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證券交易所應加強市場監察工作的制度建設,證券交易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市場監察工作。證券交易所應當對市場監察部門的職責和工作程序作出詳細規定,建立健全監察部門工作人員守則和崗位責任制。要增加市場監察部門的人員和設備,充實市場監察部門的力量
二、證券交易所監察部門應當加強以下方面的工作:
1.建立市場監察工作日誌,詳細記錄和總結每日的市場監察工作,包括當日市場價格或成交量波動較大的股票及初步分析、接受客戶的舉報投訴及處理情況、對重點股票和重點股票帳戶的監督情況、需要進行重點調查的事件、需要繼續跟蹤分析的股票帳戶,當日提交上級的調查報告或案件處理意見等。
2.對每日漲跌幅度在7%以上的全部股票,應當將每隻股票成交金 額前5位的營業部名單和當日買入、賣出數量最大的5個股票帳戶存檔備查; 上市公司公告財務報表、分紅配股方案及其他可能影響股票價格的重大事件公告時,或者出現關於某公司的市場謠言時,應當將相關時段內買入、賣出該公司股票數量較大的營業部名單和股票帳戶存檔備查;對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或個人要進行專門調查並作出結論,短期內不能確認的,應當進行跟蹤分析。
3.發現涉嫌違反證券法規或交易所業務規則的事件,應當及時進行調查,並在證券交易所職權范圍內予以處理。案件情節較為嚴重或涉及范圍超出證券交易所職權的,應當在繼續進行調查的同時,上報中國證監會。
三、證券交易所要認真完成中國證監會交辦的事項。對中國證監會交辦的有關事項,應當組織專門小組進行落實,並將詳細調查情況、處理結果上報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在必要時將對證券交易所的調查結果進行核查。
四、證券交易所要定期和不定期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市場監察工作報告,包括每月市場監察工作情況和案件查處情況。定期報告應當在每月前5 個工作日內報送,不定期報告應按中國證監會要求隨時報送。上報 中國證監會的監察報告和有關材料應當由分管監察工作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簽發。
五、中國證監會將對證券交易所落實本通知的具體情況進行檢查。證券交易所不能切實有效地履行監管職責、不能積極主動地監督和查處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中國證監會將按照《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第29條、第93條、第95條、第97條及其他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將認定該證券交易所為市場監管不到位、市場風險大的市場,暫停審批該證券交易所股票、債券的發行和上市。
㈡ 您好呀~~想問一下您關於股票交易中的違規行為和法律對違規行為管制有那些
存在涉嫌違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行為
涉嫌違規行為進行進一步調查並嚴肅處理,
,一旦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為,將採取包括限制賬戶交易、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等措施;證券公司及其營業部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和交易所《交易規則》、《會員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客戶合規交易的管理,及時制止和報告客戶的異常交易行為,積極配合交易所自律監管。
㈢ 關於股票(尤其是海通證券網上所說的異常交易行為受重點監管)的一些疑問,大家幫忙解答一下,謝謝啦!急
我也是在海通開戶的,其實海通的服務是蠻好的。
這些條款的制定實質是防範利用資金優勢來操縱股價,基本上你沒有幾百萬的資金,不可能觸犯到這些條例。
補充:大額交易要看具體股票,比如一些小市值ST股票,你投200,300萬算大額了,但是比起大盤股你頭200,300玩就是毛毛雨。
對於第三點,只要你不是那種掛著大買單或大賣單,然後又撤單,反復做這樣事情的就可以了。原則上,你只要買入賣出成交,就不會算你違規。
㈣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目標和意義是什麼
信息披露制度,也稱公示制度、公開披露制度,是上市公司為保障投資者利益、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而依照法律規定必須將其自身的財務變化、經營狀況等信息和資料向證券管理部門和證券交易所報告,並向社會公開或公告,以便使投資者充分了解情況的制度。它既包括發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後的持續信息公開,它主要由招股說明書制度、定期報告制度和臨時報告制度組成。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體上看,它是以發行人為主線、由多方主體共同參加的制度。從各個主體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所起的作用和氣息的地位看,他們大體分為四類;第一類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它們所發布的信息往往是有關證券市場大政方針,因而也是較為重要的信息,這類主體包括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特別是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它們在信息披露制度中既是信息披露的重要主體,也是有搓信息披露的法律得以實施的招待機關,因此它們在披露制度中處於極為重要的地位。第二類是信息披露的一般主體,即證券發行人,它們依法承擔披露義務,所披露的主要是關於自己的及與自己有關的信息,是證券市場信息的主要披露人。第三為是信息披露的特定主體,它們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一般沒有信息披露的義務,而是在特定情況下,它們才履行披露義務。第四類主體是其他機構,如股票交易場所等自律組織、各類證券中介機構,它們是制定一些市場交易規則,有時也發布極為重要的信息,如交易制度的改革等,因此也應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職責。
信息披露制度在信息公開的時間上是個永遠持續的過程,是定期與不定期的結合。各國企業股份化的經驗證明,證券市場是股份制發展的必然結果,只有給股份持有人創設一個可以隨時變現其股份的制度,股份制改造才能獲得更為廣泛的群眾基礎,才能更快的推廣,從而實現資金規模化所產生的效益。
信息披露的強制性。有關市場主體在一定的條件下披露信息是一項法定義務,披露者沒有絲毫變更的餘地。雖然從證券發行的角度看,發行人通過證券發行的籌資行為與投資者購買證券的行為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發行人從而應按照招募說明書中的承諾,在公司持續性階段中履行依法披露義務,投資者之間關系的一個次要方面,而更主要的方面,還在於法律規定的發行人具有及時披露重要信息的強制義務。即使在頗具契約特徵的證券發行階段,法律對發行人的披露義務也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具體表現在發行人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格式和內容編制招募說明書,在此基礎上,發行人的自主權是極為有限的,它有在提供所有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之後,才有少許自由發揮的餘地。這些信息不是發行人與投資者協商的結果,而是法律在徵得各方同意的基礎上,從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礎上所作的強制性規定。並且,它必須對其中的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准確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信息披露制度權利義務的單向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法律上的另一個特點是權利義務的單向性,即信息披露人只承擔信息披露的義務和責任,投資者只享有獲得信息的權利。無論在證券發行階段還是在交易階段,發行人或特定條件下的其他披露主體均只承擔披露義務,而不得要求對價。而無論是現實投資者或是潛在投資者均可依法要求有關披露主體提供必須披露的信息材料。
㈤ 政府監管為什有助於減少股票和債券市場上的逆向選擇問題
按金融倫理學理論,所有金融活動的行為和方式必須符合一定的倫理規則。一般而言,這種行為方式反對自私自利,反對為了自我利益而犧牲他人利益、集體利益或國家利益;強調在公開、公平、公正、仁義及道德的市場環境中戰勝對手;不贊成金融市場的短期行為和過度投機,重視理性投資及社會責任投資;倡導財富的獲得要通過合理合法的渠道,而不應不擇手段;財富的使用和管理也應在力求滿足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達到社會利益的最大化
,而不是只注重前者而忽視甚至摒棄後者。這倫理規則在金融市場中的具體表現則為金融交易的公平性、誠實守信和遵守道德規范,一旦被踐踏,金融市場就會成為一個爾虞我詐
、弱肉強食的場所,其後果是少數人因之謀取了暴利,但社會福利卻大量損失。金融倫理對於股票市場而言,則尤其重要。中國股市的基石到底是什麼?以前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是由《證券知識讀本》率先提出的:「上市公司質量是證券市場的基石。」我們認為,這一論斷雖然從微觀架構上指出了市場得以穩定的一個基礎,較之於其他各隔靴瘙癢式的表象描述無疑是一大步,但它沒有抓准基石本身,上市公司質量充其量只是股票「大廈」得以構建的「磚瓦」,股市參與各方的誠信等基本倫理准則是否切實履行,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基石之所在。所以,從本源上看,中國股市問題是個倫理問題。但迄今為止,中國股市中的倫理問題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本文從構成股票市場的三要素即
股票發行者、投資者
、交易中介機構的敗德行為來剖析中國股市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不當之處,尚祈方家指正。股市上的敗德行為可以概括為兩個方面: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引發這兩個問題的直接原因在於股市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
逆向選擇是股票交易進行之前發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具體表現為股票發行方為引誘投資方購買其股票而採取的欺騙行為。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使普通股票的潛在購買者難以識別有較高預期收益且低風險的優良公司和有較低預期收益且高風險的不良公司。在此情況下,股票購買者只願意支付發行股票的公司平均質量的價格——這個價格介於不良公司股票的價值與優良公司股票的價值之間。但對於上市公司而言,若是優良公司,它們知道其所發行的股票的價格被低估,因而不願意按投資者的出價賣出股票。願意向投資者出售股票的只有不良公司,因為其發行價高於股票本身的價值。如果投資者是理性的,他們就會盡量減少持有或不持有不良公司的股票。發行者和投資者的雙重理性導致的結果是:很少有公司能通過發行股票來籌措資金,股票市場就難以正常運行。倘若信息是完全的,逆向選擇問題就不會產生。
也就是說,如果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了解與上市公司經理一樣充分,他們就能識別優良公司和不良公司,願意為優 良公司股票支付足額的價值
,優良上市公司也願意在市場上推銷其股票。這樣,股市就會把資金配置到業績優良的公司,這是股市的一個最基本的功能。問題是,在現實生活中,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了解遠遠不如融資者,融資者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採取諸如捏造應收賬款、忽略壞賬、放大主營業務、財務包裝
、內線交易、指令匹配等手段誇大業績,粉飾危機,欺騙投資者,逆向選擇問題因之產生。此類事例不勝枚舉,如紅光產業是成都的一家電子產品製造商,通過與會計師、律師、地方監督官員合謀炮製虛假賬目上市,在股市上籌措了4億元巨資,但該公司連續兩年篡改財務報告,把
16 800萬元實際虧損篡改為盈利 7 074萬元,後證監會暴露了該公司的造假行為,該公司股票直瀉,致使 8 000多名中小投資者囚受欺騙而賠錢。
道德風險是股票交易進行之後發生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表現為股票的發行者通過掩蓋信息來侵犯股票購買者權益的一切敗德行為。股市道德風險可概括為兩個方面:其一,莊家與上市公司聯手推動股價上漲,通過「博傻機制」的放大效應欺騙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以「中科創業」為例:呂梁收購康達爾之前,覺察
了康達爾虛假財務報表的黑洞,知道它遠非該 業董事長所描述的業績良好,但 呂梁還是以7億元巨資收購了康達爾,注冊成
「中科創業」,呂梁為什麼這么「愚蠢」?其實呂梁壓根就沒有想過要重組康達爾,利用二級市場上康達爾已經相當集,的流通籌碼來炒作圈錢是其真正目的。其二,大股東利用直接借貸、擔保貸款、挪用子公司資金等伎倆吞噬小股東權益。以廣東科龍為例:該公司是一家
H股公司,曾被《福爾斯》雜志評選為世界 300家最佳中小企業。廣東科龍公 司2001年 5月和 6月為其母公司容生集團提供了總計
2.3億元的擔保貸款,不久,容生集團還以廣東科龍公司為擔保人向中閆農業銀行貸款
2.1億元,更有甚者,容生集團還要求廣東科龍公司為其支付根本不存在的廣告費用。截至 2001年
l2月,容生集團共欠廣東科龍公司約13億元,廣東科龍公詞股票,交易因之於2001年底被暫停。
加強信息披露是解決股市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直接辦法。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是設立私人信息公司,專門搜集有關卜市公司財務狀況的信息,然後賣給證券投資者。在美國,諸如標准普爾公司、穆迪公司和價值線個公司就專門從事此類工作,它們將各種公司的資產負債以及投資活動的信息搜集起來,出版這些數據,並賣給投資者。不過,由於存在搭便車的問題,私人生產和銷售信息的系統只能部分解決證券市場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在搭便車問題使得私人市場不能夠生產出足夠的信息以消除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情況下,政府幹預就必不可少。發達國家的第二個解決辦法就是政府對股票市場實施管理,強制市公司披露真實信息,使投資者得以識別上市公司優劣概括起來,發達國家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辦法就是把民間力量和政府力量結合起來,各盡所長。發達國家的這條經驗,中國完全可以借鑒,在加強證監會監管力度的同時應該鼓勵私人信息公司的發展,為投資者提供准確的上市公司信息。不過,中同股市的自身特徵決定發達罔家的經驗只能部分解決中周股市上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中罔股市有兩個不同於發達國家股市的特點:其一,它不足白而上產生的,而是自上而下建立的,或者說
,它是政府生出來的;其二
,由於市公司主要是經過改造的罔有企業,政府既是股票的主要供給者又是監管者,因此,政府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這兩個特點直接導致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因為政府把股票市場定位為國有企業改制脫貧的工具,使得一些次級國企也取得了發行股票的資格,上市公司良莠不齊,股票市場成為國有企業圈錢的場所。如果政府對上市公亡d實施嚴格的監管,或許可以減輕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的嚴重性,但政府本身就是股票的主要供給者,運動員和裁判員的雙重身份使政府下不了決心對
自己實行嚴厲的監管。本來證監會的主要作用是保護投資苦免受上市公司經理的欺騙,但在實際T作中,證監會本該承擔的責任被完全異化。所以,解決中國股市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政府必須從股市淡出,徹底改變目前的政策市局面。
只靠強化信息披露和改變政策市局面等經濟手段並不能徹底解決中國股市的倫理問題,重構中國股市道德體系才是治本之策。根據證券市場的行業特徵,結合《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基本要求.我們認為,可以從四方面人手來重構中國股市道德體系。其一,構建善惡分明、是非分明和美醜分明的股票市場道德標准,部分個人和機構就有可能在高收益的誘惑下跨越道德界限甚至法律界限去追逐暴利,就會損害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就會擾亂股市正常的運行秩序,而這正是中國股市道德危機的集中體現。重構股票市場道德標准首先要釐定的是多高的收益水平才是正常的,才是健康的,才是道德的;其次要釐定的是獲得收益的手段和途徑是否符合公原則,是否符號正義精神,唯利是圖、見利忘義甚至損人利己的行為決不符合新時期股市的道德標准;最後要釐定的是從股市獲取的收益的使用是否有利於社會價值的再創造。簡言之,重構之後的中國股市的道德標准包括四點:依靠知識和智慧獲取公平利潤、依靠正直和誠信獲取陽光利潤、依靠拼搏和創新獲取功德利潤、依靠人人為我和我為人人獲取良心利潤。其二,構建既吸取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精華,又發映時代特徵、時代精神和世界潮流的股票市場價值取向。中國股票市場不僅具有市場經濟的一般共性,更具有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道德體制的個性。發展中國股票市場,在遵循市場經濟的物質利益的原則的同時,還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的價值觀、人生觀和道德觀,必須將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同時不斷增強人們的自立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
、民主法制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弘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勇於創新,知難而進的時代精神。其j,構建正義和良知受到全社會尊敬和褒揚,邪惡和無恥受到全社會譴責和鞭撻的股市道德環境。良好的道德環境是弘揚正氣鏟除邪惡,重構股市正確價值取向和建立理性投資理念的外部充要條件。媒體要大肆報道股市上的敗德行為、輿論宣傳要堅持正確的導向,為構建良好的股市道德環境作出貢獻。其四,以正直誠信、勤勉盡責
、廉潔保密 、自律守法為核心內容,重構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規范。
㈥ 什麼是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
公務員違規買賣股票,即違反規定,買賣股票,情節較輕的行為。
該違紀行為的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包括《證券法》和2001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所禁止買賣股票人員中的黨員。違紀對象包括股票、其他股票類證券及其衍生產品。
其中,《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此外,《若干規定》中第四條規定:「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五條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
第六條規定:「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該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得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關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第七條規定:「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三個月內,繼續受本規定的約束。由於新任職務而掌握內幕信息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任職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必須在任職後一個月內作出處理,不得繼續持有。」
(6)監管股票交易行為的積極作用擴展閱讀:
《證券法》第七十四條明確指出「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為下列人員: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㈦ 為什麼要對股票進行實時監管高頻交易呢
因為總是想防止短期投機行為,但是股票目前看來真的是個投機市場,而不是投資市場。
㈧ 證券交易所的作用
證券交易所是為證券集中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組織和監督證券交易,實行自律管理的法人。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證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營利性法人和會員制的非營利性法人,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屬於後一種。
作用:
1、提供證券交易場所。由於這一市場的存在,證券買賣雙方有集中的交易場所,可以隨時把所持有的證券轉移變現,保證證券流通的持續不斷進行。
2、形成與公告價格。在交易所內完成的證券交易形成了各種證券的價格,由於證券的買賣是集中、公開進行的。採用雙邊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其價格在理論水平上是近似公平與合理的,這種價格及時向社會公告,並被作為各種相關經濟活動的重要依據。
3、集中各類社會資金參與投資。隨著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日趨增多,成交數量日益增大,可以將極為廣泛的資金吸引到股票投資上來,為企業發展提供所需資金。
4、引導投資的合理流向。交易所為資金的自由流動提供了方便,並通過每天公布的行情和上市公司信息,反映證券發行公司的獲利能力與發展情況。使社會資金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流動。
另外,制定交易規定、維護交易秩序、提供交易信息、降低交易成本等。
此回答由康波財經提供,康波財經專注於財經熱點事件解讀、財經知識科普,奉守專業、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財經內容,用生動多樣的方式傳遞財經價值。希望這個回答對您有幫助。
㈨ 私募股票的積極作用
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股份私募不僅是重要的融資方式,而且將對其他融資環境產生直接或間接的積極影響。
第一,促進企業制度作合理的結構調整。
股份私募和股票投資之間存在著榮衰與共的互動關系,在出現良性循環(這當然是方方面面人士都寄予希望的)的時候,股份公司將會大量增加,從而徹底改變我國股份有限公司在全部公司中比例過低的現狀。企業制度的這一結構調整,將為整個資本市場奠定堅實的基礎。
第二,促使商業銀行更願意放貸。
在「嫌貧愛富」的銀行看來,企業的債務資金與權益資本之間不是互補而是互動的關系。權益資本越充足,銀行越願意放貸,反之亦然。股份私募正是中小企業增加權益資本、減少債務風險的主要途徑。
第三,增加了企業發行債券的可能性。
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並沒有對私募債券給出說法,這說明公司債仍然處於政府嚴格管制之下。盡管如此,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總是遲早的事情,公司債市場也不例外。當允許以市場化的方式發行公司債的時候,股份有限公司必然處於比有限責任公司更為有利的地位。對此,新《證券法》第十六條提供了佐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第四,為創業投資的發展提供基礎條件。
從創投基金(VC)的形成來看,它只是私人權益資本(PE)的一個組成部分,國外都是先有私人權益資本後有創投基金;國內在缺少私人權益資本的情況下大力推進創業投資,其結果只能是像現在這樣,出現許多半死不活的政府創投公司。私募股票市場將催生出大批活躍的私人權益資本,創投基金的未來正是蘊育在它們之中。
第五,為股東提現、變現創造方便。
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股份有限公司比起有限責任公司來,產權的流轉將順暢得多。此外,商業銀行已經開始提供各類質押服務;股東如果只想用錢而又不願出售股份的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質押肯定要比有限責任公司的股單質押更其方便。
第六,有助於設計股權激勵,穩定和吸引優秀人才。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初創階段,既需要一批優秀的技術和管理人才,又不可能給出誘人的高薪,於是出現了股票期權制度和金手銬戰略。要設計股權激勵,在股份私募階段操作起來遠比公開發行乃至上市後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