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所在公司准備上市,他們的職工內部股能不能買
如果你是該公司的員工,那當然是可以的,而且是可遇不可求的。一般公司員工持股都有限額,因為原始股股價都很低,上市成功就是撿錢。
但如果你不是該公司員工,就不能直接購買原始股。如果有信得過的親友在該公司,你可以讓親友代持。
但應該注意法律風險,因為對方如果起貪念,那麼你會損失收益甚至損失本金。因為股票登記在你親友名下。
Ⅱ 公司普通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股票嗎
公司普通員工可以購買自己公司的股票。但公司的高管或限制性大股東,買入本公司的股票要符合公司股票限制性規定。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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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上市公司的普通員工能買賣本公司的股票嗎
如果是內部股,在未解禁之前只能轉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是已經在二級市場上市流通,則可以通過二級市場自由買賣,證券交易所和相關法律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Ⅳ 上市公司內部員工可以購買本公司股票嗎
可以,但除公司回購股份用於獎勵所持有的之外,可以通過證券市場方式持有
Ⅳ 公司股票為什麼內部人員不能購買,那內部人員的親屬可以買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五十條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第五十一條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六)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八)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對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投資的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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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關於公司上市員工購買股票的問題
如果有機會購買的建議購買。上市的話你就賺翻了。
Ⅶ 公司快上市了,員工還可以買原始股嗎 不是說現在不讓買了嗎 有明白的人回答一下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可以。
1、如果該公司確實已經進入上市流程,認購原始股當然比較劃算。但是,關鍵是判斷上市的可靠性。一般經驗是:是不是已經有財務顧問、是不是做了正式審計、法律意見書誰來做,承銷商是誰等等。有了這其中的3項以上才能說明已經進入的上市流程;
2、公司的認購價格和未來上市的發行價格需要從審計報告中的有關數據計算出來。原則上內部認購價應該是發行價的某個折扣,比如5折。假定承銷商估算的發行價是10元,內部認購按照5折的話就是5元;
3、股票能否升值這事公司業績和市場決定,有很多不確定因素;
4、原始股進入二級市場流通、套現是有時間期限的,也就是鎖股期(禁售期),一般為1-3年,不同國家、不同交易所、不同板塊,規定也不同;
5、如果上市不成功,一般是不退的(因為已經是股東了)。但是,也可以要求控股股東或大股東在未達成上市時回購股份;
6、分紅要根據公司年度業績,並由董事會決定分與不分,或分多少;如果分的話,根據持有股份數量計算。
Ⅷ 為什麼公司上市,一般員工為什麼買不了公司原始股,哪怕是一股
上市公司都是大公司,普通員工少則成千上萬,多則幾十萬,人員流動性大。你是公司高層,你會給一線工作人員原始股嗎? 只可能是股東,高管,部分中層管理人員才有可能得到原始股。一個打工仔,不一定什麼時候就不幹了,沒人會給他原始股的。
Ⅸ 為什麼公司上市,一般員工為什麼買不了公司原始股,哪怕是一股
這是從1994年的文件開始規范內部職工股問題,此後就買不到啦,可以看看下文,會比較了解: 1992年5月15日,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計劃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公室聯合發布了《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同時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這兩份部門規章都對內部職工股進行了相關的規定,這也是關於內部職工股最早的國家規定。從上述規定開始,政府發布一系列文件,採取措施著重對內部職工股持股進行了規范和管理,從內部職工持股的發行情況看,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1995年5月15日國家體改委發布《股份有限公司規范意見》至1993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體改委等部門關於立即制止發行內部職工股不規范做法意見的緊急通知》下發期間,該階段允許發行內部職工股但須經批准且比例不得超過總股本的20%。 第二階段從1993年4月3日至1993年7月1日國家體改委《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內部職工持股管理規定》下發期間,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內部股社會化,法人股個人化」的問題進行清理以及對新要求成立內部職工持股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暫緩審批階段。 第三階段從1993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19日國家體改委發文禁止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該階段內部職工股發行占總股本的比例不能高於2.5%。 1994年6月19日禁止批准設立定向募集公司以後,具有中國特色的定向募集公司內部職工股的發行不再出現,但圍繞已發行的內部職工股的規范、清理等大量歷史遺留問題至今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