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快速賣出買入股票是違法,(參考竊聽風雲2)
快速買入賣出不違反,違法的是自買自賣。
主力自買自賣即對敲。對敲也稱為相對委託或合謀,是指行為人意圖影響證券市場行情,與他人通謀,雙方分別扮演賣方和買方角色,各自按照約定的交易券種、價格、數量,向相同或不同的證券經紀商發出交易委託指令並達成交易的行為,即一方做出交易委託,另一方做出相反交易委託,依事先通謀的內容達成交易。
目的:
一、將股價慢慢推高,為日後出貨騰出空間;
二、製造交投活躍氣氛,日線圖上呈「價升量增」的向多形態,在吸引跟風盤湧入後再一網打盡。
莊家操盤常用對敲,過去一般是為了吸引散戶跟進,而現在則變成了一種常用的操盤手法,建倉時對敲、震倉時對敲、拉高時對敲、出貨時對敲、做反彈行情仍然運用對敲。
2. 莊家有沒有可能自買自賣呀就是用兩個身份在同樣的價位上買入或賣出股票以操控股價。違法嗎
完全就是這種做法。莊家想要籌碼時是一邊打壓一邊吸籌,反之,機構(莊家)獲利豐厚後也是一邊拉高一邊出貨。機構席位的日交易額度只要不超過該股票的交易所規定日成交額度就不違法。
3. 請問股票怎樣交易才算合法,自買自賣合法嗎
在一定的數量之內的自買自賣是合法的,但是這樣做沒什麼意義,例如你當天10元賣出,9.95元買回,有什麼意義呢? 但是大量的自買自賣就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屬於違反證券交易公平公正的交易行為,輕者會被罰款,嚴重者會被判刑。
4. 在股市交易中,自己買自己掛的單合法嗎
股票交易中,買自己掛的單(准確地說是用一個賬戶,自買自賣)是能夠成交的,也就是說規則允許。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4)股票自買自賣違法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委託規則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T+1交易制度(T為交易日當天)
股票買賣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天買的股票T+1日才能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現金,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權證交易制度:
①權證實行T+0交易,即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②資金同股票T+1結算。
因此,當天買入的股票,可用數量不變,第二個交易日才有相應變化,當天買入的權證,買入成交數量立刻加入可用數量。當天賣出的股票或權證,相應資金第二個交易日才是可取資金。
5. 這種情況叫自買自賣嗎,違法嗎
「第一天買進,第二天高位賣出獲利,等到低價買進同樣的股票」這是市場行為,不屬違法。但有種情況另議,就是高管在股票鎖定期間,買賣自己公司股票屬違法。
6. 港股自己買自己賣股票違規嗎
自己買,自己賣股票在所有的股市都屬於非法操縱行為,但是也要根據對行情是否產生實際的影響來做判斷。
7. 股票常識中自買自賣是怎麼回事
根據深交所《交易規則》第6.2條第(二)的規定,單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進行反向交易,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即構成自買自賣、關聯賬戶交易的異常交易行為。自買自賣指的是同一身份證明文件開立的單個證券賬戶自身或多個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進行反向交易,即通常所說的「對敲」。關聯賬戶交易指的是兩個以上資金、實際控制人等方面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頻繁進行反向交易,即通常所說的「對倒」。
8. 股票自買自賣是違法行為,但是為什麼有人要這么做這么做有什麼利益比如竊聽風雲2里劉青雲那樣賣了5
主力控庄一隻股票,用多個賬戶自買自賣,造成假象,已達到洗盤,拉升,出貨的目的。
9.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犯法嗎為什麼
不管你是多少次買入或賣出,你一天內多次賣出的都只能是你昨天買進的股,今天買進的今天是賣不出的,個人頻繁操作是不違規的,機構好像就會違規。
10. 股指期貨自買自賣為什麼屬違規
期貨和股票不一樣。自買自賣,可以操縱期貨交易價格和期貨交易量由於2個合約之間有差價,通過2個遠期合約自買自賣可以獲利
xiangxinhui 是個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