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在交易中如何計算買賣價位
移動平均法,是指數平均法
MA(移動平均線)是將一定時期內的價格(指數)加以平均,並把不同時間的平均值連接起來,形成一根MA.
移動平均可分為算術移動平均線(SMA)、加權移動平均線(WMA)、和指數平滑移動平均線(EMA)。
EMAt(N)=C*1/N+EMA(t-1)*(N-1)/N
Ct——計算期中第t日的收盤價;
EMA(t-1)——第(t-1)日的移動平均數。
B. 每日股票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9:30看盤後的變動是由買盤、外盤推動的,就像賣白菜一樣。
但開盤價則是由囤積白菜的業主(或菜販子)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收盤價格
1收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2收盤價格是許多指標的基礎數據
D. 在股票交易中買一價,買二價還有賣一價,賣二價代表的是什麼意思啊
買一是委託買入的所有報價中最高的價格,買二其次。賣一就是委託賣出中報價最低的價格,賣二其次。
E. 在股票交易中,什麼價格是分析股票市場行情的最基礎數據
在股票交易中,對於價格的分析有很多中,比如說是上證指數的分析當然以收盤價為主,但各股則要看具體情況再說!
F. 交易中的股票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一個極端情況:假如一隻在正常交易的股票昨日收盤10元,今日剛完成的一筆成交價格也是10元,那麼現在股價就應該是10元(對嗎?即時的股價是看最近一筆成交價格是嗎?跟所掛的買單賣單無關是嗎?)
是的!
然後突然所有的賣單都撤掉了,隨後買單封至漲停價11元,但沒有任何成交,最近一筆交易價格還是10元。那麼現在該股票的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如果這個情況(無成交)持續直至收盤,那收盤價格是10元還是11元?該股票今日算不算漲停?明天的漲停價回事12.1(11*110%)元嗎?
現在的價格是10元。該股票沒有漲停。明天漲停價是11元
G. 現在的股票交易中,費用都有哪些,多少
現在的股票交易中,費用都有哪些:
不同的營業部的傭金比例不同,極個別的營業部還要每筆收1-5元委託(通訊)費。
交易傭金一般是買賣股票金額的0.1%-0.3%(網上交易少,營業部交易高,可以講價,一般網上交易0.18%,電話委託0.25%,營業部自助委託0.3%。),每筆最低傭金5元,印花稅是賣出股票金額的0.1%(基金,權證免稅),上海每千股股票要1元過戶手續費(基金、權證免過戶費),不足千股按千股算。
由於每筆最低傭金5元,所以每次交易為5÷傭金比率、約為(1666-5000)元比較合算.
如果沒有每筆委託費,也不考慮最低傭金和過戶費,傭金按0.3%,印花稅0.1%(單邊)算,買進股票後,上漲0.71%以上賣出,可以獲利。
買進以100股(一手)為交易單位,賣出沒有限制(股數大於100股時,可以1股1股賣,低於100股時,只能一次性賣出。),但應注意最低傭金(5元)和過戶費(上海、最低1元)的規定.
您可以在第二天,網上交易的「歷史成交」或「交割單」欄目里,看到手續費的具體明細
H. 在股票交易中,什麼價格是分析股票市場行情的最基本數據
收盤價格
收盤價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I. 股票交易中價格問題麻煩知道的朋友說一下!!!
兩次交易成交總金額除以持股數就是實際成本價;也就是132000/1400=9.43左右;持倉均價交易軟體自動顯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