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關於股票交易,正確的說法是什麼
開始學習股票交易基礎知識的初學者應該能夠獲得多種優質教育資源。 就像騎自行車一樣,反復試驗,再加上不斷前進的能力,最終會導致成功。股票交易的一大優勢在於游戲本身可以持續一生。 投資者有多年的時間來發展和磨練他們的技能,二十年前使用的策略今天仍在使用。股票市場由交易所組成,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 股票在特定的交易所上市,它將買賣雙方聚集在一起,並充當這些股票的市場。
導師可以是家人、朋友、同事、過去或現在的教授,或者任何對股票市場有基本了解的個人。 一個好的導師願意回答問題,提供幫助,推薦有用的資源,並在市場變得艱難時保持精神振奮。 過去和現在的所有成功投資者在早期都有導師。盡管是“老派”,但今天仍在使用在線論壇,它們可以成為回答問題的好地方。絕大多數參與者都不是專業交易者,更不用說盈利交易者了。 聽從論壇的建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遵循貿易建議。
Ⅱ 沒有上市的股票是如何交易的書面合同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沒有上市不能交易,只能轉讓。協議轉讓,公證處公證過的才可以。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屠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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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官網或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Ⅲ 個人之間委託炒賣股票的協議是否有效
表示真實且不違法法律規定,協議有效。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3)股票交易有沒有買賣合同擴展閱讀
委託炒股注意事項
1、委託炒股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代理協議,無論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只要為雙方確認,法院通常作為委託合同和當事者意思自治原則加以認可。
2、簽訂委託炒股協議,特別是將自己的帳戶、密碼、資金或籌碼交給受託人操作、經營和交易,簽定委託炒股協議至少應當注意如下問題:
明確寫明受託人只有操作權(即買賣股票),無權存取款、撤銷或申請指定交易等;
寫清楚收益分配關系,利益與風險共擔關系等;寫明委託人的資金帳戶與委託人的深、滬股東帳戶對應,不能和任何其他資金帳戶和股東帳戶聯通;對受託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資金加籌碼低於某一數值,應當允許委託人中止操作。
3、委託人應當經常了解一下自己的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的情況。須知,受託人的許多行為不管其動機如何、盈虧如何,都是代表委託人的。
Ⅳ 炒股直接買直接賣,要簽合同嗎
你說的簽什麼合同,自己有了股票賬號就可以交易了,不用簽合同的呀。一般開戶後次日才能交易。
Ⅳ 股票交易有了合同號是否就表示成交
不是。合同號只是證券公司接受客戶的委託給出的合同號,並根據該合同向交易所申報委託數據。因此有了合同號並不表示已成交。
Ⅵ 股票可以私下簽協議買賣嗎
簽協議啊
Ⅶ 賣三板股票需要合同號么
先要開三板股東賬戶,登記後還要確權,一般7-15天後可以交易,在交易時間內可以賣出股票,操作方法和賣股票一樣,不需要合同號。
三板市場的全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是在主板退市後,集中在一起進行交易的股票簡稱三板股票。三板市場的股票代碼一般是4字開頭的,老三板A股票是400開頭 ,B股票是420開頭(B股統一用美元作交易貨幣),新三板股票是430開頭。
Ⅷ 股票買賣合同遺失怎麼辦呢
股票掛失的處理上也各不相同:
一、上海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帳戶掛失處理的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對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應由其指定交易所屬營業部負責辦理該投資者的證券掛失。
辦理掛失手續時,投資者要認真填寫《證券帳戶掛失凍結申請》;證券營業部工作人員認真審查投資者的本人身份證(如身份證同時遺失,須提供戶籍管轄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遺失證明,並貼本人近期證件照加蓋公章)或法人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後,核對其開戶資料、持倉情況、資金余額,並寫明具體掛失時間。在辦妥證券和資金掛失的凍結手續後,證券營業部根據投資者提供的由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及其代理機構開出相同證券帳戶登記資料的新證券帳戶,辦理相應的證券轉戶手續。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帳戶丟失掛失處理的規定。
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若投資者遺失了股票帳戶,應先到託管股票的證券營業部辦理證券凍結手續,然後投資者可憑身份證到原開戶處,也可就近選擇其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或直接到深圳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辦理掛失、補辦手續,法人機構憑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及經辦人身份證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Ⅸ 股票的交易發生有哪些股票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進行交易
直接從鯨選財經給你復制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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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貨交易
現貨交易亦稱現金現貨。它是指股票的買賣雙方,在談妥一筆交易後。馬上辦理交割手續的交易方式,即賣出者交出股票,買入者付款,當場交割,錢貨兩清。它是證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最初證券交易都是採用這種方式進行。以後,由於易數的增加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得當場交割有一定困難。因此,在以後的實際交易過程中採取了一些變通的做法,即成交之後允許有一個較短的交割期限,以便大額交易者備款交割。各國對此規定不一,有的規定成交後第二個工作日交割;有的規定得長一些,允許成交後四、五天內完成交割。究竟成交後幾日交割,一般都是按照證券交易的規定或慣例辦理,各國不盡相同。
現貨交易有以下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成交和交割基本上同時進行。第二,是實物交易,即賣方必須實實在在地向買方轉移證券,沒有對沖。第三,在交割時,購買者必須支付現款。由於在早期的證券交易中大量使用現金,所以,現貨交易又被稱為現金現貨交易。第四,交易技術簡單,易於操作,便於管理,一般說來現貨交易是投資,它反映了購入者有進行較長期投資的意願,希望能在未來的時間內,從證券上取得較穩定的利息或分紅等收益,而不是為了獲取證券買賣差價的利潤而進行的投機。
二、期貨交易
期貨交易是指買賣雙方成交後,按契約中規定的價格延期交割。期貸的期限一般為15-90天。 期貨交易是相當於現貨交易而言的。現貸交易是成交後即時履行合約的交易,期貨交易則將訂約與履行的時間分離開來。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並就買賣股票的數量、成交的價格及交割期達成協議,買賣雙方在規定的交割時期履行交割。比如,買賣雙方今日簽訂股票買賣合約而於30日後履約交易就是期貨交易。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簽訂合約後不用付款也不用交付證券,只有到了規定的交割日買方才交付貨款,賣方才交出證券。結算時是按照買賣契約簽定時的股票價格計算的,而不是按照交割時的價格計算。在實際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股票的價格在契約簽訂時和交割時常常是不一致的。當股票價格上漲時,買者會以較小的本錢帶來比較大利益;當股票價格下跌時,賣者將會取得較多的好處。所以,這種本小利大的可能性,對賣者和賣者都有強烈的吸引力。
期貨交易根據合同清算方式的不同又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在合同到期時,買方須交付現款,賣方則須交出現貨即合同規定的股票;第二種是,在合同到期時,雙方都可以做相反方向的買賣,並准備沖抵清算,以收取差價而告終。上述第一種方法通常稱為期貨交割交易;第二種方法通常稱作差價結算交易。這兩種交易方法的總和又稱為清算交易。
投資者進行期貨交易的目的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以投機為目的,在這種條件下,買方與賣方都是以預期價格的變動為基礎或買或賣,買方期望到期價格上升,准備到期以高價賣出,謀取價差利潤;賣方期望證券價格下跌,以便到期以較低的價格買進,沖銷原賣出的期貨合同,並賺取價差利潤;第二,以安全為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的期貨交易就是買賣雙方為避免股票價格變動的風險,而進行的期貨股票買賣。
總之,期貨交易帶有很強烈的投機性,採取這種交易方式的買賣雙方往往懷有強烈的賭博心理。買者通常不是要購買股票,在交割期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漲,他還可以高價賣出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到好處;賣者手中也不一定握有股票,在交割期未到來之前,若股票行市看跌,他還可以低價買進與原交割期相同期限的遠期股票,從中得利。所以,在股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可以靠 買空 和 賣空 牟取暴利。
三、信用交易
信用交易,又稱墊頭交易,是指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供給信用,使投資人可以從事買空、賣空的一種交易制度。在這種方式下,股票的買賣者不使自己的資金,而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的信用,即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付資金,進行的買賣的交易。各國因法律不同,保證金數量也不同,大都在30%左右。 一些股票交易所,又把這種交付保證金,由證券公司或金融機關墊款,進行股票買賣的方式,稱為保證金交易。
Ⅹ 常見的股票交易方式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買賣的具體形式和方法。
在實際的證券交易業務中,證券交易的方式可以說是千姿百態,應有盡有。按交易主體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相對買賣、拍賣標購、競價買賣,按訂約與清算期限的關系劃分為。現貨交易、期貨交易、期權交易、保證金信用交易;按證券交易地點不同,將證券交易方式分為:局部交易、櫃台交易、拍賣市場的買賣、交易所在場交易等。
( 1)拍賣標購。拍賣標購使買賣某一方變成多個,要麼一個賣主對多數買主,要麼一個買主對多個賣主,在這種條件下,不僅有買主或賣主的競爭,而且有買主與買主,賣主與賣主之間的競爭。在一個賣主與多個買主的交易中,買主竟相出高價,謀求購買某種出售的標的物,賣主則與出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方法也叫拍賣。拍賣一皎以公開叫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叫價的方法有兩種,即遞價由低向高逐漸提高的普通拍賣和報價(賣主和出售價)由最高逐次下降的荷蘭式拍賣。另一方面,在一個買主與多個賣主的交易中,賣主競相報出較低價格,以求買主購買他們的標的物,買主則與出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這種交易的方式就稱標購。無論是拍賣還是標購,由於是多數個體的競爭,在達成均衡價格方面都比相對買賣略勝一籌。
( 2)競價買賣。競價買賣與拍賣標購的區別在於:交易的雙方,即買主和賣主,都是多於一個的多數買主與多數賣主之間的交易,竟價買賣把全國或某地區的證券供求集中在證券交易所,使很多買主與很多賣主相互竟價,以實現出價最高的買主與報價最低的賣主達成交易。由於這種買賣方式集中了多數的買主和賣主,並以相互競價的方式達成交易,因而比相對買賣和拍賣、標購都較好地體現出均衡、公平合理的價格。
( 3)相對買賣。相對買賣是一個買主對一個賣主的交易,大多數商務交易都採取這種方法,是屬於原始交易方法。買方或賣方根據各自的標准選擇合適的賣方或買方,以達成交易合同,直至合同履行。
( 4 )期權交易,又稱選擇權交易。即按契約規定的期、價格和數量,買賣某一特定有價證券的權利所進行的交易。
( 5 )信用交易。也稱墊頭交易。指股票投資者通過交付保證金得到經紀人的信用而進行的交易。
( 6)現貨交易。所謂現貨交易就是買賣成交後,立即(一般指當天)履行合同的交易。
( 7 )期貨交易。期貨交易與現貨交易不同,它是成交與履約間隔開來的一種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