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有足夠的錢,可以把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全部買完嗎
不可以!個人投資者最高持倉限制為該流通股的5%,機構投資者最高持倉限制為該流通股的10%,但如果你是坐莊的那就可以專些空子,開幾十個老鼠倉買這個股票那樣你手中就可以持有該公司的絕大部分的股份控制股價了。
B. 可不可以將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完
理論上是可以,但是實際操作中卻幾乎不會出現這種問題。因為存在著價格因素的關系,股票被大量買入時,賣方的期望提高,隨著買家的買入,賣家的股票價格會越來越高。甚至有可能一股就需要幾萬或者幾十萬元,所以買方基本上不太可能把一家上市公司所有發行股票都買完的。
溫馨提示:
1、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2、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有可能。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7-0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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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果一個公司股票全被一個人買了是不是就不漲也不跌了
這極端情況,可以分為2類,1:惡意收購,達到控股上市公司的目的,該情況下對方達到控股目的即可。2:主力坐莊,屬於高控盤,但如果對資金鏈的要求很高,國內有過類似情況,最後莊家死在資金鏈上。
D. 一個人或者一個機構,可不可以將一個上市公司的股票全部買完然後他變成控股股東。
可以收購上市公司,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被收購公司的股票。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八十五條:投資者可以採取要約收購、協議收購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購上市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三條:採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採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在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的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合並,並將該公司解散的,被解散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購人依法更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九十七條: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
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收購行為完成後,被收購公司不再具備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應當依法變更企業形式。
(4)一個人買完上市公司所有股票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業務范圍,增加註冊資本且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調整,減少注冊資本;
變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條款,合並、分立、停業、解散、破產,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收購行為完成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收購上市公司中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持有的股份,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