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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起步股票代碼 2024-05-18 16:00:39

買股票超過百分之五

發布時間: 2024-05-04 09:17:53

Ⅰ 散股持有股本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還可以繼續購買么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能參加股東大會么

1、散戶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會怎樣:當任何一個投資者買進某上市公司股份超過5%後,就必須向上市公司通報這件事情,然後上市公司會向社會公告這一事實。

2、可以繼續購買。

3、一直買到10%是不是就是公司股東了:即使持有1股股票,也是公司的股東。凡持有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股票者都是公司股東。

4、同股同權,任何一名股東都有權參加公司舉行的股東大會,並具有投票權。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證監會、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簡式權益變動公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並且履行有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凡是增加到5%的倍數,

例如10%,15%,20%等都要再簽一次報告,否則就算違規,要處罰的。這行為稱作舉牌,舉牌後六個月內不能反向操作,也就是不能賣股票,否則也算違規。這些條例都是防止操縱股價而設的。只要你有1股的股票都是合法的股東,都可以報名參加股東大會。

舉牌後可以買,或者不買。只是不能賣。舉牌後的賬戶,不管是個人的還是機構的賬戶,證監會會監管的比較嚴,戶主的直系親屬或機構法人的相關賬戶都受監控的。

(1)買股票超過百分之五擴展閱讀

依據《公司法》對股東大會的有關規定,股東大會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年度股東大會應當提前20日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4、會議決議狀況:股東大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大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反對、棄權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5、簽署: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Ⅱ 怎麼知道手中的股票超過百分之五

怎麼知道手中的股票超過5%,這個你可以看一下他總共的票,股票一共有多少啊?

Ⅲ 買入一隻股票超過市值百分之五,可以隨時賣出嗎

不可賣出了。並且要在三日內向證監會和交易所報告,並通知該上市公司。六個月內不能賣出,否則收益歸上市公司所有。

Ⅳ 一個股票賬戶最多能買多少股票,說是買了流通盤5%以上就要通報 那通報後還能繼續買嗎

1992年的《公司法》規定,企業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準超過5%,個人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準超過5‰,現在隨著事情的發展,好像即使你個人超過了5‰,也沒有有關部門通知、責令你減持。現在有的公司增加或者減少1%的股份都打出公告。
只擁有5%是不可能控盤的。但是,如果是有18個投資大戶都同時看中了這家公司,18個5%就是90%,那麼就是只有10%的股票在二級市場上流通了,所以這只股票會大漲。

Ⅳ 個人持股超過5%如何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拓展資料: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應當依照規定進行報告和公告。首先,這里的「持股」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間接持有包括以親屬名義或者以合夥的名義的購買的股票的持有和兩個有控股關系的投資者合計持有。
公告時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時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禁止行為。在報告期限內和作出報告、公告後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這里的「二日」為公告後二日,因此,在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內都不得從事該上市公司股票的買賣。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減持比例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5%以上大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其持股比例低於5%的,應當在二個交易日內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因減持股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的,應當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已實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東每增減1%時必須公告。
購買方的信息披露義務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達到5%的,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權益變動報告書)且不得再行買賣該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後,每增減5%,應當在三個交易日內公告,並在公告後的二日內不得再行買賣。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30%時,繼續增持的,應當進行要約收購,並應當編制要約收購報告書,並就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國證監會在15日內無異議的,收購人可以公告要約收購報告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收購人,也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要約豁免。
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後,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其所持該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減少百分之五時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