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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平台詐騙被異地公安網上追逃

發布時間: 2022-06-28 18:01:29

⑴ 在網上看到身份證號和姓名照片都自己,說自己因涉嫌非法洗錢被異地公安局通緝了,是不是詐騙

這是一種新型詐騙手段,請勿輕易相信。如有疑問,可以咨詢當地110.

⑵ 詐騙罪怎樣就可以網上追逃

詐騙罪只要符合數額較大、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的條件,即可進行網上追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股票平台詐騙被異地公安網上追逃擴展閱讀:

丈夫蘇某因涉嫌詐騙被網上追逃,為撤銷通緝,妻子程某求助「能人」陳某,結果被騙走12萬元。昨天,大興檢察院以詐騙罪批准逮捕了陳某。

蘇某於2012年3月12日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上網追逃,事發後,蘇某一直潛逃,在此期間,程某通過老鄉結識了陳某。

陳某利用程某急於為其丈夫擺脫潛逃狀態的心理,謊稱在公安機關內部有關系,可以幫忙撤銷網上通緝,但需要一大筆錢來打點,程某信以為真,在一天之內一次性向陳某轉賬支付了12萬元,希望其能幫忙走關系,你等我的好消息吧。

程某沒有等到「好消息」,而是等到公安機關通知她:蘇某被抓捕歸案了。而此時,陳某已經毫無音訊。程某無奈之下選擇報警,當警方抓獲陳某時,贓款已經被其揮霍一空。

⑶ 股票詐騙如果被某一個城市警察破案了,請問追回的錢款是所有受害人平分嗎

肯定不是的。
他首先會根據報案人被詐騙的金額的百分之多少來劃分。

⑷ 我姐在股票公司上班,然後公司被端了說是詐騙,還是跨省來抓的人,現在第四天了沒結果嚴重嗎

嚴重,非常嚴重。詐騙是刑事犯罪。
而且國家現在正在大力打擊這一塊。
估計不是正規的股票證券公司,而是那種騙人投資的公司。
具體要看你姐在裡面的工作是什麼,是否明知犯罪,是否是核心人員。總之,還是有些麻煩的!

⑸ 因股票詐騙被警察帶走,26天了,沒有收到任何通知,與拘留書。等的太心煩意亂。不知是否已經被逮捕了

刑事拘留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不超過37天。
去帶走的公安機關詢問現在的手續送達情況,必要時委託律師介入。
有可能現在是監視居住。

⑹ 公司金融股票詐騙,員工被通緝,自首可以取保候審嗎

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的,就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⑺ 我姐在股票公司上班,然後公司被端了說是詐騙,還是跨省來抓的人,現在第四天了沒結果嚴重嗎

不太好說,需要看情況再分析
首先,要看公司最後被定性是什麼行為,如果的確是zha騙,那麼後果可能很嚴重,公司雖說是個單位,但是也是由一個個員工組成的,公司違法員工也很可能觸犯法律,特別是處在管理層的人員和公司的骨幹人員,都是都是脫不開關系的。
其次,如果公司的運營模式的確是違法了,還要看你姐在工作中到底負責什麼業務,她所處理的工作是不是直接與行pian成功有直接關系,如果是的話那麼很可能會被認為也是有關系,會受到牽連。
再次,是看是不是知情,如果是明知道所處理的工作時違反法律的,還要因為賺錢多而去參與,那麼很可能會從重處罰的。
4天的時間其實並不太長,一般的xing事案件處理起來時間都會比較長,這裡面需要jing察做大量的工作,比如固定證據、尋找受害人、進一步梳理全部fanzui事實等,建議多等等再看

⑻ 我和別人因經濟糾紛被當地公安機關刑偵大隊錯誤的定性為經濟詐騙犯,被網上通緝,公安機關的做法合法嗎

只要經過合法程序的審批,即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要負責人的批准,對有證據證明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進行網上追網,這是公安應盡的職責,原則上,不違法。


一、對於是否有證據證明,在偵查過程中,不能以審判的標准來作要求。只要達到有重大做案嫌疑即可。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網上追逃不同於通緝,僅限公安內部知曉,對外保密。

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布,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眾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三、犯罪嫌疑人歸案後,發現不構成犯罪的,應當撤銷案件,立即釋放。

1、《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 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 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對於經過偵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並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2、《規定》第一百八十四條: 需要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的,辦案部門應當製作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報告書,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

公安機關決定撤銷案件或者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時,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書。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應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對原犯罪嫌疑人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強制措施;需要行政處理的,依法予以處理或者移交有關部門。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凍結的財產,除按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另行處理的以外,應當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3、《規定》第一百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作出撤銷案件決定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機關。

公安機關作出終止偵查決定後,應當在三日以內告知原犯罪嫌疑人。

⑼ 詐騙嫌疑人在異地被抓到了為什麼本地公安部門不知道呢

與本地公安機關沒有關系,當然就不會通知,如果需要了解嫌疑人的情況,才會與本地的公安機關聯系。

⑽ 別人去公安局告的是詐騙案,涉案金額10萬,然後公安局立案了,網上追逃人已經被拘留,現在案子還在公安局,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詐騙的案件是時有發生的,大家應該小心的應對這些事,詐騙罪是屬於犯罪類型的一種,所以大家要小心防範,關於撤案的事,大家應該仔細的了解一下,根據這個好好的處理自己事。石家莊律師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詐騙罪可以撤案嗎

作為個人,只能撤銷自訴案件。詐騙屬於公訴案功,偵查階段公安可以撤銷案件,審查起訴檢察院也可以不起訴。審判階段,法院不會撤銷案件,要麼退回檢察院,要麼終止審理,要麼作無罪或有罪判決。合同詐騙罪是公訴案件,起訴人是國家公訴機關,一旦立案以後私了,且受害人出具諒解書交辦案部門的,也只能是被認定為受害人原諒的減輕情節,如有退贓,再多一個積極退贓的情節,但並不能否定案件事實,若不符合刑訴法的規定,受害人無權主張撤案。如果詐騙金額的法定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嫌疑人退賠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不追究的,公安機關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撤銷案件。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利用經濟合同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的,詐騙數額應當以行為人實際騙取的數額認定,合同標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其行為屬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

(一)明知沒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擔保,採取下列欺騙手段與他人簽訂合同,騙取財物數額較大並造成較大損失的:

1、虛構主體;

2、冒用他人名義;

3、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無效的單據、介紹信、印章或者其他證明文件的;

4、隱瞞真相,使用明知不能兌現的票據或者其他結算憑證作為合同履行擔保的;

5、隱瞞真相,使用明知不符合擔保條件的抵押物、債權文書等作為合同履行擔保的;

6、使用其他欺騙手段使對方交付款、物的。

(二)合同簽訂後攜帶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逃跑的;

(三)揮霍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保證金等擔保合同履行的財產,致使上述款物無法返還的;

(四)使用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

應當撤銷案件有哪些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詐騙罪的《刑法》條文規定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