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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股票少有話語權嗎

發布時間: 2023-01-22 00:17:31

㈠ 股東占股多少有話語權

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股東作為出資者按其出資數額(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股東持有50%以上的股權就擁有控制該公司的權利,具有很大的話語權,但並不是所有的話語權。例如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持股比例10%以上,就有一票否決權,那有50%以上,也不是說干什麼就干什麼。

㈡ 股票有哪些權利

一,買入了股票就成為了股東。作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1,獲取股東身份憑證權
股份公司的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東手中的股票就是證明股東身份最有力的證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票可以是記名股票,也可以是無記名股票。也就是說,股票上可以不記載股東的姓名,公司的股東名冊上也可能沒有股東的名字,只要手中擁有公司簽發的股票就是股東。因此,公司不能以股東名冊上未記載該股東姓名來對抗股票的持有者。但是,在實踐中,一些股份公司的運作並不規范,有的未向股東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製正式的股票。對於這種情況,可以綜合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股款繳納證明、股東名冊和注冊登記文件等各種形式來確認其具有股東資格,股東也可以請求法院要求公司履行股票交付義務。

對於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已經採取無紙化形式,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形式就是中央證券登記公司的股票登記。因此,股東的身份可以通過股票交易記錄予以證明,如果股東起訴請求公司交付股票的,就不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

2,知情權

根據新《公司法》第98條的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表。並未規定股東有對公司會計帳簿的查閱權,這是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股東在知情權上存在的最大差異。

對於上市公司而言,不僅股東有權知道公司的財務狀況,而且還要向社會公眾、證券監管部門、證券交易所定期披露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見《公司法》第146條:「上市公司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公開其財務狀況、經營情況及重大訴訟,在每會計年度內半年公布一次財務會計報告。」《證券法》第65條:「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二個月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記載以下內容的中期報告,並予公告:(一)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事項;(三)已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變動情況;(四)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重要事項;(五)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3,召開股東大會臨時會議、董事會臨時會議的提議權

雖然每一個股東不管出資數額、股權比例多少,都有權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但由於公司的控制權往往牢牢掌握在大股東手裡,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及董事長的話語權同樣掌握在大股東手中。為了防止大股東將股東大會、董事會流於形式,長期不按期召開股東大會,或者發生了臨時重大事項故意不召開股東大會、董事會,致使小股東的知情權和參與決策權不能實現,《公司法》從保護小股東利益出發,賦予10%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特定情況下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臨時會議。這里的10%股份可以是單個股東的持股比例,也可以多個股東合並持有的共同比例,目的是方便廣大小股東將團結起來,將股權集中起來行使。參閱《公司法》第101條、第111條。

4,股東大會召集權

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只能由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或者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實踐中,常常發生董事長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情況,使得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無法正常行使職權,嚴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損害其他股東的權益。

為此,新《公司法》第102條和110條對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規定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股東大會提案權

股東提案權是指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出供大會審議或表決的議題或者議案的權利。該項權利能夠保證少數股東將其關心的問題提交給股東大會討論,有助於提高少數股東在股東大會中的主動地位,實現對公司經營的決策參與、監督與糾正作用。為使小股東的提案權能夠得以實現,新《公司法》第103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股份達到3%以上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十日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臨時提案的內容應當屬於股東大會的職權范圍之內,並有明確議題和其他決議事項。」這樣既能保證小股東能夠有機會提出議案,同時,也能確保股東大會及其他股東有充分的時間審議、表決議案。

6,委託他人行使表決權

股份公司的股權一般都比較分散,股東人數眾多,許多小股東出於時間、精力、成本和話語權又不多等方面的考慮,往往沒有動力親自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股東權利。這樣勢必更容易造成所有者缺位,大股東以及經營者把持公司,公司治理結構畸形等不良現象,公司法為了鼓勵小股東積極維權,願意參與公司治理,賦予小股東以書面授權方式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由被委託人代為小股東根據授權委託書制定的許可權在股東大會上對股東大會議案和相應決議做出與委託人意思相同或相近的意思表示。被委託人也可以接受多個股東的委託,集中行使表決權。這樣,小股東既完整表達了本人的意願,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同時又節約了成本費用。而且也有利於股東會中所要討論的議案的通過和具體執行。(見《公司法》第107條)

7,以累積投票方式行使董事、監事選舉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公司的非職工董事、監事均由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由於股東大會採取簡單資本多數決原則,控股股東完全可以通過控股地位占據選舉的多數或全部席位,使得董事會、監事會完全成為控股股東的代言人。為了避免控股股東操縱公司,就必須引進累積投票制度,使中小股東有機會通過股東大會選舉出代表自己利益的發言人。為此,新《公司法》第106條規定,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的決議,實行累積投票制。所謂累積投票制,是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按照這種方式,一個股東在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所投的總票數等於他所持有的股份總數乘以所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數。股東既可以把所有的股票權集中選舉一人,也可以分散選舉數人。最後按得票多寡決定當選的董事或者監事人員。這樣可以有效地保障少數股東將代表其意志和利益的代理人選入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大小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和權力關系。這種投票制度賦予了小股東與大股東抗衡勝出的機會,改變了一股一票制度下大股東的絕對話語權,有利於社會公正價值的體現。

8,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

新《公司法》143條規定了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即股東對於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並、分立決議等持異議的,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價格收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股份公司的異議股東股份回購請求權比有限公司更嚴格,只能在一種情況下使用,而有限公司相對較寬,共計有三種情形,包括(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見《公司法》第75條)。兩者有所差別的原因在於:股份公司股東以自由轉讓股份為原則,以限制轉讓為例外,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多。而有限公司以限制轉讓為原則,在內部股東之間才可以自由轉讓股權,股東退出公司的途徑較少。

㈢ 公司股權多少有話語權

法律分析:公司股份佔到51%以上,就擁有了絕對的發言權,否則就需要聯合其他人,才有發言權。股東持有67%股權,被認定為絕對控股,具有完全話語權的優勢,51%被認定為有相對裁決權,能決定公司大部分事項,34%被認定為決策必需徵求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㈣ 想學炒股,卻搞不懂為什麼說買了股票就是買了企業的所有權,股票和企業是什麼關系,那位高手願意指點一二

1、散戶購買的二級市場上的股票數額比較少,形成不了什麼發言權,或者話語權;大股東才可以左右上市公司的發展決策、資金投向、分配預案; 2、上市公司可以從股票的發行當中,得到企業發展、擴大規模、補充流動資金的資金;股票市場為企業股市融資、發行股票提供便利。 炒股: 就是通過證券市場對股票的買入、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實現套利。大量資金的流入或流出另到股票價格波動,上上落落不斷重復,這就是所說的「炒股」,投資者就是要把握這些股票價格波動,順勢而為,踏准節奏做買賣,就是低價買入高價賣出牟利。 供求決定價格,買的人多價格就漲,賣的人多價格就跌。做成買賣不平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影響股市的政策面、基本面、技術面、資金面、消息面等,是利空還是利多,升多了會有所調整,跌多了也會出現反彈,這是不變的規律。 投資者的心態不穩也會助長下跌的,還有的是對上市公司發展預期是好是壞,也會造成股票價格的漲跌。也有的是主力洗盤打壓下跌,就是主力莊家為了達到炒作股票的目的,在市場大幅震盪時,讓持有股票的散戶使其賣出股票,以便在低位大量買進,達到其手中擁有能夠決定該股票價格走勢的大量籌碼。直至所擁有股票數量足夠多時,再將股價向上拉升,從而獲取較高利潤。 只能用閑錢炒股,這樣心態就不容易受到股市的漲跌所打亂,才能保持較好的心態,冷靜觀察,踏准市場節奏。若將全部資金投入到股市中,甚至去融資炒股,那炒股就變成豪賭,就很難保持有好的心態,繼而就會出現追漲殺跌的操作,而踏錯節奏。股票的漲跌是很正常的,這是市場規律,漲多了會下跌調整,同樣跌多了也會反彈上升。要努力做到不以漲而喜極、不以跌而悲傷,這是炒股的人最需要做到的。但是,你如果看得清、預測得出股市行情未來的走勢,就可以贏多輸少。 一:股票短線操作技巧 很多股市實戰證明,通過股票短線操作能夠獲取投資贏利,很多情況下股票短線操作投資贏利還比較可觀,但是要注意市場的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尤其要迴避處在下降通道的股票個股,多多關注處在上升通道的股票個股,但是不宜盲目追高。中、小炒股者不能由於投資二字而對股票短操作技巧不屑一顧。要想在短線操作中獲取贏利,以下六不能技巧必須引起炒股者地注意。 1:不能墨守成規。股市如棋局常常新,股票市場是變化最大:最快地場所,不停地求變創新才能適應股市地變化。尤其是股票短線操作更是如此。去年地熱點往往是今年地冷門,今年地冷門可能會轉變成為明年地熱點。 2:不能迷信技術分析。只有技術至尊是不少炒股者地通病,其實,按技術分析方法交易股票絕對不能包賺不賠,要知道技術分析僅僅是一種手段與工具,有其局限性。盲目迷信股市技術分析有時不但不能為大家帶來盈利,甚至會由於莊家主力利用技術分析地缺陷進行反向操作而使普通炒股者誤入歧途。 3:不能輕易滿倉。滬、深股市中地很多炒股者很少有空倉地時間,這將導致這些炒股者在股市真正地獲利機會來臨時沒有足夠地資金進行操作,只得望洋興嘆,或者被動挨打,一次一次地錯過機會,使自己永遠處於被動地境地。 4:不能聽信內幕消息。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地中:小炒股者是在營業部里操作交易股票地,這其中有一些人地操作依據:消息來源是道聽途說地所謂內幕消息,但是這些內幕消息虛假成分居多,即便確有其事,但因消息地滯後性,等傳到普通炒股者耳中股價早已一飛沖天,這個時候再認購只有吃套地份了。 5:不能買已經炒高地股票。已經炒高地股票短期已有風險,再追高認購說明此類炒股者地思維與行動滯後,總是比市場漫一拍,如此這般,輕則導致暫時套牢,重則成為最後買單地不幸者。 6:不能忘記短平快原則。股票短線操作地精髓就是短:平:快三個字,認購拋售時候地出手要快,參與操作地心態要平,持股時間要短。不會保證每次短線操作都能獲得成功,所以炒股者要設立止損位,跌破止損位堅決斬倉,不能戀戰,不能久拖不決。某些炒股者抱著短線獲利地目標參與炒作,結果或由於貪念,股價已經漲了還要求漲地更高,錯失逢高派發落袋為安地良機;或由於判斷失誤認購不漲反跌地個股,由於不及時止損而越套越深。短線不成變中線,中線不成變長線,長線套牢變貢獻。 二:股票短線操作方法 股票短線操作是以博取短時間內股價價差為目地,提高資金地利用,創造出更為理想地投資贏利。那怎麼才能獲取較為理想地短線贏利呢?以下幾條意見供股友們參考: 1:以平常心正確對待股票短線操作,不能懷著暴富心理介入,這樣即使賺不到很多錢但也不肯定不會虧掉很多錢。多數炒股者受市場贏利效應影響進入股市,諸如誰誰一個月賺了五萬,誰誰不到半年翻了一番,誰誰原來還是窮人一個,現在腰纏百萬……等等,但是等到你進入股市地時候卻會忽然發現原來並不這么簡單,危機四伏不說,還隨時面臨著蝕本地風險。所以我說,不能懷著暴富心理介入,作為一名個人炒股者,把在股票市場生存放在第一位:盈利放在第二位是必須地。 2:在大盤短期升勢確立:熱點板塊強勢突出:個股漲升意願強烈地情況下認購領漲股票,這樣你會覺得短線獲利15%左右比較輕松。一般情況下,大家會由於市場漲聲一片而刻意尋找所謂地價值低估股票作為短線認購對象,殊不知,它之所以被市場邊緣化自有其客觀原因,依據存在即合理地原則,這樣逆勢操作認購滯漲股票期待市場主力發現其投資價值地行為本身就是不合理地,屬於短線之大忌諱,不但賺不到短差,甚至加大了短線資金套牢地風險。 3:當你持有地股票成為股評家隆重推薦地對象時,你應該開始考慮短線拋售而不是沾沾自喜地加倉認購。由於這時候股價很可能已經面臨短期拐點,而股評家多數又屬於好好先生,推薦地股票大多已經有了一定地漲幅亦或者屬於當天漲幅榜上地強勢品種。我曾經比較認真地統計過,被股評家推薦地股票大多在次日上漲:再次日回落。這倒不是說股評家都是黑嘴,而是由於股評家經常會無形中被個股主力巧妙利用。 4:上升趨勢中,股票上漲沒有停板不能急於拋售,相反,若股票牢牢封死漲停,則應該考慮次日逢高拋售;若次日股票繼續漲停,則應該考慮再次日拋售……以此類推。 這樣做地好處是能夠最大限度地提高短線贏利,能夠有效地避免「煮熟地鴨子飛走了」,能夠切實地迴避股價短線回落所帶來地風險。依據物極必反地定理法則,大家知道,個股主力利用漲停板跌停板出貨地概率相對要大一些,所以大家有必要在手裡地股票漲停時提高警惕,在手裡地股票有跌停地趨勢時趕在主力前面果斷減倉,要學會止損與止盈。 5:不能在止跌跡象不明顯時大舉入場搶反彈。眾所周知,股票是一個很實在同時又是一個很虛擬地東西,沒有人能知道一隻股票股價頂在何方:底在哪裡,所謂地階段性頭部以及所謂地中期底部都是相對而言,簡單說,你不會賣在頂尖上也不會買在地面上。 6:關心你地股票賬戶市值增長或者下降情況比關心你地股票漲跌情況更重要,若你地股票賬戶市值開始持續增長,說明市場開始持續走強,這時候你應該加倉買進熱點板塊強勢個股,讓市值增長地速度不停加快。相反,若你地股票賬戶市值開始持續縮水,說明市場開始持續走弱或者持倉結構出現了嚴重地問題,這時候你應該止損亦或者止贏亦或者果斷調倉,讓市值最大限度地保證不再負增長。而在更多時候,大家關注地焦點很可能是今天我地股票漲了還是跌了,這也是有時候造成大家地股票賬戶不知不覺中已經縮水過半地最主要原因,而這是比較可怕也比較危險地。 7:在股票短線操作過程中你應該學會休息。休息有三類:首先是認購股票後靜靜地看著你地股票上漲;其次:休息是拋售股票後隨意閑逛。再次:休息最重要,就是在大戶室喜氣洋洋地時候,在個人交易大廳人聲鼎沸地時候,在市場評論人士一片看好地時候,開始制定並著手實施你地資金撤離計劃,也能夠根據個股情況用少量資金在震盪市中伺機而動。 8、看清近期市場的走勢和行情,選擇好後市會有上漲走勢的股票,才能夠會有斬獲和收益。 只有掌握了以上技巧與原則以後,你才可能在股票短線操作中盈利更多。當然了,根本就沒有不虧損的投資者,但是虧損的出現,必定多是那些沒有方法與技巧的投資者。

㈤ 散戶和大戶的差異都有哪些

從投資金額上看,散戶的投資金額遠遠少於大戶。散戶獲取信息資源的能力欠缺,主要是通過流量新聞來獲取,大戶基本都是通過專業機構獲取。散戶的專業性遠遠比不上大戶的專業性。

㈥ 買了一個公司多少股票才能成為股東

最少可以買100股就是1手。只要擁有這個公司的股票 你就是股東了。當然,你只是小股東。沒有話語權。一個公司股票一般最起碼有幾億份以上。

㈦ 股東占股多少有話語權

股東的話語權大小取決於持股比例,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控股股東擁有67%以上的有表決權的股份,一般能絕對保證對公司的控制和經營。擁有的股份不足67%,高於50%,但仍能決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經營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㈧ 為什麼有些公司裡面的股東股權最高卻沒有話語權

嗯,它是分為兩種情況。就是說我們作為公司的股東那麼它擁有控制權和工商登記權。簡單理解,工商登記權就是在工商注冊登記顯示的股權百分比,而控制權是指它實際能夠控制這家公司權力的大小。那麼一般情況下,這個工商登記權和控制權是一樣多的,但是在極少數情況下,如通過多鏈條的股權持有、協議控制等情況,那麼她所持有的股權比例和實際控制權比例並不一致,因此導致了沒有實際控制。
另外在股權特別分散的公司裡面,雖然說他可能是第一大股東,但是他作為第一大股東那麼他的所有的表決權相對其他人全部而言比較少,因此也有可能會導致沒有話語權的這種情況發生。比如說上市公司可能第一大股東持有6%啊,第二大股東可能只有3%,所以它的股權。所以他的股權非常的分散啊,所以導致話語權也比較分散。

㈨ 二級市場的股票有話語權嗎

二級市場也可以參加投票,就像申購股票一樣,不同的價格代表同意、反對、棄權。不過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人家要是持有50%以上,那你基本可以忽略了。所以持股越多越有話語權。有句話說的,大股東表決用手,小股東用腳。

㈩ 我買了100股股票,能不能參與公司的股東大會

按照規定,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你是股東,應當去參加會議,行使你的權利,不要因為持股很少就隨意放棄。
如果是到實地去開會,來去要花費較多時間和費用,因此,建議你選擇網上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