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轉債股票怎麼操作買賣
一、可轉債的交易規則是什麼?
可轉債不僅可以申購,還可以上市交易,作為一種特殊債券交易制度會與股票有所不同,投資人可以注意以下六個方面。
1、T+0交易制度。可轉債交易實行的是當日回轉交易制度,也就是大家熟知的T+0.買入的轉債不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就可以出掉
2、漲跌幅不受限制。大家炒股有時候會讓漲跌幅的限制搞得冒火,這一點可轉債就開明多了,它不設漲跌幅的限制,所以在一個交易日裡面,價格振幅可能會很大。
3、臨時停牌機制。可轉債是T+0交易,又不設漲跌幅的限制,為了抑制短線投機行為,會有臨時停牌的機制。
以深市可轉債為例,可轉債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達到或超過20%的,就會臨時停牌30分鍾。
當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漲跌幅達到或超過30%的,就會臨時停牌到14:57.萬一停牌時間超過了14:57.也會在14:57復牌。
4、競價買入最少10張。可轉債每10張可以看作一手,在買入的時候都是以10張的整數倍進行成交。
有些朋友不是申購中簽而是股票配債,上市公司的配債就不一定是10張的整數倍了,在賣出的時候如果有零碎的可轉債,那就要一次性申報賣出。
5、成交的順序。在競價的時候成交按照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來成交,即同時委託的,價格低的優先;同樣價格委託的,委託時間早的優先。
6、交易時間。可轉債的交易時間與A股保持一致,即交易日上午時段9:30——11:30.下午時段13:00——15:00.集合競價時間是上午的9:15——9:25.
Ⅱ 股票可轉債怎麼買
投資購買可轉債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
1、可轉債發行日當天申購
投資者可以在可轉債發行當日進行頂格申購,其步驟如下:登錄交易軟體,在交易欄目輸入可轉債申購代碼,頂格買入即可,申購之後,其單進入委託頁面,等待中簽。
2、在上市之後直接購買
可轉債在上市之後,投資者輸入其代碼,點擊買入,輸入購買數量,再點擊買入即可。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基本收益:
當可轉換債券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換債券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換債券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轉股公式:
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換債券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換債券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換債券,直接獲取收益;
當股市低迷,可轉換債券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換債券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換債券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Ⅲ 持有股票發行可轉債如何買
1.登錄券商APP,然後點擊打新界面或者是進入進入委託買賣頁面,輸入申購代碼, 該可轉債的相應信息便會自動彈出。
2.接著按照當前現有資金的最大倉位進行申購,後面就是等待過程了。若後續兩個交易日內有簡訊提醒中簽,保證有中簽金額的可用資金即可,後面系統會自動扣款。
3.在可轉債上市之後,可以根據可轉債本身的正股來選擇對該可轉債進行操作。若是正股不錯,那麼可轉債可以繼續持有等到上市公司主動贖回債券,若是正股比較差,那麼可以對可轉債進行賣出。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股權性、可轉換性。
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其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融資後資金可以作為企業日常的生產經營,也有可能是上市公司認為當前股價被低估了,直接增發股票不劃算,所以發行可轉債。
可轉債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性質,如果債券持有人不轉換為股票,那麼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如果可轉債持有人看好公司未來的潛力,那麼可以在約定期限內轉換為股票。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換債券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
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換債券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可轉換債券轉股公式:
可轉換債券轉換股份數(股)=轉債手數 *100/ 當次初始轉股價格
初始轉股價格可因公司送股、增發新股、配股或降低轉股價格時進行調整。若出現不足轉換1股的可轉換債券余額時,在T+1日交收時由公司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兌付。
Ⅳ 可轉債股票怎麼買
可轉債的申購和新股申購類似,但也存在不同。
首先,可轉債的發行面值都為100元,申購的最小單位為1手1000元,且必須是1000元的整數倍。由於可轉債申購1手需要的資金較少,因而獲得的配號數較多,中1手的概率較申購新股高。
其次,股票申購時實行T3規則,即申購資金在申購日後第三個交易日解凍,而可轉債申購則採用T4規則,資金解凍在申購日後第四個交易日。
投資者需要注意的是,每個股票賬戶只能申購一次,委託一經辦理不得撤單,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申購為有效申購。
除了直接申購外,由於可轉債發行會對老股東優先配售,因而存在所謂的搶權申購策略,即投資者可以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正股,然精工鋼構股吧後在配售日行使配售權,獲得轉債。搶權申購需要持有股票至股權登記日,因而存在一定的風險,投資者在股票價格較低、市場較好時採用較為妥當。
(4)為了轉債買股票擴展閱讀: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
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
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
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
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交易費用
股票買進和賣出都要收傭金(手續費),買進和賣出的傭金由各證券商自定(最高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最低沒有限制,越低越好),一般為:成交金額的0.05%,傭金不足5元按5元收。
賣出股票時收印花稅: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以前為3‰,2008年印花稅下調,單邊收取千分之一)。
2015年8月1日起,深市、滬市股票的買進和賣出都要照成交金額0.02‰收取過戶費。
以上費用,小於1分錢的部分,按四捨五入收取。
還有一個很少時間發生的費用:批量利息歸本。
相當於股民把錢交給了券商,券商在一定時間內,返回給股民一定的活期利息。
Ⅳ 買多少股票可以優先買轉債呢
我的專業回答:比如某一股票價格為8元,若您持有100股票,那麼您股票總金額是800元,是不能獲得可轉債的配置權的,若您持有200股,那麼投資者股票總金額是1600元,此時您可以獲得可轉債的配置權。
因為可轉債最小申購單位為1手,每手金額為1000元,也就是說您持有的股數乘以每股配售金額必須得大於1000元才能滿足配售條件。
現在證券開戶傭金一般默認是萬三的,券商不同,傭金標准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想要辦理低傭金開戶的話,建議您通過網上客戶經理的方式申請協商,協商滿意後在開戶就可以啦。
Ⅵ 轉債股票怎麼操作買賣
股票轉債用戶可以在券商處直接授權買賣,也可以通過證券交易軟體(如同花順、平安證券、京東股票、國泰君安等),自行選擇買賣。需要注意的是,可轉債實行的是T+0的交易方式,即用戶在買入當天就可以進行賣出交易,而股票實行的是T+1的交易方式,即用戶只能在買入後的第二個交易日進行賣出。
可轉債買入流程:登錄交易軟體—輸入代碼或者名稱—點擊「買入」—輸入數量和價格—確認即可,
可轉債賣出流程:登錄交易軟體—點擊「我的持倉」—點擊「可轉債」—點擊「賣出」—輸入數量和價格—確認即可。
可轉債和股票交易一樣,按市場價格實時成交,沒有漲跌幅限制,可轉債上市交易6個月後可以轉換為上市公司的股票。
拓展資料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為了融資,向社會公眾所發行的一種可轉換成股票的債券,它實行T+0的交易方式,即投資者當天買入的可轉債,當天可以賣出,那麼,投資者在交易可轉債時,存在什麼技巧呢?
1、結合可轉債的走勢進行高拋低吸操作 當可轉債走低,且受到下方強有力支撐時,投資者可以先在此低位買入,而當可轉債走高,且受到上方壓力位壓制,無法突破時,投資者可以選擇賣出。
2、投資者可以進行留底倉操作 在低位大量買入,在高位賣出一部分,等可轉債回調時,投資者再進行買入操作,如此反復,可以降低投資者的持倉成本,獲取更大的收益。
除此之外,投資者可以結合正股的走勢進行買賣操作,即在正股大漲的情況下,投資者可以選擇買入一些可轉債,而在正股大跌的時候,賣出可轉債。
Ⅶ 在什麼情況下將轉債換成股票是合理的
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全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目前國內市場,就是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被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債券。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獲取公司還本付息;也可以選擇在約定的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資本增值。所以投資界一般戲稱,可轉債對投資者而言是保證本金的股票。
基本收益:
當可轉債失去轉換意義,就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換,投資者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
最大優點:
可轉債具備了股票和債券兩者的屬性,結合了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和債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優勢。此外,可轉債比股票還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投資風險: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要充分注意以下風險:
一、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二、利息損失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強制轉換了風險。
投資防略: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劃算時,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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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債的根本還是"債",需要還本付息;
但是這種債有個特殊性,就是債權人有權利根據債務人的股票價格的情況把債轉換為股票,相應得,債權也就轉換為股權.
當你認為該公司的業績增長會比較好而股價表示很高時,就是將"轉債"轉換為股票的時候.
轉債,全名叫做可轉換債券(Convertible bond;CB)
以前市場上只有可轉換公司債,現在台灣已經有可轉換公債。
簡單地以可轉換公司債說明,A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言明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債券向A公司換取A公司的股票。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股東身份的所有權人。而換股比例的計算,即以債券面額除以某一特定轉換價格。例如債券面額100000元,除以轉換價格50元,即可換取股票2000股,合20手。
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來到60元,投資人一定樂於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所以換到股票後利即以市價60元拋售,每股可賺10元,總共可賺到20000元。這種情形,我們稱為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內可轉債。
反之,如果A公司股票市價以跌到40元,投資人一定不願意去轉換,因為換股成本為轉換價格50元,如果真想持有該公司股票,應該直接去市場上以40元價購,不應該以50元成本價格轉換取得。這種情形,我們稱為不具有轉換價值。這種可轉債,稱為價外可轉債。
乍看之下,價外可轉債似乎對投資人不利,但別忘了它是債券,有票面利率可支領利息。即便是零息債券,也有折價補貼收益。因為可轉債有此特性,遇到利空消息,它的市價跌到某個程度也會止跌,原因就是它的債券性質對它的價值提供了保護。這叫Downside protection 。
至於台灣的可轉換公債,是指債權人(即債券投資人)於持有一段時間(這叫閉鎖期)之後,可以持該債券向中央銀行換取國庫持有的某支國有股票。一樣,債權人搖身一變,變成某國有股股東。
可轉換債券,是橫跨股債二市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它身上還具有可轉換的選擇權,台灣的債券市場已經成功推出債權分離的分割市場。亦即持有持有一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投資人,可將債券中的選擇權買權單獨拿出來出售,保留普通公司債。或出售普通公司債,保留選擇權買權。各自形成市場,可以分割,亦可合並。可以任意拆解組裝,是財務工程學成功運用到金融市場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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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交易期間,因以下情況下暫停交易:
暫停原因及停牌時間
公布因發行股票、送股等引起股本變動 暫停交易半天。
如在交易日內披露,則見報當天暫停交易半天;如在非交易日披露,在見報後第一個交易日暫停交易半天。
公布進行收購、兼並或改組等活動
公布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公布發生涉及公司的重大
訴訟案件
公布中期報告或年度報告
公布股東收益分配方案
公司公布有關股份變動涉及
調整轉換價格的信息暫停交易一天。
在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上述的規定,當可轉換債券公司在交易日召開股東大會,從召開當日到信息披露需要一天半的時間,這點也與A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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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換債券作為兼具股票和債券雙重屬性的衍生品種,其條款之復雜遠遠超過了單純的股票或債券,而近期雅戈爾等轉債發行條款的修改,又使得判斷其投資價值變得更加撲朔迷離。那麼,投資者應如何分析,才能做到簡單明了而又不失准確呢?
可轉換債券條款雖多,但最影響其投資價值判斷的,無非是四條:利率條款、轉股價格、贖回條款、回售條款。
票面利率只具有象徵意義
與一般債券相比,可轉換債券的利率是比較低的,目前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多在1%上下,只具有象徵意義,利率的高低對可轉換債券不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從實踐上看,目前的規定是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不超過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而一般債券的年利率要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0%左右;從另一方面看,可轉換債券的利率越高,說明其債券屬性上升而股票屬性下降,投資者從轉股獲得的收益相應下降,可能反而得不償失。總而言之,票面利率不應是投資者關注的重點。
轉股價格是所有條款的核心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轉股價格越低,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而不利於老股東。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公司控制在老股東手中,所以發行人總是試圖讓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接受較高的轉股價格。
目前新發行可轉換債券的二級市場價格普遍低於面值,正是這種思路的體現。陽光轉債發行以後,各家發行人及承銷商都接受了這樣的"國際化思路":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要高於二級市場價格一定幅度,最好在30%以上。殊不知,簡單的拿來主義勢必造成嚴重的水土不服:與國際市場不同,國內市場股票的價格與流通盤的大小有相當大的關系,可轉換債券全部轉變為股票以後,必然造成流通盤的大幅度增加,進而必然拉低發行人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由於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在條款設計上,與轉換前的二級市場價格掛鉤,這樣,一旦可轉換債券的轉股期開始以後,投資者就會發現,初始轉股價格原來如此高高在上。這里僅僅論及流通盤的因素,更不要說可轉換債券轉股造成收益的稀釋(在目前的A股市場,這幾乎是必然的)、股性的呆滯、對當時指數位置的判斷等等。
為了吸引投資者盡快把債券轉換為股票,應對二級市場上股票價格的波動和利潤分配等造成的股本變動,一般可轉換債券都規定了轉股價格的修正條款。為分配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現金分紅等設計的調整公式雖然復雜,但這個公式一般是嚴密而周全的,對發行人和投資者都能夠做到公平合理;關鍵在於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一般而言,由於轉股價格相對保持不變,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走高能夠給投資者帶來收益,促使其積極轉股,有利於發行人和投資者雙方達到最初目的,所以轉股價格一般不會向上調整;但是,如果股票二級市場價格的低迷,甚至長期低於轉股價格,投資者行使轉股權就要出現虧損,不利於發行人達到轉股的目的,也不利於投資者獲取收益。所以,可轉換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向下修正條款。也就是說,在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並且滿足一定條件時,轉股價格可以向下修正,直至新的轉股價格對投資者有吸引力,並促使其轉股。應該說,向下修正條款是對投資者的一種保護。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34737.html?wtp=tt
可轉債轉成股票有幾種情況
(1)自願轉股:
假設某投資者持有絲綢轉債1手,即1000元面值。在該轉債限定的轉股期限內,此 人將其持有的絲綢轉債全部申請轉股,當時的轉股價(R)假定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 統接到這一申請,並核對確認此1000元有效後,會自動地將這1000元轉債(P)進行轉股 。轉股後,該投資者的股東帳戶上將減少1000元的絲綢轉債,增加S數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吳江絲綢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盡的零債部分,交 易系統自動地以現金的方式予以返還,即該投資者的資金帳戶上增加C數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現金。
(2)有條件強制性轉股:
如某可轉債所設有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當本公司正股價連續30個交易日高於當時生效的轉股價達到120%時,本公司將於10個交易日內公告三次,並於第12個交易 日進行強制性轉股,強制轉股比例為所持可轉債的35%,強制轉股價為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的102%。」假設某日因該強制轉股條件生效而進行強制轉股時,某投資者擁有面值 為1000元的可轉值,而當時生效的轉股價為4.38元,則該投資者被強制轉股所得股票數量為S,S=P'/R'的取整部分,P'為被進行強制轉股的可轉債數量=(1000×35%)四舍五 入後所得的整數倍=400,R'為強制轉股價=4.38×102%≈4.47,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夠轉成一股的零債部分以現金方式返還,返還數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終,這次有條件強制轉股結束後,該投資者股東帳戶上該種可轉債和股票的增減數量為:減400元面值的可轉債,增89股相應的股票;現金帳戶上增加3.06元。
(3)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
以絲綢轉債為例,該可轉債設有到期無條件強制性轉股條款,為:「在可轉債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轉換為股票的可轉債,將於到期日強制轉換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並非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則於該日之下一個交易日強制轉換為 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個交易日,本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報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轉債持有人。可轉債持有人無權要求本公司以現金清償可轉債 的本金,但轉股時不足一股的剩餘可轉債,本公司將兌付剩餘的票面金額。」
該可轉債最後一年利率為1.80%,假設其到期強制轉股價格為4.08元,如某投資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絲綢轉債1000元,則該投資者所持有的1000元轉債將被全部進 行強制轉股。其轉股所得股數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轉股後的剩餘零債則予 以返還本金和最後一年利息,本息計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這樣,該可轉債持有人的股東帳戶上將沒有絲綢轉債,而增加吳江絲綢股票245股 ,其現金帳戶上將增加0.41元現金,該持有人也由債權人完全轉為吳江絲綢公司的股東。
Ⅷ 怎樣買轉債股票
到證券所去開個交易賬戶,然後要開通可轉債性股票許可權這個功能,就能買股票啦。但是要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