雖然與其選擇的幾家軟體公司進行了合作,但是操作系統都是作為配件選購的,消費者可以自行決定購買哪種產品。
尤其是在競爭激烈的時候,比爾會不惜一切代價取得市場,那時,他並不在乎錢的問題。在佔領DOS市場的時候,其他軟體價格都在50-100美元,而比爾會以接近免費的低廉價格,即1.5美元推出自己的產品。正由於微軟公司操作系統的普及,客戶會認為這些系統整合得很好,便會一同購買微軟公司的其他軟體。
當互聯網逐漸發展起來的時候,微軟為了與網景搶占網路瀏覽器軟體市場,比爾決定免費贈送客戶大量的軟體、使用手冊與免費的電話服務。相比之下,網景的行銷則顯得很保守。雖然,這些讓微軟一時虧損許多,但是卻由此獲得了大份額的市場。
凡是做過營銷的人,都會明白這些,產品銷路不暢的問題對一些小公司來說特別重要,如果以很低的價格出售自己的產品,對他們來說也是非常危險的。但是比爾更清楚,一旦自己的產品成為行業標准,將會產生不可估量的價值,所以他一直告誡美琳達,不要為了在營銷上少花錢而絞盡腦汁。
微軟掌門人坐經濟艙
讓美琳達感受最深刻的一點是,微軟的員工都非常懂得節儉。因此一些人稱這是微軟的「飢餓哲學」。比爾告訴他的員工:「我們賺的每一分錢都來之不易,是我們的血汗錢,所以不應該亂花,應花在刀刃上。」
從微軟創業時起,比爾就非常注重節儉。一次,兼任微軟總裁的魏蘭德將自己的辦公室裝飾得非常氣派,比爾看到後非常生氣,認為魏蘭德把錢花在了這上面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他對魏蘭德說微軟還處在創業時期,如果形成這種浪費的作風,不利於微軟的進一步發展。
即使在微軟開始成為業界營業額最高的公司時,比爾的這種作風也沒有改變過。1987年,還是在比爾與溫布萊德相好的時候,一次,他們在一家飯店約會,助理為他在該飯店訂了間非常豪華的房間。比爾一進門便發呆了,一間大卧室、兩間休息室、一間廚房,還有一間特大的、用於接見客人的會客廳。比爾簡直氣蒙了,禁不住罵道:「是哪個混賬東西乾的好事?」
比爾一年四季都很忙,有時一個星期要到四、五個國家召開十幾次會議。每次坐飛機,他通常都坐經濟艙,沒有特殊情況,他是絕不會坐頭等艙的。
有一次,在美國鳳凰城舉辦電腦展示會,比爾應邀出席。主辦方事先給比爾訂了張頭等機艙的票,比爾知道後,沒有同意他們的做法,然後硬是換成了經濟艙。還有一次,比爾要到歐洲召開展示會,他又一次讓主辦方將頭等艙機票換成經濟艙機票。
比爾幾乎很少回家吃午餐,通常他會在公司以漢堡包當午餐,這已經成為他的習慣。有一次,辦公室來了一位新秘書,名叫里卡,為了慶祝她的生日,比爾特意帶著她,以及米麗亞娜·露寶與其他幾個職員來到一家高級飯店,每個人都點了酒與風味菜餚,只有比爾點了酒與漢堡包。美琳達後來抱怨說:「你為什麼不點些菜,你那樣會讓里卡感到難堪的。」
比爾笑笑說:「我就喜歡吃漢堡包,沒想那些。」
在與員工平時相處中,比爾從不像是個有錢人,他常對人說,與其說他有錢,還不如說他是「軟體產業的卓越開拓者與領導者」更讓他感到興奮。他不喜歡什麼事都與錢掛在一起,把金錢看成萬能。一次,他在出席會議的時候,主持人給他租了一輛高級轎車,他硬是拒絕了,然後租了一輛很普通的汽車前往會場。
在微軟,比爾已經成為員工,尤其是一些新員工的榜樣,他的作風感染了許多人。所以微軟員工的樸素也是很出名的。這並不是說比爾吝嗇,或是小氣,他是在鍛煉自己的意志力,也是在培養員工的艱苦創業精神,無疑這是一種非常可貴的精神。

B. 2kol中的勞森怎麼樣

雖然於嘉在解說中不停地誇獎勞森 但個人認為勞森並不好用 我建議你可以試一試傑夫蒂格 數據只有控球略遜於勞森 其他方面可以說全部占優 另太陽隊的布萊索也不錯附傑夫蒂格 與泰勞森 布萊索數據截圖 希望能幫到你

C. 投機之王--傑西.利弗莫爾的疑問

何必在乎這一點一地呢,傑西.利弗莫爾的所謂第六感其實就是長期看盤的經驗。也就是盤感。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D. 股票中拉高是什麼意思

你好,看股票大盤的時候,會突然的發現股票價格在直線上升,就會覺得可能是股票的價格被拉高了,其實這個只是股票價格上漲的原因之一,其實指的是股票的價格被主力給拉升了,也有可能在股市中是很正常的現象之一。
判斷股票拉高有下面的這些特徵:
①:股票成交量
作為主力,去拉升股價的目的是為了去跟單,希望可以引起市場的注意,為了迎合市場,會去不斷的拉升股價,一般來說,股市中的散單是不會堆量的,所以放量是一個特徵。
②:掛單的變化
這個只是股市中正常的交易行為,在股價上漲的時候,不會有很明顯的掛單情況出現,主力的拉升介入了以後,會出現掛單比較大的變化。
③:股價支撐
可能是階段性的行為,股票大盤中,股票指數上漲也只是一時的事情,目前的股票市場比較的低沉,所以股價回落的時候,主力會給予支撐。
④:上漲前的走勢
主力在拉升股票之前,會去維護一段時間,所以股票走勢會比股票大盤要強一點,如果之前的走勢和指數是一樣的戶話,主力參與的可能性就比較小。
⑤:漲跌幅度
計算盤中的漲跌幅度,如果個股的上漲幅度遠大於指數那麼主力運作的可能性較大。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E. 有什麼是無形財產

一、 無形財產的當代表現形式及概念分析
無形財產最早是就知識產權而言的,而後在法律觀念上對諸如票據、股票、計算機軟體、商譽,特許權等,以及一切代表財產取得來源和方式的權利都視為無形財產。通俗地講,傳統觀念認為表現為實體財產的利益都為無形財產。確實,當代財產出現了碎裂化的局面,財產權的表現種類和形式越來越多,普通向無形化方向發展,以至當代美國有人驚呼財產的爆炸。可以認為,當代社會中,大多數財產都是無形的。英美法學者已意識到,一些無形財產的價值並不一定能與商業場所或有形的商業附屬物相聯系,即使不牽涉到任何物,一些無形財產(如商業信譽)都可能存在或失去。他們認為,在很多情況下,保護當事人的無形財產比保護有形物更重要。基於當代財產權表現形式和種類的巨大變化,一些英美法學家提出了「財產權解體」這一頗為新穎的觀點,這種觀點正日益為英美法學界所接受。在當代,無形財產也不僅局限於市場機制自發的權利調整,而且也反映國家的宏觀導向和價值取向,公權和私權界限的模糊化在無形財產上也表現得最為充分,如知識產權、營業資產、銷售特許權等均不再是純粹的「私權」,而是同時具有公權和私權的屬性。無形財產通過權利界定衡量利益,也體現了當代財產觀念的變化,如勞森說過:「從最廣義上說,英國財產法的確已變成了財富法。」無形財產的適應性體現於無形財產的歷史發展和演變過程。康芒斯(Commons)認為:「在封建和農業時代,財產是有形體的。在重商主義時代,財產成為可以轉讓的那種無形體財產。在資本主義階段最近四十年,財產又可以成為賣者、買者可以自由規定價格的那種無形的財產」。當代市場主體享有的經營自由權利成為財產的重要形式,這在傳統財產權領域里是不可想像的。古代和近代的財產制度側重於實際利益或期待利益的取得和保護,而當代財產則體現為取得財產的資格和手段本身,並不直接體現為一種可即時享有的利益。
但什麼是無形財產?目前這僅是一個理論上的名詞,在法律上並沒有定義,大多數情況下,學者談及無形財產時其實爭論的不是同一個對象。據我本人的整理和總結,「無形財產」在實際運用中常代表三種不同的含義:(1)無形財產指不具備一定形狀,但佔有一定空間或能為人們所支配的物。這主要是基於物理學上的物質存在形式而言,如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發展,電、熱、聲、光等能源以及空間等,在當代已具備了獨立的經濟價值,並能為人們進行排他性的支配,因而也成為所有權的客體;(2)無形財產特指知識產權,這主要是基於知識產品的非物質性而作出的界定。另外,通常基於知識產品的無形性,在習慣上學術界將知識產品本身也視為「無形物」或「無形財產」。如德國在不承認傳統的「無形物」前提下,將知識產品從客體角度視為「狹義的無形物」;(3)無形財產沿襲羅馬法的定義和模式,將有形物的所有權之外的任何權利稱為「無形財產」,知識產權僅是其中一種「無形財產」。
顯然,如果在理論上對於無形財產就上述三種意義不加區分地進行使用,則不僅很難形成科學的無形財產理論,而且往往多生歧義,不便於學術的研究和交流,所以,需要對無形財產進行科學的界定和詮釋。
就第一種意義而言,應當認為,電、氣以及空間等僅僅是一種物理狀態上的「無形」,仍是一種不依賴人們意志的客觀物質存在。各國民法學者仍認為這種「無形物」屬於有形物的范疇,是有形物的延伸。各國立法實際上也運用有形物的一般規則毫無困難地進行調整,理論界已很少有將其作為獨特的無形財產的一種形式加以研究的。
就第二種意義而言,這是目前學術界最常見的一種用法。本世紀六十年代前,知識產權尚未成為國際上廣泛使用的法律概念,人們一般將基於創造性智力成果所取得的民事權利統稱為無形財產權,同時諸如作品、發明等權利客體均被視為無形財產。直到現在,有些西方學者仍然這樣使用這些概念。由於我國民法理論和立法未採用有形物和無形物的劃分,自然也沒有類似羅馬法和法國民法典將大量所有權以外具體權利視為無形財產的習慣,而往往將知識產權稱為「無形財產權」。但是學術界對於無形財產是指「知識產權」還是「知識產品」卻無定論,往往同時在兩種意義上使用。應當認為,知識產品是從客體角度出發,是相對動產和不動產等有形物而言的非物質形式。而知識產權則是相對有形物的所有權而言,是一種無形的權利形式。這涉及到無形財產究竟是指客體還是指權利的問題。
上述無形財產的第三種意義則是從權利角度而進行界定,無形財產表現為特定的權利利益,體現的是一種法律上的思想意志關系。從無形財產的內容和表現形式而言,無形財產的實質內容是法律所要保護的權利主體的利益,這種利益只有通過立法者的意志和法律的力量上升為法律上的利益,才能成為主體實際享有的利益。
但要問第三種意義的財產是否合理的概念界定,不得不提到大陸法系傳統理論中的「無形物」的問題。從無形物當中我們可以得出重要的啟示。無形財產淵源於古羅馬法。公元二世紀羅馬法學家蓋尤斯(Gaius)在其所著《法學階梯》里將物劃分為「有體物」(也稱有形物)和「無體物」(也稱無形物)。他認為,有體物(Corporales)是可以觸摸的物品,如土地、衣服、金銀;無體物(Incorporales)則是不能觸摸的物品,它們體現為某種權利,如繼承權、債權和用益權等。因此,在羅馬法中所有權之外的權利常被擬制為「無體物」,被納入物和客體的范疇。近代法國民法典繼承了羅馬法的上述分類,該法典第526條、第529條分別規定建立於不動產之上的權利為不動產,而將債權和股權等視為動產。後來的義大利、奧地利和荷蘭民法典也有類似規定。1900年《德國民法典》則未採納無形物的相關規定,而將物限於「有形物」,因此權利作為無形物與物是嚴格分開的。日本、泰國等國民法典從其立法例。
因而,我認為,如果說無形財產是當代的發明,並不妥當,古羅馬人實際上就注意到了抽象權利的財產性質問題,只不過將其進行物的擬制而物化為「無形物」罷。實際上,無形物就是對所有權以外權利的概括而已。因此,如果要對無形財產正本清源的話,從此角度而言,無形財產體現的是一種法律關系,法律上正是通過對權利主體的行為進行合理的界定來劃定主體間的利益邊界,其前提是,不表現為對有形物進行單一的支配和獨占權。正是由於無形財產不直接表現為對有形物的所有權,而是表現為主體在法律范圍內為一定行為的范圍,古羅馬法和近代法國民法典才將其形象地稱為「無形物」。因而,第三種意義上的無形財產富有廣闊的內涵,即大陸法系民事權利體系內,所有權以外的權利(如他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等)均可稱為無形財產。
由此可以認為,雖然可以從不同角度稱某種客體或某種權利為無形財產,但就大陸法系早期羅馬法以及近代法國民法典而言,無形物、無形財產體現的是一種有別於有形物所有權的權利,羅馬法上的無形物即是一種將具體權利進行「物的主觀擬制」的結果。否則,無論客體形狀和性質如何,均不能視為「無形物」。因為無形財產「無形」性表現為主觀權利的無形,其已脫離了感官的感知范疇。雖然權利客體如知識產品也有無形的特點,但仍屬於權利附著的對象,而不能直接體現為一種財產。因為若法律不於客體之上賦予權利,自然客體其本身並不能體現財產價值。因此,作為權利對象的知識產品和電力、天然氣等只是一種有別於有形物的特殊客體。可以認為無形財產應指「權利」而言。既然從權利角度而言,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利均是無形的權利利益,並不因具體客體的不同而導致權利性質上的任何差別,所以把「無形財產」局限於知識產權並不妥當。在當代法國民法上,無形財產不僅包括羅馬法上的「無形物」所指具體權利,還包括權利人就營業資產、顧客、知識產品以及現代商業信息等所享有的權利。我國學術界針對有價證券、股票的流通無法用傳統理論予以解釋,往往也將票據權利和股權等稱為無形財產。所以在理論上宜採取第三種意義上的無形財產,即無形財產不僅是一種財產形式,而且是相對有形物所有權的一種財產權體系,除所有權以外的其他權利均屬於無形財產范疇。
二、 無形財產的性質及其理解
無形財產的出現和發展為民法理論體系設置了很多障礙,首先就是對於其性質存在很大的爭議,學者對每一種無形財產的出現都為其性質絞盡腦汁。客觀地講,並沒有在理論上圓滿解決這一問題,迄今為止也沒有建立無形財產的理論體系。我認為,對無形財產的理解必須要釐清兩個觀念:
一是無形財產至今仍是觀念上的物化思維模式的產物。這是最根本的誤區。這就是說,傳統觀念以物代替財產的理解,目前理論上債權之所以沒有說是無形財產,是因為跟物的流轉聯系在一起。另外在權利體系的理解上,與物無關的權利都是無形財產,作為另類處理。自羅馬法創造「物」和「所有權」概念以來,有形物便是衡量財富多寡的唯一標准,而其他財產權利(如用益物權和債權)則因其無形而很難為人們更好地理解。因此,人們習慣於將權利轉化為物時,才更真切地感受到對該權利的擁有。將權利擬制為物,權利的轉讓便如物的交付一樣形象生動,易於理解。如法國學者馬洛里和埃勒斯認為:「如果我們要對財產權利作生動而實際的想像,則區分有形物與無形財產權利是必要的。」因此,規范理念上的權利通過法律擬制而取得了「無形物」的地位。
通過實在物來把握權利的概念與法律發展早期人們的實體化思維有關。例如英國學者波洛克和梅特蘭曾指出:「古代日耳曼法如同古代羅馬法,在處理債和其他合同利益轉讓時遇到很大的困難,除非權利是包含在一種有形實體中,人們就不難理解權利是如何被轉讓的。……只有當受讓人獲得了實體,將牲畜放入牧場,將職員送入教堂,權利才真正被轉讓。如有人想轉讓教堂的受俸牧師推薦權,他會說他在轉讓教堂。」通過法律擬制,任何私法上的財產利益均體現為一種對「物」的所有,這樣自然「無形物」也便成了所有權的客體。可以認為,羅馬法是以所有權來統領財產體系,只要主體享有某種利益,便當然認為是對該種利益的所有,所有權成為所有財產的法律衡量標准,具體權利的獨立享有並不為人們所接受,這樣把具體權利物化為「無形物」也許就不難理解了。
二是應將財產與物必須進行區分。傳統誤區在於將物與財產等同起來,認為物與財產是同一概念。這是完全錯誤的。實際上,權利才是利益的表現,沒有權利的外衣,實體物也就無所謂是某人的財產了。如果從權利角度理解財產,那麼無形財產與所有權沒有本質區別。都是一種類型的權利,只不過這種權利與物無關罷了。
這種不習慣從法律關系的角度理解財產權的思維方式至今仍在大陸法系根深蒂固,其主要表現是在理論上權利仍可屬於某種客體,即使在德國民法上也不例外。如在德國民法典中一般的權利客體為,指的是各種物品和對象,即除有形物之外,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還包括無體物、收益和使用等。目前,國內外學術界雖普遍認為將無形財產作為客體,混淆了權利和權利客體的界限,令人難以把握,且導致所有權與其他民事權利的區分混亂不堪。但是又在一定情形下不得不把無形財產視為客體,如在權利轉讓、權利質押等法律關系中,常把權利當作上述法律關系的客體。我國大多數學者也認為,無形財產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但可以成為其他無形權利的客體,
那麼無形財產究竟是一種什麼地位的權利呢?我認為,在上述分析中,既然已經確實了權利才是財產的表現形式,那麼我們首先應該確認無形財產是法律權利。無形財產與物權處於平等地位,無形財產的轉讓跟所有權的轉讓也是一致的。並沒有將所有權與無形財產相對立的必要。但正如上面分析的那樣,是否無形財產可以作為客體存在呢?我認為,這是完全錯誤的。
關於客體的概念和范圍,目前學術界仍是眾說紛紜,難以定論,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客體是物;一種認為客體為行為。我國學者則採取了折衷態度,認為客體是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事物,通常指物、行為和精神財富。我認為,在客體范疇中同時存在物和行為兩種類型,更使問題復雜化。法律關系是規制人類行為的思想意志關系,其客體必須具有三種特性:一是客觀性。法律關系客體的客觀性指客體是一種不依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但客觀性並不能必然得出「客體為物」的結論。因為哲學上的客體是從個人和物質世界關系出發,物質成為人認知和改造的客體。而法律關系面對和改造的則是紛繁復雜的人類活動,人類的社會活動屬於社會實踐,也具有客觀性。因此,談及客體時不應把視角僅限於哲學上的客體物;二是單一性。從邏輯上講,「客體」作為特定概念,必須具有特定的范疇。顯然物和行為不屬於同一范疇,前者屬於客觀物質范疇,後者則屬於人類社會活動實踐范疇。因此,物和行為共同涵蓋於客體這一范疇是不合邏輯的;三是涵蓋性。客體既然屬於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必須適用於任何一種法律關系,但在客體單一性前提下,若以「物」為客體,那麼便會出現若干法律關系客體缺位的情形,如代理、扶養和服務性合同等法律關系中無法找到「物」這種客體,那麼是否認為這些情形下便沒有客體呢?按照目前的理論,上述法律關系的客體可以是行為,但是我們認為,如果此時客體為行為,那麼便失去了客體單一性這一前提,這種多元客體的涵蓋性與單一客體的涵蓋性是有本質區別的。
我們認為,如果把客體限於行為,則能較好地解決上述理論缺陷。人們客觀社會行為正是法律關系改造和規制的客觀對象,民事主體均是圍繞人類社會經濟活動而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而物則僅是民事主體具體行為的客體,不應與民事權利客體相混淆。其次,「行為」作為客體既避免了客體范疇多元化的混亂,也適用於一切民事法律關系,每種民事法律關系毫無例外地是以現實人們的活動和行為為原型的。
應當認為,之所以目前理論界關於客體的觀點難以自圓其說,其主要原因在於認識上存在二個誤區:一是不能正確認識客體的法律意義。目前教科書上大多將客體定位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這實際上是將客體與哲學上的「客體」相聯系,認為客體即人身外之物,人們於其上形成復雜的法律關系,在此前提下,客體物成為法律關系的一個前提條件。顯然,這種理解方式的根因源於,人們將物視為權利的一種表現,將不存在於物而享有財產權益的情況視為一種例外。由此導致的必然結果是,當不存在客觀的物時,當事人之間仍可存在權利義務關系(如債權),其客體是什麼便已脫離了傳統思維模式。如果此時又把債權的客體視為行為,顯然法律上的行為並不是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再加之,法律規定的行為此時帶有主觀意志性,與物的客觀性完全不同。總而言之,這種客體多元化理論理解起來總是不盡人意。
那麼如何正確理解法律關系客體的意義呢?我認為,客體的屬性必須是客觀的,不具備客觀性的事物不應成為客體,也許傳統理論正是從客觀性這一點出發,得出了客體為「物」的結論。但這並不是一個唯一的結論。客觀性並不僅僅限於哲學上與個人相對應的物質實體,從歷史唯物主義角度來看,人們的客觀社會實踐也具有客觀性,雖然這些實踐活動是由人們實施的,但是卻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存在。我們可嘗試區分這兩種客體。客體的哲學意義在於,其必須是人類主觀活動所塑造的對象,是一被動的事物。就被孤立的個人而言,在個人與物之間的關系中,物是被改造的對象,因而是客體。這是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其前提是將此關系局限於主觀能動性的個人與客觀的物質實體的關系。但就社會群體而言,社會群體用法律關系去塑造的對象顯然不再是個人與物之間的關系,而是一種客觀的社會關系,即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因為個人與物之間的改造關系犯不著用法律關系來規劃,那麼這種客觀存在的社會關系便是法律關系改造的客體,但是如果我們直接把客觀社會關系直接稱為客體也不恰當,因為在法律制度保障以前,社會關系並沒有一固定的結構,只是表現為人們的一系列的行為,法律關系正是對人們客觀行為方式的塑造。如證券活動通過法律調整才產生了證券法律關系,合同行為通過法律調整才產生了合同法律關系,其他各種法律關系均是基於類似情形產生。簡言之,法律關系便是對人們客觀社會實踐行為的調整,脫離了客觀性的社會實踐活動這一前提,法律關系便是空中樓閣。如馬克思指出:「我只是由於表現自己,只是由於踏入現實的領域,我才進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圍,對於法律來說,除了我的行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對象。我的行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領域。因為行為就是我為之要求生存權利、要求現實權利的唯一東西,而且因此我才受到現行法的支配。」馬克思這一精闢論述實際上揭示了法律關系客體的實質。一個獨立個體如果不通過行為與他人發生一定的社會關系,那麼法律對其也無法調整,正如荒島的魯濱遜,盡管他擁有物質財富,但並不能形成法律關系。人類社會中個體佔有實體物這一事實並不能說明物是法律關系客體,而是個人的佔有行為才是法律規制的對象,只是物在此情形下成為人們社會關系的一個中介,個人對物的佔有仍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他人利益,因而佔有關系仍是一種純粹的社會關系。

F. 高分求助-如和積累資本

這是個習慣,我們誰都不知道你的習慣,也不能特意去刻意你什麼東西.
這是第一,
每個月都要存錢,養成存錢的習慣
資金不多的話,關注基金和國債等穩健性的投資,這些風險較小,投資也比較小
如果資金較多,可以考慮投資小戶型或商鋪,但是風險較大。
總之,首先要有存錢的習慣,但是又不能存死錢,也要有投資的概念

第二我給你講個道理(或你當是一個故事看看億萬富翁是如何理財的.)
理財並不是要培養百萬富翁、億萬富翁,理財是教給我們一種科學、有效的管理金錢的理念,使我們的生活一天天變好,帶給我們安全感和成就感。

比爾.蓋茨心疼VIP車位的停車費

世界首富蓋茨斂財的速度快得驚人,僅用13年時間就積累了富敵數國的龐大資產,美國的傳媒常常不由自主地將他神化。蓋茨究竟有什麼投資秘方呢?他是如何打理這份巨額資產的呢?

蓋茨雖然是頂尖級電腦奇才,但在理財的具體操作方面難免「技不如人」。為了使理財事務不致過多地牽制自己的精力,蓋茨聘請了「金管家」。1994年,蓋茨在微軟股票之外的財產已超過4億美元時,聘請了年僅33歲的勞森作為他的投資經理,並答應勞森說,如果微軟股價一直上升的話,勞森就可以用更多的錢來進行其他投資。除了50億美元的私人投資組合外,勞森還是蓋茨捐資成立的兩個基金的投資管理人,蓋茨對這兩個基金的捐贈是以將自己名下的微軟股份過戶給這兩個基金的方式來進行的。勞森的工作就是將這些股份以最好的價錢售出,並在適當的時候買進債券或其他投資工具來完成這一過程。經過專家的打理,這兩個基金的每年捐稅已經超過了名列《財富》500家中的後幾家公司的凈收入。

蓋茨和一位朋友同車前往希爾頓飯店開會,由於去遲了,以至找不到車位。他的朋友建議把車停在飯店的貴客車位,「噢,這可要花12美元,可不是個好價錢。」蓋茨不同意。「我來付。」他的朋友說。「那可不是好主意,」蓋茨堅持道,「他們超值收費。」由於蓋茨的固執,汽車最終沒停放在貴客車位上。到底是什麼原因使蓋茨不願多花幾元錢將車停在貴客車位呢,原因很簡單,蓋茨作為一位天才的商人深深地懂得花錢應像炒菜放鹽一樣恰到好處。大家都知道鹽的妙用。鹽少了,菜淡而無味;鹽多了,苦咸難咽,哪怕只是很少的幾元錢甚至幾分錢也要讓每一分錢發揮出最大的效益。一個人只有當他用好了他的每一分錢,他才能做到事業有成,生活幸福。

股神巴菲特的五大投資原則

巴菲特他所信奉的集中投資原則,被許多投資者奉為金科玉律。但我們誰也不曾聽說過巴菲特有什麼管理學的理論。但事實上,如果仔細研究他的投資原則,我們就會發現,這些原則也是企業家應該遵循的原則。我相信,用這些原則指導我們做企業,每一個普通人都可以做出令人吃驚的成績來,就像運用巴菲特原則投資股市會取得超常的結果一樣。

巴菲特的第一個投資原則是「找出傑出的公司」。這個原則的基礎是這樣一個常識:即一個經營有方,管理者可以信賴的公司,它的內在價值一定會顯現在股價上。所以投資者的任務是做好自己的「家庭作業」,在無數的可能中找出那些真正優秀的公司和優秀的管理者。

第二個原則是「少就是多」。對一個普通人來說,巴菲特認為只要有三家公司的股票就夠了。他的理由同樣是基於一個常識:買的股票越多,你越可能購入一些你對之一無所知的企業。而通常你對企業的了解越多,你對一家企業關注越深,你的風險越低,收益就越好。

巴菲特的第三個原則是「押大賭注於高概率事件上」。也就是說,當你堅信遇到了可望而不可及的大好機會時,唯一正確的做法是大舉投資。

巴菲特的第四個原則是「要有耐心」。他有一個說法,就是短於5年的投資是傻子的投資,因為企業的價值通常不會在這么短的時間里充分體現,你能賺到的一點錢也通常被銀行和稅務局瓜分。

巴菲特的第五個原則是:「不要擔心短期價格波動」。他的理論是,既然一個企業有內在價值,它就一定會體現出來,問題僅僅是時間。「選擇少數幾種可以在長期產生高於平均效益的股票,將你大部分資本集中在這些股票上,不管股市短期跌升,堅持持股,穩中求勝」是巴菲特的集中投資思想。

成為百萬富翁的捷徑

有人認為,現在美國大約有500萬個家庭擁有100萬美元的財富,其中80%的人屬於第一代致富者。對這些人來說,富裕並不是擁有昂貴的轎車、別墅,而是有長期穩定的收入作保障,為此,理財專家認為,人們只要遵循一些普遍的原則,都可以挖掘出致富的潛能。他們歸納出了以下一些法則,或許對你有些啟示。

錢生錢法。1967年,北卡羅萊納州的拉爾夫兄弟決定以出售股份的方式籌款開一家雜貨店。他們聯系了100個熟人,這些人以每股10美元的價格各自買下了100股。30多年後,當初的雜貨店已變成了擁有1000多家連鎖店的「食品之王」的大公司。它的股票價格為每股109美元,當年投資者中的78位已當上了百萬富翁。

量入為出。1960年,漢托和喬吉娜從古巴來到美國時,身無分文。1966年他們大學畢業後做了記者。他們的致富策略就是節省每一分錢,由於銀行儲蓄是按復利計算的,所以夫婦倆每月按時去銀行存錢。他們的生活很節儉,打折商品是他們常買的東西,經常從報紙上剪折價券去買便宜東西,上班帶盒飯。幾年後,他們便把收入的大部分儲蓄起來。直到1987年,他們拿出1250美元投到共同基金里,8年後就成了百萬富翁。

不築債台。今天信用卡公司有五花八門的優惠辦法吸引新客戶。銀行又大力推銷房屋抵押貸款,一般人面對這類誘惑,很容易把持不住自己,代價是你欠下債務,須為債務支付利息。美國百萬富翁中70%全無債務,他們知道,每支付1美元利息,可用來投資的錢就少了1美元。因此,他們所買的房子一定是他們負擔得起而財力上仍綽綽有餘的。

自己創業。自己當老闆的人能成百萬富翁的機率,比工薪階層的機率要大4倍。工薪階層的收入決定於僱主願意給多少,自己創業的人如果精明能幹,可以大展宏圖。

長期等待。要想財富長久,就要具備足夠的定力,拒絕短期利益的誘惑,抱緊核心資產。微軟的比爾·蓋茨能夠多年蟬聯全球富豪榜首,就是得益於他能夠抗拒誘惑,不放棄微軟的大部分股權。任何投資者在走向致富之路時並不富有。這需要長時間的等待,合理地安排自己手中的資金,選准投資方向,如此則任何人都會有可能成為富翁的。

氣定神閑。投資沒有一定賺錢的道理,不過,富豪們一定有辦法使自己安度投資的低潮。專家們發現,富豪們大多是玩撲克牌的高手。他們大多生活作息有規律,婚姻生活穩定、美滿。有志成為富豪的人,不妨向他們的生活態度看齊。

臉皮很厚。富豪的行為模式異於常人,常做出違反社會常規、招致他人忌恨的事。美國最大零售商沃爾瑪的創辦人山姆·奧爾頓經常擾亂市場價格。一旦逮到機會,他便伺機向供應商殺價。所以供應商們都知道和沃爾瑪做生意不容易。因此,如果你想當好好先生,最好打消富豪夢。

成為富翁的八個步驟

有些人認為理財是富人、高收入家庭的專利,要先有足夠的錢,才有資格談投資理財。事實上,影響未來財富的關鍵因素,是投資報酬率的高低與時間的長短,而不是資金的多寡。美國人查理斯·卡爾森在調查了美國170位百萬富翁的發家史後寫了一本名叫《成為百萬富翁的八條真理》的書。卡爾森所總結的、成為百萬富翁的八個行動步驟是:

第一步,現在就開始投資。他在書中說,在美國,六成以上的人連百萬富翁的第一步都還未邁出。每個人在邁出第一步時都有一堆理由,但其實這些理由都只是自己在找無關緊要的借口。有人也許會說:「沒時間投資。」卡爾森說:「那你為什麼不減少看電視的時間,把精力花在學習投資理財上?」

第二步,制定目標。這個目標不論是准備好小孩子的學費、買新房子或50歲以前舒服地退休。不論任何目標,一定要定個計劃,並且為了這個計劃全心全意地去努力。

第三步,把錢花在買股票或基金上。「買股票能致富,買政府公債只能保住財富。」百萬富翁的共同經驗是:別相信那些黃金、珍奇收藏品等玩意兒,把心放在股票上,這是建立財富的開始。

第四步,百萬富翁並不是因為投資高風險的股票而致富的,他們大多數只投資一般的績優股,慢,但是低風險地斂財。

第五步,每月固定投資。使投資成為自己的習慣。不論投資金額多少,只要做到每月固定投資,就足以使你超越2/3以上的人。

第六步,堅持就是勝利。調查顯示,3/4的百萬富翁買一種股票至少持有5年以上,將近四成的百萬富翁買一種股票至少持有8年以上。股票買進賣出資本頻繁,不僅冒險,還得付高額資本稅、交易費、券商傭金等,「交易次數多,不會使你致富,只會使代理商致富。」

第七步,把稅務局當投資夥伴,善用之。厭惡稅務局並不是建設性的思維,而應該把稅務局當成自己的投資夥伴,注意新稅務規定,善於利用免稅的投資理財工具,使稅務局成為你致富的助手。

第八步,限制財務風險。百萬富翁大多過著很乏味的生活,他們不愛換工作、只結一次婚、不生一堆孩子、通常不搬家、生活沒有太多意外或新鮮,穩定性是他們的共同特色。

理財致富是「馬拉松競賽」而非「百米沖刺」,比的是耐力而不是爆發力。對於短期無法預測,長期具有高報酬率之投資,最安全的投資策略是:先投資,等待機會再投資。

塑造良好的理財心態

很多人在學習理財時,最注重如何掌握投資的技巧:怎樣去將手上的資金去生利,怎樣在股票市場上去挑選合適的股票,怎樣利用基金等投資工具,怎樣投資房地產或生意,怎樣盡量省下稅金,怎樣為退休或遺產作最佳的安排等等。不錯,要有效地理財,必須了解各樣投資工具的特性,然後定下一個整體的計劃去實行,但有一樣比這些技巧更重要的,就是先有正確的理財心態。態度不對,即使有最好的理財方法,往往也是徒勞無功。

自古以來,錢財的吸引力令人難以抵禦,試問誰不想銀行存款或資產凈值不斷直線上升?可是人的貪性,令人心永不知足,為了追求錢財物質,不惜付出任何代價--家庭、健康、良知、甚至自己生命。上個世紀80年代華爾街投機專家,公開宣揚「貪是好的」言論,至上個世紀90年代股票市場長期上升,都令不少人對堆積財富如痴如醉,殊不知貪心卻正是理財的首忌。

貪心除了導致財務上的虧損外,也危害個人身心健康與家庭生活。建議大家在反思一下自己對理財的心態,然後才花時間為自己財務做一個謹慎的規劃,去耐心地等候收成。

到底富人擁有什麼特殊技能,是那些天天省吃儉用、日日勤奮工作的上班族所欠缺的呢?富人何以能在一生中積累如此巨大的財富?那就是:投資理財的能力。人們理財知識的差距懸殊,是真正造成窮富差距的主要原因。

獲得財務自由的前提

理財致富只需具備三個基本條件:固定的儲蓄,追求高報酬以及長期等待。

假定有一位年輕人,從現在開始能夠定期每年存下1.4萬元,如此持續40年;如果他每年存下的錢都能投資到股票或房地產,並獲得每年平均20%的投資報酬率,那麼40年後,他能積累多少財富?一般人所猜的金額,多落在200萬元至800萬元之間,頂多猜到1000萬元。然而正確的答案卻是:1.0281億,一個令眾人驚訝的數字。這個數據是依照財務學計算年金的公式得之,計算公式如下:1.4萬(1+20%)40=1.0281億。

這個神奇的公式說明,一個25歲的上班族,如果依照這種方式投資到65歲退休時,就能成為億萬富翁了。投資理財沒有什麼復雜的技巧,最重要的是觀念,觀念正確就會贏,每一個理財致富的人,只不過養成了一般人不喜歡、且無法做到的習慣而已。

有句俗語叫:「人兩腳,錢四腳」,意思是錢有4隻腳,錢追錢,比人追錢快多了。人的一生能積累多少錢,不是取決於你賺了多少錢,而是你如何理財。致富關鍵在如何理財,並非開源節流。

目前,儲蓄仍是大部分人傳統的理財方式。但是,錢存在銀行短期是最安全,但長期卻是最危險的理財方式。銀行存款何錯之有?其錯在於利率(投資報酬率)太低,不適於作為長期投資工具。同樣假設一個人每年存1.4萬元;而他將這些錢全部存入銀行,享受平均5%(更何況我們現在處在一個低利率時期,利率低得可以忽略不計,一年期的才1.98 %)的利率,40年後他可以積累1.4萬元(1+5%)40=169萬元。與投資報酬率為20%的項目相比,兩者收益竟相差70多倍。

更何況,貨幣價值還有一個隱形殺手——通貨膨脹。在通貨膨脹5%之下,將錢存在名義利率約為5%的銀行,那麼實質報酬等於零。因此,一個家庭存在銀行的金額,保持在兩個月的生活所需就足夠了。不少理財專家建議將財產3等份,一份存銀行,一份投資房地產,一份投資於較投機的工具上。不妨在投資組合時分為「兩大一小」,即大部分的資產以股票和房地產的形式投資,小部分的錢存在金融機構,以備日常生活所需。

第三:這個網站是教你如何去正確理財.
http://cache..com/c?word=%C8%E7%BA%CE%3B%C0%ED%B2%C6&url=http%3A//www%2Ee0391%2Ecom/sy/sy2%2Ehtm&b=0&a=46&user=
呵呵!!!
要努力去學習,億萬富翁都知道如何去理財,何況你只有那點錢是很好理的,相信你!!^_^

G. 勞森到底發表了什麼言論,為何會遭到CBA的抵制

因為福建隊小外援球員勞森,他在社交媒體上公然發布了一個侮辱中國婦女的言論,突破了一個職業球員的道德底線,並且屬於一種不尊重中國婦女的行為,這個言論被披露出來以後,事件經過長時間的發酵使得福建外援小勞森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上,現在的他已經遭受到了CBA聯盟的終身禁賽 !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CBA越來越正規,也越來越職業化,CBA需要的是一個有敬業精神並且在職業道德方面比較合格的一個球員,如馬布里,哈德森以及威姆斯以及老早退役的廣東宏遠隊的外援積臣這樣的球員。

說實話,我們的聯盟是需要一些大牌外援以及能力較強的外援,但是更需要的是一些能夠遵紀守法,尊重中國文化的一個外援,而這一次CBA聯盟以及一些官方媒體對於勞森的一個處罰,筆者認為是一個非常合理的處罰措施,也在告誡那些想來中國打球的外籍球員,來到中國的聯賽之後一定要遵守中國CBA聯盟的一個官方規則以及制度,並且要遵守一個職業球員的最基本的道德標准!


H. 泰·勞森的早年經歷

2003-2004年,泰·勞森就讀於馬里蘭州弗里斯特維爾市的大主教麥克納馬拉學校,隨後轉校至弗吉尼亞州的橡樹山學院,並在那裡畢業。
在橡樹山學院,勞森入選了全美高中生第一陣容,並參加了麥當勞全美高中生明星賽、喬丹訓練營以及耐克巔峰訓練營。在橡樹山的最後一年,勞森場均貢獻23.8分,9.1次助攻以及5次搶斷。
2006年,泰·勞森進入北卡羅萊納大學。
大一賽季,勞森在38場比賽中,場均貢獻10.2分(排名全隊第四)以及5.6次助攻(全隊第一),期間,勞森幫助球隊贏得了大西洋海岸聯盟常規賽與季後賽的雙冠軍。
大二賽季,勞森場均貢獻12.7分與5.3次助攻,幫助球隊蟬聯了大西洋海岸聯盟常規賽與季後賽的雙料冠軍,並最終殺入當季的NCAA錦標賽四強。
2008年6月16日,在NBA選秀大會參選截止日前,勞森決定退出選秀,重返北卡繼續自己的大三生涯。
大三賽季,勞森入選大西洋海岸聯盟年度最佳陣容一隊、全美第二陣容,當選大西洋海岸聯盟年度最佳球員,成為自1978年菲爾·福特之後首位以控衛身份獲得這一榮譽的球員。此外,勞森還榮獲鮑勃·庫西獎,這個獎項用於表彰最好的大學控衛。在2009年的NCAA錦標賽決賽中,勞森面對密歇根州立大學,貢獻8次搶斷,成為NCAA決賽歷史上搶斷次數最多的球員,並最終幫助球隊贏得了2008-09賽季的NCAA錦標賽冠軍。
2009年4月23日,勞森宣布放棄自己的大四賽季,參加NBA選秀。

I. 影響日元幣值的因素有哪些

1985年9月,美國財政部長詹姆斯•貝克、日本財長竹下登、前聯邦德國財長傑哈特•斯托登伯(Gerhard Stoltenberg)、法國財長皮埃爾•貝格伯(Pierre Beregovoy)、英國財長尼格爾•勞森(Nigel Lawson?雪等五個發達工業國家財政部長及五國中央銀行行長在紐約廣場飯店(Plaza Hotel)舉行會議,達成五國政府聯合干預外匯市場,使美元對主要貨幣有秩序地下調,以解決美國巨額的貿易赤字。這就是有名的「廣場協議」(Plaza Accord)。

1985年9月,美元兌日元在1美元兌250日元上下波動,協議簽訂後,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里,快速下跌到200日元附近,跌幅20%。據說在廣場會議上,當時的日本財長竹下登表示日本願意協助美國採取入市干預的手段壓低美元匯價,甚至說「貶值20%OK」。

在這之後,以美國財政部長貝克為首的美國政府當局和以弗日德•伯格斯藤(Fred Bergsten,當時美國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為代表的專家們不斷地對美元進行口頭干預,表示當時的美元匯率水平仍然偏高,還有下跌空間。在美國政府強硬態度的暗示下,美元對日元繼續大幅度下跌。1986年底,1美元兌152日元,1987年,最低到達1美元兌120日元,在不到三年的時間里,美元兌日元貶值達50%,也就是說,日元兌美元升值一倍。
為了抵消日元升值對本國出口貿易的負面效應,日本政府從1987年2月到1989年5月一直實行2.5%的超低利率。在超低利率刺激下,日本國內泡沫空前膨脹。日經平均股價在4年中上漲了2倍.1989年末最後一天,日本市場交易創下接近4萬日元的歷史最高股價,得意忘形的人們認為「明年股價可望達到5萬日元」。然而以這一天為轉折點,1990年市場交易的第一天,股價就落入了地獄。

再來看看日本的房地產熱———自1985年起,日本六大城市土地價格每年以兩位數上升,1987年住宅用地價格竟上升了30.7%,商業用地則跳升了46.8%。土地價格的急劇上升造成土地擔保價值上升,土地所有者能藉此從金融機構借到更多的錢,並以此位本金再去購買別的土地。然而,到了1997年時,住宅用地價格比最高價時已下降了52%,商業用地更是下降了74%。泡沫的崩潰造成土地交易幾乎無法成交,而金融機構則被壞賬緊緊包裹無法動彈。

日元升值使海外企業和土地等資產價格以及金融資產相對比較便宜,於是日本企業和投資家意氣風發地大量接收已開始出現泡沫破滅徵兆的美國國內資產。美國則藉由美元貶值等因素成功轉移了泡沫破裂成本和外債負擔,充分利用這個緩沖期發展以信息產業為龍頭的新經濟。

90年代日元再演幣值上升風雲,1995年一度達到1美元兌換80日元,此番升值對製造業產生了實實在在的影響。企業通過加強管理提高生產率的餘地幾乎全部消失,日元升值已經達到了日本經濟無法承受的水平。隨後,在美國的干預下日元開始貶值並引發了「拋售日本」狂潮,日本經濟的增長潛力籠罩在陰影中。泡沫破裂後,由於日元貶值造成日本銀行資本充足率下降,再加上日本金融體系中固有的信息不透明等問題,使銀行體系受到市場的嚴厲懲罰,一些大銀行紛紛破產或重組。自此,日本從「十年衰退」狀態進入「退休日本」狀態。

美國發展經濟學家拉魯奇(La-Rouche)等人對《廣場協議》大加撻伐,認為它是包含布熱津斯基原則 的金融泡沫轉嫁協議,在日本製造了龐大的「超級日元」泡沫,引誘日本充當了境外美元資產的大買主,為美國巨額財政赤字提供了融資,為瀕臨絕境的美國房地產投機商「解套」,為美國的通貨與宏觀經濟穩定作出了巨大貢獻,本國最終卻在不可避免的泡沫破滅之後陷入十年蕭條漫漫長夜,至今仍未完全復甦。凱塞•沃爾夫等人乾脆直指美英聯合通過《廣場協議》、《盧浮宮協議》等工具蓄意製造了一個巨大的「威尼斯泡沫騙局」,誘騙日本入彀。

確實,20世紀90年代日本「失去的十年」與《廣場協議》擺脫不了干係,正由於日元過快地大幅度升值,同時迫於美國壓力快速、全面推行了金融自由化,刺激了日本在海外大規模投資,日本在很短時間內就上升為全世界名列前茅的資本輸出國,「收購美國」之說一時甚囂塵上,石原慎太郎的《日本可以說不》一書也應運而生。對此火上澆油的是1987年2月的《盧浮宮協議》,日本迫於美國壓力實施了1987年2月至1989年5月的超低利率,以至於日本經濟界人士中間彌漫著永久低利率的神話,有人甚至聲稱日本的低利率應該是世界「低利率接力的最後一棒」, 而正是這種低利率一方面極大地刺激了日本資產市場的膨脹,1989年東京黃金地段帝國大廈的地價就超過了加利福尼亞所有房地產的價值,一個東京市的地價竟然可以買下整個美國;另一方面激勵了企業、個人、機構奉行激進的高負債策略,借入資金用於國內外資產市場的投資。當資產市場泡沫膨脹到頂峰而日本銀行也不得不修正超低利率時,資產價格泡沫轟然破滅,眾多日本企業、機構和個人轉瞬之間淪為「億萬負翁」,致使日本的經濟復甦之路在巨額不良資產的拖累下格外坎坷。

從日元升值的經驗和教訓看中國人民幣

日元每次升值均不同程度地給日本經濟帶來一些短期利益�通過國內外商品價格相對變化促進民族工業盡快自立自強,迫使其提高競爭力和勞動生產率;在進口原材料和石油等方面節省大量的外匯;使那些受低匯率保護的、效率低下的出口企業或利益集團受到沖擊,有利於社會資源配置的優化及經濟結構的調整;匯率上升又使日本有產階級的財富大幅增值 ;促進資本輸出和日元的國際化進程;給日元對外借貸帶來增值效益;減輕還貸負擔。
日元的升值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71年2月從1美元兌360日元升值為306日元�固定匯率�;第二階段為1973年2月到1985年9月逐步升值為1美元兌240-250日元�浮動匯率�;第三個階段為1985年「廣場協議」迄今,日元升值為1美元兌90-140日元。
戰後,日本的產業發展、經濟振興以及國際貿易立國是在長達20餘年的鎖定日元低匯率的背景下實現的。1949年,為控制持續不斷的通貨膨脹、改革當時存在的多重匯率,日本在美國佔領當局的幫助下制定了「道奇計劃」和「經濟安定九原則」,將美元與日元的匯率鎖定為1:360。正是這一固定匯率的實施,使日本產業獲得了重返國際市場的機會。日本國民經濟的外貿依存度也因此從1946-1950年的12.3%迅速提高為1956-1960年的23.4%。進入60年代以後,日本的出口產業增速加快,出口貿易急劇增長。60年代前期日本出口指數的年均增長率為17.9%,後期為15.1%,幾乎為同期世界貿易增長速度的兩倍。日元低幣值的固定匯率一直實行到1973年2月。這期間,日本經濟實現了高速增長;在1951-1955年、1956-1960年、1961-1965年和1966-1970年四個區間內,日本的國民經濟增長速度分別達到8.2%、8.7%、9.7%和12.2%。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日元在1971年2月第一次升值時的產業基礎。由於受惠於長達20餘年的1:360的日元固定匯率,日本出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大大提高。1961-1965年和1966-1970年,日本出口總額的年均增長速度分別為17.9%和15.1%。1971年時,日本普通鋼、熱軋薄板和冷軋鋼板的成本僅分別相當於美國同期成本的56%、70%和68%。1970年,日本的汽車產量與1960年相比增長了10倍以上,並成長為世界第三大汽車出口國。日本的鋼鐵與汽車兩個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水平標志著日本工業化階段發展任務已經基本完成。在這種產業背景下,日本才於1971年12月將美元與日元的匯率從1:360調整為1:306。
從70年代初期開始,日本進一步加快了其產業結構的高加工度及高開放度的進程,也因此在汽車等產業領域成為美國的強大競爭對手。1975年,日本躍居世界汽車出口的第一大國。1981年,日本盡管實行對歐美市場的「自主限制」,其汽車出口仍達605萬輛,而同年排第二位的聯邦德國僅出口215萬輛,一向號稱汽車大國的美國當年僅出口了69萬輛。正是這樣一個嚴重不均衡的市場格局引發了此後長達數年的日美汽車貿易摩擦。在這一過程中,日本政府對美國採取了只說不做的對外貿易政策,給本國產業發展爭取了更多的時間。1980年5月,日美雙方達成鼓勵日本汽車企業到美國投資設廠的協議。但這個軟弱的協議對日本企業幾乎沒有任何約束力。1981年以後,盡管日美間幾乎每年都就日本「自主限制」的問題進行談判,但日美汽車貿易的嚴重失衡狀況並沒有得到根本的扭轉,美國對日的貿易赤字仍不斷擴大,兩國的貿易矛盾終於激化,「廣場協議」由此產生。此後,日元升值進入第三階段。
與之相比較,以汽車為例,分析中國目前的產業基礎及國際競爭力。雖然2002年中國汽車產業的產量和銷量都實現了36%的年增長速度,但總規模也僅為310萬輛,同年美國在不景氣狀態下的汽車銷量仍達1100萬輛。目前全世界的汽車產量約為5400萬輛,中國的汽車產量所佔比重不過5.74%,其汽車出口在世界出口中所佔比重更是微乎其微。也就是說,目前中國的產業基礎與日本相比遠不及日元第一次升值時的水平,更無法與「廣場協議」時的水平相比。
以上事實還可以說明,日本經濟正是在低匯率的保護下發展起來的。如果迫於壓力,人民幣必須升值的話,可能帶來的後果如下:
溫和升值。一國貨幣只要存在升值預期,外資或者熱錢就會大量湧入,壓迫該貨幣繼續升值。以日本為例,1985年的「廣場協議」逼迫日元大幅升值。這之後的10年間,日元匯率平均每年上升5.2%。也就是說,如果國際資本在日本買入某一資產,如股票、房地產、債券、日元等,即使這一資產沒有盈利,它也可以通過匯率的變化獲得每年5.2%的增值率。在日元升值的早期,只有少量國際資本進入日本,買入日本的股票。此後日元升值,股票上漲,吸引更多的國際資本進入日本。這種狀況帶來了兩個直接後果,一是進一步刺激了日元的升值,二是導致日本國內貨幣供應量過度增加,再加上當時日本國內實行的是非常寬松的低利率貨幣政策,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刺激了日本房地產、股票價格繼續大幅上升,日本的泡沫經濟也因此生成。日本經濟從1986年開始出現泡沫現象,到1989年底達到頂峰:日經平均股價上漲到38915.87日元的歷史最高水平;東京市中心地價提高了2.7倍。1990年起,日本金融機構和房地產公司倒閉破產現象時有發生,泡沫開始破滅。這一悲劇後來被公認為是引發日本經濟衰退至今尚未復甦的罪魁禍首之一。
劇烈升值。中國的外貿規模約為7000億美元,直接或間接與貿易相關的就業人口超過1個億,匯率劇烈升值,將使中國的出口形勢急劇惡化。中國產品出口競爭力下降,外國進口產品價格低廉,沖擊國內市場,這不僅會造成中國失業人數的增加,也會給中國最終擺脫通貨緊縮帶來困難。如果中國經濟發展勢頭有所減緩,只會對世界經濟產生負面影響。另外,中國正處於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世界及國內經濟環境中,許多不確定因素依然存在,人民幣突然升值,顯然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