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委託買入為什麼老買不成
價錢優先時間優先這原則,如果追賣或急著套現,那就高過或低過現價幾分錢甚至1毛,這樣可以保證成交。
代理或委託買賣股票的具體方式有:
1、當面委託
當面委託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託手續,提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一種傳統的委託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但對遠距離客戶和時間觀念強的客戶不方便。
2、電話委託
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託書,據以辦理委託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採用這種方式。
3、電報或信件委託
電報委託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於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信件委託,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並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
(1)買股票總委託不成功擴展閱讀:
特點
經紀人從事代理買賣的特點是:
1、一般不需要太多的營運資金。在我國,代理商為客戶代理買賣股票,一般不需為客戶墊付資金,故只需少量營運資金即可。
2、買賣股票的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向買賣雙方收取的手續費,即傭金。傭金的標准可以按成交額的一定比例收取。
3、股票買賣的風險由客戶自負,代理商的代理買賣業務不存在風險。代理商接受客戶委託代理買賣股票對委託人的名冊登記和委託事項負有保密的責任,未經委託者許可不得泄露,證券商須按客戶委託的具體要求辦理買賣交易,不得超越客戶委託的范圍和許可權。
代理商代理客戶委託買賣股票的手續是:接受客戶的正式委託,明確委託事項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按具體規定要求客戶開立資金或股票專戶,按客戶的委託要求辦理股票的買賣業務,成交後填具成交單,通知客戶辦理交割清算手續,交付股票或現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委託買賣股票
『貳』 為什麼我買股票的時候一直都是在委託啊一直都沒有顯示成交,這是什麼意思
股票成交需要滿足一下三點: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
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如果不滿足上述的三個條件就會一直出現在委託,交易不成功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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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的方法
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現在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
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
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
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叄』 股票委託買進為何遲遲無法成交
有時委託買股卻買不進的原因是該股票沒人做跌停價賣出委託,也沒人想以委買的那個低價做賣出委託,無法成交,自然買不進或者或者買進賣出都很快,數據都是秒變。系統委託還沒反應過來,價格就過去了,所以委託不成功。
委買就是委託證券交易公司以指定的價格,數量,股種買入相應股票。 委賣就是委託證券交易公司以將自己的股票以指定的價格,數量賣出。 股市委託買賣,即指委託買賣投資者開立了證券帳戶和資金帳戶後,就可以在證券營業部辦理委託買賣。
『肆』 網上委託買賣股票總是不成功一直總是提示非「交易時間,禁止委託」
那是你的證券公司在非交易時間內不接受委託
那你就要在9.15--3.00委託了
『伍』 委託買入的股票總是不能成功買入,我改怎麼辦
只要不是追快速拉升的股票,在委託時比賣一價格高打2分,或者對著賣二、賣三打價,立馬就成交了。
『陸』 委託買賣股票不成功是什麼原因應該怎麼辦
股票買賣不成功是一種很常見的現象,一般的有如下情形:
1)上漲時,你以現價委託,結果股價以往上走了;
2)下跌時,以現價委託,結果股價往下而去。
3)超出漲跌幅的委託(+-10%;ST股+-5%)
對於1),2)如你真的看好(看空)後市,那就要撤消委託(撤單);如不撤消股價當天回來時,仍會成交的。
對3)而言,只有撤單!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並不難。第一,你先確定自己的目的是否是急於成交?第二,根據自己的目的選擇辦法。比如,你是一個賣家,急於用錢,必須賣掉手中的股票,那麼,你可以把賣出股票的心裡價位降下來,直接以市價賣出股票。如果你是一個買家,非常看好這支股票,那麼,你可以提高自己的心裡價位,直接以市價買入股票。
當然,還有一個不是辦法的辦法,即,以時間換價格,畢竟股價的波動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所以,如果你不是急於去操作的話,等待其實也是一個辦法。
『柒』 為什麼我委託買入股票總提示買入失敗
你需要把委託的價格,比現在的價格打高2、3分錢。
等待,不要看見不成交就撤單。
就可以成交啦!
『捌』 為什麼我買股票總是委託不成功
因為中國股市實行的是T+一制度。 T+一是一種股票交易制度,即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T」指交易登記日,「T+一」指登記日的次日。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一"的交易方式,中國股市實行「T+一」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一種在股票交易中,為保護莊家臃腫身軀而設立的一種制度,該制度另一特點是扼殺散戶的靈活性。 也就是說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資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一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一日)完成。 拿A股來說,假定你T日買進A股一手,在T日的時候只是登記了這筆交易,那一手A股並沒有轉到帳戶上,所以不能在T日當天賣出。因此,在「T+一」日的時候這一手A股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選擇賣出了。 我國的T+一制度起始於一995年一月一日,主要是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即當日買進的股票,必須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T+一在全世界范圍內是比較少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