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買賣交易的規則是怎樣的呢
在中國股票買賣交易執行的是T+1交易制度。即當天你買好股票後,是不可能賣出去的,要等到下一下交易日時可以賣。如果你當天賣出股票,因為資金可以即時到賬,所以可以在你成功賣出股票的時候,就可以買進股票。 此外,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對於股票交易時間,目前A股市場交易時間為非法定節假日的周一到周五,上午9: 30-11: 30, 下午13: 00-15:00。所有節假日或者周末,A股都會休市。其次是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股票買賣按照價格有限、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上午9: 15-9: 25進行集合競價,這個時間段可以開始報價,9: 20前的報價可以撤銷,9: 20後的報價不能撤銷,系統收集所有人的買賣報價後,統-按照價格和時間原則集中撮合,成交額最大的交易,對應價格即為開盤價。9: 30-11: 30,13: 00-15: 00為連續競價時間,系統對有效委託進行逐筆處理,遵循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最後是股票交易單位。股票交易單位為「股」,平時看到的股價就是每股價格,買股票至少要買1手或其整數倍,1手=100股。如果申購新股,至少要申購1000股。賣出股票則沒有太多限制,最低1股也能賣出。
拓展資料:
1、股票交易的介紹。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股票交易。
2、股票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❷ 港股交易時間和規則
港股交易時間和規則如下:
一、港股交易時間:
1、港股的交易時間分為開市前時段、早市、午市、收市競價時段。
2、開市的時間為上午10點到下午12點30分,午市為下午14點30分到下午16點,收市競價時段 為下午16點到16點10分
港股的交易規則:
1、不設置漲跌板:不同於A股,港股是不設置漲跌板限制的,短時內出現大幅度的盈利或者虧損是比較常見的現象。另外,港股比較容易受 夜間歐美市場消息及走勢影響,比如說加息降息,戰爭等,因為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歐美市場的一些消息。
2、實時交易:港股可以當天買進當天賣出,不受次數的限制。
3、可以做空:做空,也叫作沽空交易,港股是可以做空的,但不是每個股票都可以,在港交所的網站上,可以查詢到可沽空股票的名單。
4、T+2交收: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
5、交易手數由上市公司確定:交易手數是最低的買賣股數,買賣數量必須是其倍數。
(2)股票交易交收規則擴展閱讀:
一、港股通開戶條件:
已經開通了上海或深圳的A股證券賬戶;在前二十個交易日內的日均資產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並且通過了風險測評與知識測試。
(一)個人客戶申請開通港股通的條件:
1、已經開通了上海或深圳的A股證券賬戶;
2、在前二十個交易日內的日均資產不少於50萬元人民幣,可臨櫃辦理;
3、做過風險測評問卷,如果已經做好了的,結果2年內都有效;
4、了解港股通業務知識,並且通過了知識的測試;
5、沒有不良的信譽問題,近3個月內沒有被進行過異常交易警示;
6、沒有被法律、行政部門禁止和限制參加港股通股票交易的情況存在。
(二)機構客戶申請開通港股通的條件:
1、機構要開通港股通賬戶需要到現場辦理;
2、其要准備的材料有: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
3、至於機構客戶申請開通港股通賬戶要滿足的條件如下所示:
(1)已經開通過了上海或深圳A股的證券賬戶;
(2)完成了最新風險測評問卷,所測評的問卷結果2年內都有效;
(3)沒有不良信譽問題,近3個月內沒有異常交易警示;
(4)沒有被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禁示或限制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的情況。
❸ 轉債股票交易規則t+0
可轉債實行T+0交易,即實現當天買當天賣。交易費用:1、深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2、滬市:投資者委託券商買賣可轉換公司債券須交納手續費,上海每筆人民幣1元,異地每筆3元。成交後在辦理交割時,投資者應向券商交納傭金,標准為總成交金額的2‰,傭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股票T+0平台,是一種證_(或期貨)交易制度平台。凡在證_(或期貨)成交當天辦理好證_(或期貨)和價款清算交割手續的交易制度,就稱為T+0交易。通俗的說,就是當天買入的證_(或期貨)在當天就可以賣出。T+0交易曾在我國證_市場實行過,因為它的投機性太大,為了保證證_市場的穩定,現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即當日買進的,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滬深市場股票
交易日:周一~周五(法定節日除外);9:15 —— 9:25集合競價;9:30 —— 11:30 前市,連續競價;13:00 —— 15:00 後市,連續競價 ;(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 ;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本所交易日的15:00-15:30,本所在上述時間內受理大宗交易申報。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4:30-15:00登陸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進行開始前的准備工作;大宗交易用戶可在交易日的15:30-16:00通過本所大宗交易電子系統查詢當天大宗交易情況或接收當天成交數據。
中國香港股票
周一至周五: 早市 9:30-12:00午市 13:00-16:00;周六、周日及香港公眾假期休市;香港股票交易規則:1. 實際交收時間為交易日之後第2個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戶不能提取現金、實物股票及進行買入股份的轉託管。2. 港股買賣可做T+0回轉交易。
❹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交易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
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證
券市場運行秩序,根據《證券法》《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
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業務
規則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在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交易,適用本規則。
第三條 股票交易及相關活動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
則,禁止證券欺詐、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主辦券商、投資者等市場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律法
規、部門規章及全國股轉系統有關業務規則,遵循自願、有償、
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條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以下
簡稱全國股轉公司)為股票交易活動提供服務,並依法對相關
股票交易活動進行自律管理。
第六條 股票交易採用無紙化的公開交易形式,或經中國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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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第二章 交易市場
第一節 交易設施與交易參與人
第七條 全國股轉公司為股票交易提供相關設施,包括交
易主機、交易單元、報盤系統及相關通信系統等。
第八條 主辦券商進入全國股轉系統進行股票交易,應當
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取得交易許可權,成為交易參與人。
第九條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全國股轉系統申請開設的
交易單元進行股票交易。
第十條 交易單元是交易參與人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設立
的、參與全國股轉系統股票交易,並接受全國股轉公司服務及
監管的基本業務單位。
第十一條 主辦券商在全國股轉系統開展證券經紀、證券
自營和做市業務,應當分別開立交易單元。
第十二條 交易單元和交易許可權的具體規定,由全國股轉
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節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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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
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
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
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
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 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第十五條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
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 2 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
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
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
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
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
第十六條 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其
中一家做市商應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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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
第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強制變更
股票交易方式:
(一)掛牌公司進入精選層的,股票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
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
(二)掛牌公司調出精選層的,股票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
相應市場層級交易方式;
(三)基礎層、創新層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為其做
市的做市商不足 2 家,且未在 30 個交易日內恢復為 2 家以上的
交易方式強制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四)基礎層、創新層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
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恢復交易期間,交易方式強制變更
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五)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節 交易時間
第十八條 全國股轉系統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
統休市。
第十九條 做市和競價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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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13:00 至 15:00。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
延。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第三章 股票交易一般規定
第二十條 投資者買賣股票,應當以實名方式開立證券賬
戶和資金賬戶,與主辦券商簽訂股票買賣委託代理協議,並簽
署相關風險揭示書。
投資者開立證券賬戶,應當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
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條 投資者可以通過書面委託方式或電話、自助
終端、互聯網等自助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投資者進行自助委託的,應按相關規定操作,主辦券商應
當記錄投資者委託的電話號碼、網卡地址、IP 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 主辦券商接受投資者的買賣委託後,應當確
認投資者具備相應股票或資金,並按照委託的內容向全國股轉
系統申報,承擔相應的交易、交收責任。
主辦券商接受投資者買賣委託達成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向
主辦券商交付其委託主辦券商賣出的股票或其委託主辦券商買
入股票的款項,主辦券商應當向投資者交付賣出股票所得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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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買入的股票。
第二十三條 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銷或失效的委託,主辦券商應當在確認後及時向投資
者返還相應的資金或股票。
第二十四條 主辦券商應按照接受投資者委託的時間先後
順序及時向全國股轉系統申報。
第二十五條 申報指令應當按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格式傳
送。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申報的內容及方式。
第二十六條 主辦券商應當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委託和申
報記錄。
第二十七條 投資者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
100 股。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 100 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
賣出。
第二十八條 股票交易的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股票
交易的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 0.01 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
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第二十九條 股票交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 100 萬
股,大宗交易除外。
第三十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股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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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和單筆申報最大數量。
第三十一條 申報當日有效。
買賣申報和撤銷申報經全國股轉系統交易主機確認後方為
有效。
第三十二條 主辦券商通過報盤系統向全國股轉系統交易
主機發送買賣申報指令。買賣申報經交易主機撮合成交後,交
易即告成立。按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於成立時生效,交易記錄
由全國股轉公司發送至主辦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統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
嚴重後果的交易,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採取適當措施或認定無效。
對顯失公平的交易,經全國股轉公司認定,可以採取適當
措施。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規則,嚴重破壞證券市場正常運行的
交易,全國股轉公司有權宣布取消交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
規交易者承擔。
第三十四條 按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其成交結果以交易
主機記錄的成交數據為准。
第三十五條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全
國股轉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報價過程中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第三十六條 按照本規則達成的交易,買賣雙方必須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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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結果,履行清算交收義務。
股票交易的清算交收業務,應當按照中國結算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 全國股轉公司每個交易日發布股票交易即時
行情、股票交易公開信息等交易信息,及時編制反映市場交易
情況的各類報表,並通過全國股轉系統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
他媒體予以公布。
第三十八條 全國股轉系統按照交易方式、股票所屬市場
層級等對股票即時行情實行分類揭示。
第三十九條 全國股轉公司負責全國股轉系統信息的統一
管理和發布。未經全國股轉公司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發
布、使用和傳播交易信息。經全國股轉公司許可使用交易信息
的機構和個人,未經同意不得將交易信息提供給其他機構和個
人使用或予以傳播。
第四十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即時行
情和股票交易公開信息發布的內容和方式。
第四十一條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發展需要,編制
綜合指數、成份指數、分類指數等股票指數,隨即時行情發布。
股票指數的設置和編制方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第四章 做市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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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委託與申報
第四十二條 做市商應在全國股轉系統持續發布買賣雙向
報價,並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按其報價履行與投資者的成交義
務。做市交易方式下,投資者之間不能成交。全國股轉公司另
有規定的除外。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做市交易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三條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
買賣做市股票。
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第四十四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限價申報、做市申報的時
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限價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
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等內容。
做市申報是指做市商為履行做市義務,向全國股轉系統發
送的,按其指定價格買賣不超過其指定數量股票的指令。做市
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買賣申
報數量和價格等內容。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第四十五條 做市商應最遲於每個交易日的 9:30 開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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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向報價,履行做市報價義務。
第四十六條 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報應當同時包含買入
價格與賣出價格,且相對買賣價差不得超過 5%或兩個最小價
格變動單位(以孰高為准)。相對買賣價差計算公式為:
相對買賣價差=(賣出價格-買入價格)÷賣出價格×100%
第四十七條 做市商提交新的做市申報後,前次做市申報
的未成交部分自動撤銷。
第四十八條 做市商的申報數量應當為 100 股的整數倍,
且最小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 1000 股。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報撤銷或其申報數量經成交後不足 100
股的,做市商應於 5 分鍾內重新報價。
第四十九條 做市商持有庫存股票不足 1000 股時,可以
免於履行賣出報價義務。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應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並
調節庫存股票數量,並最遲於該情形發生後第 3 個交易日恢復
正常雙向報價。
第五十條 單個做市商持有庫存股票達到掛牌公司總股本
20%時,可以免於履行買入報價義務。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做市商應及時向全國股轉公司報告,
並最遲於該情形發生後第 3 個交易日恢復正常雙向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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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成交
第五十一條 每個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
為做市交易撮合時間。
做市商每個交易日提供雙向報價的時間應不少於做市交易
撮合時間的 75%。
第五十二條 全國股轉系統對到價的限價申報即時與做市
申報進行成交;如有 2 筆以上做市申報到價的,按照價格優先、
時間優先原則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做市商更改報價使限價申報到價的,全國股轉系統按照價
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將到價限價申報依次與該做市申報進行
成交。成交價以做市申報價格為准。
到價是指限價申報買入價格等於或高於做市申報賣出價格
或限價申報賣出價格等於或低於做市申報買入價格。
限價申報之間、做市申報之間不能成交。
第五節 做市商管理
第五十三條 證券公司在全國股轉系統開展做市業務前,
應向全國股轉公司申請備案。
第五十四條 做市商開展做市業務,應通過專用證券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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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做市專用證券賬戶應向中國結算和全國股轉公司報備。
做市商不再為掛牌股票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的,應將庫存股
票轉出做市專用證券賬戶。
第五十五條 做市商證券自營賬戶不得持有其做市股票或
參與其做市股票的買賣。
第五十六條 掛牌時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初始做市
商應當取得合計不低於掛牌公司總股本 5%或 100 萬股(以孰
低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於 10 萬股的做市庫存股票。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做市商在做市前應當取得不低於 10
萬股的做市庫存股票。
第五十七條 做市商的做市庫存股票可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一)股東在掛牌前轉讓;
(二)股票發行;
(三)向股東買入或借入;
(四)全國股轉公司認可的其他方式。
做市商借入庫存股票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制
定。
第五十八條 掛牌時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後續加入
的做市商須在該股票掛牌滿 3 個月後方可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
務。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後續加入的做市商應當事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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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
第五十九條 掛牌時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和由其他交
易方式變更為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為股票做市
不滿 6 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後續加入的做市商為
股票做市不滿 3 個月的,不得退出為該股票做市。
做市商退出做市的,應當事前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
同意。做市商退出做市後,1 個月內不得申請再次為該股票做
市。
第六十條 出現下列情形時,做市商自動終止為相關股票
做市,全國股轉公司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該股票摘牌;
(二)該股票被強制變更交易方式;
(三)做市商被暫停、終止從事做市業務或被禁止為該股
票做市;
(四)全國股轉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節 做市商間轉讓
第六十一條 做市商間為調節庫存股等進行股票轉讓的,
可以通過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方式進行。
第六十二條 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是指做市商之間按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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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和數量與指定對手方確認成交的指令。
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
易單元代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對手方交易單
元、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以及成交約定號等內容。
第六十三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和進
行成交確認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15:00 至 15:30。
第六十四條 全國股轉系統對證券代碼、申報價格和申報
數量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指定對手方交易單元、證券賬戶號
碼相符及成交約定號一致的做市商成交確認申報進行確認成交。
做市商間轉讓股票,其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
130%或當日最高成交價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
70%或當日最低成交價中的較低者。
第六十五條 做市商間轉讓不納入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
成交量在每個交易日做市商間轉讓結束後計入該股票成交總量。
第六十六條 每個交易日做市商間轉讓結束後,全國股轉
公司逐筆公布做市商間轉讓信息,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
成交量、成交價以及買賣雙方做市商名稱等。
第七節 其他規定
第六十七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開盤價為該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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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第一筆成交價。
第六十八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收盤價為該股票
當日最後一筆成交前 15 分鍾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
交易)。
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第六十九條 全國股轉系統為做市商提供其做市股票實時
最高 10 個價位的買入限價申報價格和數量、最低 10 個價位的
賣出限價申報價格和數量等信息,以及為該股票提供做市報價
服務做市商的實時最優 10 筆買入、賣出做市申報價格和數量
等信息。
第七十條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每個
交易日 9:30 開始發布即時行情,其內容主要包括證券代碼、證
券簡稱、前收盤價、最近成交價、當日最高價、當日最低價、
當日累計成交數量、當日累計成交金額、做市商實時最高 3 個
價位買入申報價格和數量、做市商實時最低 3 個價位賣出申報
價格和數量等。
第五章 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第一節 委託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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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條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
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集合競價交易適用本章規定。
第七十二條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
買賣集合競價股票。
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第七十三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主辦券商限價申報的時間
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00。
集合競價股票每次集中撮合前 3 分鍾交易主機不接受撤銷
申報,在其他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第七十四條 限價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
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
報價格等內容。
第七十五條 全國股轉系統對集合競價股票實行價格漲跌
幅限制,跌幅限制比例為 50%,漲幅限制比例為 100%。價格
漲跌幅限制以內的申報為有效申報,超過價格漲跌幅限制的申
報為無效申報。
漲跌幅限制價格的計算公式為:漲跌幅限制價格=前收盤
價×(1±漲跌幅限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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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合競價股票當日不
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 無前收盤價股票的成交首日;
(二) 全國股轉公司作出終止掛牌決定後,股票恢復交易
期間的成交首日;
(三) 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節 成交
第七十七條 基礎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主機於每個交易
日的 9:30、10:30、11:30、14:00、15:00,對接受的買賣申報進
行集中撮合。
創新層集合競價股票,交易主機自 9:30 起(含 9:30)每
10 分鍾對接受的買賣申報進行集中撮合。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調整集合競價的撮合頻
次。
第七十八條 集合競價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
成交。
第七十九條 集合競價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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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成交;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
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
格為成交價。若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取
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取最接近
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無前收盤價的,取其平均價為成交
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八十條 集合競價股票開盤價為當日該股票的第一筆成
交價,收盤價為當日該股票的最後一筆成交價。
第八十一條 集合競價股票的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
證券簡稱、前收盤價、集合競價參考價、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若未產生集合競價參考價的,則揭示實時最優 1 檔申報價格和
數量。
第八十二條 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集合競價股票屬於下列
情形之一的,全國股轉公司分別公布相關股票當日買入、賣出
金額最大 5 家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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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買入、賣出金額:
(一)當日競價交易價格振幅達到 40%的前 5 只股票;
價格振幅的計算公式為:價格振幅=(當日最高價-當日最
低價)/當日最低價×100%
(二)當日競價交易換手率達到 10%的前 5 只股票;
換手率的計算公式為:換手率=成交股數/無限售條件股份
總數×100%
價格振幅或換手率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額和成交量選取。
基礎層、創新層股票排名分別計算。
股票交易公開信息涉及機構專用交易單元的,公布名稱為
「機構專用」。
第六章 精選層競價交易方式
第一節 委託與申報
第八十三條 精選層股票採取連續競價交易方式,全國股
轉系統同時提供開、收盤集合競價安排。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
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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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條 連續競價股票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
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
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第八十五條 投資者可以採用限價委託和市價委託方式委
托主辦券商買賣連續競價股票。
限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等內容。
市價委託指令應當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
向、委託數量、保護限價等內容。
第八十六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限價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
易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接受市價申
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每個交易日 9:20 至 9:25、14:57 至 15:00,交易主機不接受
撤銷申報;在其他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申報可以撤銷。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第八十七條 全國股轉系統接受下列類型的市價申報:
(一)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
時,對手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
動撤銷;
(二)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即該申報以其進入交易主機時
本方最優價格為其申報價格;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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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優 5 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即該申報在對手
方最優 5 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成
交部分自動撤銷;
(四)最優 5 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申報,即該申報在對
手方最優 5 個價位內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依次成交,剩餘未
成交部分按本方申報最新成交價轉為限價申報;如該申報無成
交的,按本方最優價格轉為限價申報;如無本方申報的,該申
報撤銷;
(五)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類型市價申報。
第八十八條
❺ 港股通交易規則
港股通的交易規則如下:
1、賬戶,深港通和滬港通採用「雙通道」獨立運行機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滬港通下的港股通證券賬戶內股票不能交叉賣出,但滬深港股通賬戶賣出港股的資金可以交叉使用。
2、交易幣種,內地投資者通過港股通買賣香港證券市場的股票,以港幣報價成交,以人民幣清算並交收。
3、交易交收機制,港股實行T+0回轉交易、T+2交收制度,也就是說投資者買入港股當天即能賣出,而賣出時在T+2日完成交收前仍享有該證券的權益。
4、市場代碼,採用標的證券在香港市場的5位證券代碼進行申報。
5、漲跌幅制度,港股市場不設漲跌幅限制,但聯交所為防止個股股價短期大幅波動,在2016年8月22日起推出了市場波動調節機制,即部分適用市場波動調節機制的個股在監測時段出現價格劇烈波動時,會觸發5分鍾的冷靜期,在冷靜期內交易價格受到觸發時5分鍾前最後一次交易價格的上下10%范圍的限制。
6、報價顯示不同,港股證券市場股票價格上漲時,股票報價屏幕上顯示的顏色為綠色,下跌時為紅色,與內地證券市場不同。
7、訂單類型,內地投資者參與港股通股票交易時,僅能使用兩種訂單類型:在競價時段應當採用「競價限價盤」委託;在持續交易時段應當採用「增強限價盤」委託。
8、委託申報,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委託申報需輸入證券代碼、買賣價格、買賣數量等參數。投資者申報的價格遵循香港當地的報價規則,在港股市場,開市報價規則與持續交易時段報價規則不同,但投資者在這兩個時段輸入的買賣盤價格,均不可大於上日收盤價或按盤價的上下15%,每個買賣盤不得超過3000手股份。具體的報價規則詳情,投資者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規則與監管」欄目下的「交易規則」選項中參閱《交易所規則》。
9、可交易股票數量,投資者證券賬戶內的港股股票余額分為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如發生凍結,還包括凍結數量。港股通投資者的可交易數量計算公式為:
可交易數量=日終持有餘額+未完成交收數量-凍結數量
投資者凈買入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正;投資者凈賣出港股股票時,未完成交收數量為負。
10、碎股交易,內地投資者手中少於一手的「碎股」,需要通過聯交所交易系統的「碎股/特別買賣單位市場」交易。港股通投資者只能在碎股市場賣出碎股,不能買入。
❻ 新的香港股票交易規則和費用呢
香港股票交易需要支付股票印花稅,傭金支付,交易征費,聯交所交易費以及香港結算公司的結算費用。
1.傭金:交易雙方必須向委託證券公司(或銀行)支付傭金。傭金水平由投資者和證券公司決定。但是,香港證券交易所的經紀傭金最低。每家證券公司收取的傭金不得低於交易金額的0.25%。每筆交易的最低費用為50-150港元。港元范圍視乎各證券公司的具體規定而定。
2.交換費:港交所交易費的單方收費率為交易金額的0.005%,而證監會在交易征費中的份額為0.005%。財政司司長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公布,交易征費增加0.002%。該部分的交易征費將轉入新的賠償基金,直至該基金增加至10億港元。
3.政府收費:二零零一年三月,各方應付每股股份交易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由交易金額的0.1125%減至0.1%。
4.轉賬費轉賬。包括轉讓紙印花稅和轉讓費。轉讓紙印花稅:無論交易的股份數量如何,每張新的轉讓紙均須向政府繳納5港元的轉讓紙印花稅,由注冊股東(即第一手賣方)支付。
*轉讓費:無論出售的股份數量如何,上市公司將收取新發行股份的轉讓費,每隻股票將收取2.5港元,由買方支付。
由於證券投資組合費用是根據投資者證券賬戶持有的股票的市場價值自然計算的,即如果您持有香港證券交易所證券,即使您不進行交易,也需要支付每天的證券組合費,所以投資那些應該避免資金的透支。
港股的手續費主要是經紀人收取的傭金。以中國經紀人為例。香港中國券商股票委員會一般最低為100港元,比例為2%。最低100港元的概念與最低5股A股相同。如果您的全部位置騰訊控股(00700HK)低於50,000,則經紀人收取的傭金為100港元;超過50,000,它將收取您的交易金額2千。在另一個案例中,港股一般是合並交易。相同的股票在白天以相同的方向運作,並且交易成本被合並和收集。例如,如果您在早上購買了23,000個金山軟體,在下午購買了23,000個金山軟體,那麼經紀人只會在您的兩個訂單中收取100港幣。
香港股票交易規則
交易所控制香港證券交易所交易的總金額和每日配額,以買賣後的凈流量為基礎,僅限於報價或交易金額,不包括交易稅和現金股息,支付的利息。公司等非交易活動產生的資金數額。
總金額:香港聯通的總金額為人民幣2500億元
總余額=總金額 - 買入交易總額+已售成交易總額
總余額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計算。當總余額少於每日一個金額時,上海證券交易所SPV將在下一個交易日暫停新的采購訂單。
每日配額:香港聯通的每日配額為105億元人民幣
當日可用余額=每日配額 - 購買報告金額+銷售交易金額+取消聯交所拒絕的購買報告金額+購買交易價格與申報價格之間的差額
如果在市場開盤前每日限額不足時每日余額小於0,則可以恢復日余額。在連續交易期間,當當天余額用盡時,上海證券交易所SPV將停止接受采購訂單,不會恢復當天。 ,但仍接受賣單聲明。
❼ A股市場交易制度有哪些
目前中國的股票交易制度是T+1,也就是今天買的股票,明天才可以賣出;創業板股票的日漲跌幅度最大20%,非創業板股票的日漲跌幅度為最大10%;美國證券的交易制度是T+0,即隨時買隨時賣;同時,美國的股票不設置日漲跌幅度限制。比如像在美國上市的瑞星咖啡,一天股價跌掉80%。
多總體市場來看,其實A股市場也有它的優勢,不能只是抱怨市場不規范,制度不健全,其實任何市場都可以價值投資,都可以獲得正向的投資收益,即使在制度非常健全的市場當中,也會有人虧錢,核心不在於市場制度的建設,而在於投資者自身的修養如何,是否真正理解了投資,是否掌握了投資的方法,這才是投資賺錢的核心,而不是去找市場的原因。
❽ 中國股市的交易規則
涉及的政策較多,您可通過交易所的公告查詢。
❾ a股市場交易規則
一、A股交易時間
A股交易時間為:周一到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除了交易時間外,股市都是在休市狀態的,無法交易。
因此,證券從業人員在法定節假日後需要補班的周末,都是不需要上班的,大家是不是非常羨慕嫉妒恨啊。
二、競價成交
1、競價原則:
①價格優先、時間優先;
②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價格較高的賣出委託;
③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競價方式
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進行連續競價(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三、A股交易單位
1、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不足一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託賣出,不能委託買入。
四、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的證券之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的收盤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為5%)。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五、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通俗的說,就是指你在操作買入股票後,只要你的委託買入的單子還沒有成交,就可以撤銷買入。
六、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才可賣出。
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的股票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之後,就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在當天從證券賬戶轉出到銀行賬戶,必須要等到第二天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B股為T+3交收。
只有交易日才能進行銀證轉賬。所以在需要用錢的時候,一定要提前賣出股票,並在交易日進行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