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合夥人相互買賣股份,錢已到帳,沒簽協議,能反悔嗎
不能反悔,為什麼要反悔,是上當受騙了嗎?還是之前沒有考慮清楚?
即使沒簽協議,那就是口頭協議,錢已到賬,就等同交易已完成,就不能反悔後悔!
⑵ 合夥買股票犯法嗎
合夥買股票當然不犯法,只要自己的錢是正規渠道來的,那麼買股票是不犯法的,
⑶ 買股票算不算合夥經營
你是指買入公司股票算是與公司合夥經營還是指和別人合夥買股票?
如果是指前者,理論上講只要你買了某公司股票,你就成為了該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益,但由於一般人是不可能成為大股東的,除非你很有實力且佔51%的股份,否則你手裡雖然有股票,也還是沒有最終決策權的。
如果是指後者,買股票應該叫投資,沒有經營一說。不過合夥投資是可以的,事先簽個協議,把合作事宜列出,如收益分配、投資決策方案等,以免日後產生經濟糾紛。
⑷ 合夥買未上市公司股票的欠條有法律意義嗎。
打欠條那隻能算是借錢。 打個比方,你借給人家1千塊錢去買彩票,結果中了500萬,你能要求對方分100萬給你嗎?除非你事先有訂好協議,中了要分多少多少比例的獎金,但是這一類顯失公平的協議,法律是不會給予保護的。
⑸ 我姐姐五年前與人合夥炒股,口頭協議人家投資他抄,結果虧了,需要付四萬元,人家上門索要,給了5000
既然你姐已經和人家簽了還錢協議,從法律角度講,認為你姐已經承認了手事實,那錢是非還木可了!如果有證據能證明:他們之間的炒股行為是雙方入股合作(即雙方商定投資後贏利和虧損是按商定比例分成)而不是對方借錢給你姐,那你姐就甲不著還錢!
⑹ 合夥購買股票協議書怎麼寫
不建議合夥購買股票,由於股票所有權只能屬於一個人,將來會因利益分配和風險承擔發生糾紛。
⑺ 合夥炒股協議如何簽求解
個人合夥炒股所簽訂的協議應具備以下一些內容:
1.出資數額。這是確定各合夥人對合夥收益和債務的權利義務多少的依據。
2.盈餘分配。規定盈餘的分配比例與方法。
3.債務承擔。約定各合夥人承擔合夥債務的比例與方式。
4.入伙與退夥。由於入伙與退夥的發生,都會使合夥的出資比例、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比例發生變更,因此,規定入伙與退夥規則是協議中必不可少的內容。
5.合夥終止。合夥炒股協議中,應對合夥終止的清算方法作出明確約定,以便日後妥善解決合夥終止所引起的善後事宜。
合夥炒股的投資者還可根據不同情況,在協議中約定其他內容。
⑻ 合夥沒有簽訂協議,現在要求退夥,合夥人是大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你好,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52條規定「合夥人退夥,書面協議有約定的,按書面協議處理;書面協議未約定的,原則上應予准許。……」,因此,沒有簽訂書面協議的個人合夥,合夥人提出退夥,原則上是應准許的,到法院訴訟的話,簡易程序3個月。
⑼ 2人合夥開公司,但沒有簽訂股東協議,怎麼辦
你的公司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只要簽訂好合夥協議就可以了,至於股東協議那得以後有規模了,在有人加入時簽訂股東協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