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投資技巧 » 股票用別人名字買有法律風險嗎
擴展閱讀
股票買1顯示 2025-08-18 18:38:40

股票用別人名字買有法律風險嗎

發布時間: 2021-07-07 09:47:33

1. 請問別人用我的名字炒股會不會有什麼

目前來看以百分之百的證券保證金進行交易,好像沒什麼風險,但隨著股指期貨等投資產品的推出,風險還是會加大的。再說他本人是股票行業從業人員,也極有可能利用你的股票賬戶進行違規交易,到時你可是難推其責,承擔你本人無法預料的後果。還是不要出借你的證券帳戶為好,免得賺錢歸他人,賠錢處罰留給你。

2. 別人以我的名義炒股,我有風險嗎

應該不會有多大風險,因為目前我國股市不允許保證金交易,必須帳戶上有實際資金才可以買賣股票。
不過,以後你要炒股就麻煩了,因為一個身份證只能分別在滬深兩市開一個戶。

3. 借戶給別人炒股有什麼風險

借戶給別人炒股的風險有很多,其中最常見的風險是:如果有借戶的人有惡意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一經查獲會直接去找賬戶本人,證監會如果核實賬戶的確有操作股價的行為,會把賬戶禁用。名字進入證監會黑名單後,所持的身份證和本人不能繼續炒股。

如果惡劣的會凍結賬戶,經偵隊和反洗錢機構會對賬戶人開展調查,可能會惹上官司。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

所以,把身份借給別人炒股就相當於讓自己為別人的股票盈虧做了了無形的擔保。

(3)股票用別人名字買有法律風險嗎擴展閱讀:

股票投資,目前有不同的方式,大體來說,主要是分為短線(技術派),趨勢派、價值投資派,每一個派別都有不同的投資知識和方法,都有大牛在裡面,也都有虧的連褲子都沒得穿的人。

別人多年的經驗,給市場交了很多學費,花了很多時間學習和思考,直接和盤托出把所有的方法智慧都教給另一個人,於情於理都是一件站不住腳的事情。別人的思考和智慧,也是需要被尊重的,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才能合理獲取,比如付錢。

炒股確實有風險,這個就提示買家,一定要衡量各種情況之後再決定什麼時候進入,買什麼股票,什麼時候賣出。任何投資理財都有風險,風險無處不在。一定要學會自己做決策,為自己的的投資結果負責。

4. 你好替別人購買股權犯法嗎

你好
代持股協議並沒有法律依據的,股份代持協議一般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一、股份代持協議效力糾紛
如果股份代持協議的內容沒有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主要是沒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股份代持協議是合法的。但是,這種合法也僅限於簽訂協議的雙方之間,對第三人沒有約束力。
另外,根據中國法律規定,中國有些產業限制外國投資者(包括港、澳、台投資者)投資或者禁止外國投資者投資。如果外國投資者規避中國法律規定,通過股權代持方式進入相關行業,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此時實際出資者和名義股東之間的股份代持協議會因違反中國法律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
二、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不進行工商登記存在的法律風險
登記在工商管理部門的股東是接受委託的持股代理人,並不是實際的出資人,但是,對外而言,股東資格的確認依據的是股東出資證明書和工商登記,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雖然出資但是自己的名字並不顯示在工商登記資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1、股東的身份不被認可。由於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的姓名並不記載於工商登記資料上,那麼在法律上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的股東地位是不被認可的,股東的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一系列的權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導致風險的存在。同時代持股人轉讓股份、質押股份的行為,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都很難控制。
2、代持股人惡意損害實際股東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濫用經營管理權、表決權、分紅權、增資優先權、剩餘財產分配權等權利給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造成的財產損失。
3、由於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導致訴訟而被法院凍結保全或者執行名下的代持股權。當代持股人出現其他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權,並將代持股權用於償還代持股人的債務。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如果未能及時阻止,只有依據股份代持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責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發繼承或離婚糾紛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則其名下的股權作為財產將有可能涉及繼承或離婚分割的法律糾紛。股份代持協議實際出資人不得不捲入相關糾紛案件中,才能維護自己的財產權。
產生代持股份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一是真實的出資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身份,比如有的真實出資人是國家工作人員不能夠開展公司經營。所以,找別人代持股份。二是為了規避經營中的關聯交易,找別人代持股份。三是為了規避國家法律對某些行業持股上限的限制,找別人代持股份。四是有的公司對股東身份有特別的要 求,不符合要求的人也想成為股東,就私下出資請別人代持股份。但是,不管基於什麼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協議書。

5. 朋友用我名字開戶炒股有風險嗎

朋友用您名字開戶炒股您沒有什麼風險,只是如果您申請低保或保障房的話,就會因為一筆意外的金融資產而不能申請。

6. 我可以用別人的帳戶買賣股票嗎

網上銀行和股票帳戶是二碼事啊,你用他的帳戶來買賣股票是可以的,但資金進出就麻煩了。要炒股就開個股票帳戶吧,用別人的很麻煩,不管掙錢、賠錢都是在別人的名義之下的,說不定以後為經濟利益還有糾紛的。

西安開戶:
1、湘財證券,西華門1號凱愛大廈B座5樓;中信證券、國信證券都可以的;

網上炒股(基金)程序:
1、到同證券營業部有銀證轉賬業務的銀行辦一張銀行卡(可以是空戶),本人帶身份證,到證券營業廳開股東帳戶(帶上百來塊錢交開戶費,有的地方不要)。
2、辦理網上交易手續;
3、開通銀證轉賬業務(含第三方託管).
以上3條都必須是本人(帶身份證)親自辦理,代辦不行
4、下載所屬證券公司的交易軟體(帶行情軟體)在電腦安裝.

網上交易傭金0.18%、印花稅0.3%,上海每筆要1元過戶手續費,每筆最低傭金5元。
在不考慮過戶手續費,每筆最低傭金的情況下為:交易傭金0.18%+印花稅0.3%=0.48%
由於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為2800元比較合算.
其他炒股方法,理念,網上搜索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祝你發財!

7. 把身份證借給朋友買股票有什麼風險

把身份證借給朋友買股票的影響:
1、朋友借用你的身份證開了證券帳戶,那麼你自己以後再沒機會用你個人的身份證再開證券帳戶了,一個身份證只能開一個戶頭。
2、如果用你的身份證件在銀行開了帳戶,那麼,只要不出現惡意透支或者欠帳,那麼對你的信譽不影響,如果有貸款或者透支的行為發生,那麼自然會記錄在你的頭上。

8. 替別人操作購買原始股有沒有風險

您說的是股權代持吧,又稱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股權代持在實踐中較為普遍,但是股權代持是具有較大的法律風險。
股權代持的法律風險主要來源於其實際出資人(即「隱名股東」)與工商登記的股東(即「代持股人」或「顯名股東」)的不一致。隱名股東雖然向公司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但股權卻未登記在其名下,其在法律上不能當然地被認定為公司股東。隱名股東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一)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被否定的風險
可以說《公司法司法解釋(三)》)在原則上認可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但認為股權代持協議當然有效則是一種誤解,因其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中明確規定「……如無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有效。」也就是說,如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情形,股權代持協議將被依法認定為無效。
此外需引起注意的是,本條僅僅明確了股權代持協議的合法地位,但並未明確實際投資人的合法股東地位;明確了依照股權代持協議保護實際投資人的投資權益,但對於實際投資人能否享有股東權益問題,仍然規定要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執行。
實踐中,股權代持協議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的情形還有:公務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以股權代持的形式經商的;外商為規避外資准入政策,通過與境內企業或個人簽訂股權代持協議,以隱名股東身份投資於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和政策禁止或限制外商進入的行業的;隱名股東規避我國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以顯名股東名義對目標公司進行投資的。
(二)顯名股東惡意侵害隱名股東權益的風險
在一般的股權代持關系中,實際出資人隱於幕後,名義股東則接受隱名股東委託,在台前代為行使股東權利。面對各種誘惑,顯名股東很可能違反股權代持協議之約定,侵害隱名股東利益,其主要情形包括:名義股東不向隱名股東轉交投資收益;名義股東濫用股東權利(重大決策事項未經協商);顯名股東擅自處置股權(轉讓、質押),等等。
(三)隱名股東難以確立股東身份、無法向公司主張權益的風險
雖然《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二十五條原則上肯定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但投資權益並不等同於股東權益,投資權益只能向名義股東(代持人)主張,而不能直接向公司主張,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隱名股東如果想從幕後走到台前,成為法律認可的股東,光憑一紙代持協議是不夠的。根據司法解釋,必須經過公司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實際出資人方可向法院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於股東名冊、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之後,隱名股東才能夠成為顯名股東並向公司主張股東權利。
(四)顯名股東的債權人針對顯名股東股權強制執行的風險
在股份代持結構之下,股份登記在顯名股東名下,其在法律上將被視為顯名股東的財產。如果有第三人(主要是顯名股東的債權人)獲得針對顯名股東的法院生效判決,該第三人極可能提出針對代持股份的執行請求。在這種情形下,隱名股東能否以其系實際出資人為由對抗該第三人的執行請求(提出執行異議)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因而存在極大的法律風險。
作為股權代持人,其實也就是名義股東,這與實際股東其實是不太一樣的。很多時候股權所得的收益,其實都是由實際股東享有,但此時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的該公司的股東卻不是實際股東。對於股權代持人的風險,上文中已經作出了介紹,希望能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9. 公司的原始股用別人的名字購買有什麼問題

實際上這個問題已經很清楚了。
就像你將錢存在別人的銀行賬戶上一樣。存取都要對方的配合才成。每次存取的方便程度取決於對方的意願。若公司在發售這些股份時能在每一個購買人和原股東雙方簽合法的協議,明確權責歸屬,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