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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良知股票代碼

發布時間: 2022-05-08 14:11:04

Ⅰ 古文翻譯

王守仁的著作《傳習錄》

"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

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

《傳習錄》是中國明代哲學家、宋明道學中心學一派的代表人物王守仁(字陽明)的語錄和論學書信。"傳習"一辭源出自《論語》中的,傳不習乎"一語。

《傳習錄》包含了王陽明的主要哲學思想,是研究王陽明思想及心學發展的重要資料。上卷經王陽明本人審閱,中卷里的書信出自王陽明親筆,是他晚年的著述,下卷雖未經本人審閱,但較為具體地解說了他晚年的思想,並記載了王陽明提出的"四句教"。

王陽明繼承了程顥和陸九淵的心學傳統,並在陸九淵的基礎上進一步批判了朱熹的理學。《傳習錄》中的思想明顯地表現了這些立場和觀點。

"心即理"本來是陸九淵的命題,《傳習錄》對此作了發揮。王陽明批評朱熹的修養方法是去心外求理、求外事外物之合天理與至善。王陽明認為"至善是心之本體","心即理也,此心無私慾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面添一分。"他這樣說是強調社會上的倫理規范之基礎在於人心之至善。從這個原則出發,他對《大學》的解釋與朱熹迥異。朱子認為《大學》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學子通過認識外物最終明了人心之"全體大用"。王陽明認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認識了外物才有的。這個知是"良知"。他說:"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與理而為一者也。"在他看來,朱子的格物窮理說恰恰是析心與理為二的。由此可見,王陽明的"心即理"的命題主要是為其修養論服務的。致良知說是對陸九淵心即理思想的發展。王陽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們一般意義上的本體論的含義。然而,如果偏重從本體論研究它,就會忽視它在王陽明修養論中的基礎意義。

知行問題是《傳習錄》中討論的重要問題,也反映了王陽明對朱熹以來宋明道學關於這個問題討論的進一步研究。

朱子主張知先行後、行重知輕。王陽明提出的"知行合一"雖然繼續了朱子重行的傳統,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陽明主張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評朱子也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與理為二。他說:"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說知行是一件事的兩個方面。知是心之本體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發而為客觀具體的行動或事物,就是行。由這個認識出發,如果知而不行那隻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緊密相聯的,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說。在當時社會上、在理學發展中的確有知而不行的情況存在。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對時弊有糾偏的意義。但是他強調知行合一說不是僅僅針對時弊提出的,它首先是要說明"知行之本體"。知行合一說強調道德意識本來就存在於人心中,這是道德的自覺性。它也強調道德的實踐性,認為道德方面的知不是關於對象的知識,而是道德的實現。知行合一也有一般認識論方面的意義,但它首先講的是道德修養,對於後者長期以來學術界一直沒有深入研究。

王陽明的"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都是要強調道德的自覺和主宰性。他說:"知是理之靈處,就其主宰處說便謂之心,就其稟賦處說便謂之性。"人心能夠知曉行為的善惡,也能自覺地去為善,這就是本心的"明覺",這是對程顥思想的發展。《傳習錄》中對人心的"虛靈明覺"有很多討論。若要全面正確地把握王陽明"心外無理"及其他學說,深入地研究他的這些討論是十分必要的。正因為人心的本質是理,並且人能自覺到這種道德意識,所以人不需通過外物去認識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現。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認識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慾之蔽。人心的明覺在程顥和朱熹處都有論述。讀者在讀《傳習錄》時應明了王陽明和他們的聯系與區別。

應該承認王陽明以上的這些思想的確為人性善作了本體論的說明,有其歷史意義。但也一定要看到,他的學說對人性惡的原因研究不夠。雖然他的學說在明代下層人民中亦有影響,但仍不能說它有較大的普泛性。王陽明也注意到過"利根"和"鈍根"之人要區別對待,但他的思想只適於利根之人。後人批評他"近禪"正在於此。這也是他不如朱學的所在,王陽明的這一偏失開始受到現代學者的注意,但是在當代新儒學的大家中,除梁漱溟以外,其他人對此尚注意不夠。

在《傳習錄》中,王陽明也討論了程顥提出的"仁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的境界。他指出,聖人有這個境界,因此他們看天下的人沒有內外遠近之分,均施之以仁愛之心。他進一步提出,天下之人的心和聖人之心是相同的,只因為有了私慾,所以反愛為仇。在王陽明看來,仁不僅是修養要達到的境界,也是人心之本體。王陽明對仁的解釋偏重在道德修養方面。程顥所談的仁和張載的"合內外之道"一樣,兼有知識論的意義。

《傳習錄》中記載了為王學繼承人爭論不休的"四句教"。

這四句話是:"無善無惡是心之體,有善有惡是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王陽明的本意是說,作為人心本體的至善是超經驗界的,它不是具體的善的行為。有所為而為的善是手段,無所為而為的善才是至善。人心的至善超越世間具體的善惡。具體的善行只是無善而至善之心的自然發用流行。王陽明說人心之無善惡是要人們不要去執著具體的善行而認識本心。王陽明的學生錢德洪說,王陽明這樣說是針對那些"先有乎善者"的。王陽明本人也說過:"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一有謀計之心,則雖正誼明道,亦功利耳。"(《與黃誠甫》)四句教對人心本體的界說和心學開創人程顥的思想是一致的。程顥說:"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物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王陽明說的無善無惡就是無心無情,沒有先入之見。有了這種心,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悌。四句教顯然是針對才質高的人說的,一般的學生是摸不著頭腦的。

Ⅱ 知行合一,究竟是什麼意思

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並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並知,認為行便是知。

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

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只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陽明文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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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背景:

王陽明在貴陽北部修文縣縣城龍場鎮龍場悟道之後 , 非常深切地了解到了生命的真相,是一種苦思後的徹悟。王陽明認為心靈態度決定行為方式、世界觀點。

例如《列子》故事之「疑鄰竊斧」。從此與朱熹學說分道揚鑣,建立了心學體系大成的開端。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說主要針對朱學而發,與朱熹的思想對立。

反對程朱理學「將知行分作兩件去做,以為必先知瞭然後能行」的知先行後說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輕行、「徒懸空口耳講說」的學風。

程朱理學包括陸九淵都主張「知先行後」,將知行分為兩截,認為必先了解知然後才能實踐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為了糾朱學之偏。

陽明先生的思想大致由三部分組成:

1、心外無物

這在哲學上屬於本體論,構成了他對整個世界的基本看法,即世界觀。

2、知行合一

在有了心外無物的世界觀之後,陽明先生就需要依照其世界觀來建立起自己的價值觀和人生觀,也就是說,要轉向實踐和行動。在此基礎上,他進一步提出了知行合一說。

這改變了此前思想家們把知與行進行分割、區別的做法,認為知行本為一體,是相互包含的。更為重要的是,王陽明將知與行由簡單的人的行為的兩個部分,合一上升到一個本體概念。

也就是說,知行合一的本體不是手段性的東西,而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本來樣態和應然樣態,這使得儒家的生命哲學在心的層面上得以展開。

3、致良知

知行合一強調知行是生命的本體,但並沒有說清楚知什麼、行什麼的問題。所以,陽明先生在晚年明確提出知行的本體就是致良知。這使得知行合一的生命本體有了明確的內涵與方向。

Ⅲ 致良知知行合一最通俗的解釋

知行合一意思: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並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並知,認為行便是知。原句出自於明朝思想家王守仁

致良知意思是:將良知推廣擴充到事事物物。。原句出自於戰國時期孟子的《孟子·盡心上》。

原文:

(1)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說。所謂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認識和實踐的關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識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踐履和實際行動。因此,知行關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踐履的關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實際行動的關系。

(2)致良知是中國明代王守仁的心學主旨。語出《孟子·盡心上》: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慮而知者 ,其良知也。

白話譯文:人不經學習就能做的,那是良能;不經思考就能知道的,那是良知。

Ⅳ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這句話的意思為:以知為指導的行才能行之有效,脫離知的行則是盲動。同樣,以行驗證的知才是真知灼見,脫離行的知則是空知。

出處:明·王守仁《傳習錄》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聖學只一個功夫,知行不可分作兩事。

白話釋義:以知為指導的行才能行之有效,脫離知的行則是盲動。同樣,以行驗證的知才是真知灼見,脫離行的知則是空知。聖人的學問只有一個功夫,知和行不可以分開看作兩樣事情。 人們通常用這兩句話強調「知行合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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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背景:

弘治五年,王守仁第一次參加浙江鄉試,與胡世寧、孫燧同榜中舉,其後,學業大有長進。但他越來越喜歡談論軍事,並且很會射箭。然而,二十二歲時考進士不中,內閣首輔李東陽對其笑道:「你這次雖然不中狀元,下一次科舉必定會中狀元,試一試為下一次科舉作個狀元賦。」

王守仁拿起筆就完成了,朝堂上的元老們都很驚奇他的天賦才能。嫉妒他的人就開始議論說,這個年輕人如狀元及第,必然是目中無人。

王守仁二十五歲再次參考科舉,再次落第。他的狀元父親開導他說,此次不中,下次努力就能中了,但他笑道:「你們以不登第為恥,我以不登第卻為之懊惱為恥」。

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冬,宦官劉瑾擅政,並逮捕南京給事中御史戴銑等二十餘人。王守仁上疏論救,而觸怒劉瑾,被杖四十,謫貶至貴州龍場(貴陽西北七十里,修文縣治)當龍場驛棧驛丞。同時,他的父親王華也被趕出北京,調任南京吏部尚書。

路途中,王守仁被劉瑾派人追殺,偽造跳水自盡躲過一劫。逃過追殺的王守仁暗中到南京面見父親王華,王華對他說:「既然朝廷委命於你,就有責任在身,你還是上任去吧。」隨後他踏上路途,來到貴州龍場,「萬山叢薄,苗、僚雜居」,龍場在當時還是未開化的地區。

王守仁沒有氣餒,根據風俗開化教導當地人,受到民眾愛戴。在這個時期,他對《大學》的中心思想有了新的領悟。王守仁認識到「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他在這段時期寫了「教條示龍場諸生」,史稱龍場悟道。

嘉靖元年(1522年),父親王華去世,王守仁回鄉守制。嘉靖三年(1524年),他受邀在稷山書院講學;嘉靖四年(1525年),又在紹興創建陽明書院,其弟子亦開始講學,傳播「王學」。同年,原配夫人諸氏去世,王守仁續娶張氏,並於次年喜得一子。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在赴廣西平叛前夜,他在天泉橋留心學四句教法: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

文章賞析:

闡述了知行合一、心即理、心外無理、心外無物、意之所在即是物、格物是誠意的功夫等觀點,強調聖人之學為身心之學,要領在於體悟實行,切不可把它當作純知識,僅僅講論於口耳之間。

中卷有書信八篇。回答了對於知行合一、格物說的問難之外,還談了王學的根本內容、意義與創立王學的良苦用心;講解致良知大意的同時,也精彩地解釋了王學宗旨;回答了他們關於本體的質疑並且針對各人具體情況指點功夫切要。

陽明結合自己純熟的修養功夫,提出本體功夫合一、滿街都是聖人等觀點,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四句教,它使王學體系齊備。

若要全面正確地把握王陽明"心外無理"及其他學說,深入地研究他的這些討論是十分必要的。正因為人心的本質是理,並且人能自覺到這種道德意識,所以人不需通過外物去認識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現。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認識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慾之蔽。

王陽明認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認識了外物才有的。

這個知是「良知」。他說:「所謂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謂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於事事物物,則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與理而為一者也。」在他看來,朱子的格物窮理說恰恰是析心與理為二的。由此可見,王陽明的「心即理」的命題主要是為其修養論服務的。致良知說是對陸九淵心即理思想的發展。王陽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一般意義上的本體論的含義

朱子主張知先行後、行重知輕。王陽明提出的「知行合一」雖然繼續了朱子重行的傳統,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陽明主張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評朱子也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與理為二。他說:「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

求理於吾心,此聖門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說知行是一件事的兩個方面。知是心之本體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發而為客觀具體的行動或事物,就是行。由這個認識出發,如果知而不行那隻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緊密相聯的,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說。

在當時社會上、在理學發展中的確有知而不行的情況存在。王陽明的知行合一對時弊有糾偏的意義。但是他強調知行合一說不是僅僅針對時弊提出的,它首先是要說明「知行之本體」。知行合一說強調道德意識本來就存在於人心中,這是道德的自覺性。

它也強調道德的實踐性,認為道德方面的知不是關於對象的知識,而是道德的實現。知行合一也有一般認識論方面的意義,但它首先講的是道德修養,對於後者長期以來學術界一直沒有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