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內現行的股票交易規則內容是什麼
交易品種: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府債券等)、國債回購、基金。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㈡ 我國的現行的股票交易印花稅制度提出一些改進方法(數學建模)
第一、股票交易印花稅名稱的確立缺乏法律依據。印花稅是對書立、領受法律所列舉的憑證的行為徵收的一種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印花稅稅目只包含有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也就是說條例中所列印花稅稅目並不包括股票,所以說股票交易印花稅稅名的確立無法律依據,而且股票的交割實行集中託管和無紙化交易後,既無有形書據,又無法計算貼花。因此,即使說對股票交易是比照"產權轉移書據"的規定徵收印花稅也是不準確、不嚴謹的。而且,就股票交易、上市的企業債券、投資基金等交易行為征稅應屬於流轉課稅,印花稅屬於財產憑證稅,這兩種稅的征稅對象相差較遠,以印花稅稅名來徵收,顯然不合理。
第二、稅種錯位。股票交易屬於有價證券的有償轉讓,首先應考慮對這種有償轉讓行為和收入是否征稅,其次才是對書立的憑證征稅。但從稅種的性質上分析,印花稅屬於一種憑證稅,現行股票交易的印花稅率為1‰,高於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率0.5‰,也是稅率最高的印花稅目。這樣高的稅率是因為在證券稅制不完善的情況下,股票交易的印花稅身兼數職,扮演了多稅種合一的角色。我國對股票交易行為在流通環節僅僅徵收印花稅,實質上印花稅的稅收性質除了憑證稅的意義外還包含了對股票交易徵收的行為稅(因此股票交易的印花稅率遠高於其他稅目),但這兩個稅種的計稅依據和征稅目的都不同,混在一起徵收造成了稅種錯位的現象。
第三、職能錯位。股票交易印花稅在一身數職的情況下被賦予了多重的政策目標,實際成為我國證券市場中的「主體」稅種,並在某種程度上替代著其他稅種(如所得稅、遺產贈與稅)發揮作用。這可以從政府調控證券市場所採取的較為單一的政策手段上得出結論。無論是在股市低迷階段作為利好政策的出台,還是證券市場不正常起落時期,為了抑制投機調節市場供求,或是為了穩定股市,增強投資者信心,印花稅都成為政府首選的政策,也成為投資者具有強烈預期和敏感度高的政策,證券市場稅制結構的簡單化造成了印花稅的職能錯位。
第四、徵收范圍錯位。印花稅這種憑證稅因為稅基寬廣而在世界各國紛紛開征,而且由於稅率低,一般對於同一類憑證並不區別對待。但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交易中,只有股票交易二級市場徵收印花稅,對一級市場不徵收,對債券的買賣也沒有規定,個人買賣股票需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而個人買賣封閉式基金單位和申購與贖回開放式基金單位暫不徵收印花稅。不僅有違公平,而且更加扭曲了印花稅的性質
㈢ 我國的股票市場為什麼是實行T+1交易制
因為中國市場別稱作政策市場,就是國家對股市有一定的指導作用,而國家制定T+1是為了防止股票市場股價的過度投資,保持股票市場的穩定。
T+0交易曾在我國實行過,但因為它的投機性太大,所以,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改為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這些了解下就行了,新手入市為了保障以後在股市的盈利,前期先買幾本書學習一下,了解些股票的基本知識及操作程序,然後結合模擬炒股去練習,我那會用的牛股寶模擬,裡面大盤行情和實盤是同步的,知識也很全面,這樣學起來,會很有意義。祝你成功!
㈣ 請問股票里的(T+1交易制度)究竟是什麼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T+1"中"T"指的是當天交易日,"T+1"指的是當天交易日的第二天。 字串1 目前深滬A股清算交收制度採用的是T+1方式,指的是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也就是第二天才可賣出股票。 在資金使用上,當天賣股票後,資金回到投資者帳戶上,當天即可以用來買股票,但是,當天賣股票,資金回到投資者帳上,投資者如果想馬上提取現金是不可能的,必須等到第二天才能將現金提出。實際上,資金同樣是T+1到帳。
㈤ 現行的股市交易制度是T+0還是T+1
實行T+1 操作,當天買入的股票第二天才能賣出。
不能透支及買空賣空。單只個股持倉量建議不超過當時總資產的30%。(原存在帳戶上的股票,在賣出成交後,劃回的現金立刻可用於買進股票。但取款卻要等到第二天。)
交易單位:買入股票或基金,申報數量應當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A股、基金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股票(基金)單筆申報最大數量應當低於100萬股(份)
㈥ 我國股票交易制度
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
也就是說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資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拿A股來說,假定你T日買進A股1手,在T日的時候只是登記了這筆交易,那1手A股並沒有轉到帳戶上,所以不能在T日當天賣出。因此,在「T+1」日的時候這一手A股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選擇賣出了。
㈦ 股票交易制度
中國是政策性的市場,市場價值規律只是附庸了。中國最牛的股神其實就是國務院總理。或許是句玩笑話吧。
言歸正傳,第一,對公司,個人的管理程度不夠。說是實名。真的是嗎?身份能真正確定嗎?被基金 老鼠。鑽空子。
第二。機構推薦就一定是對的嗎?一般推薦就跌吧。還有今年重倉地產的,該哭了吧。取消機構推薦。最多做個預測
第三,跟風太嚴重,一個交易所,所有大戶幾乎商量控股幾乎差不多。這樣很容易控制股票價格。這個幾乎每個營業廳都有這現象。一起拉。一起賣。
第四。外資肯資助,我們干什麼不敢吃?他們對賭中國人民幣升值。我們怎麼不先吃了。然後再少吐點給他們呢。他們幫我們投資有什麼不好呢?只要處理的好。為什麼怕我們吃虧?
第五。名嘴真的就強嗎?我看就是靠張嘴吧。我記得07年,那些在電視上的專家,會炒股嗎?記得有個人私底下回答說。我不炒股。炒股票干什麼,我這樣動動嘴錢就到手了。這些人就是誤導大家。與其全滅了 。讓大家輕靜。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何必讓他們誤導。全關閉。
第五,開戶必上課,要不很多人好盲目。。。多宣傳啊。。現在的 很多還很盲目的。。
㈧ 中國股票交易機制是什麼
交易方式:經紀制
交易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交易規則:
(1)交易時間: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始和結束交易
(2)交易單位:一個交易單位為一手,委託買賣的數量為一手或一手的整數倍
(3)報價方式:採用電腦報價方式,接受市價申報和限價申報
(4)價格決定: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
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為5%
交割方式:T+1交割制度,貨銀對付原則
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第三方存管,出入資金額度沒有限制
㈨ 我國的證券交易所對於股票交易實行的是什麼制度
T+1交易制度:當天買,第二天才能賣。
漲跌停板制度:普通股票每天最多漲跌幅是10%,st類(連續虧損)股票每天最多漲跌幅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