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公司的家屬允許炒股票嗎
證券公司的家屬是允許炒股票的,但有一定限制和規定。以下是關於證券公司家屬炒股的具體說明:
從業人員限制:
- 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是絕對不能炒股的,這是行業內的明確規定和底線。
家屬炒股允許性:
- 盡管從業人員不能炒股,但他們的家屬(如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是可以進行股票買賣的。
禁止利用內幕信息:
- 家屬在炒股時,絕對不能利用證券從業人員獲取的相關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這是為了防止利益輸送和內幕交易等違法行為。
報備與監管:
- 直系親屬要想投資股票,需要先到相關部門進行報備。報備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交易的透明性和合規性。
- 報備後,每一次買賣股票都會受到相關部門的嚴格監管,以確保沒有違規行為發生。
風險提示:
- 盡管家屬可以炒股,但市場始終存在風險。投資需謹慎,應充分考慮個人的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
綜上所述,證券公司的家屬是可以炒股票的,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和限制,特別是不能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並需要進行報備和接受監管。
㈡ 證監會規定親屬及內部人員不得參與股票交易
證監會確實規定了親屬及內部人員不得參與股票交易。以下是關於該規定的具體分析和解釋:
一、規定內容
根據證監會的規定,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或間接持股超過5%的股東、董監高等內部人員,以及其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關聯方等法律規定的關聯人員,均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票、債券、基金、期貨等交易。這一規定旨在明確界定哪些人員受到限制,以確保規定的執行力度。
二、規定目的
- 保護投資者利益:親屬及內部人員參與股票交易,往往容易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從而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該規定的出台,旨在減少這種不公平的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 維護市場公平公正性: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等行為嚴重破壞了市場的公平公正性。禁止親屬及內部人員參與股票交易,有助於減少這些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
三、對股市的影響
- 對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影響:該規定將限制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的投資行為,對他們的理財產生一定限制。這有助於減少利益沖突,提高行業的整體道德水平。
- 對投資者的影響:該規定將提高股市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減少投資風險。投資者可以更加放心地參與股市交易,不必擔心受到內幕交易等不公平行為的侵害。
- 對股市整體的影響:該規定將有利於整個股市的健康發展。減少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增強市場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為股市的長遠發展注入更多活力和動力。
綜上所述,證監會規定親屬及內部人員不得參與股票交易,是一項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公平公正性、促進股市健康發展的規定。
㈢ 上市公司高管的親屬范圍
近期,因親屬短線交易而致歉的公告,一搜一大把。既然當了董監高,自然應當對親屬合規買賣自家公司股票起到監督之責。可是「親屬」這個定義好模糊,今天咱們來梳理一下~一、「親屬」的界定范圍
_ 1、直系親屬
我國法律對於直系親屬沒有明確的界定。
從證監會、交易所相關規則文件中找到有關「直系親屬」的界定范圍,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具體規定如下:
_ 2、近親屬
從字面理解,近親屬的范圍肯定比直系親屬更寬泛。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規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從深交所相關規則文件中找到有關「近親屬」的范圍,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逗前大妹。具體如下:
_ 3、親屬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悔蠢五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再看看證監會、交易所相關規則文件中,有關親屬定義的描述。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正)》第八十三條如無相反證據,投資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致行動人九)持有投資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資者任職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親屬,與投資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相較於前面提到的「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很明顯親屬的范圍進一步擴大。
二、與「親屬」身份相關的約束性規定
_ (一)短線交易
限制主體: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短線交易的行為: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
監管案例:
董監高的配偶/父母/子女任一發生短線山豎交易行為,不僅要將收益上交(或者壓根也沒收益),董監高本人還得領一張「警示函」。
_ (二)申報親屬身份信息
申報主體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注意,深交所明確申報主體還包括兄弟姐妹。
_ (三)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自查
當上市公司發生如重大資產重組、高比例送轉股份、證券發行、股份回購等重大事項時,需要向交易所報送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
「配偶、子女和父母」作為天然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登記、自查。至於其他的親屬是否需要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需視具體情況而定。
_ (四)關聯自然人
滬深兩市股票上市規則均規定,董監高之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均屬於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
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需注意,董監高的親家(即子女配偶的父母)也是上市公司關聯自然人,其控制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說在最後
1、董監高有責任、有義務監督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合規買賣自家上市公司股票。當然最好是不要買,一不小心就給董監高本人挖個大坑。
2、親戚有親疏之分,你跟人家講,人家也不一定聽你的。董監高本人做好內幕信息保密工作,防範內幕交易發生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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