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秋樂種業的商標是中國馳名商標嗎秋樂種業上市了嗎有什麼主打品種
待遇和公司商標是否是聰明商標和上市無關,看你的工作能力
❷ 秋樂系列玉米種怎麼樣
一、品種名稱:秋樂218
二、品種類型:中早熟玉米品種
三、選育單位:河南秋樂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審定編號:國審玉2015610
五、適宜種植區域:適宜河南各地推廣種植。
六、品種來源:自選系NK05×自選系NK07。
七、畝產量:2013年河南省玉米品種區域試驗(4500株/畝三組),7點匯總,7點增產,增產點率100%,平均畝產650.7kg,比對照鄭單958增產12.6%,差異極顯著;2014年續試(4500株/畝一組),12點匯總,11點增產,1點減產,增產點率91.7%,平均畝產為672.4kg,比對照鄭單958增產8.1%,差異極顯著。2014年河南省玉米品種生產試驗(4500株/畝一組),13點匯總,11點增產,增產點率84.6%,平均畝產633.5kg,比對照鄭單958增產5.5%。
❸ 股票秋樂種業翻了800多倍是怎麼算的
應該是豐樂種業吧。是從這個股票上市以來,從發行價到現在的真實價格。其中經歷了現金分紅,贈股,配股,送股一系列股本運作及分紅。例如:上市時為20元,上漲到40元,假如分紅是股本十送十,股價又是20元,但股本翻了一倍,總市值也翻了一倍。如此經過多次送股就會實現實際價格翻了幾十倍發情況。
具體可以在股票軟體的復權命令,在工具欄中下部紅色按鈕。如後復權,定點復權,前復權等等就可以大概了解這個股票實際價格的變化了。
❹ 河南秋樂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我同學有在這公司的,作大田的都差不多吧,在河南還行。農業行業待遇都不是很高。
❺ 目前國外種業集團進駐中國的主要有哪些,這些集團的優勢和劣勢在哪裡謝謝
種子是農業的基礎,事關農業生產安全和國家安全。在世界經濟全球化、市場化的今天,如何提高種業企業的競爭力和話語權,已成當務之急。未來,品種和行業集中度將會明顯提升,而不斷開發和推廣優良品種,是國內企業制勝市場、與外企競爭的法寶。 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種子市場,我國種業市場的規模已由2000年的250億元增加到目前的550億元左右。專家預計,隨著種子商品化率的提高,未來潛在市場總額將達到900億元。在10月份召開的「第九屆全國種子信息交流暨產品交易會」上,企業新技術、新品種展示備受關注。內蒙古大民種業的「大民3307」、山東登海種業的「登海605」、北京德農種業的「德單5號」、河南農科院種業公司的「秋樂151」等新品種引起了與會者的極大興趣。 大民種業通過獨特的兩項分群(RT)循環育種方法和環境測試技術育成的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大民3307」玉米新品種,具有米質好、脫水快、抗倒伏、適合機械化收割等優點,推廣後很受農民歡迎。當前大民品牌種子在當地農民心目中樹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同時取得了可喜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河南農科院種業公司依靠河南農科院和自身強大的科研優勢,自主開發玉米品種20多個,如「秋樂151」、「浚單22」、「豫玉25」等。2011年,河南農科院種業公司出巨資獨家買斷兩個玉米品種「鄭單2098」和「鄭單538」,其子公司河南金娃娃種業獨家買斷「鄭黃糯2號」玉米新品種的開發權。「鄭黃糯2號」是一個高澱粉玉米新品種,是澱粉加工和訂單農業的首選品種,該品種繼承了「鄭單958」高產、穩產、廣適和綜合抗性的特點,擁有廣闊的市場空間。 種子企業奮力前行的同時,也迎來國家政策層面的支持。今年4月,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明確中央財政將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開展商業化育種,在兼並重組方面給予稅收優惠等。 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戴景瑞表示,通過種子企業間的並購重組以及大型企業進入種業市場等多種形式,使我國在較短時期內建立起若干個布局合理的大中型種子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成長為可與大型跨國公司相抗衡的現代種子企業。 當前,我國前十家種業企業的市場份額僅佔13%。作為對比,國際種業前十強企業的國際市場份額佔到37%。我國種業巨大的市場潛力尚未培育出國際領先的中國種業公司。 近期,中國種子集團的動作就頗受業界期望。中種集團聯合全國52家一流的科研院所、農業院校、骨幹企業和行業協會發起組建了「種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圍繞農作物新品種培育和生物技術研究等關鍵領域開展聯合攻關,將基礎性研究成果與應用性研發有機結合,努力提高育種能力及產業轉化能力。目前,中種集團已經在主要農作物生態區建立了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進一步夯實了種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內涵,合作各方充分發揮產業鏈各環節的優勢,做到優勢互補、強強聯合,實現科技創新與成果產業化的緊密結合。 放眼全國,一種產學研相結合的聯合育種模式已經在各地開始形成。遼寧省農科院與東亞種業集團的聯盟、中國水稻研究所與合肥豐樂種業合作成立的「國豐雜交水稻研究開發中心」等就採取了此種模式。有關合作方以協議的形式確定了價格補償標准和後續收益分配,還探索了企業買斷知識產權模式、特別許可使用模式和合作開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