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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t房地產信託股票分析

發布時間: 2022-11-05 11:09:17

❶ 什麼是reits基金

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REITs)是房地產證券化的重要手段。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的、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

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

2020年7月17日,中國REITs論壇舉辦「REITs市場的中國道路研討會暨《中國REITs市場建設》線上首發式」。

(1)brt房地產信託股票分析擴展閱讀:

REITs本質是一種資產證券化的方式,就是讓不動產動起來,怎麼動?在證券交易所上市,與股票一樣可以進行交易(上市的REITs就是一種股票)

上市交易的是公墓基金REITs,佔REITs市場的2/3左右,還有一類資產就是私募REITs,也就是將不動產進行了證券化,只在非公開的市場交易,海外知名對沖基金黑石,橡樹資本等都有專門投資私募的REITs的產品

❷ 房地產信託是指什麼

簡簡介

房地產信託結構圖
房地產信託,英文是「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簡稱REITS,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不動產信託就是不動產所有權人《委託人),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將所有權轉移給受託人,使其依照信託合同來管理運用的一種法律關系;二是房地產資金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信託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由信託投資公司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將資金投向房地產業並對其進行管理和處分的行為。這也是我國正大量採用的房地產融資方式。
2003年6月,央行發布121號文件限制房地產企業的銀行融資,房地產信託開始成為企業追逐的熱點。房地產信託是指房地產信託機構受委託人的委託,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為管理、營運或處理委託人託管的房地產及相關資財的一種信託行為。
2發展歷程
1883年美國首先成立了波士頓個人財產信託(Bost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
onPersonalPropertyTrust),但直到1920年以後,美國投資事業才有了劃時代的發展,這也是美國在戰後涌現出大量的富豪手中所持有的過剩資金所致。1929年紐約股市崩潰後,美國SEC開始對投資公司進行規范。為確保投資人的權益,美國展開了一系列聯邦證券交易活動,先後制定了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1935年公用事業控股公司法、1939年信託契約法,並於1940年制定了投資公司法及投資顧問法,這些都成為日後投資公司經營業務管理規則的基本框架。依據美國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4條,投資公司可以分為:面額證券公司(Face-AmountCertificate Companies)、單位信託公司(UnitInvestmentTrust)和經理公司(Management Companies)三類。
其中,經理公司在三種投資公司類型中運用最為普通,按投資公司法第5條又可將其分為:封閉型(Close-end Type)投資公司、開放型(Open-End Type)、分散型(Diversified Type)和非分散型(Non-DiversifiedType)投資公司四種。馬塞諸塞商業信託是REIT的前身,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最初採用信託形式是為規避州法禁止公司以投資為目的而持有不動產的規定,隨後因其逐漸發展成為規避公司所得稅的不動產投資組織,而被美國最高法院認定為商業信託與公司相似,並視同聯邦公司組織加以課稅,導致其發展一度停滯。但由於後來的投資信託法規不斷健全,且經濟發展態勢良好,美國投資信託的發展又日益茁壯起來。著眼於投資信託的優點,美國國會於1960年通過修訂內地稅法典,正式開創了REIT,規定凡具備該法案第856條至859條的有關組織、收入及收益分配要件的REIT 可享有免稅優惠。
換言之,即使REIT是以公司為組織形態,也可以不必負擔公司所得稅,而僅對股東或投資人課征個人所得稅,所以REIT一般也被認為是具有投資媒介性質管道機能。197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稅收改革法案,取消了REIT必須是由非法人信託或社團組織的要件,所以現今美國的REIT組織形態可以是公司組織或信託,但必須是聯邦所得稅意義下非銀行、儲蓄貸款機構或保險公司類的公司,通過這些機構,向大眾募集資金。基於危險分散原則,主要從事買賣管理不動產實體的投資或抵押擔保貸款的信託投資,屬於一種長期投資商品,其基本架構由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公司、保管機構和投資人四個實體組成。但按照1986年稅收公司改革法的規定,REIT必須僱傭獨立的不動產專家來執行管理REIT的日常事務活動。
3性質分類
房地產信託經營業務內容較為廣泛,按其性質可分為:
①委託業務,如房地產信託存款、房地產信託貸款、房地產信託投資、房地產委託貸款等;
②代理業務,如代理發行股票債券、代理清理債權債務、代理房屋設計等;
③金融租賃、咨詢、擔保等業務。
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計劃的融資具有降低房地產開發公司整體融資成本、募集資金靈活方便及資金利率可靈活調整等優勢。由於信託制度的特殊性、靈活性以及獨特的財產隔離功能與權益重構功能,可以財產權模式、收益權模式以及優先購買權等模式進行金融創新,使其成為最佳融資方式之一。
4發展現狀
當人們對高房價已經感覺到無奈的時候,「集體焦慮」就出現了。當這種「集體焦慮」出現之後,一切與房

房地產信託
地產沾邊的東西都會刺激人們的這種焦慮,房地產信託也自然「被焦慮」,被情緒化地關注。事實上,在我們的生活中,已經多次出現一個傳言擊垮一家企業的案例。信用社會中,「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表面看也許就是一個傳言或是無意的誤讀,但其背後是「集體焦慮」中的非理性。網路時代,當信息的傳播更加便捷之時,對於信息的辨別也更重要了。
[1]房地產信託可謂屋漏偏逢連夜雨,房地產企業緊張的資金鏈使得房地產信託兌付風險加大,而綠城事件以及滬京房地產企業兌付問題更是引起了市場的擔憂。這也使得很多投資者對房地產信託望而生畏。 盡管房地產信託產品面臨眾多問題,但並不能一概否定此類產品。相關專業人士給出了建議,從來看,房地產信託產品收益率還是比較高的,投資者在購買的時候一定要審慎:首先要看項目本身的好壞,其次要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風控措施,第三還要看信託公司的資質。房地產信託依然具有投資價值。
不過專家建議,在購買房地產信託計劃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除了要考察項目的好壞之外,也要嚴格把握產品的風控措施,不要片面追求高收益而忽視了項目和產品風險。此外在信託公司的選擇上,要盡量選擇那些股東背景、資金實力較為雄厚的國有控股信託公司發行的產品。
從投資品種來看,股市屢創新低,外圍環境負面消息不斷,反彈跡象並不明確,風險難以把控。而房地產投資受到嚴控,且受到限購令影響,投資房地產風險加大。相比較下來,前發行的房地產信託計劃預期年化收益率大都在10%以上,盡管同樣受到調控,但是投資者能詳細了解房地產信託項目,作為資產配置的一種,不失為一個理想的選擇。
5發展前瞻
銀監會從2011年5月開始針對房地產信託業務逐步開始調控,屢次通過窗口指導的方式降低房地產業務的發行。6月要求房地產信託項目由事後報備改為事前報備,可以看出銀監會逐步將主動權掌控在自己手中,並開始主動出擊。從9月開始,要求逐個監測存量項目的兌付風險。而之後就爆發了綠城事件,這系列措施可以看出銀監會對於整治房地產信託業務的決心和力度。而這次四家信託公司被叫停可謂再次給行業敲響了警鍾。
在監管部門的嚴控信託網的主動調整之下,房地產信託業務已經呈明顯降溫態勢。根據信託研究機構普益財富昨日發布的9月份信託市場月報,9月份房地產領域的信託產品發行量為49款,環比下降25款,佔比下降2.57個百分點。
這次叫停是銀監會釋放的一種繼續嚴控的信號,至於房地產信託業務是否會被叫停,尚無消息,但可以看出,調控政策逐步向各個信託公司開始發難。由於之前房地產信託過快的發展,這也使得風險積聚,銀監會此舉也是出於風控角度考慮。
6資金來源
資金是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從事信託的基本條件。房地

基金型房地產信託
產信託機構籌集資金的渠道與方式與銀行不大一樣,主要來源有:
房地產信託基金
是房地產信託投資公司為經營房地產信託投資業務及
其它信託業務而設置的營運資金。我國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來源主要有:財政撥款、社會集資以及自身留利;
房地產信託存款
是指在特定的資金來源范圍之內,由信託投資機構辦理的存款。其資金來源范圍、期限與利率,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公布和調整;
集資信託和代理集資
這是信託機構接受企業、企業主管部門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等的委託,直接或代理發行債券、股票以籌借資金的一種方式;
資金信託
是指信託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對其貨幣資金進行自主經營的一種信託業務。信託資金的來源必須是各單位可自主支配的資金或歸單位和個人所有的資金,主要有單位資金、公益基金和勞保基金;
共同投資基金
即投資基金或共同基金,對於國內公眾而言,它是一種較新型的投資工具,但在國外已有百餘年的歷史,並且日趨興旺,是現代證券業中最有前途的行業,在發達國家的金融市場上,已為實踐證明是一種相當先進的投資制度,並已成為舉足輕重的金融工具。
7投向分類
根據資金投向的不同,REIT可分為三類:
權益型
(EQUITYREIT)。權益型 REIT直接投資並擁有房地產,其收入主要來源於屬下房地產的經營收入。收益型REIT的投資組合視其經營戰略的差異有很大不同,但通常主要持有購物中心、公寓、辦公樓、倉庫等收益型房地產。投資者的收益不僅來源於租金收入,還來源於房地產的增值收益;
抵押型
(MORTGAGEREIT)。主要以金融中介的角色將所募集資金用於發放各種抵押貸款,收入主要來源於發放抵押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和抵押貸款利息,以及通過發放參與型抵押貸款所獲抵押房地產的部分租金和增值收益;
混合型
(HYBRIDREIT)。顧名思義,此類REIT不僅進行房地產權益投資,還可從事房地產抵押貸款。
早期的房地產信託主要為權益型,目的在於獲得房地產的產權以取得經營收入。抵押信託的發展較快,現已超過產權信託,主要從事較長期限的房地產抵押貸款和購買抵押證券。但混合型無疑是將來發展的方向。另外,REIT還有很多其他分類方法。
例如,按股份是否可以追加發行,可分為開放型及封閉型。封閉型REIT被限制發行量,不得任意發行新的股份;相反,開放型REIT可以隨時為投資於新的不動產增加資金而發行新的股份。按是否有確定期限,可分為定期型和無期限型。定期型REIT是指在發行基金之初,就定為確定期限出售或清算基金,將投資所得分配予股東的事前約定;無限期型則無。按照投資標的確定與否,分為特定型與未特定型。基金募集時,特定投資於某不動產或抵押權投資者為特定型REIT;反之,於募集基金後再決定適當投資標的者為未特定型REIT.[2]
8運作流程
房地產信託的運作流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美國模式,另一種是日本模式。這兩種模式說到底就是資金信託和房地產資產信託的區別,由於各自的國情不同,美國比較側重於資金信託型REIT,而日本側重於房地產資產信託型REIT。
9美國模式
美國的房地產信託通常是以基金的形式出現的,在成立階段,其主要運作流程為:

房地產市場的政策
(1)評估資金。基金發起人為滿足自身需求,進行REIT基金募集的籌劃,主要工作包括:預估所需資金數量,確認選擇REIT基金為籌資工具,並考慮投資標的的收益性能否達到必要的回報率等。
(2)接洽承銷商、發起人與承銷商討論投資與募集事宜,包括投資細節、募款細節和承銷方式等工作。
(3)接洽律師及會計師。與有資格的律師及會計師討論基金申請發行的相關法律、會計問題,選定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為成立全過程服務,並擬訂申請文件,此時投資計劃在財務上的可行性分析基本確定。
(4)接洽不動產顧問公司。若基金未來的經營管理由房地產顧問公司擔任,則需要洽定對象並簽定REIT管理顧問契約,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
(5)當所有文件備齊後即可以向SEC申請募集,在申請成功後,要決定保管機構並簽定REIT契約。
房地產信託成立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後,便進入正式運作階段。值得注意的是該類證券一般需經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必須按成立階段所定協議實施投資計劃,保管機構則依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的指示,進行業務操作,執行房地產買賣、傭金收付及租金與相關商業投資的收支等事宜。投資者通過券商購買REIT證券,投資收益則從保管機構處獲得。
在美國,房地產信託證券首次公開發行的注冊登記,其依據是1933年證券法表格-11,該格式要求詳細披露REIT的投資政策、與投資政策有關的活動、房地產的狀況、財產處理的信息、經理公司與投資公司之間的關系等。當然,REIT也可因私下發行而無須注冊登記,但依據1933年證券法REGULATION D(RULES501-506),私下發行的投資人人數上限為35人,完成公開發行後,按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REIT有報告的義務。另外,法律還對房地產信託的結構、資產運用和收入來源作了嚴格的要求,如房地產投資信託須有股東人數與持股份額方面的限制,以防止股份過於集中;每年90%以上的收益要分配給股東;其籌集資金的大部分須投向房地產方面的業務,75%以上的資產由房地產、抵押票據、現金和政府債券組成;同時至少有75%的毛收入來自租金、抵押收入和房地產銷售所得。在稅收方面,REIT則受到了優待,按照規定,REIT不屬於應稅財產,且免除公司稅項,這就避免了雙重納稅的可能。
10日本模式
其運作流程為:
(1)房地產公司將土地、建築物分售給投資者,由投資者繳納土地、建築物的價款給房地產公司;
(2)投資者將房地產產權信託給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3)信託公司將房地產全部租賃給房地產公司,同時向該公司收取租賃費;
(4)房地產公司也可以將房地產轉租給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賃費;
(5)信託公司向投資者發放紅利;
(6)信託銀行也可以將該房地產在市場上銷售,從購買者身上獲取價款,再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
11借鑒意義
從對美國和日本房地產投資信託發展的經驗和教訓的研究中,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業的發展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我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在理論上幾乎還是空白,必須盡早對房地產投資信託進行認真細致地研究,並推動政策的市場化,來達到房地產的證券化。 (2)正確認識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性。房地產投資信託是一種新的金融商品,它有自己產生的條件和發展的規律, 我們只能給它創造適合生長和發展的條件, 不能只是為了處理銀行的不良資產(當然它可以作為處理不良資產的一種手段),更不能為了利用它的初期性來轉移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而極力發展,這樣只能起到拔苗助長的作用。
(3)在政策上,根據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點制定出相應的法律、稅務、財務和證券交易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證和維持整個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和透明,來推進房地產投資信託業健康、理性地發展。
(4)在房地產證券化的發展過程中,應極力開發相關和配套的房地產證券化商品,培養大量的機構投資者。
(5)我國房地產業才剛剛開始發展,我們必須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發展建立一套完整的房地產投資的管理和戰略體系。
在國內的房地產金融政策大環境下,房地產開發商期待更多的融資渠道和新的金融衍生工具。要鼓勵和支持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這一新的融資方式的萌芽和發展,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銀行資金、 外商資金、 外埠資金和居民個人資金投向房地產。 通過借鑒國際流行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模式,適時培育和發展 REIT 基金,不僅有望克服銀行體系房地產貸款風險集中的問題,並可以推動我國房地產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3]
12作用
1、能為房地產委託人提供可靠的融資渠道,促進房地產企業良性發展。中國的大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都不超過20%,而銀行貸款又趨於緊縮狀態,受房地產開發成本高等因素的制約,一般房地產的銷售或租賃都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所以資金短缺是一個長期狀態。因此,利用信託工具融通資金便成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

房地產信託
2、房地產信託化能夠豐富資本市場的投資品種,為投資人提供一條穩定獲利的投資渠道。特別是在當前,股市欺詐接連不斷、股指一厥不振,銀行存款利率大幅度下降的背景下,大量的資金要尋找穩定的投資獲利渠道,房地產信託化生逢其時,是滿足投資者需要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3、房地產信託化能夠拓寬信託公司的業務范圍,是信託業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契機。從中國信託業發展所走過的20多年的歷程來看,因為無法可依,信託業的定位一直處於一種無序狀態,為了吸納儲金,曾屢次出現高息攬儲等不規范現象,擾亂了金融市場,也招來了政府幹預,一次次整頓的結果,信託業的「可經營范圍」 越來越窄,業務量也越來越少。隨著2001年10月1日《信託法》的實施,給信託業的規范發展帶來了新的生機,在百廢待興的狀態下,對信託業而言,進行房地產信託不失為一項嶄新的、現實的、強有力的突破口。
13同類區分
與REITs的區別
第一,REITs是標准化可流通的金融產品,一般從上市或非上市公司收購地產資產包,且嚴格限制資產出售,較大部分收益來源於房地產租金收入、房地產抵押利息或來自出售房地產的收益,能夠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是有200份合同限制的集合非標准化金融產品,一般不涉及收購房地產資產包的行為,其收益視信託計劃的方案設置而定,尚無二級市場,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第二,REITs對投資者的回報需要把收入的大部分分配給投資者,比如美國要求把所得利潤的95%分配給投資者;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對投資者的回報為信託計劃方案中的協議回報,一般在3%-9%左右。
第三,REITs的運作方式是:負責提供資金並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或經營團隊進行投資運營;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的運作方式是:提供資金,監管資金使用安全,或部分或局部參與項目公司運作獲取回報。
第四,REITs的產品周期一般在8-10年,更注重房地產開發後,已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的經營;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產品周期較短,一般為1-3年。
第五,REITs的稅制優惠:如信託收益分配給受益人的,REITS免交公司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分紅後利潤按適用稅率交納所得稅。而中國的房地產信託計劃沒有相關的稅制安排。
第六,中國的房地產信託概念較為寬泛,可以是REITs模式,也可以是貸款信託、優先購買權信託、財產權信託、受益權轉讓信託等等。
總之,簡單地講,REITs就是將投資大眾的資金,由專業投資機構投資在商務辦公大樓、購物中心、飯店、公共建設等商用建築物,投資人不是直接拿錢投資不動產,而是取得受益憑證,報酬以配息方式進行,且REITs可以掛牌公開交易,因此投資人還可以在公開市場買賣,賺取資本利得。
14風險控制
房地產信託的主要風險來自於:[2]
(1)賠償風險。央行發布的《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只有當信託公司違背信託合同擅自操作時,投資者所遭受的損失才由信託公司負責賠償。也就是說,信託公司不負責運營過程中發生的風險。[2]
(2)項目風險。單個項目的風險往往很難評估預測,而信託公司發行信託產品時又往往有意無意地多介紹項目盈利前景,很少揭示項目風險,如投資者輕信信託公司推介,不審慎決策,將面臨很多潛在的風險。[2]
(3)操作風險。信託公司的實際操作難度較大。我國的「資金信託管理辦法」對資金信託計劃有200份的限制,普通投資者一般資金在二三十萬、三四十萬,但因為房地產融資額大,有的需要一兩個億的資金,有了200份的限制,單筆金額便很大,給融資造成困難。信託計劃「合同不超過200份、認購起點不低於5萬元」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並不容易接受。[2]
(4)自身風險。房地產信託本身也有缺陷。比如業務模式散亂,經營風險偏高,利潤較低等;在運營模式上,多數產品採取的是貸款形式,形式比較單一;資金和產品僅限於信託憑證轉讓,流動性差。[2]
信託公司在控制信託投資即貸款的風險方面也缺乏有效的手段,一般依賴於銀行後續資金介入,或由銀行資金替代而順利退出,或在銀行資金確保項目建成銷售後實現資金退出,能否順利退出往往取決於銀行的支持程度。因此,房產信託在我國當前環境下,必須與銀行緊密配合,單獨運作的風險非常大。但銀行後續放款與否受政策因素及環境變化因素的影響非常大,在信託公司做出投資(或貸款)決策時,難以把握這些潛在影響因素,因此,信託公司的決策總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無法規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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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不是我本人手打的,不過很簡單的概括並不能說明問題,特別是隨著法律法規的不斷限制,房地產作為中國主流經濟支柱之一,以及地方財政主要收入的產業鏈,後續的房地產與金融行業之間的合作將會出現更多的方式方法,信託最早出現在國外,但是並不完全適用於我國大陸,因此,希望朋友們不僅了解其然而且要了解其所以然,才能制定更合適自己項目的方式方法!
另外,依然要說一句抱歉,我自己本人對於房地產信託掛鉤,還是屬於很初級的。

❸ reits是股票還是基金REITs風險怎麼樣

很多人可能聽過reits,但不知道reits是股票還是基金?REITs風險怎麼樣?其實reits屬於房地產信託基金,一般是指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不動產的基金,通過證券化方式將不動產資產或權益轉化為流動性較強的標准化金融產品,在證券交易所公開交易。那麼REITs風險怎麼樣?

其實REITs類似於「股+債」的模式,資產升值帶來股權升值,固定分紅類似於債券收益,因此它的風險一般是小於股票,但高於一般基金的。
我們要知道任何理財都是有風險的,因此我們在購買reits的時候,一定要有所了解以後再買,中國市場的reits基金暫時還不可以購買,不過2021年5月31號就可以購買了,因為2021年5月17日晚間,首批9隻公募REITs基金正式獲得證監會批復之後,5月19日,這些產品就發布了詢價公告、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基金合同和基金託管協議。
因此2021年5月31號就可以在中國購買了,我們到時候可以關注一下,如果感興趣的話,場內和場外都是可以購買的,購買的方式和平常的基金購買方式是一樣的,只是在購買前一定要對自己能承受風險的能力有個預估,如果不了解的話是不建議一次性購買很多的,雖然reits風險低於股票,但整體來說,風險還是有點大的。
總結:reits是基金,REITs風險是低於股票的,但風險是高於一般基金的,因此我們在購買前一定要對自己能承受風險的能力有個預估,如果不了解的話是不建議一次性購買很多的。

❹ reocs reits區別

美國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以及房地產運營公司(REOCs)二者都是房地產行業的公司,只是側重點不同

_EITS指的是房地產投資信託,又稱房產信託、地產信託;是一種類似封閉式共同基金。房地產投資信託的特點是信託主要收入來自租金。房地產投資信託同時投資多項不動產標的,可分散風險,同時對抗通貨膨脹時特別有利。投資房地產投資信託時,應留意景氣、區位等。嘉實全球房地產以投資全球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為主,引入了房地產股票(REOCs)和REITs ETF作為補充。

❺ 股市分析綠地控股大剖析

最近房地產行業指數波動很大,最近房地產行業指數波動很大,於此背景下還是有不少房地產公司申請上市。那些想要入手房地產股票的朋友,在眾多的上市的房地產公司中怎麼去挑選好的房地產股呢?學姐這就幫大家扒一扒國內房地產行業中十強之一的公司--綠地控股!在開始分析綠地控股股票前,我整理好的房地產行業龍頭股名單分享給大家,點擊就可以領取:寶藏資料:房地產行業龍頭股一覽表


一、從公司角度看


公司介紹:綠地控股這一家地產企業集團規模不小,創辦於1992年,且公司總部建在上海,公司在A股整體上市,並控股了香港上市公司。到今年是成立的第29年,目前已在全球范圍內形成了"以房地產、基建為主業,消費、金融、健康、科創等產業協同發展"的多元經營格局,發展業務遍及全球五大洲五十多個國家,連續十年入圍《財富》全球企業500強。說完了綠地控股的公司基本情況之後,我們來看下綠地控股公司有什麼亮點,我們投資的話劃不劃算?


亮點一:公司參股銀行


公司曾給上海農村商業銀行投入2億元,據有該銀行總股本4%股權。向錦州銀行投入3.75億元,且持有該銀行價值3.84%股權。綠地控股對銀行進行參股之後,能夠在提升公司的造血方面這件事上發揮很大的作用。銀行作為一個高收益的行業,向銀行進行參股能夠收獲到穩定的投資回報。其次,可以「就地取材」,增加了的融資渠道,可以讓公司拿地擴張的節奏加快。


亮點二:公司整體營業收入有望進一步增長


第一,公司預收賬款連續4年的增長率均為正,2021年錄得預收賬款4337.4億元,環比增長2.9%,項目的有序竣工有利於實現營業收入規模化發展。


第二,公司多元化產業增長幅度大,公司營業收入規模也因為大基建的進行而呈現增長趨勢。公司的金融、消費綜合產業不斷創新轉型,連續為公司發展蓄能。


亮點三:大消費業務不斷突破,貿易港加速布局


公司目前在不斷打開消費市場,"綠地全球商品貿易港"已經覆蓋在西安、天津、哈爾濱、濟南、海口、貴陽、成都、昆明等10餘個城市,並實現了45億元營收。其實這公司國際貿易業務就佔用了27億元人民幣,貿易金額連續突破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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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從行業角度看


即使有國家對房地產有"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樣明確的政策引導,但房地產進一步調控空間還是非常有限,當前房地產行業依舊以穩為主。同時,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的要求,這就意味著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長效機制建設在未來更進一步,想必會對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產生深遠的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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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房地產信託運作流程的兩種模式

房地產信託的運作流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美國模式,另一種是日本模式。這兩種模式說到底就是資金信託和房地產資產信託的區別,由於各自的國情不同,美國比較側重於資金信託型REIT,而日本側重於房地產資產信託型REIT。

房地產信託,作為一種由信託投資公司發揮專業理財的優勢,從而通過實施信託計劃籌集資金,用於房地產開發項目,為委託人獲取一定收益的專業理財方式,其必然有著自己一套完整的運作流程模式。從目前國際上房地產信託運作的情況來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美國模式,另一種是日本模式。這兩種模式說到底就是資金信託和房地產資產信託的區別,由於各自的國情不同,美國比較側重於資金信託型REIT,而日本側重於房地產資產信託型REIT。

美國模式

美國的房地產信託通常是以基金的形式出現的,在成立階段,其主要運作流程為:

(1)評估資金。基金發起人為滿足自身需求,進行REIT基金募集的籌劃,主要工作包括:預估所需資金數量,確認選擇REIT基金為籌資工具,並考慮投資標的的收益性能否達到必要的回報率等。

(2)接洽承銷商、發起人與承銷商討論投資與募集事宜,包括投資細節、募款細節和承銷方式等工作。

(3)接洽律師及會計師。與有資格的律師及會計師討論基金申請發行的相關法律、會計問題,選定律師事務所及會計師事務所為成立全過程服務,並擬訂申請文件,此時投資計劃在財務上的可行性分析基本確定。

(4)接洽不動產顧問公司。若基金未來的經營管理由房地產顧問公司擔任,則需要洽定對象並簽定REIT管理顧問契約,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

(5)當所有文件備齊後即可以向SEC申請募集,在申請成功後,要決定保管機構並簽定REIT契約。

房地產信託成立並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後,便進入正式運作階段。值得注意的是該類證券一般需經過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必須按成立階段所定協議實施投資計劃,保管機構則依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的指示,進行業務操作,執行房地產買賣、傭金收付及租金與相關商業投資的收支等事宜。投資者通過券商購買 REIT證券,投資收益則從保管機構處獲得。

在美國,房地產信託證券首次公開發行的注冊登記,其依據是1933年證券法表格-11,該格式要求詳細披露REIT的投資政策、與投資政策有關的活動、房地產的狀況、財產處理的信息、經理公司與投資公司之間的關系等。當然,REIT也可因私下發行而無須注冊登記,但依據1933年證券法REGULATION D(RULES501-506),私下發行的投資人人數上限為35人,完成公開發行後,按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REIT有報告的義務。另外,法律還對房地產信託的結構、資產運用和收入來源作了嚴格的要求,如房地產投資信託須有股東人數與持股份額方面的限制,以防止股份過於集中;每年90%以上的收益要分配給股東;其籌集資金的大部分須投向房地產方面的業務,75%以上的資產由房地產、抵押票據、現金和政府債券組成;同時至少有75%的毛收入來自租金、抵押收入和房地產銷售所得。在稅收方面,REIT則受到了優待,按照規定,REIT不屬於應稅財產,且免除公司稅項,這就避免了雙重納稅的可能。

日本模式

其運作流程為:

(1)房地產公司將土地、建築物分售給投資者,由投資者繳納土地、建築物的價款給房地產公司;

(2)投資者將房地產產權信託給房地產投資信託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3)信託公司將房地產全部租賃給房地產公司,同時向該公司收取租賃費;

(4)房地產公司也可以將房地產轉租給承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賃費;

(5)信託公司向投資者發放紅利;

(6)信託銀行也可以將該房地產在市場上銷售,從購買者身上獲取價款,再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

❼ 什麼是REITs談談它在我國目前的情況

從國際范圍看,目前並不是REITs的合適發行時機,但國內市場發展REITs卻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幾乎是2005年下半年以來各類金融與房地產論壇上討論最多的話題。彷彿就在一夜之間,越來越多的房地產公司都在研究如何利用REITs將商業地產打包上市融資,而大大小小的國際投資銀行與投資基金都為此而在中國市場忙乎,企圖分得高速成長的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一杯羹。

2005年11月25日,香港房屋委員會下屬的領匯房地產信託基金(0832.HK)在歷經波折後終於在香港交易所掛牌,其上市融資額度接近200億港幣。由是,領匯這一香港本地首支REITs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REITs。業內普遍認為,領匯之後,必然會帶動內地房地產企業以REITs方式赴香港融資的潮流。

近期,建行及國開行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獲得重大進展,先後以特殊目的信託(SPT)方式成功發行31億、41億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並以信託收益憑證方式在銀行間市場交易流通,為我國盡快推出REITs創造了現實條件。

REITs是什麼

從國際范圍看,REITs(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是一種以發行收益憑證的方式匯集特定多數投資者的資金,由專門投資機構進行房地產投資經營管理,並將投資綜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給投資者的一種信託基金。與我國信託純粹屬於私募性質所不同的是,國際意義上的REITs在性質上等同於基金,少數屬於私募,但絕大多數屬於公募。REITs既可以封閉運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類似於我國的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

1960年,世界上第一隻REITs在美國誕生。正如20世紀60—70年代的其他金融創新一樣,REITs也是為了逃避管制而生。隨著美國政府正式允許滿足一定條件的REITs可免徵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REITs開始成為美國最重要的一種金融方式,一般情況下REITs的分紅比例超過90%。目前美國大約有300 個REITs在運作之中,管理的資產總值超過3000億美元,而且其中有近三分之二在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以剛剛在香港上市的領匯REITs為例,其基礎資產為香港公營機構房屋委員會下屬的商業物業,其中68.3%為零售業務租金收入,25.4%為停車場業務收入,6.3%為其他收入(主要為空調費);租金地區分布為港島7.2%,九龍33.8%,新界59%。領匯允諾,會將扣除管理費用後的90%-100%的租金收益派發股東。因此,如果領匯日後需要收購新物業的話,只能通過向銀行貸款從而提高財務杠桿(資產負債率最高可達45%)的方式而實現。

從本質上看,REITs屬於資產證券化的一種方式。REITs典型的運作方式有兩種,其一是特殊目的載體公司(SPV)向投資者發行收益憑證,將所募集資金集中投資於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並將這些經營性物業所產生的現金流向投資者還本歸息;其二是原物業發展商將旗下部分或全部經營性物業資產打包設立專業的REITs,以其收益如每年的租金、按揭利息等作為標的,均等地分割成若干份出售給投資者,然後定期派發紅利,實際上給投資者提供的是一種類似債券的投資方式。相形之下,寫字樓、商場等商業地產的現金流遠較傳統住宅地產的現金流穩定,因此,REITs一般只適用於商業地產。

另外,從REITs的國際發展經驗看,幾乎所有REITs的經營模式都是收購已有商業地產並出租,靠租金回報投資者,極少有進行開發性投資的REITs存在。因此,REITs並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房地產項目融資。

為什麼是REITs

從全球范圍看,全球REITs主要集中於美國、澳大利亞、日本、新加坡等地,美國占據了其中60%以上的比例。新加坡市場目前共有5隻REITs,市值超過50億美元。香港市場上除了已經上市的領匯,內地的越秀投資旗下REITs亦已經過了上市聆訊,另兩家內地企業大連萬達和北辰實業亦有組REITs上市之意,在新加坡已擁有一隻上市REITs的長江實業也欲殺回香港。

香港與新加坡一直在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爭奪,兩個市場在諸多領域各有勝負,但在REITs領域香港是絕對輸家,一些香港本地REITs也只能赴新加坡上市。為了推動REITs的發展,香港證監會在2005年6月頒布修訂後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規定在香港上市的REITs可以投資香港地區以外的房地產,這實際上相當於允許內地發展商按照《香港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守則》成立REITs並注入內地商業地產項目後在香港上市。因此,才會有這么多內地企業躍躍欲試,爭相成為內地企業在香港的第一隻REITs。

為什麼近期REITs會成為受市場如此追捧?細析之下,其原因不外有三。

首先,作為受政府宏觀調控影響最大的行業,中國房地產業亟需銀行貸款之外的其他融資渠道。2003年,為了實施中央政府的宏觀調控意圖,央行下發121號文要求「四證齊全且自有資金必須達到30%」的項目銀行才可以發放貸款,銀行直接發放的房地產項目貸款數量大大減少,房地產信託一度成為開發商們最重要的融資方式:2004年全年房地產信託計劃發行額將近120億元,比2003年增長一倍。而2005年國慶前夕銀監會下發《加強信託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212號文),要求房地產信託項目不僅要四證齊全,而且自有資金比例要提高至35%。考慮到信託計劃比銀行貸款的成本更高,212號文事實上已經讓房地產信託名存實亡。在銀行貸款及房地產信託都受到嚴重管制的條件下,開發商們需要尋找新的融資渠道,REITs至少是一種新的選擇、新的趨勢。

其二,REITs是基於有穩定現金流收入的商業地產項目而不是基於房地產企業,有利於提高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效率。房地產企業受土地儲備、開發進度、經營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其現金流並不穩定,投資風險較大,房地產企業整體上市的模式很難被市場接受。REITs則不同,開發商可以將旗下部分或全部商業地產打包上市,從而將部分資產變現上市,從而為開發商提供更靈活、更方便的融資方式選擇。

第三,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安全、收益更高的投資渠道,間接實現投資房地產業的願望。REITs一直是分散投資組合風險的有效途徑,據統計,美國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為7.3%,高出10年期美國國債350基點;澳大利亞REITs的平均股息收益率更高達7.6%;新加坡REITs平均收益率則在5%—6%之間。通過投資REITs,投資者可以實現其分享房地產業高速成長的巨大收益。

最好的時機,最差的時機

想把中國內地商業地產打包到海外上市的,主要還是那些正在蜂擁進入中國的諸如麥格里銀行(Macquarie Bank)、摩根士丹利等國際投資基金。例如麥格里銀行計劃收購中國、韓國、印度等亞洲市場的多處物業,並以此為基礎設立6隻REITs,在未來幾個月內在香港掛牌上市。REITs有可能成為未來中國商業地產最重要的融資方式。

盡管新加坡、香港等地已經有REITs上市,盡管新加坡和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但單就REITs發展前景來看,內地與這兩個地區的差距並不大。監管部門應該未雨綢繆,及早採取有效措施,鼓勵金融創新,推動REITs及早在中國發展與上市,如此中國金融市場的整體競爭力才能得到鞏固與加強。

作為證券化的一種方式,REITs主要通過一系列明確的法律制度來制約各方權利義務。相形之下,我國目前尚未對REITs有成形規定。作為證券化的一種方式,REITs與建行及國開行所進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在交易結構設計上並無本質區別,但是,除了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進程中面臨的問題外,REITs還有自身的獨特難題有待求解。REITs能否在中國成功推出,更大程度上取決於能否推廣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業已取得的成功經驗。

首先,在現行《信託法》、《投資基金法》之外,需要制定專門的REITs業務管理辦法,形成完善的業務監管體系,明確投資資格審定、投資方向限制、投資比例確認等諸多實際問題,以促進REITs規范發展。在REITs的上市交易與流通問題上,可以借鑒建行建行房地產抵押證券及國家開發銀行開元資產支持證券的發行與流通模式,通過發行信託收益憑證方式在銀行間市場實現上市與流通。

其次,盡快確定REITs有稅收政策標准。一般而言,如果REITs的分紅比例超過90%,就應該免除公司稅項,只向投資者的投資收益徵收稅收,從而避免雙重征稅。我國目前的稅法體系尚未對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證券確定明確的稅收標准,更談不上REITs征稅標准。但要想REITs真正發展,稅收問題不可迴避。

❽ 購買房地產信託基金,屬於

購買房地產信託基金,屬於間接投資。根據查詢相關資料信息得知,間接投資的具體形式包括:購買房地產開發、投資企業的債券、股票,購買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的股份或房地產抵押支持證券(MBS)等。

❾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有什麼特點

1.房地產作為不動產,流動性較差,投資者很難在短期內將其兌換成現金。當投資者急需資金而要將房地產變現時,經常要遭受損失。相比而言,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則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因為大多數產業投資基金的股份能像股票一樣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投資者能很快地將其持有的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資產轉換為現金。
2.作為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基礎的房地產,具有較強的保值、增值功能,可以很好地防止通貨膨脹給資產所有者帶來的損失,當物價持續上漲時,房地產物業的價值也會跟著上漲。而且,由於土地的不可再生性,房地產物業的價值會隨時間的推移而升高。以房地產物業為資產基礎的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的股票價值也會隨之上升。因此,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是一種較好的保值類投資工具。
3.不同的投資項目,其風險和預期年化收益是各不相同的,通過有效的投資組合,可以將投資的風險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房地產產業投資基金通過將資金投資於多樣化的物業類型,分散了風險,有效地保證了投資者的資產組合效益。同時,由於它由專業的人員進行投資理財,克服了個人理財的專業知識限制。
拓展資料;
1.信託基金也叫投資基金,是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指通過契約或公司的形式,藉助發行基金券的方式,將社會上不確定的多數投資者不等額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信託資產,交由專門的投資機構按資產組合原理進行分散投資,獲得的收益2.由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並承擔相應風險的一種集合投資信託制度。
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