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法里規定公司不能持有自己的股權。那為什麼經營者可以買自己公司股票
其實你所謂的經營者應當是指的股東,無論是經營者還是股東都和公司不是等同的,是不同的法律上的主體
Ⅱ 股權激勵人員可以購買本公司的股票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未公開的股權激勵計劃草案應屬內幕信息。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權激勵計劃草案公告前6 個月內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說明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行為。知悉內幕信息而買賣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不屬於內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泄露內幕信息而導致內幕交易發生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某人知悉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草案而買賣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內部信息的都不可以成為股權激勵對象,而且有可能構成內幕交易而受到法律懲罰。如果他不是內幕信息知情人,可以買賣本公司股票,同時仍可以成為股權激勵對象。
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後,某人僅是公司的中層管理者,有權買賣本公司股票。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Ⅲ 存在股權之爭的個股走勢會怎樣
在股份公司里誰的股份占的比例高就要聽誰的,因為股份決定了各股東對公司的所有權、收益處分權、也承擔了相應多的風險。 所謂的股權之爭就是公司控制權的爭奪,如果A持有某公司51%的股權,那不管別的股東怎麼聯合都不會超過49%
Ⅳ 股權激勵前不能買公司股票
一般股權激勵實施前是不放股份的,開始實施後公司內部先進行認購
Ⅳ 股權之爭 上市公司到底是好還是不好
1:股權之爭的目的是為了當第一大股東 對不對?————一般情況下,的確如此。
2:正當第一大股東的目的是為了擁有話語權 對不對?——一般情況下,的確如此。
3:有話語權了,在涉及到自身的利益時候,一定會幫自己說話。對不對?——絕對正確。
如果公司現有一塊優質資產,大股東是不是有權利低價賣給自己的兄弟公司。這樣豈不是對之身的公司造成嚴重損失。應是是利空。
————第一大股東作出這樣的提議之後,要交給董事會討論。董事會是否通過這個是第一個問題。如果是法律完善的證券市場,董事會裡面除大股東委派的董事之外,其他董事可以明確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獨立董事。所以,獨立董事制度非常重要。
再後一步,即使董事會通過了,也要到股東大會通過才行。按法律,因為大股東自己買賣資產給自家人,屬於關聯交易,所以表決的時候大股東要迴避,不能行使表決權。這個時候,就看其他股東,特別是流通股股東是否齊心合力,把這個顯失公平的方案給否決掉。
說白了,如果董事會被大股東收買了,股東會又被大股東架空了,那就無可奈何了。
至於基金公司為什麼入駐這種公司,也許更多的是從短期炒作的因素去考慮的。
畢竟一個資產注入的方案,從股東提出,到董事會討論,到資產評估,到股東會批准,甚至到後面證監會的審批,都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裡面,二級市場的股價足可以炒翻天了。
真等資產注入的事情塵埃落定,甚至等新注入的資產有業績表現出來的時候,說不定,機構全走了,站在高崗上放哨的,全部是散戶。
Ⅵ 如果一支股票有股權爭奪情況發生,那麼會有何後果,對股價有何影響呢
一般有這種情況出現對於二級市場的股價來說都是不大好的一個現象,具體是怎麼糟糕還需要再觀察觀察。
Ⅶ 懂股票的進來聊聊,我們公司搞股權激勵,能不能買
懂股票的基本上是股民,他只懂買股票。
懂股權激勵的,大多是咨詢或者培訓,要想落地好,還是要選咨詢公司。
現在可以說說你公司股權激勵的情況了。
Ⅷ 兩大股東爭奪控股權對股票價格有什麼影響
會在二級市場上收集籌碼 股價穩中有升
Ⅸ 有股權爭議的股票好不好
個人認為挺好,因為有股權爭議,這些股東手中的股票沒法拋售,而且他們也希望等爭議解決後,股價上升很多,這樣,他們能夠以較高的價格賣出股票獲利,所以這期間股價上漲可能性很大的。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Ⅹ 為什麼除權的股票不能買
除權的股票當然可以買。因為股票除權意味著股本的擴張以及股價的下跌,除權前後的總股本是相同的。股票除權後有兩種走勢:貼權和填權。貼權就是股價下跌低於除權價,而填權就是股價上升高於除權價。因此只要你看好公司前景,看多公司股價,就可以大膽買入,以期填權行情的到來。
對於買入除權股票的行為來說,風險和收益其實是共存的。不少股票由於股權擴大股數增多,但公司效益無法同步增加,就會造成股票每股收益的下滑,收益下滑的現實或預期會使二級市場的股價隨之下降,走貼權行情,對於這樣的股票就不可買入。若股權擴大後攤薄後的每股效益能夠同步跟上,就會給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提升帶來想像空間,表現在二級市場的股價也會上升,這樣的股票就會走填權行情,要積極買入這樣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