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轉債的股票好不好
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對股票影響不大,既不好也不壞,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直接增發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拓展資料:
發行可轉債有哪些好處?
首先,它具有低成本融資的優勢。可轉債的發行利率通常在1%左右,與同樣是債務融資方式的銀行信用和公司債相比,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可轉換債券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性質。如果債券持有人不轉換為股票,還款到期時將收取本息。如果債券持有人對公司未來潛力持樂觀態度,可以在約定期限內轉換為股票。
第二,同期可轉債募集單位股權金額較增發配股金額高20%和50%。可轉債按照市場價格的一定比例折算,而配股和發行新股按照市場價格折讓的一定比例確定發行價格。因此,可轉換債券可以用較少的股本來籌集與配股或發行新股相同的資金。
第三,緩解股權每股收益和凈資產擴張導致的經營業績指標下滑,收益率常被公司管理者視為股東判斷經營業績的主要指標。與配股和發行新股相比,可轉債可以大大降低每股收益和凈資產的收益率值。
第四,優化資本結構。最好的資本結構通常有兩個標准,一個是公司價值最大化,另一個是資本成本最小化。對於資產負債率較低的公司來說,發行可轉債這種低成本的融資方式,在一定時期內增加了債務資本的比重,但卻通過投資高收益項目增加了公司的價值。
第五,對上市公司管理者具有約束作用。與純股權融資不同,可轉換債券在存續期間存在轉換或贖回的壓力。這種壓力可以促使管理者在投資項目上做出謹慎的決策,努力提高經營業績,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增長,以確保成功向債轉股轉移。股價、估值處於15年以來低位。股價方面,公司當前股價處於2015年以來的相對低位;從估值來看,公司10月21日收盤價對應PE(TTM)為10.69倍,也處於2015年以來的相對低位,同時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相比,處於中等水平,股價安全邊際尚可。
② 股票轉債怎麼操作
T日申購可轉債、可交換債,T+2日查詢中簽結果。如投資者中簽證券公司也會在當日給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預留的手機號碼發送簡訊通知。
確認中簽後,普通賬戶在中簽當日16:00時保證主資金賬戶中有足夠的可用資金,信用賬戶在中簽當日晚上清算時保證證券賬戶中有足夠的可用資金,證券公司會統一扣減中簽資金。投資者也可通過交易軟體提前進行新股中簽預繳款凍結資金。
可轉債上市之後投資者可以選擇賣出也可以在發行結束後6個月至債券到期日,進行轉股(具體以公告為准),可將其轉換成股票進行交易還可以一直持有,直至到期本息兌付(提前回售除外)。
(2)近期可轉換公司債券股票走勢擴展閱讀
股票轉債作為一種低利息的債劵有著固定的利息收入,投資者可以通過實現轉換的方式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者股息收入。股票轉債最大優勢在於它結合了股票與債劵的優點,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劵的安全與收益固定。
投資是一種風險活動,既然股票轉債是一種投資,它也不例外會有風險,進行股票轉債投資時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股價波動對轉債所造成的影響極大,直接影響了投資者的收益,同時利息損失的風險也很大,我們都知道利率對股票市場的影響有多巨大,當股價下跌到低於轉換價格時,轉債投資者就會被迫轉為債劵投資者,股票轉債的利率要比同級的普通債劵利率低,所以投資者編會因此受到損失。
③ 公司債券轉股票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債券轉股票是利好還是利空要看對象是誰,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利好,對於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簡單的道理,手中有債券的人,可以可以通過債轉股可變通成股票,成為名副其實的股東,可享受一切該公司的權益。但是對於先期持有該股股票的人來說,就是不好的消息,因為該股的數量會增加,給該股炒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它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
對於已經持有可轉債正股的投資者來說,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賺一筆之外,更關心的則是股票股價的走勢。公司發行可轉債對於股票到底有何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這才是關鍵。
可交換債券主要特徵:
一、可交換債券和其轉股標的股分別屬於不同的發行人,一般來說可交換債券的發行人為控股母公司,而轉股標的的發行人則為上市子公司。
二、可交換債券的標的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為存量股,發行可交換債券一般並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總股本,但在轉股後會降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三、可交換債券給籌資者提供了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由於可交換債券給投資者一種轉換股票的權,其利率水平與同期限、同等信用評級的一般債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換債券的轉換不成功,其發行人的還債成本也不高,對上市子公司也無影響。
④ 上市公司發布可轉換公司債券對股價影響
法律分析:1、從短期來看,可轉債轉換為股票後,股本擴大,每股預期收益和凈資產預期收益率會因此降低,同時也可能給市場傳遞出公司經營不利的信號,影響市場的信心。
2、從長遠來看,發行可轉債可緩解公司經營的資金壓力,對項目發展是有利的,凈資產預期收益率可能會逐步提高。
因此綜合來看,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是利好還是利空,關鍵還要看公司項目發展的實際狀況。一般情況下,可轉債的發行對公司基本面的影響並不大,它並沒有改變公司的運營方向和策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條 發行人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依法採取承銷方式的,或者公開發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的,應當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保薦人。保薦人應當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對發行人的申請文件和信息披露資料進行審慎核查,督導發行人規范運作。保薦人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⑤ 可轉債k線圖怎麼看
當可轉債走勢出現一些紅三兵、啟明星等其它買入信號K線時,說明市場上的多方占據主導地位,可轉債可能會繼續上漲,投資者可以適量的買入,當可轉債走勢出現一些黑烏鴉。
黃昏十字星,烏鴉蓋頂等其它賣出信號K線時,則可轉債可能會開啟下跌趨勢,投資者可以進行清倉操作。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⑥ 股票可轉債是利好還是利空
公司發行可轉債對股票沒有太大影響,不算利好也不算利空,不會影響股票走勢,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了,直接增發股票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⑦ 發行公司債券對股價影響
法律分析:1、看債券類型,可轉換債券,折股後會稀釋每股業績,有一定負面作用,特別是量很大的時候那就是利空。但同時也要看到其積極的一面,如果可轉債發行投入的項目效益非常好,也是很不錯的。那麼就是利好。2、看公司債券投入的項目,能不能帶來可觀的效益。如果投資的項目肯定能帶來很大的經濟效益就是利好!比如經營黃金的上市公司,發行債券和增發新股是用來收購金礦,而黃金走勢堅挺的趨勢,必然給公司帶來持續更高的收益,那就是利好。看產生效益和債券利息的利率比較,高很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⑧ 發行可轉債後股價表現有什麼
可轉債上市半年內不能轉股,因而對股價沒有影響。
半年後會進入轉股期,也就是說可轉債可以轉換成股票,股票多了,自然對股價有抑製作用,但是轉股發生了好幾年時間內,這種效果不明顯。
(8)近期可轉換公司債券股票走勢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⑨ 發可轉債前是打壓還是拉升股價
打壓。
發行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卷可轉換債券是一種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在規定在期限內按照一定的比例和相應的條件將其轉換成確定數量的發債公司的普通股票,可轉債具有雙重屬性,即債券性和期權性,首先它是一種債券,具有面值、利率、期限等一系列要素,其次在一定條件下,它可以轉換成發債公司的普通股票。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拓展資料】
發行可轉債對股價的影響
1.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
2.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3.發行可轉債對公司經營是利好,但一般來說不影響公司大的基本面,是改良而不是改革,其影響弱於重組和定向增發,因為後兩者往往改變公司的運營方向和策略。
4.從走勢上看,可以把可轉債視為權證。而權證的走勢,一般領先於正股。所以,推論可轉債價格加速背離其實際價值時,就是正股突破前兆。可轉換債券條款雖多,但最影響其投資價值判斷的,無非是四條:利率條款、轉股價格、贖回條款、回售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