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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歐是什麼意思 2025-07-21 04:45:05
王澤龍 2025-07-21 04:38:56

美國股票內幕交易

發布時間: 2021-08-26 07:21:12

Ⅰ 股票內幕交易罪得判幾年刑罰

構成內幕交易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對內幕交易的行為的處罰

1、行政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人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主要包括:

(1)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

(2)沒收違法所得;

(3)並處罰款。對於證券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的,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期貨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應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並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4)警告。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

除行政處罰外,內幕交易行為人還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證券市場禁入的行政監管措施,甚至可能會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

2、刑事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內幕交易罪: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4)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的。

(1)美國股票內幕交易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七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八條

二次以上實施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理的,應當對相關交易數額依法累計計算。

第九條

同一案件中,成交額、佔用保證金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額分別構成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照處罰較重的數額定罪處罰。

構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為人的成交總額、佔用保證金總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定罪處罰,但判處各被告人罰金的總額應掌握在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Ⅱ 股票中內幕交易行為的特徵

內幕交易行為具有如下特徵:其一,違法行為主體具有特定性和廣泛性。違法行為主體包括禁止證券交易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內幕信息泄露人、非法獲取內幕信息人、短線交易行為人、「老鼠倉」行為參與人等。《證券法》第74條還對內幕信息知情人作了歸納。其二,違法行為產生於對信息不對稱的利用。即利用行為主體的特殊地位,在信息的獲得和利用上形成不對稱優勢。因此,考慮到作為受害者的中小投資者處於弱勢地位,故必須在法律制度上予以特殊保護。其三,違法行為具有隱蔽性和多樣性。即違法行為主體充分利用證券交易制度中的種種不完善與執法不嚴,規避法律和反監管以獲得非法收益。其四,內幕交易行為往往同虛假陳述行為、操縱市場行為相聯系,相互配合,前後連接,互為因果。

Ⅲ 為什麼外國的股市是沒有內幕交易為什麼中國股市只是為了上市公司的利益股民被割韭菜了就是活該。

誰說國外市場就沒有內幕交易呢?暗箱操作,國際上一直就存在這種事情。包括美國那個總統特朗普他不也,他自己也是操作自己的股票。他是一個生意人,他也不肯吃這個虧。自然他的第一反應是看著自己這個公司的這個股價著急啊。。。

Ⅳ 為什麼美國股票沒有跌停

這跟各個地區,各個國家的金融政策有很大關系,首先雖然美股沒有跌停這一個概念,但實際上並不是意味著美國可以不斷的下跌,我們都知道在1987年之後,美股因為大量的下跌,所以在當時就出台了一個熔斷機制,而這個熔斷機制在2020年的時候接連啟動了五次。那麼今天就跟大家來探討一下,美股的下跌機制和熔斷機制到底有哪些區別。

第三,如何看待這樣一種模式。

其實從股市的本源就可以看出,它是屬於一種資金密集型產業,而作為資金密集型產業,素質是極為敏感的,美股雖然沒有跌停這個機子,但實際上它的熔斷機制也是極為嚴肅的。雖然看起來他的限制並不是非常的嚴格,一旦產生壟斷,只會限制暫停交易15分鍾。但實際上如果持續下跌的話,那麼將會直接暫停當天的所有交易,這個對整個市場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Ⅳ 簡述操縱股票價格及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Ⅵ 關於股票內幕交易的問題

是內幕交易,根據情況可以入刑。依據的是以下的第3條。
內幕交易罪,是指評判或者通曉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或者單位,在涉及股票、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股票、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下列各項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過受超過凈資產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長,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法院依法撤銷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1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1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1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1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1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Ⅶ 國外股市控制內幕交易的相關法律(求助,急)

國外股市內幕交易研究綜述
馮宗容,趙山,高承佳
股市內幕交易是國外金融市場理論的研究熱點領域。國外內幕交易研究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在初始階段 ,研究尚停留在經驗水平 ;2 0世紀 80年代中後期以來 ,內幕交易研究基本進入成熟階段。這一階段的研究以噪音理性預期均衡模型為研究工具 ,對內幕交易進行了較為全面的分析。同時 ,內幕交易對內部交易人、外部交易者和上市公司也有著復雜的影響。
【作者單位】:四川大學 四川成都610064 (馮宗容;趙山);四川大學 四川成都610064(高承佳)
【關鍵詞】:內幕交易;股市運行;個體利益
【分類號】:F831.5
【DOI】:cnki:ISSN:1001-4950.0.2001-11-005
你可以在此下載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WGJG200111005.htm
有CAJ和PDF兩種閱讀方式

Ⅷ 股票內幕交易是什麼

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管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發行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它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Ⅸ 美國如何打擊操縱股市

新華社信息北京9月13日電 10日出版的《國際先驅導報》刊登該報記者
[淘股吧]
陳剛發自紐約的文章,介紹了美國如何嚴打莊家操縱股市的行為。文章指出,猖獗
的幕後莊家在華爾街也出現過,但邪不勝正,操縱價格的行為最終都被監管方繩之
以法。文章摘編如下:
最近,中國股市有兩個熱門話題,ST金泰(600385)連續42個漲停,
「惡庄」再現市場;同時,證監會出台了《證券市場操縱行為認定辦法》和《證券
市場內幕交易行為認定辦法》,認定了連續交易、約定交易、自買自賣等8類行為
屬於市場操縱行為。這兩個方向相反的新聞充分證明了中國股市監管方與莊家斗爭
之激烈。
事實上,自從股市誕生以來,市場操縱也伴隨而生,在利益驅使下,投機者與
監管者間的較量從來沒有間斷過,在資本市場最發達的美國情況也是一樣。
美國也曾經歷「強盜貴族」時代
美國股市在早期同樣是價格操縱行為盛行,當時的一些人甚至企圖為價格操縱
正名,認為這是市場本身規律決定的。到了19世紀末20世紀初,股票欺詐幾乎
成為整個市場體系的一部分。
「強盜貴族」時代的多數大人物,如洛克菲勒、摩根、肯尼迪等,或多或少地
都通過不光彩的手段和欺詐發跡。在1929年美國股市崩盤前的那輪過熱的牛市
中,坐莊的行為屢見不鮮。交易商操縱股價,快速拉高價格,將不知情的投資者吸
引過來,然後平倉出貨。因為無線電公司受到當時市場追捧,1929年美國無線
電公司的股價曾經炒到500美元,然而到了1932年,該股的股價只剩下3美
元。
在1928年到1929年股市崩盤前,美國幾家主要銀行,包括大通國民銀
行(摩根大通銀行的前身)、國民花旗銀行都在股市風潮中扮演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大通國民銀行主席維金被認為是最出格的莊家,他不僅通過私募基金炒作公司的股
票,還從自己的銀行借出800萬美元托市。
美國定義價格操縱范圍更廣
1929年美國股市崩盤引發了美國空前的經濟危機。之後,美國政府和國會
開始對華爾街進行清算,華爾街大量習以為常的陋習被公之於眾。從1933年到
1940年,美國相繼出台了《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將市場操縱認定為犯罪。
2002年通過的《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即薩班斯法)規定,任
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多可監禁25年或處以罰款。
這次中國證監會具體定義了8種價格操縱行為,但在美國,價格操縱行為在證券立
法中並沒有明確的定義。美國規范市場操縱行為的法律規則包括1933年《證券
法》第17條、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9條、第10條以及相關規則。但是
這些規定非常原則性,具體操縱行為的認定主要還是依靠法院的判例,而各種判例
對價格操縱行為的認定更加詳細。
根據立法與判例,操縱行為主要包括對敲和對倒、誘使他人買賣為目的的交易
行為、鎖定價格行為、集中買賣、在分銷中邀買證券、散布虛假信息操縱市場、限
制證券的供給、定購證券卻無意買入、公司的不當管理等等,種類遠比中國多。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美國市場操縱行為數量有所下降,但其形式也變得更加
隱蔽。上個世紀90年代,華爾街的券商採用「間接操縱價格」的辦法,在198
9年至1994年間,操縱以技術股為主的納斯達克股市的交易價格,使得投資公
司的利潤增加,從而抬高投資公司股價。美國證交委從1994年開始調查此案,
最後迫使華爾街的券商們被迫支付9.1億美元賠償。
2001年,包括高盛、美林等在內的美國10家投資銀行被指控利用在公開
發行股票市場的壟斷操縱股價。這些操縱行為非常隱蔽,主要是讓首次公開上市的
新股流向某些特定的投資者,而交換條件是這些投資者必須在二級市場支撐股票價
格。2002年,10家投行同意支付總額超過14億美元的罰款。
相對於美國市場,中國的證券市場仍處於發展階段,也必然會受到各路莊家新
招式的考驗。如何參照國外經驗強化市場監管、針對性執法將成為下一個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