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如果破產了股票怎麼辦
1、但是如果公司能夠進行重組或者說有其它的公司來接手破產公司,那麼你的股票還在,只是改名了。一般的公司會重組,不會讓你虧得一無所有的。但是st類型的股票,就得注意其風險了,它存在退市的可能,風險很大。
2、所以根據上面的內容來看,上市公司破產以後,股票的處理方式需要區分具體的情況。在中國股市中,退市的股票在完全退市之前都會在三板市場交易,退市公司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將由一傢具備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代辦轉讓,並在45個工作日之內進入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交易。
3、退市公司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前,股東應盡快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否則有可能無法趕上在該公司第一個交易日進行交易。退市公司掛牌之後,股東可以繼續辦理股份確權與轉託管手續,但其股份需要經過兩個交易日之後方可轉讓。
㈡ 上市公司破產後股票怎麼辦
一、 上市公司 破產後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 破產清算 。 清算 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 工資 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 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 公司破產 ,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對於股民來說,真的出現突然出現上市 公司倒閉 然後血本無歸的很少,最多是股價跌到 1 塊。 上市公司是指所發行的股票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倒閉之前,連續虧損兩年的上市公司就會轉成 ST 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然後再轉為 ST 股票(三年虧損,嚴重退市風險警示),到第三年度末,還不能轉為盈利的,將暫停上市,到第四年度末,還這樣的,轉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結束,轉入場外櫃台交易市場。 二、公司破產程序是怎樣的? 1、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 債務 的公司,由其 債權人 或 債務人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2、成立清算組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 律師 、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3、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後,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4、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 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破產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如 公司注冊 登記情況、股東情況及股權比例情況,破產企業注冊資本情況及到位情況;破產企業財務管理情況:破產企業財務人員情況和變動情況,財務憑證及帳冊保存情況,帳目記錄情況,財務審批情況,如負責人、支出程序等,財務帳冊及原始憑證的真實和完整情況。 5、 破產財產 的清理、清算 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6、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 債權人會議 討論通過後,報請法院裁定後執行;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法院確認後三日內製作分配表;清算組執行分配方案,並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未領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產清算報告 製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破產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破產清算組的成立情況;清算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產企業大宗資金的走向及回收情況;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營管理人員的離職在職審計情況;企業破產原因分析;破產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決的問題。 8、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綜合上面所說的,公司只要經營不善的話是很有可能會破產的,上市公司也是不例外的,對於公司的股票,我國也是有專門 公司法 ,不會讓股民損失太大,首先要保障公司員工的利益,再者就是股民,最後才是公司的股東,這樣才不會引起各種的糾紛。
㈢ 公司破產清算股票怎麼辦
法律分析:股票可以在出來破產公告之前就把它賣掉,價格會比較低,但是不至於血本無歸,如果看好公司重整之後的潛力,也可以不賣掉股票,持續保留該公司股票,說不定重整後公司效益變好,股票便可以回本了或者有更好的收益。但是如果重整後公司效益也不行,那麼股票基本上就不值錢了,只能自認倒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第一百九十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㈣ 公司破產股票怎麼處理
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的資產一般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公司破產,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對於股民來說,真的出現突然出現上市公司倒閉然後血本無歸的很少,最多是股價跌到 1 塊。
拓展資料:
公司破產程序:
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後,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破產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如公司注冊登記情況、股東情況及股權比例情況,破產企業注冊資本情況及到位情況;破產企業財務管理情況:破產企業財務人員情況和變動情況,財務憑證及帳冊保存情況,帳目記錄情況,財務審批情況,如負責人、支出程序等,財務帳冊及原始憑證的真實和完整情況。
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後,報請法院裁定後執行;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法院確認後三日內製作分配表;清算組執行分配方案,並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未領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制定破產清算報告:製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破產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破產清算組的成立情況;清算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產企業大宗資金的走向及回收情況;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營管理人員的離職在職審計情況;企業破產原因分析;破產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決的問題。
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㈤ 上市公司公司破產退市了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因為經營不善或者其它原因宣布破產,那麼按照破產程序,上市公司必須首先償還債務和優先股權,剩下的資產就是普通股東的可分配財產。一般來說,當某隻退市股票宣布破產後,普通股東基本是沒有資產可以分的,但也不需要分擔上市公司的連帶賠償責任。
所以股民一定對企業的發展要有持續的關注,當公司經營不善,出現破產前兆的時候盡量快速將手中的股份拋售出去,不然在這種保護程序下,股民將血本無歸。
但是在中國股市,退市股票在完全退市前將在三板市場交易。原在本所流通的股票,由擬任股票轉讓代表人的證券公司(主辦證券公司)轉讓,並於45個工作日內在代辦股票轉讓系統交易。
擴展族扒資料
目前,A股公司因業績因素退出的標準是連續三年停牌(暫時保留代碼和資格),六個月內繼續虧損,面臨退市。退市股票的處置:有三種可能性:一種是重組並返回主板(如濟南輕型汽車);另一種是在未來升到第三板;另一種是破產,完全消失。
如果是股票退市後的公司經禪穗並營恢復正常再次申請上市獲得批准,或者是公司重組成功獲准重新上市,那麼持有退市後股票的股民有機會翻本,甚至賺到可觀的收益。比如西南證券重組成功借殼ST長運後連續43個漲停板,創造了A股市場連賀跡續漲停板記錄。
㈥ 公司破產股票怎麼辦
法律分析:公司破產後,會對其股票以及剩餘資產進行分配。分配的順序是:
1、破產費用;
2、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3、稅款;
4、破產債權(即普通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㈦ 申請破產股票怎麼辦
法律主觀:
破產了股東的股份就會貶值,也不能進行轉讓。清算後公司財產會償還各類債務,股東也沒有分紅的可能。破產財產首先償還的是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之後是職工工資。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卜核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薯辯出對債務人進數弊缺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㈧ 上市公司破產清算股票怎麼辦
上市公司如果破產,先要進行破產清算。清算的資產一般和跡要先支付清算費用、國家稅收、員工工資等,然後才考慮股東的利益。
一般破產的公司,都是資不抵債,也少有資產分給股東。國內目前極少有上市公司破產,即便到了破產境地,也會進行破產重組,股票也不會一文不值。
對於股民來說,真的出現突然出現上市公司倒閉然後血本無歸的很少,最多是股價跌到 1 塊。
公司破產程序:
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公司,由其債權人或債務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後,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拿慶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破產企業的財務審計:
對破產企業的財務進行審計:
破產企業公司的基本情況,如公司注冊登記情況、股東情況及股權比例情況,破產企業注冊資本情況及到位情況;
破產企業財務管理情況:
破產企業財務人員情況和變動情況,財務憑證及帳冊保存情況,帳目記錄情況,財務審批情況,如負責人、支出程序等,財務帳冊及原始憑證的真實和完整情況。
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破產企業財產的清理,這主要是指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范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由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消棚握人會議討論通過後,報請法院裁定後執行;
清算組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法院確認後三日內製作分配表;清算組執行分配方案,並通知債權人限期領取財產,逾期未領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制定破產清算報告:
製作一份破產清算報告,提交債權人會議和法院。破產清算報告的內容包括:
破產清算組的成立情況;
清算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
破產企業大宗資金的走向及回收情況;
破產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經營管理人員的離職在職審計情況;
企業破產原因分析;
破產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決的問題。
注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