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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cj128 2000
CJ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CJ 128—2000
熱 量 表
Heat meters
2001-02-05發布 2001-06-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發 布
目 次
前言 ( 2 )
1 范圍 ( 3 )
2 引用標准 ( 3 )
3 術語 ( 3 )
4 技術特性 ( 4 )
5 技術要求 ( 6 )
6 試驗方法 ( 9 )
7 檢驗規則 ( 11 )
8 標志、包裝和貯存 ( 12 )
附錄A (標準的附錄)水的密度和焓值表 ( 14 )
附錄B (標準的附錄)鉑電阻溫度感測器的安裝要求 ( 17 )
附錄C (標準的附錄)流量感測器的准確度試驗 ( 19 )
附錄D (標準的附錄)溫度感測器的准確度試驗 ( 20 )
附錄E (標準的附錄)計算器的准確度試驗 ( 22 )
附錄F (標準的附錄)熱量表的准確度試驗與計算 ( 23 )
附錄G (提示的附錄)數據通訊介面和預付費裝置 ( 24 )
CJ 128--2000
前 言
《熱量表》標准在我國首次制定。標准制定過程結合了我國熱量表研製、生產、使用情況,參照了歐洲熱量表標准EN1434(Heat meters)和國際法制計量組織的R75號國際建議(OIML—R75)。本標准採用了EN1434中的EN1434.1、EN1434.2、EN1434.4、 EN1434.5四個標准中的主要內容。對EN1434.3和EN1434.6兩個標准暫不採用。鉑電阻的結構和應用基本上採用了歐洲標准EN1434.2。鑒於R75號國際建議也按照EN1434修改,因此,本標準的准確度等級參照EN1434制定。
標准雖然暫不編寫EN1434.3的內容,但為了熱量表在測試過程中有輸出信號介面,也為了信號遠傳或其他用途,規定熱量表應有標准通訊介面。
本標准有七個附錄。附錄A至附錄F都是標準的附錄。其中附錄A、附錄C至附錄F就水的密度和焓值以及流量感測器、溫度感測器、計算器和熱量表的准確度測量和計算,規定得比歐洲標准詳細,便於使用。附錄G只是為了熱量表信號遠傳和預付費技術的發展提供條件,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的第4章4.2.3條、4.2.4條、4.2.5條、4.3.3條、4.3.4條、第5章5.2節至5.7節、第6章6.2節,均為強制性條文,其餘為推薦性條文。
本標准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
本標准由建設部城鎮建設標准技術歸口單位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歸口。
本標准起草單位: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中國科學院物理研究所、北京德寶泛華機電有限公司、清華大學、丹東思凱電子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市賽恩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江蘇環能工程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工業沈陽發動機設計研究所沈陽航發熱計量技術有限公司、唐山匯中儀表有限公司、大連天正熱能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西門子樓宇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丹佛斯公司。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李國祥 呂士健 王樹鐸 王作春 狄洪發 史健君 左曄 王建國 申秀麗 徐彥慶 鄭吉發 邵康文 李濱濤
本標准委託建設部城市建設研究院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建設行業標准
熱 量 表 CJ 128—2000
Heat meters
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熱量表的術語、技術特性、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和貯存條件。
本標准適用於流動介質為水,溫度為4℃~150℃,壓力不大於2.5MPa的熱量表。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准出版時,所有標准均為有效。所有標准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1990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778.3-1996冷水水表第3部分:試驗方法和試驗設備
GB2423.1-1989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A:低溫試驗方法
GB2423.2-1989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B:高溫試驗方法
GB2423.3-1993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Ca:恆定濕熱試驗方法
GB2423.4-1993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Cb:循環濕熱試驗方法
GB2828-1987逐批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GB/T2829-1997周期檢查計數抽樣程序及抽樣表
GB4208-1993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
GB4706.1-199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要求
GB7306-1987用螺紋密封的管螺紋
GB7307-1987非螺紋密封的管螺紋
GB9113-1988鋼制管法蘭尺寸
GB/T17626.2-199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17626.3-199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JB/T8622-1997工業鉑熱電阻技術條件及分度表
JB/T8802-1998熱水水表規范
JB/T9329-1999儀器儀表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3 術語
3.1 熱量表Heat meter
用於測量及顯示水流經熱交換系統所釋放或吸收熱量的儀表。
3.2 整體式熱量表Complete heat meter
由流量感測器、計算器和配對溫度感測器所組成不可分解的整體熱量表。
3.3 組合式熱量表Combined heat meter
由流量感測器、計算器、配對溫度感測器等部件組合而成的熱量表。
3.4 流量感測器 Flow sensor
安裝在熱交換系統中,用於採集水流量並發出流量信號的部件。
3.5 溫度感測器 Temperature sensor
安裝在熱交換系統中,用於採集水的溫度並發出溫度信號的部件。
CJ 128—2000
3.6 配對溫度感測器 Temperature sensor pair
在同一個熱量表上,分別用來測量熱交換系統的入口和出口溫度的一對計量特性一致或相近的溫度感測器。
3.7 計算器 Calculator
接收來自流量感測器和配對溫度感測器的信號,進行熱量計算、存儲和顯示系統所交換的熱量值的部件。
3.8 溫差(Δt)Temperature difference
熱交換系統入口和出口水的溫度差值。
3.9 最小溫差(Δtmin)Minimum temperature difference
溫差的下限值,在此溫差下,熱量表准確度不應超過誤差限。
3.10最大溫差(Δtmax),Maximum temperature difference
溫差的上限值,在此溫差下,熱量表准確度不應超過誤差限。
3.11流量( q )Flow-rate
單位時間內, 流經熱量表的熱載體水的體積或質量。qv為體積流量,qm為質量流量。
3.12最小流量(qmin)Minimum flow-rate
水流經熱交換系統時的最小流量,在此流量時,熱量表准確度不應超過誤差限。
3.13常用流量(qp)The permanent flow-rate
系統正常連續運行時,水的最大流量,在此流量下,熱量表准確度不應超過誤差限。
3.14最大流量(qmax) Maximum flow-rate
水流經熱交換系統,在短時間(<1h/天;<200h/年)內,正常運行的最大流量,在此流量下,熱量表准確度不應超過誤差限。
3.15累積流量Total volume
流經熱量表水的體積總和。
3.16溫度上限(tmax)The highest temperature
在熱量表准確度不超過誤差限時,水可能達到的最高溫度。
3.17溫度下限(tmin)The lowest temperature
在熱量表准確度不超過誤差限時,水可能達到的最低溫度。
3.18最大允許工作壓力(MAP)Maximum admissible working pressure
在溫度上限持續工作時,熱量表所能承受的最大工作壓力。
3.19壓力損失Pressure loss
在給定的流量下,熱量表所造成的壓力降低值。
3.20最大允許壓力損失Maximum admissible pressure loss
在常用流量qp時,水流經熱量表的壓力損失的限定值。
3.21最大熱功率Maximum thermal power
在熱量表准確度不超過誤差限時,熱功率可能達到的最大值。
4技術特性
4.1 熱量測量
在熱交換系統中安裝整體式熱量表或組合式熱量表,當水流經系統時,根據流量感測器給出的流量和配對溫度感測器給出的供回水溫度,以及水流經的時間,通過計算器可計算並顯示該系統所釋放或吸收的熱量。其基本公式為(1)
Q= q Δhd = …………………………………(1)
CJ 128—2000
式中:Q——釋放或吸收的熱量 (J或wh);
qm——流經熱量表的水的質量流量(kg/h);
qv——流經熱量表的水的體積流量(m3 /h);
ρ——流經熱量表的水的密度(kg/ m3);
Δh——在熱交換系統的入口和出口溫度下,水的焓值差(J/kg);
——時間(h)。
公式(1)中密度和焓值應符合本標准附錄A的規定。當溫度為非整數時,應進行插值修正。
4.2 熱量表結構和材料
4.2.1 熱量表由流量感測器、配對溫度感測器和計算器構成。熱量表入口宜配置過濾裝置。
4.2.2 熱量表應有檢測介面或數據通訊介面,其要求見附錄G,但所有介面均不得改變熱量表計量特性。
4. 2.3 熱量表的殼體必須防水、防塵侵入。
4.2.4 流量感測器的材料,特別是轉動部件,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及耐蝕性,並且在本標准表2的水溫條件下能正常工作。
4.2.5 溫度感測器結構和材料
4.2.5.1 溫度測量應採用鉑電阻溫度感測器,其結構和安裝應符合附錄B的規定。如果溫度感測器和計算器組成一體,也可採用其他形式的溫度感測器。溫度感測器應經過測量選擇配對。
4.2.5.2 溫度感測器與管路的連接,應採用密封螺紋連接,螺紋規格應符合國家的相關標准。
4.3 主要參數
4.3.1 流量感測器採用螺紋連接時,連接尺寸和方法見表1、圖1和圖2。公稱直徑40mm以上或公稱直徑40mm以下(含40mm),但工作壓力大於1.6MPa,小於2 .5MPa的流量感測器應採用法蘭連接,其法蘭尺寸應符合GB9113的規定。
表1
公稱直徑DN
常用流量
qp(m3/h) 流量感測器介面尺寸(見圖1) 流量感測器接管尺寸(見圖2)
介面螺紋
D 螺紋長度 接管長度
L1(mm) 螺紋有效長度
L2(mm)
螺紋D1
amin
(mm) bmin
(mm)
15
0.6 G B
10 12 45 14 R1/2
1.5
20 2.5 G1B 12 14 50 16 R3/4
25 3.5 G1 B
12 16 58 18 R1
32 6.0 G1 B
13 18 60 20 R1
40 10 G2B 13 20 62 22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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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溫度與壓力
熱量表按工作條件分為兩種類型,見表2。
表2
類 型 溫度(℃) 壓力(MPa)
常 溫 型 4~95 ≤ 1.6
高 溫 型 4~150 ≤2.5
4.3.3 流量
熱量表的常用流量應符合GB/T778冷水水表的要求,最低一檔常用流量為0.6m3/h。常用流量與最小流量之比應為10、25、50或100。公稱直徑≤40mm的熱量表,其常用流量與最小流量之比必須採用50或100。
4.3.4 溫差
熱量表的最大溫差與最小溫差之比應大於10,供貨廠家必須提供最小溫差值,一般最小溫差可為1℃、2℃、3℃、5℃和10℃,但公稱直徑≤40mm的熱量表,Δtmin≤3℃。
5技術要求
5.1 環境溫度
環境A類:+5℃~+55℃
環境B類:-25℃~+55℃
5.2 顯示要求
5.2.1 熱量表至少顯示熱量、流量、累積流量、供回水溫度和累積工作時間。
5.2.2 熱量的顯示單位必須用J或wh及其十倍數。累積流量的顯示單位必須用m3。
溫度的顯示單位必須用℃顯示。顯示單位必須標在不被混淆的位置。
5.2.3 顯示數字的可見高度不應小於4mm,小數數字必須有小數點分開。
5.2.4 熱量表必須能夠在最大熱功率下持續3000h無超量程地顯示熱量。在最大熱功率下工作一小時,熱量表最小位數至少步進一位。
5.3 性能要求
5.3.1 強度和密封性
應能承受規定溫度及壓力下的水壓強度試驗和密封性試驗。試驗結果無滲漏、無損壞。
5.3.2 計量特性
熱量表計量准確度分為三級,採用相對誤差限E表示,相對誤差限E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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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
式中: Vd——顯示的測量值;
Vc——常規真實值。
1級(注) E=±(2+4 +0.01 ) (3)
2級 E=±(3+4 +0.02 ) (4)
3級 E=±(4+4 +0.05 ) (5)
式中 : E——相對誤差限%;
Δtmin——最小溫差℃;
Δt——使用范圍內的溫差℃ ;
qp——常用流量m3/h;
q——使用范圍內的流量m3/h。
5.3.2.1 整體式熱量表准確度應按上述三個等級執行。
5.3.2.2 組合式熱量表准確度等級可按分部件誤差限執行。熱量表總誤差為三項誤差的算術和值(絕對值和)。
5.3.3 計算器誤差限E
E =±(0.5+ ) (6)
5.3.4 配對溫度感測器誤差限E
E =±(0.5+3 ) (7)
5.3.5 流量感測器誤差限E
1級(注) E =±(1+0.01 ) (8)
2級 E =(2+0.02 ) (9)
3級 E =(3+0.05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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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流量感測器誤差限最大不應超過5%。
註:如果第1級誤差限能被測量和第1級流量感測器能夠實現,那麼第1級的E和Eq按公式(3)和(8)計算。
5.3.6 最大允許壓力損失
在常用流量時,最大允許壓力損失不應超過0.025MPa。
5.3.7 電源要求
5.3.7.1 熱量表的電源宜採用內裝電池,內裝電池的使用壽命應大於5年。
5.3.7.2 外接電網電源電壓Vn=(220 )V,頻率fn=(50±1)Hz。
5.3.7.3 更換電池時,不得損壞熱量表的檢定標志。
5.3.7.4 工作電源欠壓時,應提示。
5.4 加速耐用性
加速耐用性按表3的規定執行。
表3
項 目 試 驗 條 件 備 注
流量感測器 在溫度為tmax-5℃,最大流量qmax時,連續運轉300h。 准確度誤差限應符合本標准5.3.5條的規定。
配對溫度感測器 溫度加熱到上限,再降到下限,重復10次。 准確度誤差限應符合本標准5.3.4條的規定。
計 算 器 在最大熱功率連續運轉500h。 准確度誤差限應符合本標准5.3.3條的規定。
5.5 安全要求
5.5.1 斷電數據保護
當電源停止供電時,熱量表應能保存所有數據,恢復供電後,能夠恢復正常計量功能;斷電期間應有措施計量或計算斷電期間的熱量。
5.5.2 抗磁干擾
當受到磁鐵干擾時,應不影響其計量特性。
5.5.3 外殼防護等級
按GB4208的規定,環境A類的熱量表應具有IP52防護等級,環境B類的熱量表應具有IP54的防護等級。
5.5.4 封印
熱量表應有可靠封印,在不破壞封印的情況下,不能拆卸熱量表。
5.5.5 熱量表電器絕緣性能應符合GB4706.1的規定。
5.6 運輸要求
儀表按規定裝入包裝箱後,運輸途中不應受雨、霜、霧直接影響,按標志向上放置,並不受擠壓、撞擊等損傷。運輸的環境條件按JB/T9329的規定執行。其溫度范圍可按熱量
表的環境等級而定,如環境A類為+5℃~55℃;環境B類為-25℃~55℃。
5.7 計算器的運行環境要求
在表4規定的運行環境條件下,計算器的性能應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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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項 目 環 境 條 件
乾熱環境 溫度(55±2)℃、濕度不超過20%。
冷卻環境 環境A:溫度(5±3)℃、環境B:溫度(-25±3)℃。
恆定濕熱環境 溫度(40±2)℃、濕度不低於93%。
循環濕熱環境 溫度由25℃變化至50℃、濕度不低於93%,循環2次。
電源電壓變化 ①外接電源:電壓上限為1.1V 、電壓下限為0.85V 、頻率變化為(0.98~1.02)fn。
②內置電池:電壓上限為20℃無負載時的電池電壓、電壓下限為供貨商規定的最低工作電壓。
電磁兼容性 ①靜電放電抗擾度應符合GB/T17626.2第5章的規定,試驗等級為2級,接觸放電4kV,性能判據:
a) 試驗時熱量表功能暫時降低或喪失,但能自動恢復;
b)熱量表內程序不能有任何變化,內存數據不能丟失或改變。
②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應符合GB/T17626.3第5章的規定,試驗等級為2級,試驗場強3V/m,頻率為80~1000MHz。
6 試驗方法
6.1 試驗室試驗條件
溫度范圍:15℃~35℃;
相對濕度:25%~75%;
大氣壓力:86 kPa~106kPa。
6.2 試驗裝置
6. 2.1 應能滿足被測器具計量學特性,誤差應不大於被測儀器1/5的試驗裝置。
6.2.2 流量感測器試驗裝置
冷水試驗可按GB/T778.3規定的冷水水表的試驗裝置,熱水試驗可按JB/T8802規定的熱水水表試驗裝置。
6.2.3 計算器試驗裝置
一台脈沖發生器,用於模擬流量感測器的信號。一個准確度為萬分之一的標准電阻,用於模擬鉑電阻在對應測試溫度下的阻值。也可以採用通過計量部門認定的試驗裝置。
6.2.4 溫度感測器試驗裝置
溫度感測器試驗可按JB/T8622規定的試驗裝置。
6.3 壓力試驗
6.3.1 出廠檢驗應按GB/T778.3冷水水表的第3部分的規定進行試驗。
6.3.2 型式試驗時應按JB/T8802的規定進行試驗,水溫55℃±5℃。
6.3.3 試驗裝置和流量感測器內的空氣應排除干凈,試驗裝置應防泄漏,壓力應逐漸增加,防止壓力驟增
6.4 熱量表准確度試驗
CJ 128—2000
熱量表准確度試驗可分別對流量感測器、溫度感測器和計算器進行性能測試或採用經計量部門認定的熱量整體測量裝置進行整體測試。
6.4.1流量感測器准確度測試
進行測試時,流量感測器上、下游應為直管段,直管段長度應按被測流量感測器的要求執行。流量感測器的准確度測試和計算按附錄C的規定進行。
6.4.2 溫度感測器准確度測試
溫度感測器的准確度測試和計算按附錄D的規定進行。
6.4.3 計算器准確度測試
計算器的准確度測試和計算按附錄E的規定進行。
6.4.4 熱量表的准確度測試與計算
熱量表的准確度測試與計算按附錄F的規定進行。
6.5 壓損試驗
按JB/T8802標准規定的壓力損失試驗進行。流量為常用流量,溫度為(55±5)℃,壓力損失應滿足5.3.6條的規定。
6.6 加速耐用性試驗
按表3的規定進行熱量表所有部件的加速耐用性試驗,其誤差限應滿足 5.3.3~5.3.5的規定。
6.7 運輸條件試驗
試驗方法按JB/T9329的規定進行。
6.8 內裝電池壽命試驗
根據電池額定容量值的80%作為參考數據,按半年工作條件和半年休眠狀態下實測的熱量表相應電流的總和,計算出該熱量表的功耗及相應的電池使用時間。
6.9 計算器環境試驗
6.9.1 乾熱試驗:根據表4的環境條件,按GB/T2423.2的規定進行。
模擬水溫(55±5)℃、溫差1.1Δtmin、流量1.1qmin;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後,試驗時間為2h。
6.9.2 冷卻試驗,根據表4的環境條件,按GB/T2423.1的規定進行。
模擬水溫(55±5)℃、溫差1.1Δtmin、流量1.1qmin;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後,試驗時間為2h。
6.9.3 恆定濕熱試驗,根據表4的環境條件,按GB/T2423.3的規定進行。
模擬水溫(55±5)℃、溫差1.1Δtmin、流量1.1qmin;試驗時間為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後2h。
6.9.4 循環濕熱試驗,根據表4的環境條件,按GB/T2423.4的規定進行。
模擬水溫(55±5)℃、溫差1.1Δtmin、流量1.1qmin;12h為1個循環周期,周期數為2。
6.9.5 電壓變化試驗
6.9.5.1 電源電壓變化試驗
按表4的條件進行試驗,模擬水溫(55±5)℃,溫差1.1Δtmin,流量1.1qmin,並滿足5.7的規定。
6.9.5.2電池電壓變化試驗
按表4的條件進行試驗,模擬水溫(55±5)℃,溫差1.1Δtmin,流量1.1qmin,並滿足5.7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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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 電磁兼容性試驗
6.9.6.1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按GB/T17626.3的規定進行試驗,試驗後應滿足5.7的規定。
6.9.6.2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放電可施加在熱量表的任何錶面上,通常是用戶能接觸到的表面,接觸放電電壓為4kV,放電方式為單擊、次數10次。放電電極接近熱 量表,直到發生放電現象為止。在下一次放電前要移開電極。連續放電時間的間隔應大於10s,試驗按GB/T17626.2¬的規定進行。
測試期間流量為0,試驗後應滿足5.7的規定。
6.10 顯示器檢測
測量各顯示符號的高度應不低於4mm;
目測顯示器顯示熱量的單位,用J、wh或其十進制倍數顯示;
目測顯示器顯示累積流量的單位,用m 顯示;
目測顯示器顯示介質溫度的單位,用℃顯示;
目測演示測量參數,滿足5.2.1的規定。
6.11 安全要求檢測
6.11.1 斷電保護功能檢測
當電源中斷時,熱量表保存所有數據,並記錄中斷的時間。當故障排除後,熱量表自動恢復功能。
6.11.2 封印保護功能檢測
目測所有影響計量的可拆卸部件的封印保護。
6.11.3 防磁保護功能檢測
熱量表正常工作條件下,將流量感測器、計算器殼體和顯示器放置在磁場強度為100kA/m的環境下,監測期間顯示器各指示值不能發生間斷和突然加、減速現象。
6.11.4 目測檢查外殼防護等級標志,滿足5.5.3的要求。
6.11.5 熱量表電器絕緣等級檢測應按GB4706.1 的規定執行。
7 檢驗規則
7.1 檢驗分類
熱量表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7.2 出廠檢驗
熱量表出廠檢驗應由廠家的檢驗部門進行檢驗,並簽署合格證後方可出廠。
7.3 型式檢驗
熱量表在下列情況時須進行型式檢驗:
a) 當生產材料、工藝和產品結構有變化,影響到產品質量時;
b)停產一年後恢復生產時;
c)正常生產時,每三年應進行一次型式檢驗。
7.4. 組批與抽樣
7.4.1熱量表應成批提交檢驗,每批應由同一型號、同一工藝狀態下生產的熱量表組成。
7.4.2 尺寸驗收的抽樣及合格水平按GB2828的規定進行。
7.4.3 性能測試驗收
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的測試項目應按表5的規定執行;
CJ 128—2000
出廠檢驗應逐塊表進行測試,所有項目合格時為合格;
型式檢驗應按GB/T2829的規定進行抽樣和判斷。
表5 檢測項目表
序號 技術要求 對應條款 出廠檢驗 型式檢驗
1 顯示要求 5.2 √ √
2 強度和密封性 5.3.1 √ √
3 熱量表准確度 5.3.2 √ √
4 計算器准確度 5.3.3 √ √
5 配對溫度感測器准確度 5.3.4 √ √
6 流量感測器准確度 5.3.5 √ √
7 最大允許壓力損失 5.3.6 × √
8 電源要求 5.3.7 √ √
9 加速耐用性 5.4 × √
10 安全要求 5.5 √ √
11 運輸要求 5.6 × √
12 計算器運行環境要求 5.7 × √
表5中打√的表示要求檢測的項目,打×的表示不要求檢測的項目。
7.5 不合格規定
如檢驗結果不合格時,可以加倍重新取樣,對不合格項復驗,如復驗結果符合本標准規定,則該批產品合格。如仍不合格,則該批產品不合格。
8 標志、包裝和貯存
8.1 產品標志
8.1.1 必須在流量感測器上用箭頭標出水流方向。
8.1.2 每套熱量表的標志可製成標牌,固定在表身明顯位置上。
標牌應包括如下內容:
——製造廠名稱、商標和出廠編號;
——產品名稱、型號、流量范圍、溫度范圍、溫差范圍、壓力等級、准確度等級;
——環境溫度類別;
——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編號。
8.2 產品包裝
包裝箱外按GB191的規定印刷向上、防潮、小心輕放標志。並標注廠址名稱、計量器具許可證標志、編號、凈重和製造日期(或編號)。
箱內隨機文件有:
——產品合格證;
——使用說明書;
——裝箱單。
8.3 貯存環境條件
CJ 128—2000
8.3.1 產品墊離地面至少30cm,距離四壁應不少於1m,距離採暖設備應不少於2m。
8.3.2 倉庫的環境條件規定
環境A類:+5℃~+55℃;
環境B類: -25℃~+55℃;
相對濕度:小於80%;
倉庫內應無酸、鹼、易燃、易爆、有毒等化學物品和其它具有腐蝕性的氣體及物品。
應防止強烈電磁場作用和陽光直射。
CJ 128—2000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水的密度和焓值表
A1 當工作壓力≤1.0MPa時,水的密度和焓值應採用表A1。
表A1 P=0.6000MPa,溫度為1℃—150℃時水的密度和焓值表
溫度(℃) 密度 (kg/ m3) 焓 (kJ/kg) 溫度(℃) 密度 (kg/ m3) 焓 (kJ/kg) 溫度(℃) 密度 (kg/ m3) 焓 (kJ/kg)
1 1000.2 4.7841 51 987.80 214.03 101 957.86 423.76
2 1000.2 8.9963 52 987.33 218.21 102 957.14 427.97
3 1000.2 13.206 53 986.87 222.39 103 956.41 432.19
4 1000.2 17.412 54 986.39 226.57 104 955.67 436.41
5 1000.2 21.616 55
㈢ 天津賽恩智能水表的報修電話總是打不通
很多用戶在智能水表不出水後,第一反應就是水表是不是壞了?事實上,造成智能水表不出水的原因有很多,並不意味著水表一定就是壞了。
在碰到智能水表不出水的情況,排除停水等外部因素影響,應及時插入用戶卡查詢剩餘水量,當水表一切正常且余額充足時,液晶部分顯示剩餘水量與「閥開」標志;當顯示為「閥關」,「報警」,說明剩餘水量不足,用戶必須持用戶卡到購水點購水,完成充值後插卡開閥,水表才能再次出水。
當內部電源電量不足時,液晶顯示部分會顯示「欠壓」、「關閥」,首次提示後可插入用戶卡重新開閥供水,電池仍能繼續保持24小時左右的供電,用戶應盡快更換電池。智能水表常用3V鋰錳電池常用型號:CR123A CR14505 CR17450 CR17505 CR18505 CR26500等;ic卡水表、燃氣表、暖氣表3.6V鋰亞電池常用型號:ER14250M ER14335M ER14505M ER17335M ER18505M ER26500M等;如果兩只電池在一起包著電池電池型號有:6V鋰錳電池組:2CR14505 2CR17335 2CR17450 2CR17505.........7.2V鋰亞電池組:2ER14250M 2ER14335M 2ER14505M 2ER17335M .........
新型防攻擊IC卡水表具備自動防護功能,當有磁場靠近或信號線被剪斷時,執行機構接收控制器指令自動關閥,並顯示「閥關」,「磁干擾」標記。用戶需對智能水表周圍環境進行檢查,水表是否泡水、短線、或受到磁場攻擊,處理後插卡打開閥門。
㈣ 三河市賽恩電子有限公司怎麼樣
三河市賽恩電子有限公司是2007-11-16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三河市燕郊燕昌路西側協和葯業北側。
三河市賽恩電子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131082000013989,企業法人雷蕾,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三河市賽恩電子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生產、銷售:電子產品(國家禁限產品除外)。
通過愛企查查看三河市賽恩電子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㈤ 天津賽恩IC卡水表怎麼更換電池
天津賽恩智能水表用有3V和6V鋰電池,具體需要看你原來用的電池型號。電池沒電了自己可以更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