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方式
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1)協議轉讓
相對比較隨意,可以掛單讓別人點擊成交,也可以預設一個倒手暗號,雙方的成交額、暗號、價格必須完全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設漲跌幅限制,因而價格變動很劇烈。通常來講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流動性較差,絕大部分公司掛板至今沒有成交過。
(2)做市轉讓
簡單介紹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因此做市商為新三板提供了流動性,股權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
(3)競價交易
目前還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創業板市場使用一樣的競價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諸如投資者准入之類的門檻,大體上將會和主板市場差不多,同時我們預期競價交易的公司將會推出一個專門的交易層次,門檻也會相比上兩種更為寬松一些,當然相應地,在競價交易層次上的公司也會最為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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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除大宗交易外新三板股票收盤時間是交易日的幾點
交易時間於A股的二級市場交易時間是一致的。 周一至周五:9:30——11:30 13:00——15:00 遇到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不開市。
新三板股票委託數量:每筆委託的股份數量應不低於1000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1000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三板市場的股票名稱後面有1、3、5的數字,表示每周交易幾天。5、表示每天交易,3表示每周1、3、5交易,1、表示周五交易。三板市場的交易規則是,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一手為1000股。
申報買入股份,數量應當為一手的整數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報賣出。從去年9月20日開始,根據股份轉讓公司的質量,在三板市場上實行股份分類轉讓制度。凈資產為負和為正的公司分別實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轉讓方式,轉讓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後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同時,股份轉讓價格實行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5%。投資者委託股份轉讓和非轉讓過戶(掛失除外),要交納印花稅和手續費。
拓展資料
1.新三板股票是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因為掛牌企業的有別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的,所以被形象地稱為「新三板」股票。又它叫做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一板市場通常是指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則是指創業板市場。相對於一板市場和二板市場而言,一般將場外市場稱為三板市場。
三板市場的發展包括老三板市場和新三板市場,即大家所說的老三板和新三板兩個階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成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則是在老三板的基礎上產生的。
2、新三板算不算上市公司
很多朋友會有因為非企業員工可以買到新三板公司股票;加上進行掛牌模式股票可以流通和可以募集資金等特點,認為新三板也是上市公司。其實這種判斷是錯誤的。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方面新三板不能公開發行股票,與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方式是不同;另一方面,新三板是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證券,所以新三板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掛牌,並不算上市。
不過新三板可以轉板上市,當然需要滿足上市條件才可以。
Ⅲ 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有何要求
您好,目前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的規定仍為:
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大宗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新規為:單筆申報數量最低為100股、最高不得超過100萬股,大宗交易除外。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該規定暫不實施,待市場平穩運行一段時間後再擇機實施)。
Ⅳ 新三板精選層交易規則
你好,新三板精選層交易規則幾大要點:
9:15-9:25是開盤集合競價時間,在這個時間段,接受限價訂單,大宗交易成交確認申報,禁止撤單。
9:25-9:30是靜默期,此時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確認申報。
9:30-11:30、13:00-14:57是連續競價時間,可以接受限價訂單、市價訂單,大宗交易成交確認申報。
14:57-15:00是收盤集合競價時間,接受限價訂單,大宗交易成交確認申報,並且禁止撤單。
15:00-15:30是大宗交易時段,可以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確認申報。
投資者通過限價委託或者市價委託買賣精選層股票,申報數量起點是100股,並且不設置整數倍的要求,也就是說,不足100股的部分要一次性賣出,例如,精選層支持申報101、103股等,如果剩餘90股就要一次性賣出。
二、漲跌幅限制
為匹配精選層公司股權分散度特點和流動性需求,精選層盤中交易採用連續競價交易制度,為了防止出現極端異常價格,精選層的股票設置了30%的價格漲跌幅范圍。在精選層股票的成交首日,不設置漲跌幅的限制,讓市場充分競爭定價。
三、臨時停牌機制
無價格漲跌幅的股票,市場在這期間可能出現不理智的情緒,可能會發生價格的暴漲暴跌,針對這樣的情況,精選層設置了臨時停牌機制。
當盤中交易價格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或者超過30%、60%的時候觸發臨時停牌機制。一旦觸發即進入10分鍾的臨時停牌狀態,給予市場一個冷靜的時間;投資者在這10分鍾內可以繼續申報,也可以撤單,但是系統不做撮合成交。
這里有一個特殊情形,如果某隻股票觸發停牌時間在14:50,此時連續競價交易時間不足10分鍾,停牌時間就不是10分鍾,而是停到14:57,並在復牌集合競價後,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Ⅳ 新三板怎麼樣大宗交易
你好,新三板大宗交易規則:
①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股票交易,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②投資者可以採用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進行大宗交易。
成交確認委託指令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和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等內容。
③全國股轉系統接受成交確認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確認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和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等內容。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④每個交易日的15:00至15:30為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
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
⑥全國股轉系統對證券代碼、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指定對手方交易單元、證券賬戶號碼相符及成交約定號一致的成交確認申報進行確認成交。
⑦大宗交易不納入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後計入當日該股票成交總量。
每個交易日結束後,全國股轉公司公布當日每筆大宗交易成交信息,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成交價格、成交數量、買賣雙方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等。
Ⅵ 新三板交易規則限價和定價的區別
新三板有4種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2]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轉讓系統提供三種交易方式:競價轉讓、協議轉讓、做市商轉讓。(註: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協議轉讓類型股票將全部自動轉換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2.所有轉讓類型的掛牌公司股票都可以進行盤後協議轉讓。)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時間(每次撮合前3分鍾不可撤單):
①基礎層:每個轉讓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創新層:每個轉讓日9:30(含)起,每10分鍾對接受的申報進行撮合,總計25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所有轉讓以同一價格成交);
4、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交易時間
①開盤集合競價:9:15--9:25(9:20--9:25不得撤單);
②連續競價:9:30--11:30、13:00--14:57;
③收盤集合競價:14:57--15:00(不得撤單);
2、委託方式:限價委託、市價委託;
3、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9:30--11:30,13:00--15:00;
2、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成交價以做市商申報價格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協議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15:00--15:30;
2、委託數量: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即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
②掛單時,只有買賣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委託價格、委託數量、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相同的情況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號為720200;
4、委託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