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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準買股票

發布時間: 2025-06-26 14:58:33

Ⅰ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那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1、一是上市公司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此類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離開崗位3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Ⅱ 證券員工能炒股嗎

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是禁止買賣股票的。以下是具體的規定和說明:

  • 法律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

  • 已有股票需轉讓:如果證券從業人員在任職前已經持有股票,那麼他們必須依法進行轉讓,以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 相關人員的限制:不僅證券從業人員本人受到限制,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如果屬於特定情況,也同樣不準買賣股票。

  • 內幕信息管理: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以及因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都受到嚴格的持有和交易限制。

綜上所述,證券員工不僅自己不能炒股,其親屬在某些情況下也受到相應的限制。這些規定旨在維護證券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內幕交易和利益沖突。

Ⅲ 什麼工作不準買股票

公務員特定崗位和部分特殊行業從業者不準買股票。具體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范圍:

  1. 公務員中的特定崗位:如證監會、銀保監會等金融監管部門的公務員,以及其他涉及國家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等領域的公務員。這些崗位因其職務的特殊性,需保持公正性,不能涉及可能引發利益沖突的股票交易。

  2. 特殊行業的從業者:如銀行內部高級職員等,這類人員可能因工作性質而接觸到敏感信息,從而有潛在的利益沖突風險,因此也可能受到股票交易的限制。具體規定可能因具體行業和公司內部政策而異。

這些特定崗位和部分特殊行業從業者被禁止買股票,主要是為了避免他們利用職位便利或特殊信息進行不正當的股票交易,從而維護社會公平和市場秩序,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和公平競爭的環境。

Ⅳ 中央規定哪四種人不得炒股

根據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