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看大股東是否有股權質押
必須滿足兩個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財產性,二是具有可轉讓性。股權兼具該兩種屬性,因而,在質押關系中,是一種適格的質。
「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設立質押。可見,可轉讓性是對股權可否作為質押標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出質,應「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
⑴股東向作為債權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東以股權設質,不受限制;
⑵股東向同一公司股東以外的債權人以股權設質,必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而且該同意必須以書面形式即股東會議決議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過半數的股東不同意,又不購買該出質的股權,則視為同意出質。該種情形,也必須作成股東會決議,並且應在股東會議中明確限定其他股東行使購買權的期限,期限屆滿,明示不購買或保持緘默的,則視為同意出質。
其次,對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認為:
⑴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設立質權;
⑵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在其任職內不得設立質權。
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質押,僅指外商投資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為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遵照《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
⑴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其擁有的股權設立質押,必須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若有一個股東不同意,便不能出質。不同意的股東即使不購買,也不能視為同意出質。
⑵投資者用於出質的股份必須是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的。
因為中國外商投資企業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實行授權資本制,允許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在企業成立後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或核準的期限繳付出資。所以在外商投資企業中,股權的取得並不以是否已經實際繳付出資為前提。
⑶除非外方投資者以其全部股權設立質押,外方投資者以股權出質的結果不能導致外方投資者的比例低於企業注冊資本的 25%。
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該公司的股東以其擁有的該公司的股權出質,對此,有些國家的法律規定在滿足一定條件時是允許的。
《關於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投資者不得將其股權質押給該企業」。可見,中國法律絕對禁止股東或投資者將其擁有的股權質押給該公司。
(1)股票股權質押那裡看擴展閱讀
1997年5月28日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經其他各方投資者同意將其股權質押給債權人」予以特別確認。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規定,以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根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應經審批機關批准和登記機關變更登記。未經審批機關批準的股權變更無效。未經登記機關登記的則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2. 怎樣查看個股股權質押情況
3. 怎麼看股票的股票質押高不高
首先這種交易解決了公司的融資需求,所以對需要資金的公司肯定是好的。但是對於股票而言,股票質押式回購要說是利空還是利好,則得結合實際情況而論了。
股權質權作為一種擔保物權是為擔保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股權質押擔保力的大小直接關繫到債權的安全,與質權人的切身利益相關。
股權質押標的物,就是股權。一種權利要成為質押的標的物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是必須是出質人有權處分的,二是必須要有財產性,三是具必須具有可轉讓性。目前,盡管我國理論界對於股權的性質一直存在爭論,對其概念的界定也未統一過,但股權兼具前述的財產性和可轉讓性兩種屬性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因而股權是一種符合條件的標的物。
股票質押式回收大多是在股東有迫切資金需求,但由於個人不願意賣股套現或者因為股東所持有股票尚在限售期內無法進行上市流通交易,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一段時間內融入現金,選擇質押式回收方式不但能夠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籌到資金,資金的流入刺激企業短期內的股票上漲,是一種利好消息,但通常情況下這種質押式回購是有期限的,回購到期時必須要用現金贖回股票或證券,並支付一定的利息,這就造成後期償還本金和利息之後,資金的流出是公司股票價格下跌,此時,質押式回購就是利空消息。
股份質押一般體現出公司的現金流不足,也表現出公司短期內需要資金經行項目經營以及投資。一般情況理解下,股價下跌是大概率的。但由於市場有主力的存在,股價的走勢不能常規化理解,更多的是利用心理從而進行人為操作。
在回購期內,質押的股票價格大幅下跌,會造成質押的股票價格滿足不了維持最低資產價值的需要,一般在這種情況下,融資方會被要求追加相關的質押資產作為質押,如果追加不及時,則有可能被認為違約,這是,資金的融出方有權進行股票變現的售出或是股票擁有權的變更,這時的股票質押式回購就成為利空消息。
資金的流入和流出會會造成公司股價一定幅度的變化,也會成為決定當時股票質押式回購是利好還是利空的因素之一。因此,應該從多方面考慮股票質押式回購,不能單一片面的看待這個問題。股票質押式回購算是一個中性的,短期看是利空,中長線要看投資股票的增長態勢,如果增長態勢較好、前景可觀,中長線則是利好。
4. A股的股權質押怎麼看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上市公司如果股權質押比例過高,容易出問題的,知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向記者表示,股權質押是上市公司大股東重要的融資工具之一,融資的規模一般都不會太小,在上市公司股價頻頻出現腰斬的情況下,大股東也會面臨有如杠桿一樣的風險,投資者對此也得密切關注。所以遇到這種公司要注意規避。
5. 股權質押是什麼意思
股權質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
股權出質流程
1、可以申請股權出質的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寫表格等材料(填寫《股權出質設立申請表》等表格:提交執照復印件,質權合同,質權人、出質人身份證明等文件、證件。)
3、現場材料提交(攜帶齊所有提交的材料,預約成功後於電話提示的受理時間到投資服務大廳取號辦理。)
4、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受理後取得股權出質通知書。您的登記申請材料被受理後,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到投資服務大廳一層發照窗口領取股權出質通知書。)
(5)股票股權質押那裡看擴展閱讀
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有兩方面的作用:
一、是為當事人約定擔保范圍提供參考,或者說提供範本;
二、是在當事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時,援以適用。但法律對質押擔保范圍的規定,屬於任意性規范,當事人在約定時,可予以增刪。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擔保范圍所作的約定與法律規定不一致時,應從其約定。
6. 手機上股權質押在哪裡看
萬得 上有
7. 如何辦理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要什麼手續
需要專業的證券從業資格評估公司來評估價值,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的問題
我國《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以公司股權進行質押區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規定,即: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責任公司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根據上述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經向中介機構(亦可稱之為「與出質人和質權人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後,該股權質押合同才始得生效,而且根據我國《公司法》、《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該股權質押的事實一般還應該由出質人在公告中予以披露,社會公眾也可以通過向證券登記機構查詢的方式獲得該股權質押的情況,從而使該股權質押的事實為社會公眾所知悉,進而使該股權質押具有相當的公示力和公信力。這樣,就完全可以起到防止出質人在質押期限內將該股權非法轉讓或者將其重復質押給其他人的情況發生,從而為質權人能夠順利實現質權提供了非常有力的保障。[2]
但以登記作為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仍存在以下問題:
登記是質押合同生效的條件所引發的第一個問題是,這一規定對債權人是很不利的。因為如果質押合同無效,債權人最多隻能要求出質人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其債權還是沒有保障。但是如果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則對債權人就有利多了。因為如果是由於出質人的原因而沒有辦理質押登記或者出質人拒不辦理或協助辦理登記手續,則債權人就可以起訴出質人違約,從而要求出質人承擔違約責任,甚至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出質人協助辦理質押登記手續。這里涉及到物權變動的一個根本性原則——原因(合同)與結果(物權變動)相分離的原則。我國現行法律對物權變動中的原因與結果的關系似乎應該採取更為科學的嚴加區分的態度。這樣,既有利於債權人保護,也避免滋生糾紛。民法典草案的第296條改正了《擔保法》的這一錯誤,該條明確指出:「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時起設立。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權自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簿之時起設立。」因此,登記是質權生效的條件而不是質押合同的生效條件,加強了對債權人的保護。
目前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實踐中存在的另一個問題是,股權質押登記的渠道不暢。在現階段,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並非所有的上市公司流通股都可以辦理質押登記。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綜合類證券公司可以以其自營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和證券投資基金券辦理質押貸款登記,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尚不能辦理質押登記。但是質押是質權人與出質人協商的結果,如果自然人及綜合類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以其持有的上市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出質,債權人也接受了這種出質,根據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則,這種質押合同應當是有效的。但是上市公司的股權質押應當經過證券登記機構登記後,質權才能成立。目前我國證券市場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定的也是唯一的辦理上市證券登記業務的機構,如果它不辦理這樣的質押登記,無異於堵塞了訂立質押合同的雙方辦理質押登記的唯一渠道。這樣就造成了一個兩難的局面,一方面法規要求質權必需登記才能設立,另一方面,法規又不允許唯一的法定機構辦理登記,這無疑是十分荒謬的。這樣的結果違背了同股同權的法律原則,也阻礙經濟的發展與市場的穩定。因此,無論是A股還是B股,無論其持有人的身份如何,無論辦理質押登記的目的是為了擔保銀行貸款債權還是擔保其他債權,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登記業務都應當全面展開。
、上市公司國有股出質的特殊規定。
從質押的程序來說,首先,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以國有股進行質押,必須事先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明確資金用途,制訂還款計劃,並經董事會(不設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定;其次,以國有股質押的,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在質押協議簽訂後,按照財務隸屬關系報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最後,根據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按照規定到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國有股質押登記手續。
從質押的目的來說,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持有的國有股只限於為本單位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質押。
從質押股份的數量上來說,國有股東授權代表單位用於質押的國有股數量不得超過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國有股總額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