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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票代碼開頭002690

發布時間: 2021-06-29 10:39:36

Ⅰ 深交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名單

截至2019年10月11日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共有940家,分別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偉星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華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豪潤達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具體的94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名單可通過如下方式進行查詢獲得:

1、網路搜索深交所,找到其官方網站以後點擊打開該網站。

Ⅱ 002690不知道會停牌多久

美亞光電(002690)12月3日公告,
美亞光電於2014年12月2日披露了《停牌公告》,公司因籌劃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項,根據有關規定,公司股票(股票簡稱:美亞光電,證券代碼:002690)自2014年12月2日開市起停牌。現公司董事會已就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項進行審議,將於2014年12月4日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公告。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將於2014年12月4日開市時復牌。

Ⅲ 美亞光電股票投資建議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一、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股份概況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亞光電」或「公司」)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2]821號)核准,公司採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5,000萬股,每股面值1.00
元,發行價格為人民幣17元/股,網下配售數量為1,5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30%;網上定價發行數量為3,50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70%。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深證上[2012]248號)」文同意,本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股票於2012年7月3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上市後總股本為20,000萬股,股票代碼為002690。

2013
年5月22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201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分配方案為:以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總股本20,0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3.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股,並於2013年6月7日實施完畢。至此公司總股本變更為26,000萬股,其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數量增加至19,500萬股,全部為有限售條件股份。

2013年7月31日,公司部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此次有限售條件股份上市流通數量為35,295,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3.575%,至此,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剩餘159,705,000股,全部為有限售條件股份。

2014年4月29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2013年度權益分派方案方案,分配方案為:以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總股本26,000萬股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3.0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向股東每10股轉增3股,並於2014年5月20日實施完畢。至此公司總股本變更為33,800萬股,其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數量增加至207,616,500股,全部為有限售條件股份。

2015
年5月6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通過了2014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為:以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總股本33,8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2.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0股,並於2015年5月22日實施完畢。至此公司總股本變更為67,600萬股,其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股份數量增加至415,233,000股,全部為有限售條件股份。

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股份總數為67,600萬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為415,233,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61.43%。

二、申請解除股份限售股東履行承諾情況

1、招股說明書作出的股東承諾:

(1)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田明先生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所持有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田明先生承諾:在上述期限屆滿後,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離職後六個月內,不轉讓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報離任六個月後的十二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出售公司股票數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五十。

(3)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田明先生承諾:對於美亞光電正在經營的業務、產品,承諾方保證現在和將來不直接經營或間接經營、參與投資與股份公司業務、產品有競爭或可能有競爭的企業、業務和產品。承諾方也保證不利用其股東的地位損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東的正當權益。同時承諾方將促使承諾方全資擁有或其擁有50%以上股權或相對控股的下屬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諾。

(4)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田明先生承諾:如與股份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現關聯交易,承諾方將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的《關聯交易決策制度》的規定,依照市場規則,本著一般商業原則,通過簽訂書面協議,公平合理地進行交易,以維護股份公司及所有股東的利益,承諾方將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股東地位,為其或其近親屬在與股份公司關聯交易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2、上市公告中作出的承諾:

上市公告書中作出的承諾與在招股說明書中作出的承諾一致。

3、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4、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非經營性佔用上市資金的情形,本公司對其不存在違規擔保情況。

5、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股份質押或凍結的情況:

2015年1月7日,田明先生將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0萬股(首發前個人類限售股,占公司股份總額的2.54%。)質押給華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林證券」),用於辦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交易初始交易日為2015年1月7日,購回交易日為2016年1月6日。因公司2014年度權益分派,以上質押的860萬股已變更為1,720萬股。上述標的證券數量股份已在華林證券辦理了相關質押手續,質押期間該股份予以凍結,不能轉讓。

6、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追加承諾情況:

2015年7月11日公司發布《關於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公告》(詳見巨潮資訊網,公告編號2015-028),公告內承諾:根據證監會公告[2015]18號規定,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公司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承諾自公告日起未來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

2、本次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數量為415,233,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1.43%。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人數為1人,為自然人股東。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註:

(1)根據證監會公告[2015]18號規定以及2015年7月11日公司發布《關於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承諾自公告日起未來6個月內不減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會將督促上述承諾人嚴格履行承諾。

(2)在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有的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的數量為本次解除限售數量的25%。

(3)限售人員名單及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與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一致。(2013年6月7日、2014年5月20日、2015年5月22日公司分別進行了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權益分配,解除限售股份的數量已根據權益分配方案進行相應的變動。)

四、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已嚴格履行相關承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東承諾;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公司與本次限售股份有關的信息披露真實、准確、完整;本保薦機構對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無異議。

五、備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書;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請表;

3、股份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4、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合肥美亞光電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7月29日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