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申請上市需要什麼條件
公司上市有以下要求,你可以參考一下: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備上市的資格;
二、申請上市公司,公司經營必須是3年以上,在這三年內沒有更換過董事、高層管理人員、並且公司經營合法、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無虛假出資,沒有抽逃資金的現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冊資金至少3000萬,公開發行的股份是公司總股份的1/4以上,股本總額至少4億元,公開發行的股份10%以上;
上市公司財務狀況: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在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3000萬以上;2、發行前的股份總額至少3000萬以上;3、在最近的一期沒有彌補虧損;
4、最近一期的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20%以上;5、最近的3年會計年度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累計至少5000萬,或者最近的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3億以上;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資金,但是募集的資金之前必須要制定出嚴格的資金用途,所以重點是要嚴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備上市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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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港股主板IPO上市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1.財務要求
新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三項測試中的一項:
1)盈利測試:三年累計盈利≥5,000萬港元;及上市時市值最少5億港元;
2)市值/收入測試:上市時市值最少40億港元;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收入最少5億港元;
3)市值/收入/現金流量測試:上市時市值最少20億港元;最近一個經審計財政年度收入最少5億港元;前3個財政年度營業現金流入最少1億港元。
值得一提的是,從2022年1月1日起,港交所主板上市盈利門檻將大幅提高60%,並將盈利分布改為56%∶44%,即未來港交所主板上市企業在三年營業紀錄期的股東應占盈利,必須符合以下最低要求:最近一個財政年度不低於3500萬港元;前兩個財政年度累計不低於4500萬港元。
2.管理層、擁有權及控制權連續性
管理層及擁有權在至少最近3年內保持連續性,公司須在:1)最近3個財政年度內保持大致相同,管理層不變;2)及最近一個經審計的財務年度內保持擁有權和控制權不變
3.最低公眾持股量
無論何時,發行人已發行股本總額必須至少有25%由公眾人士持有,如發行人在上市時的市值逾100億港元,則香 港交易所可酌情接納低至15%的公眾持股量。
4.股東分布
股東數目須最少為300名,且上市時由公眾人士持有的證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眾股東實益擁有的百分比,不得超過50%。
5最少三名獨立董事,並必須占董事會成員人數至少三分之一。
6.要求每半年提交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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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主板上市的條件和要求
公司主板上市又稱作第一版上市,主板市場其實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證券市場,所以主板上市可以簡單理解為證券上市。我國對證券上市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不但有經營規模限制,還有企業效益的最低要求。下面就是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出來的相關法律依據。
一、主板上市條件是什麼法律規定
主板上市必須要有良好的經營條件、組織機構,並滿足一定的資本條件。
《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
二、主板上市需要什麼材料
《證券法》第十六條申請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下列文件:
(一)公司營業執照;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四)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規定聘請保薦人的,還應當報送保薦人出具的發行保薦書。
❹ 主板上市條件和要求
1、主板上市的條件主要是凈利潤,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盈利,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創業板上市要求兩年零盈利,且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或者資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
2、營業收入。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累計超過3億元。創業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3、經營性現金流入,與營業收入指標2選1主板上市要求三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創業板上市暫無要求。
4、凈資產與股本總額。主板上市要求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創業板上市要求發行錢資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三千三千萬元。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3)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4)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前款第(二)項規定和第(三)項「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