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網上買證券靠譜嗎被騙了怎麼辦
一般來說,在正規的炒股平台購買證券,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也是足夠靠譜。倘若你被騙了,你可以保持冷靜,滿足以下幾個條件,可以維權追回:
1:有和投顧公司簽署相應的投顧服務合同;
2:有網銀記錄、向公司轉賬的記錄;
3:平台還在正常運行,能夠聯繫上人的
關於股票的一些違規操作: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規范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戶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通過廣播、電視、網路、報刊等公眾媒體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內容不得存在虛假、不實、誤導性信息以及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下面為您介紹證券:
證券,是多種經濟權益憑證的統稱,也指專門的種類產品,是用來證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種特定權益的法律憑證。 [1]
證券主要包括資本證券、貨幣證券和商品證券等。狹義上的證券主要指的是證券市場中的證券產品,其中包括產權市場產品如股票,債權市場產品如債券,衍生市場產品如股票期貨、期權、利率期貨等。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七)》規定了欺詐發行證券罪(取消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罪名)罪名。
基本特徵
證券實質上是具有財產屬性的民事權利,證券的特點在於把民事權利表現在證券上,使權利與證券相結合,權利體現為證券,即權利的證券化。它是權利人行使權利的方式和過程用證券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種法律現象,是投資者投資財產符號化的一種社會現象,是社會信用發達的一種標志和結果。
證券必須與某種特定的表現形式相聯系。在證券的發展過程中,最早表彰證券權利的基本方式是紙張,在專用的紙單上藉助文字或圖形來表示特定化的權利。
因此證券也被稱為「書據」、「書證」。但隨著經濟的飛速前進,尤其是電子技術和信息網路的發展,現代社會出現了證券的「無紙化」,證券投資者已幾乎不再擁有任何實物券形態的證券,其所持有的證券數量或者證券權利均相應地記載於投資者賬戶中。「證券有紙化」向「證券無紙化」的發展過程,揭示了現代證券概念與傳統證券概念的巨大差異。
證券作為表彰一定民事權利的書面憑證,它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徵:
1.證券是財產性權利憑證。
證券表彰的是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憑證。在現代社會,人們已經不滿足於對財富形態的直接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而是更重視對財富的終極支配和控制,證券這一新型財產形態應運而生。持有證券,意味著持有人對該證券所代表的財產擁有控制權,但該控制權不是直接控制權,而是間接控制權。
例如,股東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則該股東依其所持股票數額占該公司發行的股票總額的比例而相應地享有對公司財產的控制權,但該股東不能主張對某一特定的公司財產直接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講,證券是藉助於市場經濟和社會信用的發達而進行資本聚集的產物,證券權利展現出財產權的性質。
2.證券是流通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活力就在於證券的流通性。傳統的民事權利始終面臨轉讓上的諸多障礙,就民事財產權利而言,由於並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轉讓在性質上並無不可,但其轉讓是個復雜的民事行為。
比如由於「債權相對性」的民事規則,債權作為財產的表現形式是可轉讓的,但債權人轉讓債權須通知債務人,這種涉及三方利益的轉讓行為受制於法律規范的調整,並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權利證券化,財產權利分成品質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額,造就出一種「規格一律的商品」,那麼這種財產轉讓不再局限於轉讓方和受讓方之間按照協議轉讓,而是在更廣的范圍內,以更高的頻率進行轉讓,甚至通過公開市場進行交易,從而形成了高度發達的財產轉讓制度。證券可多次轉讓構成了流通,通過變現為貨幣還可實現其規避風險的功能。證券的流通性是證券制度順利發展的基礎。
3.證券是收益性權利憑證。
證券持有人的最終目的是獲得收益,這是證券持有人投資證券的直接動因。一方面,證券本身是一種財產性權利,反映了特定的財產權,證券持有人可通過行使該項財產權而獲得收益,如取得股息收入(股票)或者取得利息收入(債券);另一方面,證券持有人可以通過轉讓證券獲得收益,如二級市場上的低價買入、高價賣出,證券持有人可通過差價而獲得收益,尤其是投機收益。
4.證券是風險性權利憑證。
證券的風險性,表現為由於證券市場的變化或發行人的原因,使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收入,甚至發生損失的可能性。
證券投資的風險和收益是相聯系的。在實際的市場中,任何證券投資活動都存在著風險,完全迴避風險的投資是不存在的。
㈡ 炒股被騙報警能追回嗎
股市經常受國內外宏觀經濟形勢的影響震盪下行,套牢了股民的錢,就會有人急切想要解套而中了一些騙局,導致錢被騙走,這種炒股被騙報警是可以被追回的。
一、炒股被騙報警能追回嗎
股票被騙報警是可以追回來的。例如,承諾穩定盈利的股票交易軟體會以出售軟體的名義騙取投資者的資金。報案後,警方只需要立案調查即可。案件偵破後,被害人被騙的錢將在追回後返還被害人。因此,當人們在股票交易中遇到詐騙行為時,一定要及時報警,積極配合警方破案,爭取盡快追回被騙資金。當意識到不可靠或損失金額過大時,要及時收集證據並報警;警察會根據用戶提供的線索判斷是否是詐騙案件,被詐騙的警察會根據用戶提供的線索立案追捕。
二、網路炒股被騙後的操作
被騙不要慌,保持冷靜,收集相關證據。平台還在運營,還沒跑路,平台還能聯系人。有與業務員、老師的聊天記錄;有現金流或轉賬記錄;半年內交易;損失一萬元以上;如遇網路詐騙,由於對方行為涉嫌詐騙,建議在網路犯罪舉報網站舉報或撥打110報警,並向當地派出所報案。報案後,公安部門會在網上收集信息,然後鎖定犯罪嫌疑人。被騙不要慌,保持冷靜,收集相關證據。平台還在運營,還沒跑路,平台還能聯系人。有與業務員、老師的聊天記錄;有現金流或轉賬記錄;半年內交易;損失一萬元以上。至於追回損失,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進度和追回的資金比例來確定。
股市越來越難,喜歡炒股的人應在這之前就已經賺了不少,但是全身而退的人卻很少,就算行情不太驚奇,還總抱著選中的股票一飛沖天的思想,就給了騙子機會。
㈢ 我跟別人買股票被騙了,報警立案我會被拘留嗎
買股票我是不屬於違法行為的,但是你被騙了,立案報警,社會調查的是不會拘留你的
㈣ 最近網上認識一證券公司的朋友,聊了一段時間,讓我幫他買股票。用他的資金,他的賬號,讓我幫他操作
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允許買賣股票的,不允許開戶炒股的,估計你操作的也不是他本人開的戶。證監會規定個人賬戶只能夠自己使用,這種行為違規,違法。後期如果賬戶的錢出現大額虧損,那麼可能就會有各種問題。不要幫助別人進行賬戶的操作。
㈤ 被炒股app詐騙兩年,已報警立案,還能追回嗎
炒股被騙,多見於參與虛假平台交易,或者被以「薦股」「講股」等方式被人慫恿買賣股票,發生這樣的情況後,應該在保留相關證據之後及時報案,有條件的也可以向律師咨詢尋求幫助。炒股被騙之後,錢能不能追回來?從理論是看是有可能追回來的,但也還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主要是看平台是不是在運行,騙子的運作是不是還在繼續。如果符合以上條件的話,追回來的可能性就比較大。處理方式通常包括以下方式:
1.首先,炒股一旦發現被騙之後,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過於急躁或者急於爭辯,如果還能和業務人員聯繫上的話,繼續保持和對方正常溝通,以免打草驚蛇。將平台相關信息以及在平台的交易賬號、交易流水列印出來,同時將薦股群里的聊天記錄、社交賬號等證據保留好,一切做完之後,如果對方沒有跑路的意思,也可以直接和對方攤牌。
2.其次,將自己所整理的證據梳理出來,然後去咨詢律師,因為在很多時候是不是騙子不能明顯區分的情況下,即使報案警方也不一定會被受理。通過咨詢律師,確認被騙之後,在考慮選擇通過律師來維權,還是直接選擇報警。因為對於大多數被騙的人來說,把自己被騙的錢追回來才是王道,所以在報警之前通過律師維權,也可以給騙子迴旋的餘地,經過利弊權衡之後,也有主動退錢的情況。
3.最後,對於明顯被騙的情況,要及時報警。如果平台早已不在,聊天群已經被刪除,之前的聯系人已經聯系不上,甚至在社交軟體上被拉黑,就要及時報警。警方立案之後,通過偵查把安全破了之後,騙子還沒有把錢花完或者願意賠錢,自己被騙的損失也就追回來了。
㈥ 我一親戚找我借錢說投資3萬本金做股票,反倒欠了十多萬,這說法合理嗎
這種說法不合理但有可能。
一般來說,最多虧完本金,不會倒欠錢。
除非是配資操作,十倍杠桿,30萬資金,然後重倉了一隻股票,連續無量跌停賣不出,股票價格腰斬,虧掉十多萬。
這種運氣實在太小,不容易碰到。
㈦ 蘇州男子在網上炒黃金期貨20天被騙1260萬,這給予了炒股人哪些警示
蘇州一位男子,在網上跟著“老師”發財,最終只用了20天時間,就成功被騙1260萬元。
這樣一個情況,也給了炒股人一個大大的警示。炒股路上不要輕信,所謂的“專家”、“老師”,也不要投入過多的積蓄。
這位男子如果將炒股的錢,用到其他地方,可能會有更好的收獲,也會更加保險一些。
相信經過這件事後,他也會看清事情真相,不再輕易嘗試,這類巨額回報項目。
㈧ 警惕網路騙局!炒股誤入假平台 30多萬本金消失,你有遇到過炒股騙局嗎
我是一個膽小的人
我不敢擔那麼大的風險,所以我不會炒股買彩票之類的。
㈨ 炒股被騙報警能追回嗎
這個要看具體情況進行分析。如果僅僅是聽從別人的建議,認為某一隻股票漲勢好,用正規的投資軟體購買而最後股票虧損了,這種情況報警肯定是沒有用的,因為這屬於正常的投資虧損。如果是遇到非實盤交易和空殼公司等詐騙手段,就要收集證據,及時報警,警方立案之後,通過偵查破案,騙子還沒有把錢花完或者願意賠錢,自己的損失就能夠被追回。
炒股被騙是很常見的,尤其是對於炒股的新手,有時難以辨別虛擬交易的真假,就很容易掉落到騙子的陷阱中去。一般來說,非實盤交易和空殼公司這兩者是比較常見的騙局,非實盤就是模擬盤,用專門的軟體對接股市數據,但是所有的交易都沒有對接券商到達交易所,等於這些配資公司自己做了庄,讓你在配資公司自己的區域網上買進賣出。而一些空殼公司則是以資金快進快出為誘餌,讓你先匯本金到指定賬戶,然後就沒有了蹤影。因此,在炒股過程中,千萬不能相信天上會掉餡餅,以利相誘往往是騙局的核心,一定要警惕所謂的內部群、推薦牛股、個股的「老師」,不要隨意相信「內幕消息」,投資需謹慎,要選擇正規的交易平台。
發現自己被騙後,要冷靜做到以下幾點:1、收集相關證據材料。證據材料對於報案而言非常重要,它是我們報案的基石和基礎 。這些證據包括我們銀行的轉款憑證、整個投資期間的交易憑證和轉款紀錄、我們跟公司客服人員之間的微信聊天紀錄和簡訊紀錄等等。2、報案材料。寫明打算舉報的公司或個人名稱,寫明整個事件是發生經過以及對方可能涉嫌的罪名,最後寫明我們的訴求。3、確定案件的管轄地。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是由犯罪行為地公安機關管轄,但對於投資詐騙犯罪來說,它的管轄地具有一定特殊性,我們也可以先到屬地派出所進行登記報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㈩ 我們買股票被騙了
這個建議你們集體去報警,涉案資金越大越容易進行立案偵查。
你這是2年錢被騙了140萬,你們什麼證據也沒有留,難度比較大,警察不接受情有可原。最好的辦法就是聯絡一起被騙的人去報警。
另外以後多留個心思吧,哪裡有把錢給別人什麼證據都不留的。這也是太粗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