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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有限公司負有限責任

發布時間: 2022-07-03 10:37:19

①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兩種公司在規模、設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都有較大差異,適合於不同需求的投資者。公司的組織形式的選擇,要考慮發起人的資產能力、經營能力、長期需求。
股份有限公司規模大,公眾性強,往往通過發行股票融資,往往有很多股東,公司的決策也按持股數量掌握話語權,是一個典型的資合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規模較小、隱私很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和資合性的結合,公司經營具有靈活性,其設立、運作步驟簡單;為了保護公眾利益,無論是從設立條件還是設立程序上,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都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更為嚴格和復雜。公司形式的具體差異表現在:
股權表現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總股本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以認繳的出資額比例表示,股東投票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得上市。設置程序為: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納出資——驗資機構驗資——設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外,還可以公開募集資金,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是復雜的:訂立公司章程——發起人認購股份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驗資——召開成立大會——設立登記。
公司資本規模:除上海自貿區內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要求被取消外,其他地區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三萬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五百萬元,上市公司五千萬元。

② 有限責任公司中的「有限責任」是什麼意思

所謂有限責任即有限清償責任,指投資人僅以自己投入企業的資本對企業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餘部分自然免除的責任形式。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有限責任制度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對於近現代公司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他克服了無限公司股東負擔的因公司破產而導致個人破產的風險,便於人們投資入股,是廣泛募集社會大量資金,興辦大型企業最有效的手段。這一專用語多用於組建公司或者企業,以表示該公司或者企業的性質,如「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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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缺陷

有限責任適用的前提是股東與公司人格相互獨立和彼此分離。假若股東不尊重公司的人格,違背「分離原則」,就隨時可能導致濫用有限責任和背離公司法人制度的初衷,從而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和社會公益。這種濫用有限責任的危險隨時可能發生,具體而言:

1、有限責任有可能使公司個別或少數股東濫用公司人格,違反所有權層面和經營權層面上的分離原則,非法操縱公司,從事不正當的活動,將公司的資產和利潤轉移到股東個人帳戶上,致使公司無法合理地存續下去,公司經營不善的責任被推到無辜的債權人身上,讓債權人承受本不應該承擔的風險。

2、在集團公司中,公司利用其控股地位,把子公司當作其推銷商業政策的工具,故意混淆母子公司的法人人格,肆意侵吞子公司的經營成果,又利用子公司作為逃債的掩護。

3、隨著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科技飛速進步,在人類生活福利得到極大改善的同時,產品致害、醫療事故、環境污染等嚴重的社會問題也不斷地危害著人類生命、財產安全

4、股東有可能故意利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責任從事違法或者規避法律義務的行為,從而損害社會和大眾利益。

③ 為什麼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為什麼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由於公司發起人數,能否發行股票等,不同的條件。所以兩種概念的公司區別還是挺大。
目前就提出的問題而言:
從定義上就可以區分開來,股份公司的資本都是以股份組成,股東也都出資,但只能認購股份。所以只能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因為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
而有限責任公司,是每個股東一起出資成立,不能發行股票,所以只能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希望能幫到你,如解決了問題,請設為「滿意回答」相互支持與一下

④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一、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有限責任公司是屬於「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是基於合夥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於股東間的信任關系。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與股東的區別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與股東有3點不同:
1、兩者的實質不同:
(1)發起人的實質: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也稱為創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訂立發起人協議,提出設立公司申請,認購公司股份,並對公司設立承擔責任者;
(2)股東的實質: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並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
2、兩者的要求不同:
(1)發起人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視規模大小,規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數人數為發起人。發起人並無國籍的限制,但國外法律一般規定,發起人中須半數以上為本國籍公民,並在國內定居;
發起人的資格是受到限制的,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須有行為能力,而法人為發起人者,以企業為限,其餘的社團法人不得為發起人,因為此類法人均非以盈利為目的,性質上不適於擔任發起人;
(2)股東的要求:股東與公司的關繫上,根據法律規定,股東依照法律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股東之間關繫上,股東地位一律平等,原則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約定;
3、兩者的職責不同:
(1)發起人的職責:根據國家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出資,既可以用貨幣,也可以用實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
必須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並摺合為股份。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20%;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發行的股份後,應即繳納全部股款、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抵作股款的,應當依法律辦法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2)股東的職責:參加股東會議對公司重大事項具有表決權、公司董事、監事的選舉權、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權、發給股票請求權、股票過戶請求權、無記名股票改為記名股票請求權、公司經營失敗宣告歇業和破產時的剩餘財產處理權。股東權利的大小,取決於股東所掌握的股票的種類和數量。

⑤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您好,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狀況無需對外公公開,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只向公司的股東公開,財務狀況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要定期公開財務狀況,而且公司上市了要向社會公布財務狀況,這樣公司基本上沒有什麼機密可言了。
一、什麼是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CO,LTD).有限責任公司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兩個以上、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共同出資,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二、什麼是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於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並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公司法》第七十八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公司法》第四十條: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⑥ 股份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法律分析: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

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2、設立方式差異: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得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並上市融資。

3、股東人數限制: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

4、組織機構設置規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只設董事、監事各一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5、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過半數股東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開發行,轉讓不受限制。

6、社會公開:

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向股東公開,供其查閱,無須對外公布,財務狀況相對保密。

股份有限公司,並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上市公司要通過公共媒體向公眾公布財務狀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⑦ 有限責任公司有股票嗎

法律分析:有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⑧ 什麼是股票的責任有限性

即股票持有人--股東對公司經營後果承擔有限責任。
比如你是A公司的一個股東,當A股公司出現重大虧損,你最多隻是將持有股份全部虧掉,(公司破產倒閉,你的股票也就虧完了)而不用承擔額外的損失,不會讓你再拿其他的錢來虧。

⑨ 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的有限責任是什麼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是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據該法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包括兩層意思:

1、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而不對公司債權人直接負責,即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只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當公司的債務超過其全部資產時,以公司資產為限。

二、以問題所述,宣告破產時該股東要償還多少,以什麼樣的形式償還?

公司注冊資金200萬,某股東佔40%,他出資為80萬,如果公司破產或清算,沒有錢了,他80萬就損失了。如果破產時資不抵債,公司就是破產,他不用承擔還錢責任。以前的分紅等也不會拿出來。

(9)股票有限公司負有限責任擴展閱讀: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

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於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範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於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對於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於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