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麼投訴股票公司違規
通過中國證監會的信訪投訴電話可以投訴股票證券公司。
信訪投訴電話:010-66210182、66210166
地址:中國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19號富凱大廈
郵編:100033
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證監會設在北京,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駐證監會紀檢監察組組長1名;會機關內設20個職能部門,1個稽查總隊,3個中心;
根據《證券法》第14條規定,中國證監會還設有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委員由中國證監會專業人員和所聘請的會外有關專家擔任。中國證監會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36個證券監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證券監管專員辦事處。
(1)股票內幕交易舉報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在對證券市場實施監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職責:
1、研究和擬訂證券期貨市場的方針政策、發展規劃;起草證券期貨市場的有關法律、法規,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議;制定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監管的規章、規則和辦法。
2、垂直領導全國證券期貨監管機構,對證券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管理有關證券公司的領導班子和領導成員。
3、監管股票、可轉換債券、證券公司債券和國務院確定由證監會負責的債券及其他證券的發行、上市、交易、託管和結算;監管證券投資基金活動;批准企業債券的上市;監管上市國債和企業債券的交易活動。
4、監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規必須履行有關義務的股東的證券市場行為。
5、監管境內期貨合約的上市、交易和結算;按規定監管境內機構從事境外期貨業務。
6、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按規定管理證券期貨交易所的高級管理人員;歸口管理證券業、期貨業協會。
7、監管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期貨結算機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證券資信評級機構;審批基金託管機構的資格並監管其基金託管業務;制定有關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❷ 簡述操縱股票價格及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❸ 股票內幕交易投訴在哪裡投訴
證奸會。。。。
❹ 股票的內幕交易是啥情況的
所謂內幕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內部,知道公司可能影響股票價格大幅波動信息的人,提前將信息通報給親戚、朋友、或其他人員或機構,使得他們提前介入(或拋出)該股票從而獲得收益(或避免了重大損失)的行為。
❺ 可以投訴股票嗎
一.股票的價格受很多因素影響,你說的公司賺錢與虧損,那隻是影響股票價格的一個因素,其實真正影響股票價格的是當時的供求關系,就是說,即使是一個沒有價值的垃圾股,如果買的人很多,賣的人很少,也會大漲
**你可能會疑惑,為什麼那些實際價值很低甚至沒有任何價值的股票會買的人比賣的人多呢?這是由於人的預期心理和短期的投機逐利因素引起,因為很多人買股票時並沒有像你一樣想靠長期投資和分紅來得到回報,他們是認為現在是漲勢,只要明天或後面幾天的價格比今天的高,今天買進到時賣出可以賺到短期的差價即可(雖然很多人看錯了,呵呵),如果你要買,但是現在沒有人願意賣,那你就得提高購買價格後才有人願意賣,所以就是一個上漲的直接原因
等後面上漲後前幾天買進的人賣出,如果大部分人認為價格短期偏高了,這是可能會反過來賣的人比買的人多,價格就會下跌,而這些短期買賣的投資者,可能並沒考慮公司的經營的具體情況。就比如舉個例,你當初買股票時你自己把你買了股票的公司的經營情況都研究透了嗎?你是不是也是憑感覺進場的?
二. 那你說這個市場誰會真正關心公司的運營情況?就是有經驗的專業的中長期投資者,比如投資大師巴菲特,他又一句話:當你決定買進一支值得投資的股票,你就要做好打算即使股票交易市場關閉5年你也不用為你的投資擔心。所以他才能成為投資大師。
三.股票本來是一種風險投資,就是說可能賺,也可能虧,既然進入這個市場,就要有風險意識。所以你如果不能承受,最好是投資少一點或者不要參與。淡然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存在非法操縱股票價格和非法內幕交易的情況,是可以投訴違規者的,呵呵
❻ 股票內幕交易怎麼樣被查到
內幕交易是怎樣被揪出來的?一個人大教授的稽查樣本
誰也不曾料到,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教授會陷入內幕交易的調查漩渦中。
一面是教書育人的良師形象,一面是知法犯法內幕交易一隻股票、短線交易三隻股票的涉案當事人,宋常的AB面在證監會稽查人員的層層調查下逐漸清晰:他是14家上市公司的獨董,也是資本市場稽查亮劍被揪出的擾亂市場秩序的鼠狼之輩。
證券時報記者通過采訪一線稽查辦案人員,還原宋常內幕交易案的調查始末,試圖管中窺豹,揭開資本市場內幕交易案的慣用伎倆,以此警示試圖挑戰監管底線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
時針撥回至2015年5月,正在中國人民大學給學生們上課的宋常不會想到,他會迎來兩位特殊的客人。在資本市場浸淫多年的他,面對著在他看來還很年輕的兩位調查人員,他是不屑一顧的。
1982年出生的余晶(化名)和1987年出生的項飛(化名)都有點娃娃臉,跟1965年出生的宋常就案件調查取證周旋時,宋常否定的話語中帶著一絲僥幸:「你說的這些我不清楚,我沒有參與個股交易,你們有證據嗎?」聰明的宋常不知道,項飛和余晶已經有一些線索在手了。
2015年4月,證監會深圳專員辦接到上交所線索,稱2015年1月26日,國發股份(5.86 -1.51%,買入)發布股票停牌公告,擬進行重大資產重組,而就在停牌前,「張某瑤」「邢某」賬戶大量買入該股,交易行為異常,被大數據系統捕捉到,疑似內幕交易。隨後,深圳專員辦組成調查組,項飛和余晶就是主辦人員。
經項飛他們調查,國發股份擬收購海格通信(10.30 -3.65%,買入)子公司摩詰創新的事項為內幕信息,該信息形成於2014年10月29日,公開於2015年3月7日。其間,陳某與國發股份負責人潘某斌見面,受潘某斌之託幫助國發股份尋找重組項目公司,陳某推薦了海格通信的子公司摩詰創新,是重組項目的介紹人,全程參與該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陳某為內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於2014年11月30日。
而宋常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陳某的關系密切,陳某為國發股份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宋常與陳某有2次電話聯系。
「陳某是誰?我對這個人沒有印象。」宋某繼續否認。當詢問到下午近6點時,宋常就反復催促項飛和余晶,稱他晚上還要給100多位學生上課,不能耽誤。
「當時我們也很為難,一方面詢問還沒進行完,另一方面又不能耽誤100多位學生。」項飛回憶,「我們提出等他上完課再進行詢問,我和余晶坐在宋常辦公室邊聊天邊等他的時候,他時不時過來看看我們,而且表現得十分警覺,這引起了我們的注意:難道辦公室里有什麼秘密?」
隨後,當著宋常的面,項飛他們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對宋常的辦公室進行了現場檢查。果然不出所料,他們在辦公桌裡面發現了宋常隱藏的重要證據,這個證據確定了他和陳某的關系,對定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語言可以否認一切,但證據可以還原過去。」項飛說,在跟蹤宋常這條線索的同時,他們還跟蹤著陳某這條線。
陳某在資本市場做並購掮客很多年了,經常被證監會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排查,對稽查人員的調查方法、調查重點、關鍵點都很清楚,對任何調查人員來說都算是「硬釘子」。一開始陳某就把關於宋常的一切資料都刪除得乾乾凈凈,試圖把宋常掩藏起來。而且陳某除了本名以外,還請大師另外取了個別名叫陳某某,對外都自稱陳某某。國發股份董事長說是請陳某某幫忙介紹並購對象,調查組就把陳某某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重點排查,但宋常的社交圈裡卻找不到一個叫陳某某的。基於上述兩個原因,剛開始時調查人員並未能將陳某某和宋常關聯起來,直到從其他涉案當事人處收集到更多的數據,通過對海量數據(13.77 -2.55%,買入)進行逐一篩查對比,調查人員驚奇地發現陳某某和陳某竟然是同一個人,而這人在宋常的社交圈裡叫陳某。把兩者關聯起來後,調查人員再進一步深入挖掘,發現陳、宋二人關系密切:陳某在中國人民大學攻讀工商管理學碩士研究生期間,宋常為其導師,畢業後也一直有聯系,宋常還在陳某的公司兼任首席經濟顧問。陳某從事的項目中介業務有賴於宋常,在獲取資產轉讓方或收購方信息後,多次請宋常幫忙介紹對手方,若買賣雙方有意向,二人便合作推進並購工作。國發股份停牌前,宋常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陳某存在直接聯系。
事情到此算是有眉目了。拿到宋常與陳某關系的證據後,項飛鬆了一口氣。他站在中國人民大學校門口,迎著晚風,和余晶相視一笑,摸著早已經餓癟的肚子,特豪氣地說了句:「走,我請你吃煎餅果子!」項飛說,這是那段時間他吃過的最好吃的晚餐。
千般抵賴賴不過如山鐵證
在確認了宋常與陳某的關系後,項飛和余晶的下一個攻堅難點,就是宋常與「張某瑤」「邢某」兩個異動賬戶間是否有直接關聯。
經過對宋常關系網的梳理,項飛他們了解到,「邢某」「張某瑤」都是宋常學生,對於這兩個賬戶,宋常表示只是偶爾進行打理,對賬戶資金也說是對邢某、張某瑤兩位學生的無償資助,試圖從操作、資金兩方面讓「邢某」「張某瑤」兩個賬戶與自己劃清界限;對買入國發股份也找了個看似合理的理由,稱自己經過財務分析,認為國發股份遲早會重組,所以買入賭公司重組;他同時還提供了一些虛假證據資料,試圖誤導項飛和余晶。
「宋常的抵賴自始至終。他既不承認控制學生賬戶,也不承認內幕交易個股。」面對這位熟悉市場運作的專家,項飛把目光轉向了邢某、張某瑤。
「知道作偽證的後果嗎?你有家有孩子,就不怕事態發展到把你自己也牽扯進來嗎?」項飛摸准了邢某、張某瑤對宋常既有敬意又有顧慮的心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讓邢某、張某瑤開口了:宋常正是「邢某」「張某瑤」賬戶的使用者,這讓宋常的一再否認成了徒勞。
隨後,項飛將宋常所控制的賬戶2007年開戶以來所有委託、成交流水進行橫向和縱向分析對比,在近4000條交易記錄、近400隻股票中,總結提煉交易規律、交易習慣,反駁了宋常「賭重組」的辯解,證明賬戶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經過對往常交易股票共性的分析發現,宋常作為財務專家,買入股票時多選擇財務穩健的公司,而且更喜歡自己擔任獨立董事的公司,這樣他更了解公司情況。平時下單也是小心謹慎,每次委託下單平均金額在28萬元和36萬元之間。而國發股份2008年以來盈利能力較差,連續多年虧損,2010、2013年兩次「保殼」,明顯並不符合宋常對公司財務穩健的要求。而且,2015年1月23日14點14分,宋常控制的邢某賬戶單筆委託買入國發股份878700股,委託金額6713268元,委託金額遠超平均值,為其歷史交易記錄中所有單筆申報最大金額,而且委託價格7.64元高於市價7.60元,盤面價格和成交量被迅速拉高。宋常自己賬戶買入國發股份的意願顯得尤為急切:2015年1月23日國發股份停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的最後幾分鍾,「宋常」賬戶委託買入國發股份65萬余股,委託金額500餘萬元,此次委託金額為其歷史交易記錄中所有單筆申報最大金額。宋常控制使用的3個賬戶買入國發股份的行為明顯與平時交易習慣不同。
在人證、物證等各類證據鏈條完整的事實面前,宋常皺緊眉頭嘆了口氣:「哎,怎麼成這個樣子了!」——就是這個樣子,讓表面光鮮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受到了110萬的「頂格」罰款,同時被採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其實,處罰的金額不算太多。」項飛認為,宋常多次利用其控制的3個賬戶短線交易其任獨立董事的10隻上市公司股票,短線交易其中7隻股票的行為,因《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已超過兩年追訴時效,最後只能對短線交易的3隻股票的行為進行處罰,且處罰金額是其法律規定幅度內的頂格處罰,其內幕交易國發股份的行為也因虧損而被罰得很少,《證券法》對違規者的震懾力度不夠大。
項飛在總結5年來的辦案經驗時認為,內幕消息不靠譜,有很多重組因為各種原因,雙方未談妥最後以失敗告終的。從事內幕交易既存在重組失敗虧損的風險,還存在被證監會調查處罰的風險,得不償失。
構成內幕交易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對內幕交易的行為的處罰
1、行政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人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主要包括:
(1)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
(2)沒收違法所得;
(3)並處罰款。對於證券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的,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期貨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應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並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4)警告。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
除行政處罰外,內幕交易行為人還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證券市場禁入的行政監管措施,甚至可能會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
2、刑事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內幕交易罪: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4)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的。
(6)股票內幕交易舉報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七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八條
二次以上實施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理的,應當對相關交易數額依法累計計算。
第九條
同一案件中,成交額、佔用保證金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額分別構成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照處罰較重的數額定罪處罰。
構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為人的成交總額、佔用保證金總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定罪處罰,但判處各被告人罰金的總額應掌握在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❼ 股票因信息披露違法股民如何索賠
股民可以找證券會舉報索賠。法律規定,因證券虛假陳述造成投資者損失的,相關上市公司和責任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若被發現有股票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在規定時限內全面糾正了違法行為、及時撤換了有關責任人員、對民事賠償責任承擔作出了妥善安排的,其股票可以恢復上市交易。但對於欺詐發行暫停上市公司,除非發現其行為不構成欺詐發行,否則其股票應當在規定時限內終止上市交易。上市公司明知違法而無悔改之意,也不作出相應的改正和民事賠償,嚴重違紀觸犯法律的,會被強制退市。
拓展資料
什麼是股票?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可以轉讓,買賣,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憑借股票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的主要特點:
1.不返還性,股票一旦發售,持有者不能把股票退回給公司,只能通過證券市場上出售而收回本金。股票發行公司不僅可以回購甚至全部回購已發行的股票,從股票交易所退出,而且可以重新回到非上市企業。
2.風險性,購買股票是一種風險投資。
3.流通性,股票作為一種資本證券,是一種靈活有效的集資工具和有價證券,可以在證券市場上通過自由買賣、自由轉讓進行流通。
4.收益性,股票的持有人都可按股份公司的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紅利,從而獲取購買股票的經濟利益。
❽ 面對股價操縱,股票深套,股民如何維權
只要投資的上市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就可以准備相關材料,並郵寄到周蘭律師股民維權團隊,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律師向上市公司本地法院起訴。勝訴後上市公司支付賠償款。
操縱股票市場,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的。
(8)股票內幕交易舉報擴展閱讀: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屬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不同情況。
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非法獲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罰款:一、在證券委批准可以進行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外進行股票交易的。
❾ 股票內幕交易罪得判幾年刑罰
構成內幕交易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對內幕交易的行為的處罰
1、行政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人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主要包括:
(1)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
(2)沒收違法所得;
(3)並處罰款。對於證券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的,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期貨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應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並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4)警告。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
除行政處罰外,內幕交易行為人還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證券市場禁入的行政監管措施,甚至可能會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
2、刑事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內幕交易罪: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4)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的。
(9)股票內幕交易舉報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七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八條
二次以上實施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理的,應當對相關交易數額依法累計計算。
第九條
同一案件中,成交額、佔用保證金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額分別構成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照處罰較重的數額定罪處罰。
構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為人的成交總額、佔用保證金總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定罪處罰,但判處各被告人罰金的總額應掌握在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❿ 股票被披露爆涉及高管內幕交易,該情況對第二天的股價有影響嗎
有影響,是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