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
買賣股票問題經歷了一個從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寬的過程。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規定,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根據這一規定,不得買賣股票主要有4類人群: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㈡ 炒股技巧中不能買入的類型形態有哪些
第一種類型:天量陰線型。天量陰線型的股票是不能買的,具體的K線走勢就是:一隻股票之前走勢比較平穩,成交量也是中規中矩,突然某天或某幾天開始放出巨量,這種天量一般都是主力開始逃離的信號。第二種類型:高位吊頸線型。對於吊頸線相信大家都了解過,該形態出現的話,說明了見頂回落的可能性比較大,當然該形態的K線為陰陽是不重要的,但是下影線部分要比K線實體長兩倍以上。該形態一般是賣出的信號,同時伴隨著成交量的萎縮,是無量空漲的情況。第三種類型:均線空頭排列型。均線呈現空頭排列的惡化,即說明了股價的下跌的趨勢是比較明確的,具體的就是較小的短期均線在參數較大的長期均線的下方,並且均線向下反散。第四種類型:暴漲過型。暴漲果的個股是不能賣的,因為股價暴漲之後,主力一旦抽身跑掉的,新的主力是不會那麼快形成的,需要時間收集籌碼,所以這樣的股票是成不了氣候的,在短期內價格而是很難上漲的,所以對於這樣的個股投資者也是盡量不能買的。第五種類型:烏雲蓋頂型。烏雲蓋頂型的個股是不能夠買入的,它是由兩根K線所組成的,通常出現在一段上升趨勢的末期,或在水平調整區間的上邊沿,市場價格在第一個交易日大力收陽,第二天卻高開低走,大幅的下跌,跌幅達第一根陽線實體一般以下,這常常是一種見頂的信號,所以在出現該形態的時候,投資者應該及時的賣出而不能買入。
㈢ 是否能炒股 詳解四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根據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四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㈣ 股票,中紀委重申那四類人員不準買股票,請回答那四類人員不準買股票
根據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一是上市公司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此類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四是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離開崗位3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㈤ 四類人不能買賣股票 「黨紀處分條例」解讀黨員是否能炒股
黨員可以,不能炒股的是一丶上市公司老總,掌握內幕的人員,父母,配偶子女。
二證券機構人員及同上
三有在上述機構中工作的家庭成員
四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
㈥ 中紀委談黨員是否能炒股 詳解四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四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3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http://jingyan..com/article/77b8dc7f8bc4216174eab69e.html
㈦ 什麼股票堅決不能買
1、暴漲過的股票
「暴漲」就是指在K線圖上出現垂直上漲達兩周,短時間上漲幅度在100%-200%,且中途沒有任何調整,一步到位。這種股票暴漲的原因,往往是其上市公司有特大合資、兼並、收購和重組利好消息。上漲初期在市場上沒有任何消息和傳言,幾個星期後對該上市公司的傳說和消息逐漸流傳,上漲到天價後上市公司才宣布明朗的特大利好消息,此時缺少技術的散戶和新股民見利好出現便蜂擁而入,莊家迅速把所有低價買進的持股拋給搶入的新股民。當天出現一根歷史天量後股價就像瀑布飛流直下,何處來何處去。
暴漲後的股票往往需要大約1-2年的時間來修復後才會有新莊家進入操作,所以當某隻股票暴漲後不要在短期內就參與,除
非是短線高手。
2、放過天量的股票
天量往往是做莊機構用利好消息在一天之內把所有或大部分籌碼派發給聽到消息的散戶,有句話叫「天量見天價,見了天價回老家」,非常形象。股市高手往往都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成交量放大」。可參考大盤2002年6月24日、2008年4月23
日、2008年9月22日走勢中的天量。
有沒有放了天量後市繼續漲的股票?有,但不多,大約在0.6%左右。比較典型的有馬鋼股份,在2000年3月16日天量繼續漲,這種情況的出現往往有突發的個股題材,機構突擊拉高建倉,但後面的行情是非常快速地上漲,並一步到位。
3、大除權股票
大除權是大比例送配除權的股票,是中國市場特有的產物,即莊家利用除權改變價格對比現象的特種手段,如一隻股票被莊家炒到30元利用10送10的除權價格變成了15元。除權之前往往有絕對的好消息,價格低於同類股票且基本面又「好」,吸引喜歡低價又認為基本面好的新股民,為出貨創造了機會。判斷大除權不買的條件一般要配合除權前後2-3周的成交量分析,如果除權前後3周中出現天量那就要遵守不買原則。
4、大問題股票
大問題股票是受證監會或相關上級執法機構處罰和制裁的股票。這種股票在受處罰的階段莊家一時不能拉升。如果問題較大,下跌期就會更長。這種股票的消息往往在重要的證券媒體上公開刊登。如ST銀廣夏2001年7月之後的走勢,下跌周期達5年左右,37元大跌到7.04元,根本就無法用百分比來計算。
5、長期盤整的股票
長期盤整、不隨大盤漲跌,意味著這是無莊家或撤庄後的股票。這種股票往往前一階段有放天量暴漲的情況,正因為該股無人照顧,只能長期盤整。也可能因跟庄機構被套,一時無法出局,只能在某一區間長期盤整。有機會則猛拉一下,沒機會一泄千里。對於這類比較難對付的庄股,投資者寧可放棄一千,不可進入一個,應該適當迴避。
6、利好公開的股票
利好公開是指大盤或個股利好公開。作為莊家的投資機構見所有散戶進去,便立刻反向操作,大規模洗盤,砸到散戶割肉出局為止。所以公開利好幾乎沒有一次使個股和大盤上漲。如2001年6月前B股的利好兌現、2002年6月24日的特大利好出現,更有2008年4月23日、9月19日的兩次利好消息無不例外,見好就死。不管大盤還是個股,聽到利好出現或傳聞的利好兌現,不要猶豫不決,先退為主。
7、基金重倉股票
在大牛市,基金持股的數量巨大且不輕易做差價,一直持股到最高價,造成基金巨額盈利。但也正因為這一原因,當大趨勢改變後不能輕易出貨,最後又變成了巨額虧損。不管盈利還是虧損,這都是基金公司的事情,關鍵在於基金公司賬戶的持股情況在某個時間要公布於眾,這就意味著不能做莊家,只能跟庄。只好端端的股票,突然某隻基金大規模介入,就會嚴重影響它的內在秩序,老莊就會壓盤或不得已撤庄。
㈧ 中紀委談黨員是否能炒股 詳解四類人員不得買
這是2015年的一篇文章。全文如下——
---------------------------
11月19日電 「黨員幹部以後是否可以買賣股票和進行證券投資」?對此,中央紀委法規室今日回復網友提問時表示,根據《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四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為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解讀工作,推動「兩項法規」的學習和宣傳,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回復選登》欄目推出「『兩項法規』權威答疑」,請中央紀委法規室陸續解答網友關注問題,
有網友提問: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關於「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的規定,是否黨員幹部以後不準買賣股票和進行證券投資?
對此,中央紀委法規室介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是關於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營利活動行為的處分規定。其中,第(三)項將「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作為違紀情形之一列出。
中央紀委法規室表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未改變原條例的規定。原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二)項將「個人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或者進行其他證券投資」列為違紀情形之一,其中「違反規定」的表述與該條第一款開頭「違反有關規定」的文字表述重復。修訂過程中,為避免重復刪除了「個人違反規定」,實質內容沒有變化。
關於買賣股票問題,中央紀委法規室表示,這經歷了一個從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寬的過程。1993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不準買賣股票的規定。
在當時國家證券市場監管機制不夠健全的歷史條件下,這一規定對於促進黨政機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保證證券市場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隨著中國證券業監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別是《證券法》的頒布實施,證券市場的管理越來越規范。
因此,2001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有限制地放寬對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買賣股票的規定,並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主要有以下幾類人員不得買賣股票:
——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㈨ 哪些股票不能買 這四類股票不能碰
一、基本面突然惡化的藍籌股
從長期看,支撐股價的是股票基本面,尤其是藍籌股,支撐藍籌股股價的是業績,一旦行業景氣度下降,藍籌股基本面勢必惡化,盈利能力迅速減弱,從而造成市盈率迅速提高,估值壓力加大,尤其是突然惡化的藍籌股,必須迅速、果斷賣出,後續會有很大的下跌空間,常言說得好:「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切不可把自己的血汗錢壓在這類個股之上,三十六計走為上。
二、控股股東大幅減持的股票
我等小散對上市公司了解是十分匱乏的,即使是基金、機構實地調研也不過是了解表面現象,最了解上市公司的是控股股東,他們最了解公司股票的價值,這就像「知子莫若父」一樣,一旦控股股東大幅減持,就說明控股股東已經對公司「失望」到極點,不論上市公司公告編出如何漂亮的字眼,我們也不要相信,立即賣出是唯一正確選擇!雖然股票未必立即大跌,但持續走弱是無法避免的。
三、「緋聞」不斷的股票
對於個股的所謂「緋聞」當然不是指利好消息了,而是之負面消息,比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被證監會調查、業績報表作假等等,此類消息不斷的個股,必然「官司纏身」,不但公司生產經營必受影響,而且無風不起浪,公司管理必然存在很大問題,買股票歸根到底買的是人,即公司管理層,不論公司是何等景氣的行業,一旦管理層腐敗無能,公司也難以發展壯大,因此,「緋聞」不斷的股票,要毫不吝惜地拋掉!股秀才-股市行情分析,股票知識,炒股技巧分享!好股票遍地都是,切不可一棵樹上弔死人。
四、破操盤線的股票不要碰
操盤線是135短線操盤軟體中的兩條線,當股價經過一段時間的上漲後,重新跌破操盤線則放棄短線的操盤。待經過一波段下跌後,重新站上操盤雙線則可以再買回來。牢記:操盤雙線上方持有,下方堅決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