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市大跌之後,錢被誰拿走了
股市大跌之後,錢並沒有被誰具體「拿走」了,而是股票的價值蒸發了。
蒸發的含義:在股市中,當我們說「錢蒸發了」,實際上是指股票的市場價值減少了,而不是指實際的貨幣被某人或某機構取走了。股市中的錢是用來衡量股票價值的,而非實際存在的物質財富。當股票價格下跌時,股票的總市值隨之減少,這部分減少的價值就是所謂的「蒸發」了。
散戶賠的錢的去向:
- 上市公司股東:在股票高位時,上市公司股東可能會選擇減持股票,從而賺取高額利潤。這部分利潤實際上來自於其他投資者(如散戶)在高位買入股票時所支付的高價。
- 極少部分散戶:有些散戶具備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和操作能力,能夠在低位買入、高位賣出,或者在超短線操作中獲利。這部分散戶實際上賺取了其他散戶因錯誤判斷或操作而虧損的錢。
- 券商和國家:券商通過提供交易服務賺取傭金,而國家則通過徵收印花稅等方式從股市交易中獲利。這部分收入雖然不多,但也是股市交易中的一部分成本。
平攤機制:在股市大跌的過程中,由於市場的流動性,股票會在不同的價位上進行買賣。這導致了一些投資者在高位買入後,在低位賣出而虧損;而另一些投資者則可能在低位買入後,在稍高的價位賣出而獲利。這種盈虧的平攤機制使得股市中的財富進行了重新的分配。但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平攤並不意味著虧損的錢被某個具體的人或機構拿走了,而是股票價值的重新評估。
綜上所述,股市大跌後蒸發的錢並沒有被誰具體拿走了,而是股票的市場價值減少了。這種減少的價值是由於投資者的買賣行為、市場供需關系以及上市公司的業績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B. 上市公司是不是一上市就在投行把錢拿走了,我們買了股票是券商賣給我們的。
是的。
一個公司融資上市發行後,那麼市場上流通的股票就由股民或者機構就可以由持有者在市場上進行交易,有人賣,有人買只有人買沒人賣那是買不到的,這中間流動的資金跟上市公司沒有關系。但是公司的經營情況會直接影響人對股票價值的。
C. 股票連續下跌虧損的錢誰賺走了蒸發了
炒股賺錢虧錢都不是這樣算的:
1、上市價是10元發行100股共1000元,這1000元被上市公司及代銷券商拿走了;
2、10元買進100股股票升到15元,都在15元的價格出局,賣出股票的人總共獲利500元是對的;
3、當股價炒到15元後,連續下跌,直到跌到3元,這時人們發現這股價就在3元價格合理了 。股價就一直維持在3元附近波動。那從15元到3元的價格虧損 一股是虧12元 ,100股就是虧1200元,這時在15元買進持有一直到股價跌到3元還持有的人就虧損1200元。
這里是三方(上市公司及券商、10元買進15元賣出股票的人、15元買進股票一持有到3元的人),不是一方,所以他們的盈利和虧損是不能在一起計算的!
D. 證券公司會偷偷扣你股票賬號的錢嗎你有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
股票賬戶的錢只會慢慢地被虧完了,根本不會存在被證券公司偷偷扣走股票的錢,只是自己炒股虧錢了,把錢虧股市找證券公司背黑鍋。
因為證券公司是無權干涉股東賬戶裡面的資金,證券賬戶資金還是在銀行存款,所以可以肯定證券公司是不會扣股票賬戶的錢,我炒股十幾年反正沒遇到過這種情況。
為了更好的解答證券公司會不會偷偷扣股票賬戶的錢,只要我們來縷清楚銀行、第三方和證券公司三者之間的關系之後,這個答案自然就會迎刃而解了。
其實股票賬戶裡面的閑資金會產生活期利息,而這個利息是銀行給的,不是證券公司給的,所以從這里可以再次肯定,股票賬戶的錢在銀行存管,不在證券公司存管,一旦證券公司偷偷去扣股票賬戶的錢,將會違法,相信證券公司不會這樣做的,也不敢去做違法的事。
綜合通過上面分析後得知,股票賬戶的錢在銀行存管,證券公司無權干預資金,更不可能會偷偷扣股票賬戶的錢,這種情況是不可能遇到的,相信不單單我沒遇到過證券公司偷偷扣錢的事件,相信其他股民也沒遇到過,因為這種事根本不存在,又怎麼會發生偷偷扣錢的事件呢?
E. 普通人合法的在股市中賺到10億會不會被查能不能把錢轉出來
在股市中賺到10億必然是會被查的,會查你是怎賺到的這10億,是不是存在違規操作情況。如果是合法獲得的收益肯定能轉出來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非法所獲,肯定是轉不出來的,估計你還得交幾億的罰款,更甚有牢獄之災。
首先,能在股市中賺10億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炒股的人有幾個人在股市中投資了超過50萬的資金,又有幾個人投資了上千萬的資金,見過賬戶上有上億資金的投資者嗎?有行業從業人員表示:「從業近10年來見過資金最大的私人賬戶,他的的個人賬戶資金最大的也就一個億,其它資金上億的都是機構賬戶,很少有私人賬戶的。」而你說的是在股市中賺10億,越是大資金投資者他們在股市中的收益率就會越低,本金20億賺50%就是10億,而本金100億賺10%則是10億。那麼你認為能拿出20億甚至100億去做股票投資的人會是普通人嗎?這樣的人必然會是一個地方的知名人士,是企業的創始人,是大股東。但是他們已經不是普通人了,而他們拿幾十億甚至上百億的資金去操作股票,我想必然是要被查的。
就像巴菲特一樣,長期的價值投資不管賺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能轉出來的,但是短線走捷徑是經不起被查的。一但投資收益超過大家的認知那麼就容易被查,而且掌握那麼大的資金量很容易會被利益誘惑做出違規操作。
所以10億的大額收入,我覺得具體要看交易對象和平時轉賬情況,畢竟10億不是小數目,一旦轉賬銀行都會注意。
F. 盈利很多的股票賬戶會被監控嗎
一個賬戶連續長期盈利很多的話,有被監控的風險,例如第一層券商、第二層交易所,但被監控的前提是你的交易盈利能力真的很牛,牛到引起了其他人的關注才行。
歡迎關注我,有問題再聯系。
G. 股票被盜賣盜買誰的責任,怎麼規定的
股票的投資是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應當謹慎的投資。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那麼股票被盜賣盜買誰的責任,怎麼規定的?
網友咨詢:
股票被盜賣盜買誰的責任,怎麼規定的?
北京市京徽律師事務所彭國棟律師解答:
股票被盜賣盜買,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該由誰承擔責任:
1、券商擔責:(1)證券商違反保密義務泄露了資料,使客戶的賬號或密碼泄密;
(2)券商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盜取客戶賬號和密碼進行犯罪活動;
(3)客戶下單時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以及交易系統缺乏防範黑客侵襲的必要設置。
2、投資者擔責:投資者在交易時不謹慎而導致賬戶和交易密碼泄密。因股票被盜賣盜買而慘遭損失,
該由誰擔責,是需要有充分證據予以證明才能確定的,要是不清楚怎樣收集證據資料的,建議及時聯系律師協助處理,以便進行追償。
北京市京徽律師事務所彭國棟律師普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在跨地區運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盜竊地點無法查證的,盜竊數額是否達到「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應當根據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確定的有關數額標准認定。
盜竊毒品等違禁品,應當按照盜竊罪處理的,根據情節輕重量刑。
北京市京徽律師事務所彭國棟律師解析:
股票遭遇盜買盜賣後,應該立即採取自我救濟和法律救濟相結合的辦法,採取以下措施:
(1)迅速變更密碼,通知券商凍結自己的賬戶,以防事件再度發生;
(2)保全證據,如列印完整對賬單,以便為下一步尋求法律救濟做好採集初步證據的工作。
(3)如果尚未遭受損失或損失較小,可在通知券商的情況下進行反向操作,恢復到原來的狀態,然後再就已遭受的損失部分進行維權。
(4)如果已遭受較大損失,你選擇通過刑事訴訟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那麼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5)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或者偵查終結後撤銷案件,或者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而投資者有證據證明有人侵犯了自己財產權利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可以刑事自訴案件直接向法院起訴。
(6)如果你選擇以民事訴訟保護自己權益的,那麼也應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彭國棟律師是北京市京徽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從事律師工作十年,專業方向是刑事辯護為主線,辦理多起涉及互聯網金融,以房養老騙局,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多起重大影響案件,盡最大努力為客戶提供高質量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