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股票詢價和交易的問題
1.初步詢價是指新股發行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向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進行初步詢價,用於確定發行價格區間。
累計詢價,就是在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通過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最終確定發行價格。也就是最後的申購了。
2.集合競價,滬深二市開盤都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這個方式就是以撮合到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開盤價,有時間性的,就是說在9:15到9:25之間的委託參加,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更能體現出價格優先的原則,就是你9:24分下單買入的價格高於開盤價賣出的價格低於開盤價,就一定能成交,且按開盤價成交。
連續竟價,開盤後就是連續競價了,交易的原則也是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但更能體現的是時間優先,你搶在前面委託,有這個價格你就成交,而你的時間在後面前面有這個價格你下單後沒有這個價格了你也不能成交。
⑵ 股票公開詢價是什麼意思
股票公開詢價是股票發行前的一種定價方式,簡單來說就是向有意購買股票的投資者進行詢問以對股票進行定價,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詢價區間),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
拓展資料:
股票發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過程。新股票一經發行,經中間人或逕自進入應募人之手,應募人認購,持有股票,即成為股東。這一過程一般沒有固定集中的場所,或由公司自己發行,較普通的是由投資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經紀人等承銷經營。發行股票有兩種情況: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發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資發行新股票。二者在發行步驟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創建新公司首次發行股票,須辦理一系列手續。即由發起人擬定公司章程,經律師和會計師審查,在報紙上公布,同時報經主管機關經審查合格准予注冊登記,領取登記證書,在法律上取得獨立的法人資格後,才准予向社會上發行。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製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後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後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准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並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⑶ 股票網下詢價發行,上網定價發行是什麼意思求答案
詢價就是上市公司通過證監會批准後的股票定價步驟 通過多家證券交易機構進行股票估值 然後從中選擇合理區間 一般是將合理區間的價格上限 定為網上發行的申購價格 當一級市場申購並抽簽完畢 首日開盤不設漲跌幅的限制 由市場決定股票合理價值
⑷ 股票面值和發行價格的區別
區別就是:股票面值是標注在票面上的,現在大多是一元面值。而發行價格就是新股出售的價格;並且作用不同,發行價格的作用是標注出售時候的單價,是要進行實際買賣交易的。而股票面值主要是起衡量的作用的。發行價格是新股發行的時候機構詢價定出來的價格,而面值是股票上市交易的價格。換句話來說,發行價就是上市價,而股票面值就是現價。只要是股票,每股面值一般都是1元。 而發行價卻可以根據公司的業績和贏利水平,在一個合理的市盈率范圍內隨意定價,然後再向社會公眾或其他法人發行。那麼股票買入時候的價格是固定的嗎?股票買入時候的價格可以理解成是自定義的。因為只有當自己設置的價格高於當天的實時價格的時候才能實時買入,比如設置成50元,只能等價格等於50元的時候才能夠被動買入。也可以把股票交易理解成拍賣,比如別人拍一套房子,你出價一塊錢也沒人會管你,這一塊錢就相當於股票自定義為一塊錢,但是問題是,不可能會有人賣。
股票價格的變動
股票價格的變動,簡單來說指的就是買方和賣方的的博弈,因為買的人覺得股票後期的價值會高於現價,所以會買入,而賣出的人會覺得股票後期的價值會降低,所以賣出。如果買的人大大多於賣的人那麼就會推高股票的價格。但是如果當賣方力量大於漲停時的買方力量的時候,漲停就會被打開。比如,在 X(1+10%)的價位有10000手買單,也就是「封漲停板」。但如果不斷的有拋盤湧出,並且賣方大於買方的話,10000手交易完成後,賣方如果想交易,就不得不降低價格來賣出,這時股票的價格就會下跌,也就是我們俗稱的「打開漲停」。此時的買方賣方又開始博弈。而此外影響股票漲跌的因素還有很多,大致分成,宏觀因素和微觀因素。宏觀因素主要包括國家政策、戰爭霍亂以及宏觀經濟等;而微觀因素主要是市場因素,公司內部、行業結構以及投資者的心理等。
⑸ 「網下詢價發行,上網定價發行」什麼意思,
網下詢價發行指的是:針對交易所會員詢價。
網下詢價就是針向機構投資者征詢新股發行價,一般承銷商會給出一個價格區間,根據詢價情況在詢價區間內確定一個發行價。然後以這個發行價在網上定價發行。
上網定價發行指的是廣大投資者都可以參與。
拓展資料:
金融行業包括哪些?
金融行業包括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業、證券業和租賃業。金融業指的是銀行與相關資金合作社,還有保險業,除了工業性的經濟行為外,其他的與經濟相關的都是金融業。金融學(Finance)是研究價值判斷和價值規律的學科。
主要包括傳統金融學理論和演化金融學理論兩大領域。人類已經進入金融時代、金融社會,因此,金融無處不在並已形成一個龐大體系,金融學涉及的范疇、分支和內容非常廣,如貨幣、證券、銀行、保險、資本市場、衍生證券、投資理財、各種基金(私募、公募)、國際收支、財政管理、貿易金融、地產金融、外匯管理、風險管理等。
金融業具有指標性、壟斷性、高風險性、效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性的特點。
金融無處不在並已形成一個龐大體系,金融學涉及的范疇、分支和內容非常廣,如貨幣、證券、銀行、保險、資本市場、衍生證券、投資理財、各種基金(私募、公募)、國際收支、財政管理、貿易金融、地產金融、外匯管理、風險管理等。
金融公司(financial company)(也稱財務公司)在西方是一類極其重要的金融機構。其資金的籌集主要靠在貨幣市場上發行商業票據、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債券;也從銀行借款,但比重很小。金融公司與一般長期投資公司具有不同的職能。
前者主要是滿足工商企業對長期資金的需求,後者主要是把小額分散的貨幣資金集中起來進行證券投資。
匯集的資金是用於貸放給購買耐用消費品、修繕房屋的消費者及小企業。金融公司分為銷售金融公司、消費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類。
一些金融公司由其母公司組建,目的是幫助推銷自己的產品。比如,福特汽車公司組建的福特汽車信貸公司是向購買福特汽車的消費者提供消費信貸。
⑹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通知的主要內容
看看行嗎??
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證監發行字〔2004〕162號)
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加強市場約束,完善股票發行價格形成機制,現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試行詢價制度的若干問題通知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本通知所稱詢價對象是指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公告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應按發行前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提供盈利預測的發行人還應補充披露基於盈利預測的發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發行當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凈利潤預測數除以發行後總股本計算。
發行人還可同時披露市凈率等反映發行人所在行業特點的發行價格指標。
三、發行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發行人應公告招股意向書,開始進行推介和詢價。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兩個階段。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前述招股意向書除不含發行價格、籌資金額以外,其內容與格式應與招股說明書一致,並與招股說明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招股意向書的真實性、准確性及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薦機構應在初步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研究報告應按本通知的規定製作。
四、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不少於20家詢價對象進行初步詢價,並根據詢價對象的報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及相應的市盈率區間。
詢價對象應在綜合研究發行人內在投資價值和市場狀況的基礎上獨立報價,並將報價依據和報價結果同時提交給保薦機構。初步詢價和報價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公開發行股數在4億股(含4億股)以上的,參與初步詢價的詢價對象應不少於50家。
五、發行價格區間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在發行價格區間內向詢價對象進行累計投標詢價,並應根據累計投標詢價結果確定發行價格。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所有詢價對象均可參與累計投標詢價。
發行價格區間、發行價格及相應的發行市盈率確定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分別報中國證監會備案並公告;發行價格確定依據應同時備案及公告。
六、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向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的詢價對象配售股票: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20%;公開發行數量在4億股以上(含4億股)的,配售數量應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量的50%。
經中國證監會同意,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對上述比例進行調整。
七、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時,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對發行價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購進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為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數量除以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總量。有效申購的標准應在發行公告中明確規定。
保薦機構應對詢價對象的資格進行核查和確認,對不符合本通知及其他相關規定的投資者,不得配售股票。
八、累計投標詢價及配售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刊登配售結果公告。配售結果公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累計投標詢價情況,包括:所有詢價對象在不同價位的有效申購數量,不同價位以上的累計有效申購數量及其對應的超額認購倍數,申購總量和凍結資金總額;
(二)發行價格以上的有效申購獲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額認購倍數;
(三)獲得配售的詢價對象名單、獲配數量和退款金額。
九、累計投標詢價完成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其餘股票以相同價格按照發行公告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
十、詢價對象應以其指定的自營賬戶或管理的投資產品賬戶分別獨立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並遵守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單一指定證券賬戶的累計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擬向詢價對象配售的股份總量。
詢價對象參與累計投標詢價和配售應全額繳付申購資金,申購資金凍結期間產生的利息歸詢價對象所有。
十一、詢價對象應承諾將參與累計投標詢價獲配的股票鎖定3個月以上,鎖定期自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計算。
發行人股票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對配售股份的鎖定作出相應安排。
十二、保薦機構負責組織推介、詢價和配售工作。保薦機構應聘請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申購凍結資金進行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同時還應聘請律師事務所對詢價和配售過程,包括但不限於配售對象、配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本通知的規定等進行見證,並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十三、參與詢價配售工作的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通知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詢價對象的報價和申購行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並遵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的規定。
十四、承銷協議和承銷團協議可以在發行價格確定後簽訂,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股票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應將推介、詢價和配售等發行情況及其他中介機構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十五、保薦機構製作的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對影響發行價格的因素進行全面、客觀地分析,報告中所引用的資料必須真實、准確並註明來源。研究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發行人的行業分類、在行業中的地位及其對定價的影響;
(二)發行人同行業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級市場表現及市場整體走勢對定價的影響;
(三)發行人經營狀況和發展潛力對定價的影響;
(四)發行人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對定價的影響;
(五)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對股票定價的影響;
(六)對發行人股票上市後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區間的預測;
(七)其它對發行人股票定價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十六、中國證監會依法對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以及詢價對象的行為進行監管。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保薦機構、其他中介機構、詢價對象及其相關責任人員,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進行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對保薦機構承銷未經核准擅自發行的股票,或提前泄漏股票發行信息的,將依據《證券法》第176條、第183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二)對披露盈利預測的發行人,如其實際盈利不足盈利預測的80%,將依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18號,以下簡稱《保薦辦法》)第67條的規定,三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項目;
(三)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其他不良行為的保薦機構及保薦代表人,將按照《保薦辦法》第57條和第73條的規定,對其採取談話提醒、重點關注、責令改正及認定為不適合擔任相關職務者等監管措施;
(四)對在詢價和配售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將根據《證券法》第202條和《保薦辦法》第72條的規定進行處罰或採取相應監管措施;
(五)對報價、申購和配售過程中未能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或不再符合相關條件的詢價對象,將其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
十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股票發行定價分析報告指引(試行)》(證監發[1999]8號)、《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證監發行字〔1999〕94號)、《關於修改<關於進一步完善股票發行方式的通知>有關規定的通知》(證監發行字〔2000〕32號)和《法人配售發行方式指引》(證監發行字〔2000〕111號)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⑺ 企業上市,首次發行股票,詢價過程是怎麼樣的啊 最終是怎麼確定首次發行的股價的呢
企業上市找投資銀行承銷和擔保,確保股權結構、合法合規方面沒問題(國內是證監會聆訊,香港和國外一般是交易所審批表格和文件);
投行部研究人員做盡職調查、估值模型,不同行業用不同的方法為企業估值(DCF、NAV……),根據估值結果訂出指導價格的區間;
投行銷售人員開始向市場詢價,一般機構和零售投資者各有一定比例。在香港和海外上市的還有海外配售和超額分配的比例;
一般根據詢價時市場的興趣和認購比例,價格就可以定下來了——擇吉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