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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都是承銷商的股票

發布時間: 2021-11-29 09:35:54

⑴ 股票承銷商指的是什麼

股票承銷商指指經營股票承銷業務的中介機構,即承擔股票承銷與資金交流的任務的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依法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證券承銷業務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發行人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證券公司承銷的,發行人應當同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證券承銷業務採取代銷或者包銷方式。
證券代銷是指證券公司代發行人發售證券,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證券全部退還給發行人的承銷方式。
證券包銷是指證券公司將發行人的證券按照協議全部購入或者在承銷期結束時將售後剩餘證券全部自行購入的承銷方式。

⑵ 股票承銷商的股票承銷商的類型

(一)證券公司。
證券公司在證券市場中佔有重要地位,為發揮證券公司的積極作用,各國都對證券公司的成立和經營嚴加管理。證券公司成立要具備法定的資本額;同時,從業人員要具備從事證券業務的知識、經驗和良好的社會聲譽。為保護投資者利益,法律—般規定下列基準監督證券公司的財務:
1.負債比例基準,主要目的是為使證券公司的負債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確保支付能力。證券公司的負債合計金額對純資產額的比率,一般規定不能超過10倍。
2.資產持有狀況基準。因證券價格交易量的變動激烈,證券公司會受到很大影響,這樣,證券公司的損益的變動就比其他行業大。從謀求證券公司經營的穩定性出發,一般都強制規定一些准備金基準。
(1)收益准備金。證券公司在每一決算期,必須將貨幣收益分配額1/5以上作為收益准備金積累。收益准備金僅能用於補充資本的虧損或納入資本。
(2)買賣損失准備金。證券公司在證券買賣所得收益額超過買賣損失額時,必須按法律規定的比例作為買賣虧損准備金積累,一旦交易損失時,用作補充。股票買賣損失准備金為30%。
(3)征券交易責任准備金。在股票買賣中,一旦發生事故,不僅顧客蒙受損失,證券公司也會蒙受損失。所以有必要按照交易的數量、按照—定的比例積累交易責任准備金,使用這一準備金可確保對顧客的支付,保全公司的信譽。
證券公問上要經營證券的發行業務和買賣業務及其他一些證券有關的業務。發行業務可分為包銷業務和代銷業務兩大類。前者是指證券公司購進發行單位發行的全部證券,再向社會推銷;後者是指證券公司接受發行單位委託,代其推銷證券。買賣證券業務可分為自己買賣和代客買賣兩大類。前者是指證券公司自己的資金或證券為自己買賣,從中賺取差價收益;後者是受客戶委託,用客戶的現金或證券為客戶買賣,證券公司按交易額的—定比例收取於續費。這些都是證券公司的基本業務,此外,證券公司還為證券投資者提供其他內容的服務項目。如免費為證券投資者保管股票刊債券;向買賣證券的客戶提供貸款或租借證券;為客戶免費提供研究報告和其他信息資料等。
(二)投資銀行
國際問所謂的投資銀行跟我國的投資銀行和建設銀行不同,它不經營—般的銀行存貸業務,而專指主要經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因此投資銀行的主要業務同證券公司基本一致。但他們還從事諸如項目融資、公司財務咨詢和風險投資等證券公司不從事的業務。
(三)信託投資公司。
凡經營信託業務和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就是信託投資公司。其從事的主要業務有信託業務、投資業務、授信業務和其他業務,而承銷和買賣證券業務便是其投資業務的主要內容。

公司股票是怎樣流通到證券交易所的,是承銷商把股票先買下來,然後再把股票拿到證券交易所,還是別的方式

您的問題事實上是股票如何發行?發行後以如何上市?上市後如何交易?
一、目前股票發行採用IPO的形式。IPO全稱Initial public offering( 首次公開募股) 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為「普通股」。有限責任公司IPO後會成為股份有限公司。
要公開募股的公司必須向監管部門提交一份招股說明書,只有招股說明書通過了審核該公司才能繼續被允許公開募股。(在中國,審核的工作是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接著,該公司需要四處路演(Road Show)以向公眾宣傳自己。經過這一步驟,一些公司或金融機構投資者會對IPO的公司產生興趣。他們作為風險資本投資者(Venture Capitalist)來投資IPO的公司。(風險資本投資者並非想入股IPO的公司,他們只是想在上市之後再拋出股票來賺取差價。)其中一個金融機構也許會被聘請為IPO公司的承銷商(Underwriter)。由承銷商負責IPO新發行股票的所有上市過程中的工作,以及負責將所有的股票發售到市場。如果部分股票未能全部發售出,則承銷商可能要買下所有未發售出的股票或對此不負責任(具體情況應該在IPO公司與承銷商之間的合同中註明)。IPO新股定價屬於承銷商的工作,承銷商通過估值模型來進行合理的估值,並有責任盡力保障新股發行後股價的穩定性及不發生較大的波動。IPO新股定價過程分為兩部分,首先是通過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計上市公司的理論價值,其次是通過選擇合適的發行方式來體現市場的供求,並最終確定價格。
二、股票發行後,中國證監會和交易所會選擇、公布上市時間。
三、買賣股票要通過代理券商,採用電子記賬方式在交易所進行。交易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進行交割登記。交易時採用「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競價方式進行。如對於賣出而言,如果競賣者賣出價一樣,則誰先委託誰優先成交;如果委託時間一樣,則誰的賣出價低誰優先。

⑷ IPO普通人申購新股時,是不是從承銷商那裡買股票

給你個確定的答案吧,不管是機構還是個人投資者,都是從承銷商那兒買。IPO發行實施的是承銷機制,不允許發行人即上市公司自己銷售股票,所有股票都由承銷商來銷售,無論是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現在也允許個人參與網下配售)還是網上申購的機構和個人,都是向承銷商買。承銷商承銷股票、投資者購買股票的市場就是發行市場,也叫一級市場。樓上有兩個答案說是在一級市場買是對的,但在一級市場買和從承銷商買其實是一個意思。申購資金也是打進承銷商賬戶的。

⑸ 券商承銷的股票都有哪幾種

券商承銷的股票類型分別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增發新股。
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IPO新股定價過程分為兩部分,首先是通過合理的估值模型估計上市公司的理論價值,其次是通過選擇合適的發行方式來體現市場的供求,並最終確定價格。是指企業透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增發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
公開增發也叫增發新股:所謂增發新股,是指上市公司找個理由新發行一定數量的股份,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上市公司「圈錢」,對持有該公司股票的人一般都以十比三或二進行優先配售,其餘網上發售。增發新股的股價一般是停牌前二十個交易日算術平均數的90%,對股價肯定有變動。
"券商",即是經營證券交易的公司,或稱證券公司。在中國有中信、申銀萬國、齊魯、銀河、華泰、國信、廣發等。其實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商。

⑹ 購買新股必須到主承銷商處買嗎

不用。
在證券公司就可以買。

⑺ 證券承銷商的股票賣給誰 在證券交易所買到的股票是從哪來的公司直接發到上面還是、其他散戶還是承銷商

承銷發行的股票屬於公開募集,即不針對特定投資者的銷售,既有小股民也有機構投資者還有餘股報銷的自持部分

⑻ 剛才網友告訴我說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賣不掉,承銷商會全要了,那如果投資者買了股票會不會賣不掉會怎樣

呵呵,
股票發行時承銷商有承銷和包銷的卻別的,如果單承銷的話,承銷商會和上市公司商量,通過減少發行數量來完成不理想的發行,當年國航就是減了一半發的,包銷的話則是簽了軍令狀的,賣不掉就要自己包。
投資者買的股票是有可能賣不掉的,現在國內有跌停板制度,即使沒有跌停板制度,如果所有的投資人都意見一致的話也會發上買不到或賣不掉的情況,對於國內來說,那些退市的股票就是例子,國外的例子就太多了,比如那個著名的貝爾斯登,股價就在幾天之內從170多美元跌倒了2美元,那時候倒是賣得掉了,只不過賣不賣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最後,所謂的賣不掉真的出現的話,理論上股價會跌倒0,但是這並不代表你失去了對上市公司股票的所有權,那些退市的股票依然是可以到櫃台交易市場去交易的,也就是說你還是有機會把你在股票交易所賣不掉的股票再賣掉的,只是那種交易一周才交易一天,而且沒有那麼多人會跑去進行買賣,因而成交的機會很小,最關鍵的是,交易得來的錢可能已經對你沒有什麼吸引力了。

⑼ 承銷商的股票承銷商作用

股票承銷商在發行人發行股票和上市過程中的作用:
--與發行人就有關發行方式、日期、發行價格、發行費用等進行磋商,達成一致
--編制向主管機構提供的有關文件。
--組織承銷團
--籌劃組織召開承銷會議
--承擔承銷團發行股票的管理
--協助發行人申辦有關法律方面的手續
--向認購人交付股票並清算價款
--包銷未能售出的股票
--做好發行人的宣傳工作和促進其股票在二級市場的流動性
--其他跟進服務,如協助發行人籌謀新的融資方式或融資渠道等
承銷根據證券經營機構承擔的責任和風險不同,分為代銷和包銷:
*代銷商是指證券發行人委託承銷機構代理向投資者銷售證券。如在約定期限內未全部售出,則未售出部分退還給發行人。承銷商與發行人之間是代理關系,不承擔風險。承銷費用為實際售出股票總金額的0.5%至1.5%。
*包銷商是指承銷機構按合同買下全部或銷售剩餘部分的證券,承擔全部銷售風險。發行人與承銷商之間是買賣關系。承銷費為承銷股票總金額的1.5%至3%。
如發行股票數額較大,往往由多個承銷商(或承銷團)共同承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