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某個公司收購一個上市公司,然後用上市公司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幫子公司上市,完成借殼上市,會犯罪嗎
你的概念錯了,
用上市公司購買子公司的股票,幫子公司上市:只是把這個子公司裝進了上市公司。子公司並不是上市主體。
能做這么大的公司,自然有法律顧問,而且有證監會審批,違法是過不了的
2. 怎樣利用股票收購上市公司
如果目標公司是全流通,就有可能通過在二級市場上購買股票進行收購
擁有目標公司股票達5%,必須公告,達30%,要麼減持,要麼發出全面要約收購,然後購買願意出讓股東的股票,完成收購.
3. 收購大量股票就可以收購一家公司
只要你擁有該股份公司的50%以上的股份那麼你就是該公司的控股股東,就收購了。 不過在超過5%的時候就要發公告了。後面就要觸發要約收購了。
股份公司的股票都是同股同權。面值相等。所以都一樣。公司內部的股份也可以在市面上流通。不過對於公司內部的股份上市流通又一定的限制。一般都是上市過後的12個月或24個月的限制期限。這就是大小非解禁股。
4. 可以通過公開市場大量購買一個公司的股票,然後達到控制這個公司的目的嗎
股票本身就是拿來買賣的,特別是對於A股同股同權來說,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話語權越高,如果持股達到較高的比例,進入公司的管理層並控制公司也並非不可能。
通常情況下,一個公司的股權有幾個界限,不同的股權比例所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
絕對控制權67%,當某一個人或者某一個機構只有一個公司67%以上的股權,那麼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這個公司,別人反對一點作用都沒有;
相對控制權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這個公司;
安全控制權34%,一票否決權 ;
30%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線;
20%重大同業競爭警示線; 臨時會議權
10%,可提出質詢/調查/起訴/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權變動警示線。
當然上面我們所說的這些股權結構是建立在同股同權的基礎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過合法合理的渠道購買的,符合監管的相關要求,那從理論上來說,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成為公司最大的股東之後,你不僅可以進公司的管理層,甚至有可能控制整個公司。
但從實際上來看,想要通過大量購買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個公司的難度是非常大的。
關於大量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以達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幾年就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萬寶之爭。
當股東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過5%,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就必須發布公告,而一旦發布公告之後,大家知道有人要舉牌上市公司,會有更多的人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從而在短期之內推升這家公司的股價,這會讓收購的成本進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舉牌之後,就會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層的警惕,他們肯定也會採取相應的措施進行反制,比如通過回購股票,以及輿論壓力給收購方施加壓力等等,這會大大的增加收購方的收購難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創始團隊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為了避免控制權落入他人的手中,他們在上市的時候創始人團隊所掌控的股權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持股比例都達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長持股比例達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個人通過公開市場購入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為第一大股東的難度也是比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權。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別是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為了保持創始團隊的絕對控制權基本上都實行的是同股不同權的股票方式,這裡面最典型的就是京東,阿里巴巴等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
比如在京東的股權結構當中,雖然劉強東只有15%左右的股權,但其所擁有的投票權卻超過75%,相反,雖然騰訊旗下的投資公司擁有京東18%的股權,但其投票權卻只有4.5%左右。 這種同股不同權的股票設置,可以讓創始人團隊以較少的股份掌握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從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惡意收購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開啟毒丸計劃。
毒丸計劃簡單來說就是股權單薄反收購措施,當一個上市公司面臨惡意收購的時候,上市公司公司創始團隊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權,就會大量低價增發新股,讓收購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從而達到稀釋收購方股權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對盛大收購的時候,就採用了這種毒丸計劃,最終盛大隻能無奈的放棄收購新浪的計劃。
5. 什麼是上市公司收購其意義是什麼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投資者依法購買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上市的股份,從而獲得該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行為。
意義:
上市公司收購是指投資者公開收購股份有限公司已經依法發行上市的的股份以曲線收購達到對該公司控股或者合並目的的行為。其主要內涵可作如下理解:
其一,上市公司收購的目標是上市公司,收購的標的物是上市公司發行的股份,而不是目標公司的具體資產;
其二,上市公司收購的主體是投資者,投資者即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經濟實體;
其三,收購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股或者取得控制權。收購成功後,收購方一般並不將目標公司的法人資格解散,更不會將目標公司的上市資格主動取消。在中國,保持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並利用該寶貴的殼資源從事資本運作以獲得發展,是收購的終極目的。
6. 關於股票和上市公司收購
固定面額1元不一定就賣1元啊。
發行量是1000w股(原始股本可能是5000w股),發行價不會是固定面額1元。如果發行價是5元,公司收到的就是5000w。然後普通股是有投票權的,優先股是沒有的(但有優先獲取利潤)。簡單理解就原始股是很便宜的股(創業時本金,上市前的多輪融資),普通股(交易所你能買到的一般都是普通股,代表擁有這家公司的股份及其相應的權利義務),優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無權干涉企業經營,不具有表決權)。因此寶能只要股份足夠就它說了算,畢竟王石自己讓萬科上市交易的。
股價也有凈值 ,就像現價應該值多少錢。上市的這些公司股票固定面值都是1元,但凈值都不盡相同,價格也不盡相同(為什麼不一樣那就連股神也講不清)。
7. 是否是說只要購買了大量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可以說是收購了該公司
這不一定的 還有很多程序要走
而且在大陸A股市場收購幾乎是不太可能的
因為全流通的股票並不是很多!!!
www.asharing.cn
問題補充回答:最簡單的方法先從二級市場緩緩的吃進該公司的股份,達到一定程度後,提出要約收購。(當吃入股份達到該公司全部股份的5%,要向證交所提交報告的,當然這期間有個時間差,如果超過5%後,在未來一年內你就不能賣了,因為如果你賣了得到的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 )
8. 上市公司收購的目的條件
收購上市公司是否須以控制上市公司為目的,學術界有不同觀點。有學者認為,投資者若以控制上市公司為目的買進股票,其行為則屬於公司收購;反之,則屬於股票買賣而非上市公司收購。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僅概括出公司收購行為的商業特點,無法反映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特點,其結論有失偏頗。一方面,上市公司控制權是個彈性概念。上市公司股權分散程度差別很大,收購上市公司某一比例股票,並不必然形成對公司的控制權,也難以認定是否構成上市公司收購。對於股權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來說,持有較低比例的股份已足以控制公司事務;相反,若上市公司股權比較集中,持有公司發行在外50%以下股份者,均無法構成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我們認為,不應當以商業標准代替法律標准。另方面,《證券法》確立了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定條件,而非商業條件。根據《證券法》規定,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通過證券交易所買進或賣出上市公司股票達到一定比例的,要受上市公司收購規則的約束。持有上市公司5%的股份,在商業上通常尚未構成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但卻屬於《證券法》規范的上市公司收購行為。收購上市公司股票與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並非同一概念,對上市公司股票的大宗收購雖然包含著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潛在目的,但仍屬於特殊的股票購買行為。
我們認為,投資者從收購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到形成對上市公司的相對控制,進而形成直接控制,是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在此過程中,買賣股票行為具有多重目的,有時是為了獲得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利益,有時是為取得公司控制權而奠定基礎,有時還會帶有其他特殊目的,但不應將該過程中的所有股票購買行為解釋為旨在獲得控制權的上市公司收購行為,否則,會誤解《證券法》確定的上市公司收購規則及宗旨。
9. 購買股票 收購公司
事實不是你想的這么簡單。
假設3000萬的公司,其按照資產發行了1000萬股的股份。那麼其上市交易首日,實際流通的股本肯定不是1000萬股,而是不足1000萬股,可能只有200萬,或者400萬等。其他暫時不能交易的股份就是所謂的限售股。這些股份不是一直不能交易,而是要等待到解禁的日子才能交易。而這一類限售的股票就是掌握在大股東的手中,即控股了這個公司。即便你投入了1000萬,也只能交易現在流通的股份。另外還有重要的一點,你要是交易股份佔到公司總股本的5%,就必須想證監會申報備案,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為所欲為的。
再假設這個公司到了解禁日,1000萬股都流通了,但是公司控股的大股東股份不會輕易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流通的。你要掌控公司,就必須控股51%。而這種收購和並購,不是簡單的在二級市場上交易完成的,而是需要坐下來面對面談判完成。這個時候公司的股票就會停牌,等待收購完畢之後才會復牌,同時公告股東的變化。
樓主的想法過於簡單了。如果都是按照你這么說的控股公司。那中國石油這種國家命脈公司,國外的資金在市場上買了其51%股份,那中石油就不是中國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