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的股票賬戶讓我給他買賣股票算違規嗎
如果出現虧損問題等等了 他居心叵測 還是很麻煩的事 不過只要有證據是他讓你買賣的就行 人還是提防點好
Ⅱ 用我的賬戶,給別人買賣股票合法嗎
這個不違法,但違規,如果 別人拿你賬戶洗錢,那你就要背鍋躺槍
Ⅲ 我只是在手機上給別人買賣一下股票犯法嗎
不犯法,不過你幫助的人,如果倒打一耙,說你私自買賣就自找麻煩了。
Ⅳ 股票未經當事人同意,被別人私自買賣怎麼辦
第一百九十一條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三十萬元以上
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撤銷相關業務許可。給其他證券承銷機構或者投資者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
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或者證券從業資格:
Ⅳ 朋友把錢放我賬戶炒股、指定買賣、如果我私自操作什麼後果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只有通過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並取得相關證書的人才有資格代替別人進行股票投資工作。
即便取得了資格,也只能以基金的形式,而不是個人賬戶。
如果你自己操作了,屬於違法。輕則沒收違法所得或者賠償損失,重則追求刑事責任。
Ⅵ 因有事讓朋友幫忙把股票賣掉,沒叫他買,他自作主張買了股票,虧損了我能否提出賠償,如果打官司會不會嬴
您好!你朋友這是屬於越權代理的行為。
所謂越權代理,是指代理人雖然享有代理權,但在實施代理行為時卻超越了代理權的范圍。
與其他類型的無權代理相比,越權代理具有如下特徵:
第一,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具有一定的代理許可權。如果代理人沒有獲得委託人的任何授權,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權已經終止,就只能構成沒有代理權的無權代理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無權代理,而不能構成越權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實施代理行為時,超越了委託人的授權范圍。也就是說,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雖然與其獲得的代理權有關,但卻超出了具體的許可權范圍。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在代理許可權之內,就屬於有權代理,而不會構成無權代理。在越權代理的情況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權的范圍從事的代理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其法律後果應由代理人自行承擔。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中只有一部分屬於越權代理,其餘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權的范圍之內,那麼就僅僅是該超越代理權的部分構成無權代理,其他部分仍應認定為有權代理。
總而言之,您的朋友應該承擔相應的越權代理以後的責任!
Ⅶ 幫別人炒股犯法嗎
這有什麼犯法的!現在好多機構都是這樣賺錢的,比如基金,就是你給錢這個機構它幫你買股票,贏了你就賺了它也有分紅,賠了你就虧了但它沒一分錢也沒虧
Ⅷ 代別人賣出股票,需要怎麼辦理
賣股票有資金卡和密碼就可以賣,然後做銀證轉賬,把錢轉到銀行卡折上,憑銀行卡折的密碼支取,如果金額比較大,要提供原卡折持有人也就是你朋友的身份證
Ⅸ 我幫朋友炒股票違法嗎
不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屬於違法,是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就屬於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9)幫朋友買股票私自賣掉擴展閱讀:
第四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員工,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在辦公室或法定期限,不得直接或名稱的別名,借他人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接受別人捐贈的股票。
成為前款所列人員,其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第四十四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必須依法為客戶開立的帳戶保密。
第四十五條。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自該股票到期後六個月內,不得買賣該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