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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估值高適合買 2025-08-18 22:44:20

朋友之間如何合夥買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7-07 00:41:06

㈠ 我想和幾個人合作資金一起炒股

股票是從控制股票價格波動中賺錢的,你資金量達不到影響股票價格波動的量,炒來炒去我敢肯定你會虧錢。股票只要上市公司不破產就沒有好壞之分。只有價格高低之間的來回變化.控制股票者會低位買進高位賣出又在低位買進在高位賣出

㈡ 我和一些朋友想合夥開一家投資公司,主要做股票方面的投資.

做股票方面的投資不用開公司的,除非你開的是證券公司。原因:
1、你的操作肯定要掛在證券公司門下,其實就相當於你是證券公司的員工。
2、你再開家公司,等於為同一業務開了兩家公司,交兩道稅,冤不冤?
3、炒股賺不賺錢與開不開公司毫無關系。

㈢ 我和朋友合買了一個股票,怎麼算啊

如果他想要在16.8時贖回他的200股,那麼就用(16.8-16.41)×200就是他的收益,然後再扣除贖回股票所需要的手續費就是他的凈利潤了。不過如果他在16.8的價位賣出的話他是賺錢的,所以勢必會從你買入的錢中多得到一些。其實股票就是這樣的,你們現在買在了一個賬戶里所以這么明顯,假如你們買在了兩個賬戶中,他一樣贖回的話掙得依舊是你的錢,因為他是盈利的而你是虧損的,明白了吧?
你可以按照上面的這種演算法計算出他的實際收益,然後看他賣出後還差多少你再以現金給他補償,朋友之間嘛,總有辦法解決的

㈣ 朋友三人合夥開店,股份應如何分配

1、平均分配原則,進行分配
三個朋友一起創業,可定是一個人很難完成,相互之間又比較信任,才一起創業的。那麼大家最好在創業之初,就平均分配股權,因為這個時候通常大家都有困難,需要您,而且創業的時候,利益糾紛比較少。所以最好在創業的時候,就平均分配股權,不要計較太多,日後才能同心協力,共創公司的輝煌。公司最大了,股權才有意義,及時您擁有100%股權,公司散夥了也是無用。
2、按資金投入多少分配股權
在很多公司創業的時候,最重要的就是資金。所以最基本的分配方式,就是資金投入的多少。三個人之間將創業的初始資金進行百分比的計算,看看每個人各佔有多少股權,就按多少股權分配即可。但是要注意的是,後續的資金不能算在股權了,可以算在借貸算利息,一定要分清楚什麼資金算股權,什麼不算,開始說清楚,再投入資金,以免股權分配出問題。
3、按照創始公司後,每個人綜合資源佔比進行分配股權
在公司創始之初,一般就需要將股權分清楚,之後運營的可以分成,但不佔股權。就是三個人創業的時候,有的人有技術、有的人有資金、有的人有人脈、有的人有材料等等,根據每個人擁有的資源,綜合在一起,來分配每個人各佔多少股權,這是最合理的方法,就是每種資源的比重不同,需要三個人仔細的商量,合理分配。
4、創始人是公司的總經理,主要管理者,應該多分配股權
因為創業的人,以後不一定會去經營管理公司。所以對於三個創業的朋友,以後會對公司進行經營管理的人,應該多分一些股權,畢竟做事的是這個人,其他人人以後可能就去干別的了,只是在分紅上得收益。所以經營管理的創始人應該多分寫股權,這樣才能更好的為大家創造效益。
5、根據三個朋友的能力,分配股權
資金、材料、人脈都是硬性條件,隨著時間的推移,還是能力主導公司。所以還可以根據三個人每個人的能力,才分配股權。能力才是對公司做重要的,也是以後公司能夠發展壯大的條件。所以按照能力分配股權,大家也都比較認同,也比較科學合理。
6、三個朋友創業,召集人應多分配股權
不管是什麼公司,幾個人合夥船創業。可定是有一個人先發起的,然後在和其它人合作。因為發起人或是召集人,是公司辦起來的初始人,沒有他就沒有公司,點子也是他的主意。所以對於召集人,正常情況下是要多分配一定比例股權的。
7、三個朋友創業,股權最好不要均分
三個朋友船業,肯定有人是主導,有人是配角。有的人投入資金,有的人投入資源。我們可以以上面的這些為借鑒,但是最後的分配結果,大家盡量不要均分,錢可以最後多給點,但是股權絕對不要均分。因為公司以後會有很多的事情,項目。如果股權均分,三個人在以後的執行公司各項事情的時候,就沒有做主的人了,甚至發生矛盾,無法最做出判斷,影響公司的經營管理。畢竟大家股權一樣,都可以做主,所以股權不要均分是最好的。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2-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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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跟朋友合夥炒股,贏虧如何分配合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這主要就是你們自己協商了,當然比較容易出現矛盾。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㈥ 想合夥集資炒股,熟人朋友親戚及朋友的朋友入股,分成4 6分,風險共擔,這算不算非法集資

這個風險太大,如果你是領頭的,賺了別人不會謝你,虧了你得負全責。

㈦ 跟朋友合夥炒股,贏虧如何分配合理.有風險嗎

我建議不要合夥炒股
因為每個人的思維都不一樣
操作起來很困難的

㈧ 想和幾個朋友成立個有限合夥企業,做股票交易,該怎麼寫合夥協議

開公司很簡單,無需很多手續!問題是你開公司要經營什麼,這才是重要的!如果你要經營和證券有關的必須要中國證監會的審批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認可才行,具體的資質 我相信你是達不到條件的!
現在的有限公司可以有二個以上50以內的股東,你所佔的份額和你注冊資本的比例有關系,是否需要寫個合夥協議書,還是要看你想做什麼!目前成立公司 不需要這些東西 具體的你可以到工商部門查詢!
如果你想成立一家代客理財的公司,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以你目前的境況是不可能得到審批的!
現在合法的代客理財有,基金公司 和證券公司 以及信託產品等 如果你想做那種賺錢分紅型的,而又合法,在目前的中國是不可能的,如果你私下和客戶交涉,如果客戶告你你就是非法經營罪!所以年輕人想賺這份錢不容易啊! 祝你好運 也希望能夠幫到你!

㈨ 合作炒股可以嗎

理論上是可以的.但是1000萬和10萬在現在的股市上沒有絕對的區別,如果你真想投資股票,還是要親力親為.請人代炒股票,要面臨的風險就很多了.

㈩ 想和幾個朋友一起設立一家有限合夥企業,主要是做股票投資,請問,合夥協議書等之類的怎麼寫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萊蕪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