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開戶100萬和150萬200萬有什麼區別
三者之間其實沒有區別。因為新三板開戶的費用較低: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幣。因此,無論新三板開戶是100萬和150萬還是200萬,三者均可開通賬戶進行新三板交易。
新三板開戶時,投資者需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主辦券商屬下營業網點均可辦理開戶事項,該賬戶與投資者使用的代辦股份轉讓股份賬戶相同,因此,已開戶的投資者無需重新開戶。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1)創新層股票交易市值200萬擴展閱讀:
新三板開戶的條件:
1、機構投資者:
(1)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法人機構;
(2)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合夥企業。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⑵ 新三板股票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方式股票轉讓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掛牌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1)協議轉讓相對比較隨意,可以掛單讓別人點擊成交,也可以預設一個倒手暗號,雙方的成交額、暗號、價格必須完全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設漲跌幅限制,因而價格變動很劇烈。通常來講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流動性較差,絕大部分公司掛板至今沒有成交過。
(2)做市轉讓簡單介紹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因此做市商為新三板提供了流動性,股權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
⑶ 請教大家,我有個問題想問一下。公司市值200萬投資者投資10萬佔多少股份。
從你的題目進行簡單計算,是5%。但這種演算法是錯誤的。
1、首先根據當前市場價格,計算10萬能買入多少股
2、確定該公司的股份是否是「等額股份」,即1股面值=1元
3、如果是「等額股份」,則計算公式為:(買入的股份/200萬股)*100%
4、如果不是「等額股份」(即1股面值≠1元),則計算公式為(買入的股份/公司總股本)*100%
而不是簡單的用10萬元/200萬市值。
⑷ 新三板准入投資者有哪些規定條件
新三板投資者的准入條件介紹如下所示:
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
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
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一種即可。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4)創新層股票交易市值200萬擴展閱讀:
對於法人機構和合夥企業,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法人機構的實收資本或實收股本、合夥企業的實繳出資總額達到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上。
此外,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財產品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等機構投資者也可以參與全市場股票的發行和交易。
⑸ 創新層的三個標准
一、凈利潤+凈資產收益率+股東人數,即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平均凈利潤不少於2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3個月日均股東人數不少於200人。
二、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營業收入+股本,即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復合增長率不低於50%;最近兩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於4000萬元;股本不少於2000萬元。
三、市值+股東權益+做市商家數,即最近3個月日均市值不少於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於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於6家。
【拓展資料】
創新層維持標准
所謂「創新層維持標准」,是指根據新三板分層制度的有關規定,全國股轉系統將所有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劃分為基礎層、創新層和精選層三個層級,符合不同標準的掛牌公司分別納入不同層級管理,並對新三板市場的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
新三板簡介
三板市場起源於2001年「股權代辦轉讓系統」,最早承接兩網公司和退市公司,稱為「舊三板」。2006年,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代辦轉讓系統進行股份報價轉讓,稱為「新三板」。2013年12月31日起股轉系統面向全國接收企業掛牌申請。
隨著新三板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將逐步形成可以滿足各種投融資服務需求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
創新層維持標准
根據全國股轉公司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在提出准入標準的同時還對新三板創新層設置了維持標准,並明確在層級調整時,創新層掛牌公司若不能滿足維持標准將被調整到基礎層。具體如下:
定期調出:
(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負值,且營業收入均低於30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
(二)最近一年期末凈資產為負值;
(三)最近一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僅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分層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的市值標准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不適用前款第一項的規定。
即時調出:
(一)連續60個交易日,符合全國股轉系統創新層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的合格投資者人數均少於50人;
(二)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盤價均低於每股面值;
(三)未按照全國股轉公司規定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年度報告,或者未在每個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編制並披露半年度報告;
(四)掛牌公司進層後,最近24個月內因不同事項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全國股轉公司公開譴責的次數累計達到2次,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五)因更正年度報告導致進層時不符合所屬市場層級進入條件,或者出現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情形;
(六)不符合所屬市場層級進入條件,但依據虛假材料進入的;
(七)僅根據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中的市值標准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連續6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市值均低於2億元的;
(八)中國證監會和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⑹ 檢查一下自己是不是新三板「合格投資者」
你好,對於自然人投資者,在申請許可權開通前10個交易日,精選層、創新層、基礎層分別要求本人名下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得低於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不含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另外,自然人投資者還需要有投資經歷、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具體為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具有《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以及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經歷。以上投資經驗、工作經歷或者任職經歷滿足任何一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