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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對應的公司 2025-07-01 01:59:46

新三板股票大宗交易價格範圍

發布時間: 2022-04-23 16:20:06

Ⅰ 新三板怎麼樣大宗交易

你好,新三板大宗交易規則:
①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股票交易,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②投資者可以採用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進行大宗交易。
成交確認委託指令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和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等內容。
③全國股轉系統接受成交確認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確認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和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等內容。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④每個交易日的15:00至15:30為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
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
⑥全國股轉系統對證券代碼、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指定對手方交易單元、證券賬戶號碼相符及成交約定號一致的成交確認申報進行確認成交。
⑦大宗交易不納入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後計入當日該股票成交總量。
每個交易日結束後,全國股轉公司公布當日每筆大宗交易成交信息,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成交價格、成交數量、買賣雙方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等。

Ⅱ 新三板大宗交易規則

共同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盤中交易時間: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盤後交易時間:下午15:00~15:30。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在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即無論發生什麼情況,交易的時間都不會變。
申報價格和單位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是「每股價格」,即一股多少錢。最小的變動單位為0.01元,即可以10.01元申報,但不能10.001申報。
申報數量最低是100股,並且能夠以1股為單位進行增減,即可以申報101股或102股。賣出時,如果持倉股票有不滿100股的部分,得一次性賣出。
回轉交易
股票交易採用的是「T+1」機制,即今天買的股票在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不能夠當天買當天賣。比如在5月20號買入了A股票,如果想賣,只有等到5月21號或者之後。
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的條件是單筆申報數量不能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交易時間如下:
成交確認申報時間:早上9:15~11:30、下午13:00~15:00;
成交確認時間:下午15:00~15:30。
成交價格上限: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經成交的最高價格兩者中間,選取較高的那一個價格。
成交價格下限: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兩者中間,選取較低的那一個價格。
假如在5月20號,有隻股票A的收盤價是10元,當日成交的最高價是12元,最低價是6元。那麼,成交價格的上限就是13元,下限就是6元。
各層級交易規則
精選層
價格漲跌幅限制
在前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基礎上,連續競價股票有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30%。假如股票B的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是10元,那麼它的股價就會在7元到13元之間波動。
不過,還有兩種情況不設漲跌幅限制。一是在首日上市,即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二是股票終止掛牌後,恢復交易的首日。
臨時停牌
「臨時停牌」機制僅僅適用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
當股票價格首次比開盤價高或低30%、60%時,就會觸發臨時停牌機制,單次持續時間為10分鍾。如果停牌時間超過14:57分,先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基礎層、創新層
價格漲跌幅限制
基礎層和創新層的跌幅限制比例是50%,漲幅比例為100%,依據的依然是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如果股票C的上一交易日收盤價是20元,那麼它的股價將會在10元到40元之間波動。
不設漲跌幅的情況和精選層一樣。
成交原則
基礎層和創新層的成交原則有三個:
一是撮合原則,遵循「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規則;
二是成交價確定原則,即按照最大成交量進行交易的原則;
三是在集合競價期間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收盤價、開盤價
基礎層和創新層的開盤價是當日該股票的第一筆成交價;收盤價則是最後一筆成交價。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新三板股票交易執行差異化准入制度,即基礎層、創新層、精選層的准入條件不一樣。
在開通交易許可權的前10個交易日的日均資產,基礎層的投資者本人名下證券及資金賬戶得有200萬,創新層是150萬,精選層則是100萬。同時,他們又被劃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合格投資者。
以上就是新三板股票交易的相關制度。

Ⅲ 新三板大宗交易的申報要求

您好,新三板大宗交易申報要求: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的股票交易。

Ⅳ 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有何要求

您好,目前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的規定仍為:
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大宗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新規為:單筆申報數量最低為100股、最高不得超過100萬股,大宗交易除外。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該規定暫不實施,待市場平穩運行一段時間後再擇機實施)。

Ⅳ 新三板交易規則限價和定價的區別

新三板有4種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2]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轉讓系統提供三種交易方式:競價轉讓、協議轉讓、做市商轉讓。(註: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協議轉讓類型股票將全部自動轉換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2.所有轉讓類型的掛牌公司股票都可以進行盤後協議轉讓。)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時間(每次撮合前3分鍾不可撤單): 
①基礎層:每個轉讓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創新層:每個轉讓日9:30(含)起,每10分鍾對接受的申報進行撮合,總計25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所有轉讓以同一價格成交); 
4、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交易時間 
①開盤集合競價:9:15--9:25(9:20--9:25不得撤單); 
②連續競價:9:30--11:30、13:00--14:57; 
③收盤集合競價:14:57--15:00(不得撤單); 
2、委託方式:限價委託、市價委託; 
3、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9:30--11:30,13:00--15:00; 
2、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成交價以做市商申報價格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協議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15:00--15:30; 
2、委託數量: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即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 
②掛單時,只有買賣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委託價格、委託數量、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相同的情況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號為720200; 
4、委託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

Ⅵ 新三板大宗交易價格範圍

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

Ⅶ 創業板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如何確定

創業板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範圍適用《交易規則》相關規定。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該股票當日漲跌幅限制價格範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協議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之間確定。

Ⅷ 新三板大宗交易22塊最低多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