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賣股票手續費怎麼算
你好,股票交易手續費主要分成三大部分:
一、印花稅
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稅已由雙邊徵收改為向賣方單邊徵收,收取成交金額的0.1%,由券商代扣,交易所統一代繳,支付給財稅部門。印花稅只有賣股票時才會收取,買股票不會收取,買賣場內基金、債券等交易都不收印花稅。
二、券商傭金
根據監管規定,券商股票交易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0.3%,每筆交易傭金最低5元起,買股票和賣股票都要交費。根據實際情況,目前大部分券商針對個人客戶的傭金通常在萬2到萬3左右,有的小券商可以免除股票最低5元限制。
三、其他雜費
其他雜費包括證券監管費和證券交易經手費。證券監管費一般是成交金額的0.002%,證券交易經手費按成交金額雙邊收取0.0087%,兩者合計可以看成是萬分之0.2左右。
總的來說,股票交易大頭是印花稅和傭金。以買賣5萬元股票為例,假如傭金水平為萬3,那麼交易傭金總計30元(最低5元),印花稅50元,其他雜費1元,總花費81元左右。
B. 現在股票交易手續費怎麼算
一、舉例1、假設股民A在上交所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了10000股某股票,3個月之後,又以18元的價格全部賣出,股民A需要繳納的股票交易手續費為多少元(雙方約定傭金比例為0.3‰)
2、購買股票:購買股票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因此印花稅費用為0。過戶費為交易股數的0.2‰,即10000X0.2‰=2元;證券交易經手費為實際成交金額的0.0487‰,即15X10000X0.0487‰=7.305元;券商傭金比例為0.3‰,即15X10000X0.3‰=45元。購買股票時,股民A所需支付的交易手續費為:2+7.305+45元=54.305元。
3、賣出股票時:印花稅費率為1‰,因此印花費費用為18X10000X1‰=180元;過戶費為交易股數的0.2‰,即10000X0.2‰=2元;證券交易經手費為實際成交金額的0.0487‰,即18X10000X0.0487‰=8.766元;券商傭金為18X10000X0.3‰=54元。賣出股票時需要支付的交易手續費為:180+2+8.766+54=244.766元。
(2)買股票支付的交易費用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准。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轉交投資者保護基金,0.03896‰為交易所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過戶費由目前滬市按照成交面值0.3‰雙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額0.0255‰雙向收取,一律調整為按照成交金額0.02‰雙向收取。按照近兩年市場數據測算,降幅約為33%。同時,滬股通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幣 計收(雙向收取)」修改為「按成交金額0.02‰元人民幣計收(雙向收取)」,此收費標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C. 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屬於什麼科目
購買股票的交易費用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一種情況,應計入投資收益科目。
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於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包括支付給代理機構、咨詢公司、券商等的手續費和傭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為了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收取現金股利或利息、處置等業務,企業應當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的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等;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以及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D. 買賣股票的交易費用有哪些
交易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過戶費、其他費用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印花稅。印花稅是根據國家稅法規定,在股票(包括A股和B股)成交後對買賣雙方投資者按照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的稅金。印花稅的繳納是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交割中代為扣收,然後在證券經營機構同證券交易所或登記結算機構的清算交割中集中結算,最後由登記結算機構統一向征稅機關繳納。其收費標準是按A股成交金額的4‰計收,基金、債券等均無此項費用。
二、傭金。傭金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成交之後按成交金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券商的
費用。此項費用一般由券商的經紀傭金、證券交易所交易經手費及管理機構的監管費等構成。傭金的收費標准為:(1)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5%,起點為10元;債券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上際,可浮動),起點為5元;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5‰,起點為10元;證券投資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5‰,起點為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准為:3天、7天、14天、28天和28天以上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額0.15‰、0.25‰、0.5‰、1‰和1.5‰以下浮動。(2)深圳證券交易所,A股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5‰,起點為5元;債券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上限),起點為5元;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3‰,起點為5元;證券投資基金的傭金為成交金額的2.5‰,起點為5元;回購業務的傭金標准為: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回購品種,分別按成交金額0.1‰、0.12‰、0.2‰、0.4‰、0.8‰、1‰、1.2‰、1.4‰、1.4‰以下浮動。
三、過戶費。過戶費是指投資者委託買賣的股票、基金成交後買賣雙方為變更股權登記所支付的費用。這筆收入屬於證券登記清算機構的收入,由證券經營機構在同投資者清算交割時代為扣收。過戶費的收費標准為: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基金交易的過戶費為成交票面金額的1‰,起點為1元,其中0.5‰由證券經營機構交登記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免收A股、基金、債券的交易過戶費。
四、其他費用。其他費用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的委託費(通訊費)、撤單費、查詢費、開戶費、磁卡費以及電話委託、自助委託的刷卡費、超時費等。這些費用主要用於通訊、設備、單證製作等方面的開支,其中委託費在一般情況下,投資者在上海、深圳本地買賣滬、深證券交易所的證券時,向證券營業部繳納1元委託費,異地繳納5元委託費。其他費用由券商根據需要酌情收取,一般沒有明確的收費標准,只要其收費得到當地物價部門批准即可,目前有相當多的證券經營機構出於競爭的考慮而減免部分或全部此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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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買賣股票手續費一般是多少
當前股票交易費用由三部分組成:傭金、印花稅、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
1、印花稅:1‰(賣的時候才收取,此為國家稅收,全國統一)。
2、過戶費:深圳交易所無此項費用,上海交易所收費標准(按成交金額的0.02‰人民幣[4])。
3、交易傭金:最高收費為3‰,最低收費5元。各家劵商收費不一,開戶前可咨詢清楚。
假設你買入10000股,每股票價格為10元,以此為例,對其買入成本計算:
買入股票所用金額:10元/股×10000股=100000元;
過戶費:0.02‰×100000=2元(滬市股票計算,深市為0);
交易傭金:100000×3‰=300元(按最高標准計算,正常情況下都小於這個值)。
(5)買股票支付的交易費用擴展閱讀: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F. 企業購買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怎麼做分錄
如果是溢價發行股票,應從溢價中抵扣,沖減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無溢價發行股票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抵扣的,應將不足抵扣的部分沖減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而對於企業發行股票支付手續費,應當從股票溢價中扣除,溢價不足抵扣的部分,沖減資本公積。手續費和傭金不計入成本。
具體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股本
貸: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貸:銀行存款
(6)買股票支付的交易費用擴展閱讀: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業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包括購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權投資等。
二、小企業對外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應當視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分別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小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通常情況下,小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權益法核算。
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的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按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一)以現金購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投資成本。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
應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減去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後的差額,作為投資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等科目。
四、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成本法核算時,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一般應當保持不變。
(二)股權持有期間內,企業應於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確認投資收益。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應由本企業享有的部分,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五、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的賬務處理。
(一)採用權益法核算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應根據享有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份額的變動,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進行調整。
(二)股權持有期間,企業應於每個會計期末,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當年實現的凈利潤或凈虧損的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如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企業應按應事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如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則應作相反分錄,但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減記至零為限。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息」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分得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息」科目。
六、小企業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七、本科目應按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